他咬咬舌尖,直到嘴里出现一股浓烈的腥味,才继续:“把这里所有宫女找出来,再找出其中有穿宫女装的太监。”
本来尸体们是该在头七时集体火化,但朱琰一道命令下来,就放到现在。
无数人手开始翻找,朱琰却也没干等着,他走在尸体之中,低垂的目光略过一具具陌生的尸体。
这个不是,那个也不是。
不是,都不是。
每确定一具尸体不是,他心里那簇微弱的希望火苗就越来越旺盛,只要在这里找不到谢以云,那他总有一天能在别的地方找到她。
只要不要在这里找到她。
突然,一个侍从惊喜道:“找到了!王爷,找到了!”
朱琰巡视的脚步一顿。
明明是欢声,听在朱琰耳里,就像炸开的巨响,他眼睛突地一抬,素来把持得好好的冷静裂开一道明显的缝隙。
人群让开的一条道,他缓步走进去,地上是两具半焦的尸体,他们扭曲在一起,一个看不清面目,另一个面目都被乱蓬蓬的头发遮住。
他直觉其中没有谢以云。
岌岌可危的希望火苗又稳住,朱琰绷起脸:“这两具焦尸如何看出名头?”
侍从连忙翻出他们没有烧坏的衣服,给朱琰看:“回禀王爷,这衣服正是宫女服装,而王爷看——”
正说着,侍从翻过那个有乱蓬蓬头发的尸体,露出半张没烧坏的脸,还能看出眉目,侍从说:“这位是王剑林。”
朱琰记得他。
王剑林,与谢以云同个师父的太监,谢以云曾为了救这个所谓小林子来求过他,两人的情谊是非同一般。
那……朱琰的目光落在王剑林身下那一具焦黑的尸体,他烧得很严重,和王剑林贴在一起的衣料有一角焦了的鹅黄,是他身上的,除此之外,还能从他的外形判断出,他是个瘦弱的小个子。
和谢以云的身高所差不多。
再加上王谢两人的交情,这具焦尸,很有可能是谢以云。
可是朱琰还有最后一点希望,毕竟这具焦尸也是穿着宫女衣服的,极有可能是宫女,说不准是大火刚起的时候,王剑林保护了一个宫女呢?
只要这具尸体不是太监。
种种猜测在朱琰脑海搅成一团,他忍住头疼,只看着侍从,连他自己都没发现,他眼底有着疯狂地偏执。
可侍从郑重地说:“属下查过了,两人……”
“皆是太监。”
泾河面徐徐吹来一阵冷风,朱琰牙关轻颤着,眼尾一片猩红,他下意识反驳,怎么会是谢以云,这具尸体分明看不清面目,怎么可以武断地确定是谢以云。
可是,他也明白,这尸体之所以如此模糊,也是因为他纵的一场火。
像琴弦撑到极致,突然崩断,朱琰额角猛地一跳,心里最后一点希望,被冰冷的现实摁灭,他短促地呼吸着,茫然看着地上的焦尸,恍然想,原来怀揣希望却被骤然推入现实的深渊,是这种感觉。
或许他一生太顺风顺水,这口深渊,能直直将他吞没。
谢以云一次次地挑战他的底线,却从他想杀杀不得,到后来不想杀、舍不得杀,在他以为他稳操胜券看着小太监扑棱在自己的掌心时,谢以云以最激烈的方式,死在他的掌控之中。
死在这场他引以为豪的完美的意外。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计划里,应该8000字一章解决掉,看起来才爽,事实上我也在脑海里先爽过一波了,但因为工作,实在有心无力,感情还没一下推到高潮,辛苦追连载的大家,这章评论掉落红包 ̄
37、第三十七章
朱琰看着地上的尸体,缓缓闭上眼睛。
他闭得不太自然,眼睫一直在颤抖,因为瞳孔还直愣愣地盯着焦黑尸首,理智却强迫眼皮盖住眼睛。
周围喧嚣慢慢远去,脑海里有一个脱离他肉/体的声音,尤为冷漠地说:“既已如此,于事无补,就此罢了。”
是该就此罢了,这是最理性的。
于他而言,脱离掌控的结果已经酿成,再没有任何回转的余地,只有不再看,不再想,舍下一切才能往前走。
所以,他从不自怨自艾自己身为男儿却要假扮女子,而是多年隐忍,野心满满誓要拿下大周皇位。
他既敢弑父,又有什么好念念不忘的?
