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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相府真千金 (透明草莓)


  宋疏桐拉着妙菱就走:“我们去城隍庙找丐中贵族。”
  宋疏桐走的很快,妙菱不得不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她,奇怪道:“小姐,我记得你在外地长大,进府以后从来没有出去过,你怎么认得路?”
  宋疏桐大言不惭道:“本小姐惊才绝艳、机智过人,当然认识路。 ”
  宋疏桐是这本书的作者,从穿越过之后,她就发现,她脑子里像有个数据库一样,存着这个书中世界所有的场景道具,可以说,她对这世上的一切事物了如指掌,除了人,因为人心是最不可测的。
  妙菱百分百相信自家小姐的聪明才智,她崇拜道:“那小姐刚才说的丐中贵族是什么东西?”
  宋疏桐失笑:“他啊,不是东西,就是一个乞丐头子。”
  妙菱不解道:“乞丐头子,那不还是乞丐么,咱们找乞丐干嘛?”
  “弄钱啊。”
  妙菱一脸呆滞:“找乞丐要钱,小姐你是在逗奴婢吧。乞丐要是有钱,还用得着乞讨吗?”
  宋疏桐脚步顿了一下:“我没来之前,他是丐中贵族,现在我来了,他就是善财童子。”
  无论哪朝哪代,钱都是好东西,钱不仅决定生存品质,还可以改变社会地位。
  宋疏桐现在需要钱,更需要一个可以为她源源不断挣钱的人,她必须培育自己的势力,毕竟一辈子很长,搞垮了宋丞相一家之后,她还得在古代世界安身立命,没有本钱是不行的。
  因为地图都在心里,为了抓紧时间,宋疏桐带着妙菱离开了有官差巡逻的大路,钻进了小巷子里抄近道。
  拐过一个弯,两人撞上了五六个喝的醉歪歪的酒鬼,不晓得是从哪家小酒馆刚喝出来,宋疏桐没多想,闪身打算从这几个人身边穿过去,经过一个酒气熏天的男子身边时,他突然伸手抓住了她的胳膊,舌头打着卷道:“长、长得还挺标致,这大、大半夜的在外头逛,是前头万红楼的姑娘吗,把你大爷我扶到你们楼里,今儿晚上爷就包你了。”
  “你认错人了。”宋疏桐嫌恶地挣脱,转身欲走,却又被另一个色眯眯的胖子拽住了 * 。
  眼看小姐的肩膀被两个男人捏着,妙菱护主心切,冲上来拽他们的手:“不要碰我家小姐。”
  这几个醉鬼已经醉的亲妈都认不清了,一听见妙菱这么说,嘴里越发不干净起来。
  “呦呵,还是个良家,今儿大爷们有福了。”
  宋疏桐叫苦不迭,后悔死了,是她大意了,她就不该走小路的,这是古代啊,她还以为是在遍地监控的现代呢。
  “妙菱,你别管我,你先跑,我有办法脱身。”
  她还没大展拳脚,不能就这么折在阴沟里,仗着这几个人醉的神志不清,宋疏桐猛地拔下头发上的铜簪,正打算瞄准了狠狠扎过去,忽然听见耳边传来破空声,伴随着几道细微的金光,这几个醉鬼都惊恐地瞪着眼大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好像被什么东西定住了,一个接着一个倒栽葱一样倒了下去。
  妙菱惊悚道:“小姐,是不是撞鬼了。”
  “别瞎说,我们是被武林大侠救了。”
  宋疏桐看着地上几粒黄豆大小的金瓜子,立刻明白了,这几个酒鬼大约是被人用金瓜子点了穴。
  众所周知,黄金是一种非常软的金属,这个人能用这么小的金瓜子释放出这么大的力道,可见此人的武功深不可测,而且……应该还十分有钱,穷逼谁舍得拿金子砸人。
  不过这个人把金子到处乱扔可不太好,容易砸到花花草草,万一被觅食的小狗小猫之类误食,那可就更糟了。
  想到这里,宋疏桐对着夜空拱手道:“大侠既然躲在暗处相救,想必是不愿意现身,小女子便不强求相见了。今日多谢大侠出手相助,小女子无以为报,给您鞠三个躬权当谢礼。”
  谢初静抱着剑,躲在一处飞起的房檐后面,看着那小娘子对着虚空鞠躬,一次两次三次,她每鞠一次躬还会换一次位置,似乎是为了找到他的方位,结果她的方向全都不对,没有一次是正对着他行礼。
  谢初静便觉得这个小丫头十分有趣,换成别人早该吓得哭天抢地了吧,结果这个姑娘还有心情转着圈儿鞠躬。
  目送她离开巷口上了安全的大路,谢初静从房顶跳下来,想把方才丢出去的几个金瓜子捡回来,这金瓜子对他来说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是也不能随便扔在路上给这几个混蛋。
  地上干干净净,谢初静找了半天,一粒金瓜子的都没有找到,他眯着眼睛想了一下那姑娘方才鞠躬的动作,瞬间懂了,所以她换着地方鞠躬并不是为了找他,是为了捡走金瓜子。
