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她有女儿。
她女儿长大了。
王金花从不曾有过这般深刻的认识,心中涌起澎湃的情感,她得更努力,赚大钱,给女儿花!
只有一个丫鬟照顾闺女怕是不行,回头便去买几个送去。
王金花自己都不肯用丫鬟,到不是用不起,而是觉得做人不能忘本。
她以前一个人伺候一大家子也麻利,从不觉得苦,如今能吃饱喝足,经营偌大的酒楼,几乎吃住都在酒楼里,一点重活都不必做,哪里就需要丫头了?
现在却忘了,明明初时还有要教导女儿吃苦耐劳的心思。
且不提王金花和杨玉英这对‘母女’如何,京城好几位公子少爷,却是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例如高麒,高麒是高侍郎的独子,高家豪富,高夫人重口腹之欲,家中的厨子不敢与御厨比,在扬镇却是一等一的好厨子,比那些名酒楼还要好上血多。
可高麒如今吃家里做的饭菜,却开始食不知味,也不是不香,可是就是少了点东西。
他在家吃饭,桌上出现一道他喜欢的菜,吃时也会点头赞一句好,但吃过了也便过了,之后没有,绝不会去想,但现在却已经大是不一样。
桌上还摆着午饭,一家都在享用,高麒盯着桌上的白切鸡,拿筷子戳啊戳,就是不往嘴里塞,神思恍惚,心不在焉。
高夫人蹙眉:“想什么呢?”
“罐罐鸡!”
高麒脱口而出。
高夫人瞪眼:“什么?”
高麒这才回神,咳嗽了两声,有些不好意思,他都这么大的人,居然还想吃食!
不管是因为好吃的豆饼,还是因为想和高人打好关系,反正高麒后来又约了几个朋友大晚上去清凉居吃饭。
如今清凉居的夜餐也是鸟枪换炮,大堂里原本的桌椅都被收起来,换了两排简单的木凳,木桌,桌子很长,凳子也很长,碗筷都是陶的,菜色也多了,不过依旧是不能点菜,人家小姑娘做什么,他们就吃什么。
昨天晚上高麒就吃到一种叫罐罐鸡的菜。
似乎只是普通的童子鸡做的,全加起来也不足一陶瓷罐,小小一碗,可是无论是鸡肉,还是菌汤,喝到嘴里,肚子就再想念,进入肚子,口舌又已开始思念。
高麒吃了一回,就有些茶饭不思。
他忍了好久,今日既开了口,便忍不住细细说给爹娘听,光是夸奖那罐罐鸡怎么个好吃法,他就一连吟了好几首诗。
高礼和高夫人皆瞠目。
半晌,高夫人才道:“原来这几日每晚都晚归,竟然是去吃饭!”
她可是松了口气。
马上十九岁的儿子大晚上老不回家,当娘的就难免担忧,怕孩子被那些地方的姑娘们勾了心神去,总是流连花街柳巷,坏了名声,连说亲都不好说。
只是高夫人总担心说得多了,高麒心中更好奇,本来没有过夜的心,都要出去过夜,那可真是更糟糕,于是才一直隐忍不发,现在知道她想的那些通通没有,自家儿子的异常全因一口吃食,放下心之余,也不免嘀咕——她这儿子开窍可真够晚的!
高麒可没看出什么,好不容易熬到晚上,冲去清凉居一瞧,居然黑着灯,关着门,一点声响也不见。
高麒:??
人呢?
那是兴冲冲去,垂头丧气地归。
等高麒见到孙少爷一抱怨,才听孙少爷说,白日里清凉居前已经戳了牌子,说夜间食堂今日休业,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高少爷没瞧见?”
人也还罢了,高麒虽然馋虫闹腾,到底自制力还是有的,晚上吃不到这家的宵夜,自有别的宵夜可稍稍解馋。
这口腹之欲,靠自制力是能抵抗得过去的。
问题是他们家飞龙一不乐意,那真是让人心肝肺都疼。
飞龙马特别期待地去了,结果没吃到想吃的豆饼,它不留着力气折腾罪魁祸首,怒火全朝着自家主人狂喷。
一整夜,飞龙马不肯安生。
第二天一大早,连他们高家的马厩都要塌了。
第219章 物以稀为贵
高麒实在没法子,连和朋友约马球都没力气去,一整日窝在家里哄自家这大爷,顾不上它听得懂听不懂,许诺了一百遍,下次清凉居的晚场开门,立时便领它去,就差给这祖宗跪下,总算把马给哄得差不离。
“哈哈哈哈哈,叫你得意,你也有今天!”
几个经常约战的朋友凑一起,看高麒垂头丧气地靠着软垫,一个接一个打呵欠,都不禁大乐。
“该!”
