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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穿进了两本书肿么破? (红芹酥酒)



之前还以为是姜蘅心疼他们。

姜蘅没有悲春伤秋。

她是个看得很开的人,人生这条路很漫长,有长时间的陪伴,有短时间的陪伴,悲欢离合是人之常情。

如果有一天他们还能再见面,只希望那时候的他,有更多的人爱他喜欢他,别再这么孤孤单单了。

他其实,真的是个很好的人。

一中走了顾修鹤和穆景初,年级第一就变成了姜蘅。

二班老师很重视姜蘅,也不知道是不是各科老师看出她懒惰的属性,一个个都分出心紧盯着她。

好在姜蘅也争气,成绩比以前进步很多。

只是她永远都选择最后一组里面靠窗那个位置,有时候写作业累了,会抬起头看看窗外。

租房姜蘅偶尔过去一次,那里被她租了下来,不过高三下学期,人家不出租了,政府要重新规划城市布局,这边都要拆迁。

一年时间过得很快。

而她,也要走了。

高考当天,姜父姜母比她还紧张,又是给姜蘅做好吃的,又是让她看电视。

考了两天,结束后是师生宴。

陈雪跟人对了答案后,红着眼睛来找姜蘅。

姜蘅只能尽量安慰她两句,然后拉着人去给老师敬酒,吃完饭,两人又和班上同学去ktv唱歌。

一直玩到晚上十点多。

姜蘅从ktv出来的时候,竟意外碰到了一个熟人。

是谢岑。

男生完全变了样,他头发长了,梳着大背头,身上穿着合适得体的西装,成熟而干练。

“是你啊。”

姜蘅一时间都没认出来。

谢岑看着她,解释道:“我到这边来谈生意。”

姜蘅点点头,看了他一眼,想不到有什么可以说的,便礼貌笑笑,从他身边经过。

谢岑抿了抿嘴,突然道:“我看到顾修鹤了,他在傅家。”

姜蘅微微一愣,然后点点头,“哦。”

傅家?

她没听过。

应该很厉害吧。

挺好的。

谢岑不知道她什么意思,扭过头看她,“你会去找他吗?傅家不好进,他现在可是大少爷了,很多人捧着,傅家老爷子很器重他,我想见他一面都很难。”

姜蘅有些意外,不过还是点点头,“这样啊,谢谢你跟我说这些,他过得好,是件好事。”

看了他一眼,脸上露出笑,“你忙吧,我先走了。”

谢岑没说话,目送着她离开,等人不见了,从口袋里掏出正在录音的手机。

原本准备点发送出去的手指,突然一顿。

走廊昏黄的灯光打在他脸上形成阴影,显得眉眼幽深,最后他不知想到了什么,将这段视频点了删除。

或许那人早已经忘记了她,那自己就没必要帮他想起来。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一更

高考成绩下来了, 姜蘅填了b大。

任务还没完成,现在穆景初才是她的目标。

陈雪考的也不错,当初对答案时还哭了, 没想到超过一本线二十多分。

她填了省里的一所重点大学。

八月三十号, 姜蘅坐上了前往帝都的火车。

报名交钱,拿宿舍钥匙、被子水瓶......

宿舍六个人,性格不一, 但好在人都不错,一场军训下来,大家都熟悉了不少,姜蘅跟她们相处的还挺愉快。

大学生活对于姜蘅来说很熟悉,穿书前她参加这个活动参加那个活动,忙的不可开交。

这次反而安静下来, 只选了一个社团, 剩下的时间都拿来看书学习。

姜父姜母怕她在外面吃不好, 每个月都给她很多零花钱,姜蘅也不委屈自己, 买漂亮衣服、化妆品、首饰......

女生爱美,才大一,寝室的女孩子就约了一起做头发买高跟鞋穿。

她也乐呵呵参与其中, 现在流行波波头,最潮的就是将头发染红染黄, 里面做个卷,不用打理就能鼓起来, 但时间长了还是容易塌。

寝室六个女生,除了姜蘅和另一个女生,都把头发剪短做了波波头。

另一个女生弄了大波浪, 姜蘅只是拉直染成栗色。

她比较懒,不想天天早起打理这些,上辈子的经验告诉她,打理头发真的很麻烦。

大学的生活充实而又无聊,忙碌而又充满变数。

光大一一个学期,寝室里就有两个女孩谈恋爱了。

而姜蘅,也莫名其妙成了金融系一班的班花。

这班花名头是在b大校内贴吧上投票选的,也不知道谁偷拍了她发了上去,背景是图书馆,她坐在角落里低头看书,但只有侧脸。

同寝室的芳芳说,“系花落在大二学姐江灵头上,我跟你说,她男朋友是学摄影的,故意把她p美了,都说这系花名头应该是你的,你那张照片是手机拍的,模模糊糊都看不清楚,吃亏了。”

