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长得跟倭瓜似的胖球儿,名叫悲剧终结系统,而慕远成了他的终结者007。
什么情况?自己不是用时空穿梭机逃命来的吗?这个系统是什么鬼?还有他口中的老大又是谁?再看看现在这具身体,这根本不是他的身体啊,他的身体呢?
慕远:“呃……那个……”
系统:“情况呢,你也了解了,任务和所有信息也都给你了,把任务给哥办的漂漂亮亮的,至于你活命的愿望,那是顶简单的事儿。”
慕远:“我……”
系统:“行了,本大爷一分钟几万个世界上下,哪有闲工夫跟你这里瞎扯淡,不懂自己看攻略……磨磨唧唧的。喏!这是你的菜鸟礼包,拿去不谢!”
“真是的,老大还从来没有送过我礼物呢,对这家伙竟然关照到这种程度……”
系统充满怨念的嘟囔着,瞥了慕远一眼:“我走了!”
慕远:“……”
能不能听人把话说完?有你这么不负责任的系统吗?坑爹呢!
牢骚归牢骚,慕远还是老老实实的整理着脑中的记忆。
这是一个有别于地球的世界,并且这里相对落后。这具身体原主慕远,夏国人,正值双十年华时青春气盛之时却赶上了支援偏远地区,大搞乡村建设的时代,不得已只能选择投入上山下乡的大军里去;别人只说他是与家人划清界限,思想端正、觉悟高绝的先进青年,却没人知道他家的具体情况。
原身来到这座叫天鼓山的小村庄,天天自怨自艾,抱怨命运不公、时运不济,感觉前途一片晦暗,自然也就跟所到之地的村民们相处的不那么融洽。
这一情况直到那个如阳光般烂漫明媚的阮凝霜出现才有了改善。
原身以及整个山村的所有人,都被阮凌霜的性格以及魅力所吸引;村民眼中她吃苦耐劳,乐于助人,简直就是雷锋在世;在慕远眼中她如骄阳,给他晦暗冰冷的世界带来了光明和温暖。
原身很有才华,文学素养高,又会填词谱曲,于是靠着这些技能成功摘下了这朵娇艳的太阳花。
两人偷偷相恋半年之后,原身得到一次特别的机会,能够让他离开这个穷乡僻壤,于是他毫不犹豫的弃她而去了。
这也是阮凌霜整个悲惨人生的开端,就在慕远走后不久,阮凌霜才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未婚先孕,在那个年代是大忌,更不要说是在农村。而且为了不让慕远背负流氓罪,一直不肯说出孩子生父的任何信息。
也因此她受尽了村里人们的指指点点,说她作风糜烂,有伤风化,给他们淳朴的民风带来了不可磨灭的污点。一度被气愤的村民堵在屋子里,想要赶走她,甚至断了她的口粮。如果不是一起过来的同乡帮助和接济,她和她的孩子想要活命都困难。
为了供养儿子阮君回,她忍受着大家的非议和排挤,什么苦活累活都愿意干。为了原身当初的一句承诺,她在天鼓山苦苦等候,直到回城的同乡托人带来了原主定居海市早已成家,且育有一女的消息。
历经艰难困苦,阮君回长大成人,眼看着阮凌霜终于熬出头了,又被这个消息打击的一病不起。
转过年的夏季,山洪暴发,将来不及逃离的阮凌霜永远埋葬在了这个悲伤之地。
阮君回处理完母亲的后事,来到了他母亲生前总是念叨着的海市。因为基因吸引以及狗血的机缘巧合,慕远的女儿慕念云爱上了他,他做了慕远的女婿。
慕远后来得知当年的山村不复存在,又思及阮凌霜,为了纪念她,也为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缘由,写下了慕远醒来时听到的那首歌——《小霜》。
同样是这首歌让阮君回得知身世,而他竟然和同父异母的妹妹结了婚……
最后知道真相的慕念云崩溃自杀,带着腹中的孩子;阮君回疯了,带着悲痛与愤恨怒骂慕远,自焚在了慕远面前,只留下慕远终其一生在悲痛悔恨之中苟活。
记忆接受完,慕远很无语。
这何止是一个悲剧?这简直就是人间惨剧好嘛!
