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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饭馆很美味 番外完结 (月半要分家)


  只能说,厨艺这东西,真的是需要天赋和技术的。
  多味花生冷却之后香味并没有多么明显,不像地瓜丸子闻着那么香,但当李二梅尝过之后,却发现普普通通的花生在米味的手下简直是改头换面,表面的糖衣特别酥脆,而且又甜又咸又还有微微的辣,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味道,但就是特别好吃,怪不得叫多味花生呢。
  李二梅嘴里咬的嘎嘣脆,吃完一个又忍不住塞了一个进嘴里,简直停不下来,跟个馋嘴的孩子似的,米味好笑,给她手里塞了一大把让她边干活边吃,“客人们等着地瓜丸子呢,快送去。”
  李二梅嘿嘿一笑,一边嚼着花生米一边去送地瓜丸子。今天很多客人都要地瓜丸子,几乎每桌都要上一盘,还有的人临走的时候表示要带一盘回家。
  朱茂才也要了一盘,李二梅给他送的时候恰好嘴里在嚼花生,就被他注意到了,好奇地问:“你嘴里嚼啥呢嘎嘣嘎嘣的?”
  李二梅回道:“是老板做的多味花生。”
  “多味花生?”朱茂才只知道生花生炒花生,还没听说过多味花生,不过,既然是老板做的,那肯定是美味,当下就搓着手嘿嘿笑道:“二梅啊,能不能给我点尝尝?”
  李二梅被他一声“二梅”叫的鸡皮疙瘩都快起来了,但也知道他只是馋食物,并没有轻薄冒犯她的意思,所以也没计较,只从自己的花生中拿了两颗给他。
  朱茂才快速接过送入嘴中,尝到那特殊的香味后顿时就来了精神,还没咽下去呢就又朝李二梅伸手,“再多给我两颗吧,太好吃了,花生米也能做的这么好吃呢,绝了!”
  李二梅却后退一步,捂住自己的口袋,“没了没了!我也就一点点呢,给你了我吃什么。”
  “哎哎哎,你怎么这么小气!”眼看李二梅不理自己反而急匆匆地跑了,朱茂才吐槽了依据,立马爬起来就到厨房的窗口上趴着,谄媚地朝米味道:“老板,能不能卖我一盘多味花生?太好吃了!”
  米味无奈,真是做了什么都逃不脱他的魔手,但也没办法,不给他估计今天他就要赖着不走了,于是只好装了一盘子花生给他,算他六文钱。
  “你也少吃一点吧,油炸的东西吃多了不好。”米味实在是有点看不下去了,前段时间店铺关门的时候这人还瘦了点,结果店铺重新开业之后这人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膨胀了起来,比之前还要胖不少,低头都看不见脚了,米味真担心他因为太胖而出问题。
  朱茂才得了花生正高兴呢,听她这么说却笑了,“嘿,我还头一次听到开饭馆的劝客人少吃点呢,我少吃点你怎么赚钱?”
  “我可不缺你这点钱。”米味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我那是为你好,人可不能太胖,不然身体容易出问题的。”
  朱茂才哈哈笑了,道:“我知道我知道,可我实在是控制不住,不让我吃那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实在不行我早晚少吃一点算了,但中午这顿可一点都不能少。”
  米味摇摇头,不劝了,劝吃货少吃点,真的好难。
  朱茂才旁边的那桌也是店里的老主顾了,见他美滋滋地端了一盘没见过的东西回来,立马觉得里面有鬼,跑上去拍着他的肩膀问:“朱兄,你端的这什么?是不是老板给你开小灶了?”
  朱茂才挥手赶他,“去去去,吃你的饭去。”
  这人也是脸皮厚的,伸手就快速地从朱茂才的盘子里抢了一小把多味花生,在朱茂才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便塞进了嘴里,嘎嘣嘎嘣嚼的欢,囫囵不清地问:“这什么东西?好好吃啊!”
  朱茂才气得要死,拍着桌子站起来就骂:“冯得喜你个王八羔子,你还我的花生!”