姜蘅听得心里开心,不过嘴角还是谦虚道:“没有啦,她也很漂亮。”

芳芳听了撇嘴,“化妆化的,我听人说,她卸妆后皮肤好差。”

说完对姜蘅摇头,“也就你宽心,人家可是把你当做竞争对手呢,我都怀疑那张照片是不是她故意找人拍的?还是咱们太嫩了,早知道我应该拍一张你的素颜照放上去,学校很多富二代,他们就喜欢追系花校花了,出手很大方,舍友都有礼物呢。”

看着姜蘅一脸惋惜。

“......”

好吧,是她想多了。

不过哪怕只是个班花,姜蘅的追求者也不少。

先是金融系的一个学长,连续给姜蘅送了一个月的早餐。

男生戴着眼睛,个子不高,但看着是个很老实本分的人。

姜蘅拒绝了两次,但人家依旧坚持,后来芳芳给她说,这人家里好像挺有钱的,一件普通的体恤就上千。

男生性子有点腼腆,每次都是托同学把早点给她,有时候碰到,他连句话都不说,脸红红的。

看着他这样,姜蘅反而说不出来什么,她忍不住想起顾修鹤。

那个人可是直接多了,每次都是他主动。

其实,对于顾修鹤,姜蘅现在已经很少去想他了,她理解他的离开,他所有的痛苦都来自那个小城市,童年的不幸,成长的伤害,就连最后快要挣脱枷锁的时候,又无奈背上将亲生父亲打成植物人的名头......

离开对他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也是一中解脱。

姜蘅不恨他,但也没想过去找他。

在她看来,当初两人早恋也有些不成熟,她开始的目的就不纯粹,后面连她自己都分不清是喜欢多一点还是心疼多一点,甚至在她还没看清自己内心时那人就走了。

她虽然很伤心,但也不是小孩子,能理解他的选择,只是再回到从前恐怕是做不到了。

不同的人生境遇有不同的选择,顾修鹤现在是傅家少爷,他们俩之间的鸿沟只会越来越大......

如果他们还有机会重逢的话,只希望他们还能笑着祝福对方。

至于重头再来,她根本想都没想过。

她亦有自己的骄傲。

男生送了一个月的早餐,姜蘅都想着,他要是开口跟自己告白,她就说自己有喜欢的人了。

虽然残忍,但更不想耽误别人。

不过,还没等她拒绝,那人突然就不来了。

“......”

好吧,人家也没多喜欢她。

皆大欢喜。

但让姜蘅怎么都没想到的是,接下来不管是谁,凡是追求她的男生,从来都是在她拒绝前就自动放弃。

而且放弃的特别彻底,要不就是突然喜欢上别人,要不就是突然感悟人生,从此奋发图强。

姜蘅也懵懵的,还是芳芳跟她说,“你知道不?文学系的阳学长刚准备和同学买花买蜡烛向你告白,妈呀,他家里就出事了,他爸生意赔了一大笔钱,他妈还被曝出是老赖,有工人找到学校来了。”

“......”

“还有,当初那个送早餐的学长之所以不来了,是因为人家前女友突然回来找他,还带回来一个孩子,原来他高中谈了个女朋友,家里不同意,给了一笔钱让女孩离开他,女孩出国了,顺便生了个孩子,你跟她前女友气质挺像的,不过比他前女友漂亮干净多了。”

“......”

“还有还有,那个体育系的系草,人家就是打饭时看到了你,说了一句‘这妞长得不错’,第二天他打球就受伤了。”

最后芳芳夸张大喊一声,“大姐,你这什么体质啊?简直了。”

因为这,姜蘅还在b大火出圈儿了。

谁都知道金融系有个美女,不管哪个男生,只要是想追求她,不出一个月都要倒霉。

一次两次,姜蘅还觉得是意外,次数多了,她也不得不怀疑起来,自己难不成真的是光棍体质?

有人不信邪,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什么其他,追求姜蘅的男生不减反增。

然后,不出意外,那些男生没过几天就多多少少都出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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