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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颤抖吧!白眼狼 (Colby小狗)


  “我知道队长你有你的难处,不如这样,你和大家商量一下,毕竟现在是农闲,咱们可以尝试着先少养一些,也费不了什么事。”
  迎岚好脾气地说道:“如果这事能成的话,队上也多一点进项,就算不成,也可能丰富一下食堂的菜色,你看怎么样?”
  王队长一想也是,就答应回去考虑考虑。
  迎岚客气地将他送出家门,末了还不忘提醒一句:“队长可以问问养过鸡鸭的人家,如果他们不信的话,欢迎亲自来看啊!”
  等到王队长应承了离开之后,小诗桃才走过来,说出了心里憋了一下午的话:“妈妈,恭喜你,你好厉害啊!”
  小女孩虽然觉得妈妈的文章写得很棒,肯定会被报社选中,但是当事情真的发生了之后还是开心得不能自己,小脸因为兴奋而变得红通通的。
  “谢谢小桃儿!”迎岚摸了摸她的小脑袋,道,“妈妈现在可以赚钱了,你不担心了吧?”
  “原来妈妈发现了?”小诗桃吐了吐舌头道。
  以前在王家的时候,萧迎岚整天忙里忙外,没有时间顾得上小女儿,她长期被姐姐王小花欺负恐吓,性格慢慢变得胆小怯懦。
  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迎岚一直陪着她,用讲故事的方式教了她许多东西,总算恢复了几分小女孩的活泼本性。
  “我可是你的妈妈!”迎岚有些欣慰地笑了笑,道,“等下学期开学的时候,就送你去学校念书,钱的方面你不用操心,我寄出去了十来篇稿子,接下来会陆陆续续地汇来稿费。”
  虽然她的学识肯定比学校的老师丰富,但是小孩子还是需要多和同龄人相处才有利于身心健康,所以她还是打算把她送到学校去学习。
  “好的,妈妈。”小诗桃这次没有拒绝,她的确很想去上学。
  至于妈妈那么笃定稿子能被报社录用,她也没有怀疑,在她小小的心里,妈妈就是最棒最厉害的!
  果然如迎岚所预料的,寄往其他报社的文章也几乎全部被采用了,唯一一份退稿也不是因为她写得不好,而是因为她投的地方不对,那家报社刊登的文章与她写的类型不符。
  每篇文章的稿费都不多,高的一块把钱,低的两三毛的都有,不过十几篇加起来,在这个地方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足以让她们母女两人舒舒服服地过日子。
  就在迎岚寄出第二批稿子之后,王队长那里也给了回音,队里同意拨两个人跟着她养殖牲畜。
  那天王队长回家之后就把这件事跟媳妇说了,他家里人多,李婶子每年都要养个十来只鸡下蛋,听到他的话顿时来了兴趣。
  她自问在养鸡方面还有点经验,但是小鸡容易生病,每一次买回来的鸡崽都会死上两到四只不等,她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能全部养活的。
  这她肯定得去看看啊!假如是真的的话,就算以后队里决定不养,她学点经验把自家的鸡养好也赚了!
  于是第二天李婶子就风风火火地到了迎岚家,说了几句寒暄话就直奔主题,要看她养的鸡。
  迎岚等的就是她,当然不会拒绝,很快就带她去看了鸡舍。
  对着懂行的人她就不像对王队长一样简单应付两句了,从鸡崽容易成活需要注意的温度、湿度,到常见疾病怎么应对,如何配制饲料等等,一番话下来说得她直点头。
  再看一眼明显比自家同样时间养的要大上一圈的鸡,李婶子回去之后便极力游说老公答应下来,把迎岚夸得天花乱坠,就跟被洗脑了一样。
  王队长虽然听不太明白她嘴里说的那些温度什么的跟养鸡有什么关系,但是对结婚二十多年的爱人还是很信任的,当即就同意了会和队里的人商量这件事。
  他也没有食言,很快就找到队上几个声望比较高的,一一说服了他们,再经过一轮实地(迎岚家)考察之后,过了半个月时间这件事就这么敲定了下来。
  虽然相信队长,也相信他们认为的“文化人”,但是这件事毕竟是第一次做,这次规模并不大,最后拍板先养一百只,成的话以后再增加。
  迎岚并没有意见,她只是想给众人起个头,以后这些事肯定不参与的,数量少点她还少费点心力。
  队里给划了一座竹林,给足了工分,十几个壮汉仅用了一天时间,就在她的指导下就地取材,用竹子搭建了一座宽敞的鸡舍。
  之后由王队长出面,四处购买鸡崽,很快生产队的养鸡事业就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
