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可能,别忘了,他偷偷出宫可都没有被追究,现在更是直接搬到了宫外去住,试问,哪个皇子有他这样的待遇?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任人欺凌的小崽子了。”冯大嗤笑,“况且,你当初不也是从他那里出来,才犯了那个病的吗?他绝对有古怪!”
“那也不能说明什么。”
七皇子皱眉,烦躁的打了下桌子。昔日被他踩在脚底的人如今摇身一变有了人撑腰,连他都惹不起了,他何尝不想再踩回去?但是母妃明令禁止过,不许他再去找祝翎之的麻烦。
冯大看出他已经动摇了,不由勾唇一笑,慢条斯理的道:“你当初那么欺负他,就不怕他哪日回来报复你?况且,我只要你你跟着我偷偷的去,整整他,让他知道知道天高地厚,又不是杀人,你怕什么?”
“我……”
“别担心,就算被抓住了,就说我们两个好奇,去哪里玩,也不会有人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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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翎之搬到岳山书院后,轩宛就一直致力于调和崽崽与他同窗的关系,还给崽崽草了个乐于助人、面冷心热的人设。而她的努力没有白费,崽崽也渐渐融入了集体中去,再加上众人心中的女神关夕卉被崽崽治好了病,也来学堂读书,作为调和剂,大家也算是其乐融融。
轩宛在赤雀身体里,躺在趴在窗台上的白雪公主身上,懒洋洋的,边晒太阳边看着不远处小鸡仔们课下欢闹的样子。
“小师姐,你看我刚才抓到的彩鸡,是不是很漂亮?”一个瘦高的小公子抓着只羽毛五彩斑斓的彩鸡,献宝似的把它捧到关夕卉眼前,道,“送给你啦!”
“好啊。”关夕卉也不客气,拿过彩鸡四下看了看,满意的点点头,柔柔的问了句,“我可以随意处置吗?”
小公子被女神看着面红耳赤,说话都有点结巴了:“当、当然!”
“那谢谢你啦。”关夕卉颔首,转头掐着彩鸡的翅膀把它拎到了轩宛眼前,抿着唇笑,“宛宛,记得你前几日说想吃鸡腿来着,还要吗?”
轩宛在游戏里甚至交了个朋友——关夕卉。两人爱好相同,脾气秉性相似,再加上关夕卉很漂亮,像仙女一样,轩宛就更喜欢和对方一起玩了。
轩宛闻言惊喜的起身,呼扇着翅膀道:“好啊好啊!”
还不知道游戏里的烧鸡味道如何呢!
送兔子的小公子:“?”这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这时另一个小姑娘上前插话,声音怯怯的:“可以让祝翎之帮忙烤了吗?他的火灵控制的最好了。”
周围公子哥儿:“……??”
第十七章 养崽崽 你就那么喜欢他?……
轩宛表示很欣慰,这姑娘胆子小,从前很害怕祝翎之,现在却敢让他烤彩鸡了,这不就是接纳了这个同窗的意思吗?
轩宛立即把目光投向崽崽,眨眨眼睛示意他不要放弃这个和同窗搞好关系的机会。
只是祝翎之还没说什么,白麒麟先跳上了桌子。它不屑的用爪子拍了拍桌面,表示他主人的本命灵火可是这天地间独一无二的,可以焚烧世间万物,怎能让灵火做这种事情?
只是它嗷嗷了两嗓子,也没人听懂它的话。
轩宛想了想,飞到它的脑袋上用翅膀摸了摸他细软的白毛,声音柔和的道:“白雪公主,你也想吃是吗?一会儿分你个腿。”
白麒麟:“嗷嗷……嗷呜~”不要叫我公主我是男孩子!不过……好吧给我条腿也可以。
轩宛:“乖~”
看着这一人一兽玩的开心,祝翎之皱眉,啧了一声,一手把重返中二期的白麒麟崽崽扒拉到一边,十分自然的冲轩宛点了点头,然后接过兔子,干脆利落的拍死,借了同窗一把剑,把彩鸡串起来,原地烤了。
他的火候控制的十分精准,即使在学堂里面,也没有让火苗有一丝一毫脱离掌控,甚至还控制着烟雾飞出了窗外,所以不存在着火之类的问题。
周围一众公子哥儿这会儿都没缓过来,精神都有些恍惚了:“……”
逐渐惊恐jpg.
“崽崽好棒!看来老头还是有点用处的,把你教的这么好!”轩宛兴高采烈的,一边说着一边还特意买了瓶孜然给崽崽用。
鸡肉被烤的外焦里嫩,泛着金黄的色泽,就一个字,香!
