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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美强惨反派[快穿] 完结+番外 (人世客)


  “夫人”这个称呼,一旦叫出口就无比顺畅,好像他早就这样叫过千遍万遍了。
  陶然:“小煜儿好棒!有了鲜奶,就可以做糖蒸酥酪啦。”
  闻煜:“我来给夫人做糖蒸酥酪好不好?我也想为夫人做好吃的。”
  “诶?从没见你下过厨房啊。”
  闻煜把她拥在怀里,额头抵着她的额头,眸子里像是盛放着星河的点点碎芒,“嫁给我之前,夫人不也没有下过厨房吗?”
  就算闻煜说话的口吻向来傻里傻气的,也从来都遮掩不了他生了一把好嗓子这个事实,清清冷冷,极有磁性。
  好奇怪,明明还是陶然熟悉的怀抱,但是只是从扑进她怀里,变成把她拥入怀里,就似乎哪里都变了。
  原来小傻子的个子这么高的。
  原来他的声音这么好听。
  原来他身上有淡淡的龙涎香味。
  是个让人依恋的怀抱,陶然还有了那么一点小鹿乱撞的感觉,要是换成别的成年男人,她肯定把他一把推开,不过想想这是自家小傻子,早就抱过数不清多少次了,再多抱一次也不会怎样吧?
  她加深了这个拥抱,还深深地嗅了一口闻煜身上的气息,“芍药,你给他熏的龙涎香?真好闻。”
  “没有吧?可能是李公公?”
  闻煜:“是他。”
  虽然并不是,其实是闻煜今早换衣服的时候,自己选的熏香。
  但就请唯一看穿本王伪装的李公公,先帮忙背一下锅吧。


第131章 傻王爷
  李荣海原本以为, 闻煜会在西园告诉陶然, 他已经恢复清醒了。
  可是等闻煜和陶然从西园回来, 两人之间的相处方式分明还是照旧。
  李公公困惑了。
  他私下里找到闻煜:“王爷,请您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不管您有什么目的, 想要瞒着世人,可王妃绝对值得信任。王妃并不是世人所说的草包美人,是天下人太蠢,不懂得欣赏她的好,我想您不是那样的蠢人。”
  继今天中午被指着鼻子骂, 说是吃软饭的之后, 现在又差点挑明了说, 你是个蠢人了。
  这可是自己最忠心的下属啊。
  闻煜摇头失笑, 他完全不怀疑李荣海的忠诚。
  只能说, 自家娘子的个人魅力实在是太强大了,完全把李荣海给收服了。
  “我是昨天夜里神智恢复清明的,今天在西园,我本来想要和王妃坦白,却听到她和芍药说,一旦我不再是个傻子了,她就要跟我和离。这个理由, 足够吗?”
  “这怎么可能呢?”李荣海不解。
  天下人都知道,王妃爱王爷如命,可是王妃却要和王爷和离?
  闻煜重重地点了点头, 再次肯定了这个说法。
  王爷没有必要在这种事上说谎,李荣海:“那您打算怎么办?”
  闻煜:“先说说神骁军的开销吧,不能总变卖王妃的嫁妆,本王可不是吃软饭的。先屯兵屯田,开垦荒田,让神骁军自食其力;本王还有一些产业,你拿着那些地契,先把王妃嫁妆的缺口成倍给她补上;帮我母妃寻找名医,治疗她的眼睛。
  还有就是练兵的事情,天下苦战乱久矣,本王必定一统七国,开创一个太平盛世,你照我的去做,练兵找这几个人做总兵,具体的练兵地点就选……”
  一身黑衣的闻煜,谈吐间条理清晰,智珠在握,俊美的面容一派冷肃,一双黑眸里似乎倒映着天下山河,分明就是那个所向披靡的少年将军,天下人心中的那尊战神。
  陶然推开门:“小煜煜~”
  闻煜脸上的神情一下子就变了,咧开嘴憨憨一笑,活像是村子里的二傻子。
  李荣海眼角抽了一抽,轻轻咳嗽一声,提醒闻煜,演技过于刻意了,小傻子是傻的纯真可爱,您这是傻的浮夸。
  闻煜微调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对着陶然唤了一声:“夫人。”
  陶然牵着他的手:“你们在这里干嘛呢?要不要去踢毽子呀?”
  她的手温温软软,手指细长而白皙,触感如同丝滑的绸缎,明明她的力道很轻,闻煜却觉得有一股巨大无比的力量,把他整个人都锁住了,像是全世界都只剩下了她。
  她本来就是他的全世界。
  闻煜也回握住了陶然的手,和她十指紧扣,对她微微一笑。
  暖风轻拂,春日的花影摇曳,日光透过雕花的窗棂洒在闻煜的身上,他的身姿颀长而挺拔,在军队里锻炼出来的军姿,时时刻刻都站如青松,明明是英俊凌厉的面容,却因为这一笑染上了春日繁花的温柔。
  陶然的心砰砰直跳。
  糟糕,是心动的感觉!