  两个帮忙的人是迎岚亲自挑选的,安大嫂和杨妹子都是勤快人,性情也和善,在她的指点下每日保温喂水喂食这些做得井井有条,她只需要时不时去查看一下,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
  小鸡长得很快,在精心的护理之下慢慢地褪去了绒毛变得健壮起来,虽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死亡,但是比之一般人饲养还是低了百分之八十,而且长势明显比她们家养的好。
  这极大地鼓舞了安大嫂和杨妹子的信心,伺弄起来更用心了,严格地执行了迎岚定下的饲养方法。


第164章 被赶出家门的后妈5
  转眼之间, 迎岚已经来到这个小世界四个多月,天气一日冷过一日,过年的时间到了。
  春节是国人最重要的节日, 这时候没有什么娱乐,迎岚就和其他人一样早早地开始准备过年的物资。
  经过三个月的写作她手里存下了不少钱, 虽然还不能大肆挥霍, 但买东西却不用再扣扣索索,时刻计算着哪样能买, 哪样只能无奈放弃了。
  母女两个趁着赶集的日子疯狂地采购了一番,最后大包小包地坐上队里的牛车,如今她的地位不同, 往返镇里不需要再拄着拐杖一跳一跳地走路, 省了不少事。
  出于对文化人的敬重, 再加上鸡舍里的鸡崽正茁壮成长中,队里的人对她早已不再排挤和冷落, 而是变成了尊敬和隐隐的敬畏。
  王诗桃也成了队上最受欢迎的小孩,不但小伙伴们喜欢找她玩,就连大人在路上见了她也会和蔼地同她打招呼。
  她不再胆小怯懦, 在学习之余常常和小伙伴门一起玩耍, 对着大人也落落大方地回应, 任何人见了都要夸一句“好姑娘”。
  “嚯!”赶车的王大爷被母女两人的样子吓了一跳,“你们这可买了不少东西啊!”
  “过年嘛,总要大方些。”迎岚笑着回道, “对了, 王大爷,您晚一点记得到我家来取对联啊!”
  之前说了会帮大家写对联,她此行顺便采购了厚厚的一叠红纸, 毛笔和墨水之类的,准备兑现自己的承诺。
  “铁柱媳妇,你还记得这事啊?”王大爷乐呵呵地问道,“队上这么多户人家,你一个人写得过来吗?”
  “不妨事,我写得快!”迎岚笑答了一句,随后又道,“王大爷,我这都被人赶出来了,你以后别叫我铁柱媳妇了,还是叫我的名字吧,那个我听着不习惯。”
  王大爷瞅了一眼她的神色,爽快地应道:“好咧!坐稳了哈萧丫头,咱们出发了!”
  牛车的速度比人步行快不了多少,但是胜在稳当和省力,王大爷直接将母女二人送到了家门口。
  迎岚道了一声谢,要给他肉包子当谢礼,被他躲毒药一样躲了开来,然后跳上牛车火速离开了。
  这弄得迎岚哭笑不得,最后只好作罢,母女两个没有去食堂,把包子热了热就在家里对付了一顿。
  之后她就和女儿一起动手,王诗桃裁纸,她提笔写下一副副喻意美好的对联。
  因为门大开着,所有从她家门前经过的人都能看到她们做的事,好奇之下不免多问了两句,迎岚就大大方方地叫他们取回去。
  这样一来,不用挨家挨户地去通知,消息传出去之后他们自己会来拿,倒是省了她不少事。
  迎岚没有去算哪家拿了多少,对于她来说不过是费点工夫、用点笔墨的事,要是谁贪便宜多拿了也占不到什么。
  不过这时候的人大多淳朴,基本上各家各户只拿了需要的那份,而且个个对她感恩戴德,仿佛她做了多大的善事似的。
  迎岚对此只是笑笑,附送一句新年快乐。
  但对于王家人她就没那么客气了,王老太应该是不好意思来,就打发大儿媳妇来拿,她直接说了一句不给,就没有再理会她。
  王大嫂讪讪地干站了一会,最后在众人诧异的目光当中涨红了脸,掩面而去。
  迎岚以为这件事就过了,没想到她到底低估了王家人的厚脸皮,不一会王老太竟然怒气冲冲地跑来了。
  “萧迎岚,你凭什么不给我们家对联?”王老太一进门就指着她大喊。
  迎岚慢悠悠地放下笔,吹干了纸上的墨迹放到一边,然后才看着她道:“我自己的东西,爱给谁就给谁,偏就不给你们家,怎么的?”
  “好啊你个小贱蹄子!”王老太指着她的手指像中风一样颤抖着,“铁柱才走了多久?你就翻脸无情,不认老娘了?”
  “王铁柱死了五年,我做牛做马养大了他的一双儿女,可是就在不久之前我残了,他们要把我赶出家门。”迎岚冷冷地看着她,“是你亲口说的,以后你们王家和我再也没有关系,我可没有老糊涂,记得清清楚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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