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力一拉,拉动了几下,见绳子牢靠,便自顾自地抓住绳索用力一蹿,猛地蹿上去一小截,她身体笨重的很,就是以前特别熟练的技能,用这样的身体也显得危险又沉重。
沈令风吞了口口水,只觉心惊肉跳,脑子里一团乱,看了看自己腰上的安全绳和一堆一看就特别有安全感的锁扣,再看看自家姐姐那徒手抓绳子的模样,忽然犹豫起来。
杨玉英在上面冷笑:“我们沈家怕真要完了,居然出了出尔反尔,说出口的话和放屁差不多的男丁。”
沈令风脑子嗡的一声,猛地抓住绳子,拼命向上爬去,他好歹习武,身体又轻盈,一时间竟比杨玉英还快些,不多时便追到杨玉英身后。
杨玉英默不作声地加快了速度。
两姐弟都不说话,只迎着山间冷风,眼睛盯着山顶,一点点向上爬。
一开始还好,可爬了没有一半,沈令风就觉双腿发软,头冒虚汗,心里慌得厉害。
他这是疯了吧?
他姐姐让萧寒给气疯了,他也跟着发疯吗?
万一掉下去,掉下去……沈令风战战兢兢地向下瞟了一眼,心中大哭——他宁愿自己去撞死,也不想摔成肉饼。
不行,不能继续了。
沈令风气喘吁吁:“姐,咱们下去吧,不是要锻炼?我教你打拳?”
嘶嘶,嘶嘶
沈令风拼命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慢慢向下开始滑动,滑着滑着,忽然听见些奇怪的动静,他不由自主地向下一瞄,登时瞠目,一股气由心底蹿出来,使劲抓着绳子蹭蹭蹭飞快地向上爬去,一边爬一边哭:“姐,姐姐,快跑,快跑啊!”
就在他脚下,几乎是挨着他的脚,无数密密麻麻的长虫,乍一看成千上百,都飞速地朝着他追来。
沈令风简直想不到自己还能有这么快的速度,他比杨玉英还快一点,拼命地爬到山顶,向下瞟了一眼,见那些蛇也不知为何,如潮水一般退去,他终于松了口气。
“我要回家。”
他也常常到溪山玩耍,知道溪山神女峰有一条平坦的山路,可以下山。
“吼!”
沈令风刚刚爬上山顶,回头想拉姐姐一把,带着姐姐一起赶紧下山去,便在耳边特别近的地方,听到一声咆哮。
“姐。”
“什么?”
杨玉英此时也到了山顶,浑身衣服都被汗水湿透,脸色红晕,喘息声粗重,眼神却平静无波。
“姐,我身后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嗯,有,很可爱的……五只大猫。”
沈令风大猫好啊,是大猫就好,他一回头,正好对上毛茸茸的老虎头,看着老虎黄色的竖瞳里冷冰冰的颜色,沈令风浑身发软,竟还有心思数一数——一、二、三、四、五……
很好,他姐姐数数数得很清楚,就是眼神不好。
什么大猫啊!
“吼!”
沈令风脑子里一片空白,想也没想就从最近的逃生通路下山,嗯,怎么上来的,他还怎么向下爬了好几下。
然后……老虎也下山了。
沈令风喘了两声,拼命地向下爬,不停地在自己的脑袋里问自己——为什么老虎会下山?还会走这样可怕的悬崖峭壁?这到底是为什么!
一直到天色擦黑,杨玉英脖子里缠着毛巾,带着弟弟出了山,坐着马车回到道观,郑月娥就在门前迎接他们姐弟两个,沈令风还喃喃自语:“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
郑月娥愕然,看了看女儿,面色红润,微微气喘,精神不错,嘴角还有一抹似有若无的微笑。
再看看儿子——一副从水里捞起来的模样,精神恍惚,神色茫然,但是,到没了这几日的颓废。
杨玉英笑道:“带他爬山锻炼身体来着,可能有点累。”
第287章 半年
郑月娥盯着儿子,略一蹙眉:“臭小子,你姐姐都不喊累,你这是得多虚,竟累成这样,哼,是该好好锻炼锻炼。”
沈令风:“……”
这还是亲娘吗?
可他的确无法反驳,不自觉偷偷看了自家姐姐一眼,今日他吓得心和脑子都不是自己的,但姐姐和他一样,也是虎狼环饲,下有毒蛇,可就是不急不缓,稳得很。
这么一想,他的确应该羞愧……羞什么羞,正常人都会害怕,不害怕的那就不是人!