轩宛突然馋的不行,注意力都在烤鸡身上,也就没发现祝翎之皱了下眉。
老头整天吊儿郎当的,控制火灵与他没半分关系。
轩宛虽然是在一只赤雀身上,但是也可以吃肉,她尝了一回游戏里的烤鸡,意外的觉得味道不错,甚至还真的有了一些饱腹感,不禁感到经惊奇,这做的也太逼真了,这游戏不火,天理难容啊。
吃饱喝足,轩宛也到了下线的时间了。
回去以后,轩宛又想起方才崽崽握剑的模样,突然很受启发。
其实,就算她不能带着崽崽逐梦江湖,把崽崽培养成温润如玉的剑客也不是不行吧?毕竟崽崽的师父老头用的就是长剑,崽崽将来也可以用长剑,再多读书,她着重往这方面培养,应该也可以呀。
所以轩宛在征求了崽崽的意见后,给他买了把酷炫的长剑,还氪金买了两身超级好看的衣裳已经一面墙山的书,看着这些东西,她的心中异常满足。
轩宛先让崽崽在门外等,等把书和长剑摆好之后,又捂着他的眼睛把他带了进来,像是霸道总裁一样大手一挥,用一种沉稳的声音道:“崽崽,还满意你看到的吗?”
祝翎之在这里有一间单独的院子,他的书房在轩宛的特意要求下被建的很大,此时,看着那被书本占满了的墙以及桌子上镶嵌着宝石的墨绿色长剑,祝翎之只想沉默。
啊,崽崽一定是太高兴了,都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了。
轩宛觉得自己可真是太善解人意了,都不用孩子要,就给他买了,这样的家长,哪个孩子会不喜欢呢?
轩宛坐在电脑前,比祝翎之还激动,她把剑举起来,让它飘在祝翎之正前方:“快试试这把剑,它叫绿幕,是不是超级漂亮?”
祝翎之本来望着慢架子的书心情复杂,此时心情更加复杂:“你那么喜欢绿色吗?”
花是绿色的,剑也是绿色的。
“诶,你怎么知道的?”轩宛如用找到了知己般,“对呀对呀,我超级喜欢绿色!你不觉得绿色有一种生生不息地感觉吗?非常自然地颜色,代表着生机以及生命地顽强。”
说了半天,轩宛才意识到是在给崽崽买剑,不能按照自己的喜好来,于是问:“你喜欢吗?”
祝翎之似乎能想象到轩宛说到喜欢的事情时手舞足蹈的模样,眸子里也不由染上了些笑意:“喜欢。”
你喜欢我就喜欢。
“那就好!”轩宛高兴了,兴奋中带了点期待地催促道,“你快舞个剑试试!”
虽然祝翎之上辈子没有武器,但是诸如长剑、□□之类的武器他都会一些,此时舞个剑倒是不难。
他拎着剑出去,走到院子里那棵与皇宫里一模一样的桃树下站定。一阵微风拂过,他在纷飞的桃花下挽了个剑花。
白衣墨发的小公子五官精致漂亮,眉目清冷,一对蓝色和琥珀色的异瞳如同宝石般剔透又晶亮。虽才十岁,但身量已经不低了,身材是一种少年人特有的削瘦,让人看着就忍不住心生欢喜。他在漫天纷飞的花瓣下舞剑,修长的五指握着墨绿色的长剑翻转,实在是赏心悦目极了。
轩宛忍不住在旁边放了首古琴曲子。
一曲毕,祝翎之利落地收回剑,他望着天空,似乎在寻找轩宛的位置。
“好棒好棒!”轩·捧场王·宛使劲鼓掌,意识到崽崽看不见后,又立即戴上VR装备进入游戏里,变成赤雀扑上去,“厉害了我的崽!”
祝翎之用剑接住她,手腕翻转,带着她转了个圈,把轩宛刺激的嗷嗷叫。
“啾!好刺激!哈哈哈!”
等轩宛玩够了,祝翎之才将她拢在手心里,带她进屋,状似不经意的问: “花满楼也是用剑的吗?”
“对啊……等等。”祝翎之懵了一下,“你怎么知道……哦对,我上次说的是吧?”
祝翎之似乎不太高兴,脸色沉沉,没有答轩宛这话。他跨过门口,过了会儿才又开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提起男神,轩宛侃侃而谈:“他是个武功高强但是温文儒雅的人,虽然双目失明但是热爱生活,他优雅从容,乐观开朗,与人为善,心胸宽广,不慕名利,从不恃强凌弱,近乎完美!那句诗怎么说来着?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说的就是他啊!”
祝翎之嘴角压着,声音平平,听不出喜怒:“你就那么喜欢他?”
“啊?我……啊——”
轩宛话音未落,突然被祝翎之单手拢着转了个圈,声音随着这个圈变成弯转地尖叫,差点破音。
“谁?”祝翎之将轩宛护在怀里,浑身肌肉紧绷,警惕地望着四周,“别装神弄鬼。”
“有刺客?”轩宛感受到了方才被崽崽躲过的那凌厉的一招,立即反应过来,迅速做出判断——她在这里只是个累赘,于是当机立断下线回到了电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