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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是男主的[快穿] 金推完结+番外 (星陨落)


  萧瑾瑜没有试图再劝说萧父,因为对他来说有些不适的规矩对萧父来说,一辈子早就适应并刻进骨子里了。
  “既然这样,那爸你把我妈和我媳妇的那张桌子搬到我那里吧,以后我和我媳妇就在自己屋里用饭了,大桌子就留给你和我妈了。”萧瑾瑜对萧父道。
  “你要和我们分开吃?”萧父诧异道。
  “不行,你得和我们一块吃。”萧母道,儿子不在她跟前,她实在不放心。
  “行了,以后别提分桌的事了,等中午吃饭,一家人就一张桌子吧。”萧父皱眉道,从萧瑾瑜夫妻两人分开吃饭,和家里男女分开吃饭中二选一。
  许清如悄悄抬眼看向萧瑾瑜,不明白萧瑾瑜此举是什么用意。
  萧瑾瑜想干什么?自然是要先消除自家的男女不平等。
  不同于萧家父子两人的大桌子,萧母和许清如婆媳两人的桌子,不管是面积还是规格,都小了男人那张桌子一大圈,这寓意着男人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女人就该比男人地位低。
  没有见到的就算了,现在见到了,还是在自己家里,萧瑾瑜自然要管。
  而显然,比起一些死规矩来,在萧父心里,还是萧瑾瑜这个儿子更重要。


第132章 、封建妻(2)
  萧家是做布庄和粮店生意的,到现在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这种生意虽然不如那些未来被写入《刑法》的生意来钱快,但胜在稳当。
  早上吃过饭,萧父就出去看自家的生意情况,萧母则留在家里,指挥着雇佣来的人打扫着家里的各处。
  家里有专门做饭的人,虽然不用萧母或许清如亲自做饭,但是家里面米面粮油的采买,萧母却要亲自过目。
  这个时候萧母显然没有让许清如这个儿媳妇管家的打算,就把许清如给支使到了一边,许清如是典型的闺阁女子,没有事做,她就自己弄了一块布,用棚子绷紧,然后开始在上面刺绣。
  因为不用她赚钱养家糊口,许清如的动作绣起来不紧不慢,等花样渐渐显现,看上去栩栩如生。
  萧瑾瑜在一旁看了一会,没想到许清如居然还有这手艺。
  毕竟原主可从来都没有观察过许清如这个妻子,别说许清如会什么了,她长什么样子原主都不知道。
  可是萧瑾瑜却看清了许清如低垂眉眼下那张清丽的容颜。
  意外的出色。
  可能也是因为那张脸,许清如才时刻低头的,因为这个时候的人娶妻讲的是‘贤’,而不是色。
  “夫君,你什么时候来的?”许清如察觉到萧瑾瑜来到她跟前,心里不由猛的一惊,细长的绣花针穿透而过,差点扎到她的指尖。
  “我刚来的,你的刺绣很好看。”萧瑾瑜对许清如夸奖道。
  哪怕他这个外行,也能看出这份刺绣是一份精品。
  许清如不妨萧瑾瑜会这么说,要知道以前的萧瑾瑜见她都不带搭理的,现在这种情况着实出乎她的预料。
  “除了刺绣,你还会什么?”萧瑾瑜有些好奇的问道。
  许清如下意识低头回道,“琴、棋、书、画、烹饪都有所涉猎。”
  很显然,许清如也是受过良好教育的。
  也难怪萧家父母不愿意让女主进门,见过珠玉,谁还会去把一块石头当宝贝啊。
  没有人会扔了黄金去捡垃圾的。
  “刚巧,这些东西我也都会一些,除了,烹饪和女红。”萧瑾瑜笑着道。
  琴棋书画,这些萧父都帮萧瑾瑜找过老师,但是学会了喜不喜欢,这就不是外人能操控的事情了。
  相比起这些让原主学到吐的东西,原主更仰慕外来的文化,因为这些老旧的思想没有帮他们保住国家,却不知,能传进来的很多东西,都是外面的人特地丢弃过来的糟粕。
  身为敌人,人家会眼睁睁的看着你超越他们然后向他们复仇?人家早就防着国内这一手呢。
  崇.洋.媚.外,就是国外人给予国内一次严重的精神打击。
  原主和女主就是其中的一员,只可惜他一辈子都没勘破自己为什么落得个那样的下场。
  要是国内真的人人都像原主和女主那样,那么这个国家的人民绝对等不到那血色旗帜的升起。
  而身为这个时代的人,有什么是他能够做到的?