第二日
沈令风死死扒着房门,说什么也不出去。
也不知姐姐跟他爹说了什么,他爹亲自过来把拎着扔到了车上,他想不去溪山,但他姐姐一个人堵住车门,就那吨位,他就连跳车的机会也没有。
再一想,姐姐必然是要去的,若是丢下姐姐一个人,他——他宁愿跟着一起去担惊受怕。
大不了老虎要吃人,他先把自己喂了虎,好歹给姐姐留一条生路。
十天后
坠崖三次,一次被老虎救,一次被姐姐救,一次被毒蛇救之后,沈令风已经可以一边背书,一边攀岩,对老虎什么的,勉强,很勉强地视而不见。
半个月后,攀岩速度就变得快了不少,甚至能小心翼翼地同老虎和平共处,可惜还是做不到不怕毒蛇。
一个月后,杨玉英带着沈令风,早晨起来先攀岩三十次上下,然后徒步翻山越岭爬一遍山,回到道观开始温习功课,各种疯狂地背书,写文章。
从早晨到晚上,就连吃饭,沐浴,睡觉都要卡着时间点进行和结束。
半年时光,眨眼即过去,
溪山漫山遍野的秋枫已经红完,叶子落了,风越发冷,终于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杨玉英和沈令风背着行囊,照例在山间跋涉,天气越发冷,山里更凉,两个人却都是衣衫轻薄。
这样的天气,其实更适合呆在暖融融的有火炉的房子里,杨玉英当然也想,但没办法,他们目前还在道观寄宿,在道观里住自然有不少好处,但同时也有不方便的地方,至少他们姐弟两个想训练,读书还好,练武就不大合适。
两个人干脆便每日到山里训练,连读书也在山里读。
“看什么,”
杨玉英这两日老看见沈令风盯着自己走神,今日难得完成任务完成得早,不禁扬眉问了句。
“咳。”
沈令风低下头,略有些不好意思,自家姐姐和半年前比,整整小了一圈,漂亮的五官露出来,肌肤莹润又健康,虽然微微还有一点圆润,可真是……特别好看。
这是我姐姐,亲的,亲生的,不是假的!
“左二十四。”
杨玉英忽然道。
沈令风反射般瞬间弯弓搭箭,嗖一声,箭枝落在左边数第二十四个挂起来的小铃铛上。
叮当声戛然而止。
杨玉英满意地点头:“不错,长进多了。”
沈令风虚虚地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有点骄矜又有点得意,轻轻勾起唇角。
他短短半年内长高了小半头,身体明显结实起来,胳膊上,腰腹,腿部的肌肉匀称又漂亮,和以前那种虚浮的瘦完全不同。
“哎!”
也得看看他这些日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
“回吧,今天答应聚宝斋的人过去看看。”
杨玉英看了看时辰,赶紧领着沈令风往回走,回道观以后,沈令风还有一堆功课要完成,她也得赶紧出门赚钱养家。
沈令风看着姐姐把头发捆起来,一点钗环首饰都不佩戴,换上一身粗棉布,灰扑扑的男装,抬脚就出门,陡然间心里就阵阵发凉。
他也想赚钱养家,他并不想一直让姐姐出去操忙。
可他自己也知道,现在沈家需要他努力上进,好好读书,好好习武,参加科举,顶门立户。
聚宝斋
王掌柜和几个伙计,并一群跟着师父来做事的匠人,一大早就守在仓房大门口,一守就是三个时辰,听到仓房里大师傅颇澎湃的笑声,才松了口气。
杨玉英一出来,王掌柜等人就恭恭敬敬地送上热茶热水热毛巾,再好好地把人送到马车上,估计他老人家孝顺他丈母娘,也就是这么个架势。
一直目送杨玉英的马车走了,王掌柜才叹气:“多孝顺的女人,哎!”
就是命太苦。
一开始王掌柜和杨玉英打交道,就是为了杨玉英那修怀表的手艺。
他们聚宝斋在京城最有名的便是总有新鲜玩意,尤其是海货,可是那些从海外来的宝贝们也金贵,每一次货物千里迢迢,乘船过海而至,到了他们手里能有八成是完好无损的就是邀天之幸。
那些损毁的东西,他们能不心疼?可心疼有什么用?人家外国的匠人也不可能跟过来给他修,真要是请那些懂的人来修,造价实在太高。
所以那日他看着沈家大小姐修好的怀表,第一反应就是这人得抓住,别管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黑还是白,能给他赚钱的那就是财神爷!
杨玉英果然没让他失望,他就是花了不到两千两银子,还是借给人家,然后不过数日,他家仓库里积攒的十几块怀表,一个座钟,还有两个八音盒,并各种精巧物件就都被修好,他倒手就卖了出去,不光纯赚了一千三百两纹银,还彰显了聚宝斋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