也不能怪大家幸灾乐祸,实在是高麒这混蛋最近忒招人恨,把他们可是给坑苦了。
大家都是经常在一起玩的朋友,也喜欢打马球,平日里打一场比赛,一般都输赢难料,论技术,这几个实力差不多。
高麒的马球技术不错,在他们这些人里属于小高手,不能和家里养的那些专门从草原来,就是为了打马球的豪奴比,可是公子哥们自己下场比赛,这位向来是赢多输少。
但即便赢的多,那也不过是略占优势。
大家想争还是能争一争。
结果前几日,高麒这家伙忽然跟打了鸡血似的,特别嘚瑟,不光要和他们赛马球,还格外的……骄傲,自称实力大涨,还道他们全不是对手。
于是就都被激出火,大家开战,开战之前的彩头还格外大。都被姓高的这小子激得拿出自家颇珍爱的宝贝当赌注。
至于结果,自然是凄惨的不得了。
谁能想到高麒这混蛋竟真能骑上他那匹飞龙马进赛场?
有飞龙在,自己的马都成了叛徒,人家是正经的马王,一出场全场的马都拜服。
但凡不服气的更惨,被咬得遍体鳞伤,恐怕要留下心理阴影,以后还敢不敢上马球赛场都不知!
一场比赛下来,大家是个个损失惨重,不光是丢颜面,那是真肉疼,自是视高麒为‘寇仇’,如今见他这副可怜的样子,不光没同情,还一百个高兴。
高麒:“……你们这帮没良心的!”
他肚子里偷偷骂杨玉英不知骂了几百遍。
可还是要盯着清凉居,那边一开张,就赶紧领着飞龙大爷过去蹭吃蹭喝。
杨玉英小小地打了个喷嚏,连忙关上窗子,心道,柳苏的身子骨还是有些弱,这可不好,需得多加锻炼,今夜还是早些休息,食堂就不开张了。
主要是最近并无有趣的客人出现。
杨玉英对生意还是满上心,可身体也要紧。装备负担重,就不好太辛苦,总是晚上活动,睡眠不足,对她可没好处。
至于有钱了另租地方开酒楼,白日做生意,那便完全不必要。
想做饮食,那可极辛苦,是苦差事,她喜欢下厨,也擅长,但是要她开酒楼,可能一日至少要应付百八十桌的客人,处理各种各样的麻烦,那她敬谢不敏。
这次的任务,又不是让她做个饮食行业的巨头?
如今多好,依托清凉居营业,有什么事直接借用人家酒楼的伙计,每晚只做自己喜欢做的菜,招待自己感兴趣的客人,想休假直接休息,当初定契也是用一日人家的大堂,给人家一日的租金,不用,连租金都省下,多么划算?
杨玉英的生意便做得越发随意起来。
偏偏她越是随意,生意就越好,每天晚上来吃饭的人越来越多。哪怕不能点菜,哪怕有时候吃的都是特别寻常的食物,大家依旧喜欢。
不光有人,杨玉英的客人范围着实广的很,比如说马。
高麒的飞龙已经是熟客,每日她开门,总要先照应这小家伙,如果敢先给它的主人或者别的客人上饭食,它能抑郁老半天,更是喜欢趁杨玉英不注意,就冲其他人呲牙咧嘴。
谁还能同一匹马计较不成?
除了飞龙,渐渐也有旁的公子哥带着爱马来蹭吃喝。
高麒是扬镇有名的公子,他家飞龙有多难伺候,马球圈子里的公子小姐们心里都有数。
飞龙是高礼老爷子的学生所赠,乃是藩国进贡的马王,多少优秀的驯马师也驯不熟的那类,到了高麒手里,高家大约是真花了心思,总算变得稍稍好些,偶尔也愿意让他骑,可要说骑着打马球,还和骑手默契配合,那简直是做梦!
如今却忽然梦想成真了,大家谁能不好奇?
一好奇自然要探究原因,高公子带着飞龙马到杨玉英这儿吃饭的事又不是秘密,都不必很认真打听,有一人知道便一传十十传百,喜欢打马球的公子们差不多就都知道。
扬镇人都爱马,寻常百姓肯定养不起,便是这些公子哥,能养一匹好马那也是十分看重。
杨玉英都觉得,如今扬镇人爱马,比元帅爱自己的飞船都更爱些。
毕竟元帅的飞船年年更新换代,又不用他伺候,而且他最喜欢的始终是他那些游戏,可扬镇的少年公子,养一匹好马那就要困难得多。
高麒家的飞龙马吃的东西,这些把爱马当儿子的公子哥,自然也想要,总不能亏待自己的马。
以至于虽然杨玉英觉得自己无论做什么吃食都一等一的好吃,最受欢迎的居然还是不得已时敷衍出来的豆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