  谢初静冷笑着飞身上房,朝着宋疏桐离开的方向追了出去。
  欠了孤一条命,竟然还有脸拿孤的钱,孤行侠仗义多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第3章 . 一场戏就领盒饭的群演 3
  临近城隍庙的树林里,乞丐渐渐多起来,这些无家可归的人在这里找到一棵树靠着,便可当做栖身之所。
  宋疏桐在这些蓬头垢 * 面的人里费力地找着岑子昂,她一张一张脸看过去,偶尔会有一两个没睡的,好奇地抬头看她一眼。
  宋疏桐虽然是个扑街作者,却一直立志写出一本经天纬地的巨著,并且顽强地致力于塑造群像、探讨人性。
  在这本文中,她写了五百多个形形色色的角色,每个人物恨不得都掰开揉碎写明白,后来被读者吐槽才明白,这种行为通常被称为水文。
  岑子昂是书里一位重要的男配,因为精明能干,他硬是从一个衣衫褴褛的底层乞丐奋斗成了大魏朝首富。
  不过,此时岑子昂还没有发迹,宋疏桐打算搭他的顺风车给钱包增个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钱才有话语权。
  她首先来找岑子昂,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书里其他的正面角色身份地位都太高,宋疏桐暂时高攀不上。
  一直走到城隍庙大门旁边,宋疏桐看见石头狮子旁靠着一个精壮利落的青年,她立刻喜出望外,走到他身边叫道:“岑子昂,我可找到你了。”
  尽管她从未真正见过岑子昂,但只要看见他,她就能认出他来,因为他存在于她的心里。
  岑子昂睁开了眼睛,他脸上虽然也有黑乎乎的污泥,眼神却出奇的干净明亮:“我就是岑子昂,姑娘找我有事?”
  他是城西这片地界的花子头,叫花子要饭也是有规矩的,不是想去哪里乞讨就去哪里乞讨的,各自有固定的区域混口饭吃,捞过界是会挨打的,这时候花子头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有点事。”宋疏桐压低了声音,将攥在拳头里的金瓜子露出点颜色给他看,压低声音道:“朋友,咱们借一步说话。”
  岑子昂见钱眼开,本能地站了起来。
  周边的乞丐一见老大站起来了,也跟着警觉地站起来。
  “你别慌,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不能把你怎么样的,你先让你手下这些人坐下。”
  宋疏桐仰头看岑子昂,发觉他跟书里写的一样身强体壮,顿时深感欣慰。
  岑子昂俯视着宋疏桐,在他看起来,她比一只小鸡崽儿大不了多少,确实手无缚鸡之力,她可能还干不过一只大公鸡,于是放松了警惕,挥挥手让同伴们继续睡觉,带着宋疏桐走到一边的僻静角落里。
  妙菱知道小姐一定是有重要的事情要说,自觉地站在远处放风。
  岑子昂道:“姑娘有什么事,直说吧。”
  宋疏桐本来也没打算拐弯抹角,单刀直入道:“你刚到京城来的时候,常常在一家刘记糕饼店附近乞讨,他家有个闺女叫刘溪诗,常常接济你,晚上把卖不完的糕饼拿给你吃,所以你很喜欢她,你一直想娶她,对不对?”
  岑子昂一怔,他不明白这个陌生的姑娘怎么会知道这些事情,但是他立刻争辩道:“你说的不对,我没想娶她,我只是把她当妹子,当恩人!”
  宋疏桐挥挥手:“行了乖崽儿 * ,别嘴硬了,麻麻还不知道你。”
  “麻麻知道我,麻麻是谁?”
  “麻麻是……”宋疏桐哭笑不得,总不能直说这是网络用语“妈妈”的意思,让他晓得被占了便宜吧,只得胡诌了一句:“那是我的小名。”
  岑子昂的脸忽然莫名地红了一下,喃喃道:“姑娘家不该随便把闺名告诉别人的。”
  “嗐,你不用跟我那么见外,以后咱俩一起发财,往好听了说就是合作伙伴,往难听了说就是一条贼船上的蚂蚱,大家都是自己人。”
  岑子昂一头雾水道:“跟我一个乞丐一起发财?姑娘你说什么胡话。”
  说到正事,宋疏桐不开玩笑了,严肃道:“我今天来,是想让你同我一起做生意,你这样当乞丐出不了头的,一辈子都娶不到刘溪诗,人家是小康人家的闺女,她愿意她爹娘都不会同意的。我看好你,你不如跟我一起干一番事业,你一定可以青云直上、飞黄腾达的。”
  宋疏桐说得认真,岑子昂听完却哈哈大笑起来:“做生意,姑娘你在开玩笑吗?你不要这样耍弄我了,我一个住在破庙里的乞丐,实在没什么是能被你骗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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