但一种情愫早就脱离他的掌控,将他思绪拉扯在漫天灰烬之中,迷失方向,兜兜转转,所到之处,焦黑的尸体摊在地上,从尸体扭曲的四肢可以看出,被活活烧死前,尸体做过剧烈的挣扎。
他试图从这具难辨的尸体上认出点熟悉的痕迹,可是尸体眼窝深深凹陷,眼珠子早烧成灰烬,那双圆圆的眼睛,含着泪的、怯而柔软、温顺又服从的眼睛,永远不见了。
朱琰猛地惊醒。
又是梦。
时已半夜,离他去泾河已经过好几天,他却总觉得鼻腔里有一股挥之不去的烧焦味,不由咳了声。
这一声咳嗽,牵连起胸腔的震动,痒得他又连续咳嗽。
床帐之外,立刻有宫人低声询问:“王爷醒了,可需饮水?”
自从朱琰恢复男儿身被封为楚王后,身边服侍的人多了起来,有手脚利索的,有嘴巴牢靠的,有忠心耿耿的……
但朱琰脑海里只想出一个人,如果是她,不需要问他,不多时,床边就会多出一杯水。
她虽一言不发,但微微侧头看他,还带着刚睡醒的呆,那双眼睛懵懵懂懂,像是幼鹿一样的乖顺。
可是,她再不会默默出现在自己床畔。
思及此,朱琰心腔内好似多出一柄冰锥,虽不锋利,但无时无刻不在搅动着,细细密密的疼痛从心口蔓延到指尖,再蔓延到脚上。
那宫人再询问一句:“王爷?”
朱琰嘴唇动了动,他想让人滚,可是话到嘴边,又有无端的厌弃感,明明是一个字的功夫,却让他觉得废很大的力气。
他喉头滑动,随后闭上眼睛。
自从那天之后,所有精神气被在一霎之间,从他身体强制剥离,浓重的厌倦始终缠绕着他。
他想,不该如此。
他朱琰不是会自暴自弃的人,大周的江山刚到他手上,他还有许多宏图还未施展,复兴这个皇朝是他毕生夙愿。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另一个人闯入他的视野,让他成为帝王的路上,多了一个执念——只要他披上黄袍,只要他身份天下至尊,他就是喜欢一个太监又如何?他愿意给谢以云无上的宠爱,没人能够置喙。
在这样一条注定孤独的路上,他因她多了私念,这个念头起初只是一颗种子,却迅速生根发芽,如藤蔓延生着,如今藤蔓枯萎,却永远清除不掉。
从来不知道,原来他会这么想一个人。
吃饭、走路、睡觉,还会不期然冒出一声:“过来。”
可是往往是整个大殿空旷得死寂。
朱琰忽然又睁开眼睛,他起身披上衣服,在这样深的一个夜里,他屏退左右推门而出,以宫外府邸尚未建好为由,他还住在紫烟宫碧云轩,周遭宫殿的环境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犹如一个月前、一年前。
可是,少了一个人。
谢以云住的耳房就在碧云轩一旁,他站在耳房门口,抬手敲了敲门。
好像过了会儿,谢以云就会察觉到门外有人,战战兢兢地推门而出,呼唤一声:“殿下有何吩咐?”
这种错觉让他很久都没有动。
可是他也知道,他等不来她。
终于,朱琰还是艰难地迈出一步,只需要手上使劲,就能完全推开那扇门,屋内已经三五天没有打扫过,但没落多少尘,从泾河回来后,他就下令任何人不准来这个小小耳房。
就连他自己,也默认这是一片禁地。
如今,每朝耳房里走一步,他鼻腔里的烧焦味越来越重,灼烧感直到胸腔,以至于最后干脆屏住呼吸,张嘴呼吸。
桌子上有一个半个拇指高的茶杯,茶杯通体透白,小巧可爱,是官府的瓷窑烧的上好瓷器。
他记得这个茶杯。
那是一次宴上,谢以云一直盯着这个茶杯,朱琰立刻察觉,他分明看出谢以云眼里的喜爱之意,但就是不开口提赏赐,因为他想等谢以云跟他求。
他时刻留心,可是等啊等,等到后来,宴会都要结束,谢以云目光从茶杯上移开,却没有主动开口要这个茶杯。
朱琰当时心里堵着气,难不成他对她很差,她是紫烟宫的总管公公,不敢随口要一件小小的赏赐?
宴上歌舞几何,朱琰已经记不清,他只记得自己想反反复复想把那茶杯摔碎,好教谢以云露出失望神色的心情。
她不肯开口,那他就毁掉这东西。
可是真让她失望,他又会不悦,反而得不偿失。
如此思虑,他压下这种无端冲动,干脆赏下一整套的茶具,包括高脚白瓷茶壶、三只小巧的茶杯,一个玉质茶盘。
谢以云表面上感恩戴德地收下,回头却把大部分茶具散出去,只留下最开始看中的那只茶杯,也就是现在放在桌子上的茶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