  该死的颜性恋。
  陶然你这个混蛋,给我清醒一点啊!
  人家只有三岁的智商,你这个色女,再怎么样也不能诱拐小朋友好吗?
  闻煜等了很久,陶然都站在那里没动。
  “不是要去踢毽子吗?”
  “哦,对!踢毽子,我们要先做鸡毛毽子。”
  李荣海看着这对夫妇,男子俊朗,女子秀美,分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且不管是王爷看王妃,还是王妃看王爷,双方的眼神分明都情意绵绵,为什么王妃却要和王爷和离呢?
  “果然咱家只是个阉人,情情爱爱的事情,难搞哦,还是先照王爷的吩咐,去忙一统七国的事儿吧。”
  陶然以为的做鸡毛毽子,就是随便抓一只大公鸡。
  然而,事实是
  闻煜安排的时候,完全是往最铺张浪费的路子上走,在他眼里,自家娘子本来就是全天下最娇贵的人,当然要有最大的排场。
  哪怕只是踢个毽子。
  听说王妃要自己做鸡毛毽子,闻煜就吩咐下人为她准备了好多公鸡,那是从各地搜罗来的珍稀品种,有雪鸡、芦花鸡、乌鸡、霞烟鸡、五彩大公鸡……
  甚至还有一只绿孔雀!
  讲道理,闻煜才只有三岁的智商,就准备的这么面面俱到?陶然觉得像他这么能干的人,可能真的还是七国战场更适合他。
  窝在小小的一个战王府后宅,挖空心思给她准备吃喝玩乐方面的事,简直是太屈才了好吗?神医还是快点来吧,赶快把我家小伙伴的脑壳给治好吧!赶紧让他去战场上一展身手。
  要做毽子,一定要用活公鸡的毛,这样做出来的毽子才会柔软而有弹性,不像死鸡毛那样僵僵的。
  闻煜问:“夫人想要哪一只公鸡的毛做毽子?我帮你摘。”
  陶然随便选了几种颜色。
  闻煜的动作优雅无比,如果不是亲眼见到,陶然都不敢相信,世上竟然有人能把拔鸡毛这件事,都做的这样贵气天成。
  小傻子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可是他开心地握着那一把五颜六色的鸡毛,回头对着陶然傻笑的模样,又还是她熟悉的那个小傻子呀。
  鸡毛毽子的做法,是陶然的奶奶教她的,她一边回忆,一边说道:“选择两个铜钱,大小和厚薄都相等,把它们叠在一起,用布缠住缝实了,就是毽子托,然后再把鸡毛缝在毽子托上……”
  一个又一个漂亮的毽子,很快就在闻煜手里成型了。
  长得好看的人,真是看他们做什么都是一种享受。闻煜的手形很优美,十指修长,色白如玉,指节如同竹节一般分明,放在现代社会完全可以去当手模了。
  陶然正放飞自我,胡思乱想呢,就看到那双好看的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夫人?”
  “你的手真好看。”陶然随口说了一句。
  说者无意,听者却有心,闻煜的脸瞬间爆红,热度一直烧到了耳朵尖上,只是她随随便便一句夸奖,就让他的心像是飘在了云端上。
  “如果夫人喜欢,把我的手送给你好不好?”
  陶然脑补的是,把闻煜的手“咔嚓”下来,泡在福尔马林里做成标本,她连忙摇了摇头,“那样太血腥了,你的手还是在你身上长着比较好。”
  闻煜先是一愣,然后才是轻笑,她想到哪里去了?
  自己这个小娇妻,还真是有大反派的特质呢。
  “是连人带手一起送给你呀。”
  “原来是这样啊,是我想岔了,好的、好的。”
  闻煜和她拉钩,“夫人,答应了,可就不许反悔了哦。”
  明明还是小傻子特有的欢快语调,可陶然却觉得闻煜深情的不像话。
  来自一种生物本能的判断,让她不敢再像糊弄小孩子那样,轻易地应声说好。
  幸好这时,陈清的声音响起,把她从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犹豫里面唤了出来,“娇娇,毽子做好了吗?”
  陶然说了要帮陈清也做一个毽子,既可以锻炼她的身体,也可以顺便锻炼她听声辨位的能力。
  不过给陈清的毽子,比平常的更加特殊一点,要在毽子上面栓一根绳子,免得陈清因为看不见,到处去捡毽子。
  最好还能更加柔软一点,不然砸到她身上会太痛。
  陶然绕开闻煜,对陈清说:“快做好啦,再等一下下。”
  闻煜看了看自己那只手,虽然被自家娘子说好看,但还是被抛弃在半空中不管,任由它以拉钩的状态空悬着。他眸光微微暗淡,但并没有气馁,也跟了上去,“我还没有踢过毽子呢,要怎么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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