  “原来是花生,怎么这么好吃啊,我也要找老板要。”冯得喜快速地跑到厨房窗口边上,朝米味嚷嚷,“老板我也要花生,不能只给那个胖子吃。”
  从朱茂才端走那盘花生米之后米味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当下便又端了一盘给他。
  冯得喜得了花生,喜滋滋地转身就走,走到一半又跑回来对米味道:“老板再给我拿一瓶酒,花生米配酒最好了。”
  为了方便,包老爷子夫妇之前便从自家拿了些酒放在米味这里,如果客人要喝的话那便直接从饭馆里拿,卖出去了再给他们钱就可以了,所以米味这里放了不少酒,听他要酒,便拿了瓶给他。
  经过朱茂才和冯得喜两个人这么一闹,其他人都知道老板又做新吃食了,而且看着冯得喜一口花生一口酒,再配着火锅吃的惬意样子,有酒瘾的都忍不住了,纷纷跑来找米味要花生和酒,弄的米味的酒都不够用了,只好又让李二梅去包老爷子家多拿点回来。
  就连小孩子都受不住花生的味道,尝了以后便上瘾了,也吵着闹着要吃,结果就是张货郎带来的那点花生压根不够用,来的迟的客人们没买到,纷纷要求米味明天多卖点,甚至一个六七岁的小孩也因为父亲没买到花生而哇哇大哭了起来,哭的周围人都不忍心了,那些买到花生的人一人分了他几颗才把孩子哄好。
  米味叹了口气,觉得自己要是明天不卖花生了估计会被客人们的口水喷死,或者是被小孩子的泪水给淹死。所以她只好让张货郎去多收点花生回来。
  张货郎速度也很快,第二天一大早便给他送了许多花生来,但这次因为要的多,所以不是像昨天一样的花生米,而是带壳的花生,做之前还要将花生壳给剥开才行。


第49章 剥花生
  米味本身已经很忙了,李二梅也抽不出手来,剥花生这活实在没人干。李二梅提议道:“不如找人给咱们剥吧,咱们给钱,反正带壳的花生比不带壳的便宜多了,那钱也够咱们请人了。”
  其实米味也是这么想的,倒也不会心疼请人剥的那点钱,她只是在思考要请谁来剥。
  李二梅道:“老板,你还记得巷子那边的胡三吗?不如咱们给他们家剥吧。”
  “胡三?”米味对这个名字不熟悉,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李二梅提醒道:“就是瘸了一只腿的那个,上次咱们家饭馆装修还来干活了呢。”
  听她这么一说米味便想起来了,这人也住在这条巷子里,因为瘸了一只腿,所以许多人背地里叫他胡瘸子,她就听过不少人这么叫他。不过他们家人好像从来没来过她的饭馆吃过东西,所以不是很熟。
  不过上次饭馆装修他跟着包工头来干活了,人很沉默,但干起活来很认真,一点也不含糊,别人干着干着就会去喝点水上个厕所什么的,他很少会这样,比任何人休息都少。
  李二梅道:“他人很不错的,之前有几次我去买菜,东西太多弄不回来,也是他帮忙的。而且我听我姐说,他家里日子过的很不好,他瘸了一条腿,所以给人家打零工的时候那些人都只给他一半的工钱,他家里还有妻儿要养,听说媳妇身体也很差,时不时要吃药,日子过的很是艰难,所以我想着有这活不如就给他家吧,他媳妇应该很乐意干。”
  说话间,李二梅朝门外一看,恰好看到几个孩子在大门口的马路上玩,指了指门外道:“还真巧,你看那个最后面的孩子,就是胡三家的小儿子胡小成。”
  米味顺着她指的朝外看去,正好看到一群孩子围在米小宝周围,一个个眼巴巴地看着他手里的地瓜丸子,几个孩子伸着手,似乎在朝米小宝要吃的,而最外围站着个特别瘦小的小男孩,因为瘦,显得眼睛特别大,身上的衣服看的出来洗了很多遍了,而且补丁摞着补丁,脚上的鞋也烂的露出脚趾。
  小男孩倒是没有伸手要吃的,只站在最外面眼巴巴地看着。
  “原来这小孩是胡三家的啊。”米味对这小孩倒是不陌生,因为这个小孩经常来找米小宝玩,但这孩子挺懂事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家里的大人教过了,每次米味叫米小宝吃饭的时候其他孩子会跟着涌进来,她就会给每人分一点好吃的,但胡小成却次次都不进来,在她喊米小宝吃饭的时候便会自己回家去,有几次米味招手让他进来他也不来,摇摇头便跑走了。所以她对这孩子印象很深刻。
  从一个孩子就能看出父母是什么人,想必胡三夫妻俩人很不错,所以米味也不介意将剥花生的活给他们家,邻里邻居的,能帮一点就帮一定。
  米味和李二梅商量了一番,最后决定把剥花生的价钱定为一百斤带壳花生给二十文钱,剥出来的花生米大概有五十斤左右,以后每日就限量卖这么多,卖完为止。
  趁着还早,米味打算上门去问问胡三媳妇愿不愿意干这活,于是便朝马路上的胡小成招招手,让他过来。
  胡小成看到米味叫他,眼睛眨巴了一下,立马迈着小短腿跑了过来,跑到米味跟前仰着头看她,小声问:“姐姐,你叫我干什么?”
  米味弯下腰摸摸他的头,“你不能叫我姐姐哦,你要叫我婶婶。”
  胡小成犹豫了一下,还是改了称呼,“婶婶。”
  米味牵着他的手,问道:“你娘在不在家?我想和你娘说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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