  坐在书房里想了一下,萧瑾瑜拿起了笔。
  《写一写未来》,这是这篇文章的名字。
  这个时代无疑是黑暗的,那些民族前辈们于黑暗中砥砺前行,他们看不到自己前方的路,也不知道他们想要打造一个什么样的盛世,一切都是未知的,外有强敌环伺,内有人心不齐,更有无数爱国志士心生茫然。
  萧瑾瑜想把自己曾经看到的那个世界描绘给他们,要是能让那些人因此少走一些弯路就更好了。
  为了防止碍了某些人的眼,萧瑾瑜从一个又一个小故事切入,由小见大的为人们描述未来的那个社会。
  从孩子、从老人、从女人、从动物、从景色,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角度,一同描绘出了一副岁月安稳的世界。
  当然,写作么,怎能不带点艺术加工,否则就是干巴巴的描述了,萧瑾瑜笔中的那个世界,以未来那个社会为原型,却又超脱于那个世界。
  一篇文章写下来,积攒了好几页。
  等写完,也到了中午用饭的时候,萧父从外面回来,神情并不轻松,他对萧瑾瑜道,“你以后能不出门就别出门了,外面现在真的很危险,就算要出门,也得跟在我身边。”
  至于萧母和许清如,她们从来就不出门,不仅是因为外面世道混乱,还有她们自身的原因。
  萧母嫁给萧父多年,在这个家里自然有一定话语权的,听到萧父这样说,她对萧瑾瑜担忧道,“对,听你爸的话,没事咱就不出去了。”
  萧瑾瑜点了点头,“既然这样,那我等人派一个人去报社,我就不去了。”
  “你派人去报社干什么?”萧父不由好奇道。
  他派人去报社不稀奇,但是萧瑾瑜派人去报社就很新奇了。
  萧瑾瑜也不隐瞒,道,“我写了一篇文章,看看能不能登报。”
  “就你?”萧父眉眼一跳,下意识不敢相信萧瑾瑜的所作所为,不是他这个当父亲打击儿子,而是他知道自家儿子有几斤几两,虽然萧瑾瑜会识文断字,但是报社是什么地方,不可能你会写两个字他们就要的。
  “先试试看,如果不行,咱们家就自己弄一个出版社。”萧瑾瑜道。
  萧父听了差点被汤呛到,有些心惊于自己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还不如儿子敢想。
  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萧瑾瑜连被报社打回来的退路都想好了,那他还能说什么呢。
  但是一想到自家花钱打通关系,让更多的人看到他家儿子的狗屁不通的文章,不知为何,萧父隐隐有些羞愧。
  出版社,这个时间段里面的人都忙的不行,又是催稿,又是盯着排版的,一个编辑恨不得掰成两个用,看投稿可能是编辑们最清闲的时刻了,但是那也得分投稿文章的好坏。
  遇到好的文章,编辑就像吃了一顿美味的大餐,如果遇到不好的文章,就像喝了一碗没有味道的白开水,让人连劲都提不起来。
  林东是出版社的老牌编辑了,一双眼睛早就炼了出来,文章好不好,他第一句话就能有个大致的判断。
  “《写一写未来》,未来?!这个名字还真直白,我看看笔名,‘记录者’,这是在说自己不曾参与进去的意思么?是新人投稿,还是那些大佬们又换了一个笔名?”林东道。
  随后他看文章,文章整体都是由白话文构成,没有一丝文言文。
  这个时期正是白话文推行的时候,但是投稿过来的白话文文章还是很少的,毕竟之前已经熟悉了文言文的书写,一时间有些改不过来。
  可是这篇文章却不同,林东身为老牌编辑,并没有看到过以前和这篇文章雷同的文风,而且这本书的文字功底比之那些大佬们的华丽辞藻来,就像一杯寡淡的白开水。
  但是奇异的,白话文开头的文章可以让人快速阅读下去。
  这是一篇新奇的小故事,抛去市面上盛行的才子佳人套路,讲述的是一个孩子在路上捡到一分钱的故事。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民警叔叔手里边……’。”林东嘴上忍不住跟着一同哼起了这曲简短的旋律。
  但是问题来了,民警叔叔是谁?一个还未见识过世界真正精彩的纯真孩子为什么要对他那么的信任?
  民警叔叔是那个孩子的长辈?但又没有长辈之间的亲近,更多的是一种尊敬。
  “另类版的‘拾金不昧’么?”林东呢喃道。
  一篇文章,已经讲完了一个小故事,虽然衍生出来了更多的未解之谜,但是这个故事已经完整了。
  林东用笔抄下这份投稿上写的寄件地址,准备亲自去拜访看看,如果那位允许的话,他们出版社可以签下他。
  就在投稿出版社审稿的这段期间,萧瑾瑜又写了好几篇小短文,一天一个小故事,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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