任务只有一条:终结悲剧。
根据完成度获得命运值;失败将被遣返原处。
遣返原处?我操!
他一个母胎solo好吗,分个抛妻弃子又撩完了小妹的任务?
看到这里,慕远的脸都绿了,干脆烧死他算了,妈的!
第2章 负心汉的救赎2
这个开局很糟糕,刚整理完所有记忆的慕远正在驶离天鼓山的汽车里。
军绿色的帆布篷里,文艺团的几个女团员们看到慕远睁开眼,都叽叽喳喳的围了过来。
“慕远同志,再给我们即兴一首吧。”
“对呀对呀……我们林云同志最喜欢你的诗词和曲目了。”
“哎呀~你们怎么这样儿呢!”
名叫林云的女孩子,羞赧的扭过身去,却还忍不住窃窃瞄一眼。
林云是这里面最漂亮的一个女孩,艳丽却不媚俗,温柔似水却又端庄大气,作为国家文艺团歌唱队的主唱,可谓是人美、音甜。
慕远偷偷的瞧了她一眼,不怪乎原身后来娶了她,不光是林云的家世背景,她本人也正是原身的理想型。
想到这里,慕远忍不住呸了一口。
真是个渣男,原身在文艺团刚到时就已经惦记上林云了,如果是动了真情也还罢了,可他偏偏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渣滓洞都没原身渣啊。
这个时间段很特殊,这次回城已经由不得他中途反悔了,作为国家一级文艺团(以下简称文艺团),想进去不算太难,要么有人,要么有才;被特招后想要中途跳票,那对不起,现在很红火的一句话:以实际行动为样板戏贡献力量;可不只是一句宣传口号。
作为奔走在宣传第一线的国家级文艺团,你有才华我可以特招,甚至免除你上山下乡也不过一句话的事,在哪里都是为了搞建设,毕竟咱们也是在支援精神建设嘛。但是你要是回了城想要甩掉文艺团?那绝对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慕远觉得自己的任务要完蛋,想到任务失败的后果,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
张同书作为文艺团歌唱队的队长,自然比底下的团员们心思要更细腻些,见着慕远的脸色不对,略作思索,一副了然的表情。
“行了!让慕远同志好好休息一下,估摸着是第一次坐这种汽车,加上山路颠簸有点晕车了。”
林云听话,忍不住目露关怀和焦急。
晕车的滋味她自己也感受过,当时恨不得把内脏都给吐没喽。
林云第一次见到慕远,也只是觉得他干净爽利,180公分个头在当下已经是相当高挑的,加之身型匀称,肤色白皙健康,面庞俊逸,刚柔并济,很有东方韵味的男性魅力。
尤其是穿衬衫时,明明看上去性感禁欲,却又散发着浓厚的荷尔蒙气息。
对于在文艺团多年的林云来说,更加英俊的也见过,因此没有什么一见钟情的戏码出现。
可比较特殊的是后来慕远的表现,可谓是才兼文雅,学比山成。
当时文艺团团总正与从城里过来支援建设的青年们沟通天鼓山的民情以及思想工作情况,好用来确定一下宣传曲目的问题,这时慕远当场毛遂自荐,挥笔成文,一首《我为祖国挥汗水》就这么洋洋洒洒的一蹴而就。
而且词曲兼备,文辞很迎合当下主旋律,曲调也是激昂澎湃,两相结合,给人一种浑身热血洒不完,一身气力用不尽的鼓动感。
团总仔细品评之后,当场拍板特招慕远入团,以实际行动为人民样板戏贡献力量,让他今后在宣传工作中创造更大的价值。
林云就在现场,当时对慕远的才情可谓崇拜非常;原身目的很明确,回城的第一步棋已经走完,第二步就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尽可能的刷满林云的好感度。
所以慕远对林云可谓是有求必应,为了不那么明显,对其他团员也都是如此,同时很有技巧的引导他们来打趣两人,把两人之间的气氛搞的暧昧不清。
作为情窦初开的菜鸟林云,自然抵挡不住这满级把妹高手的招数,很快沦陷了。
回忆到了这里,慕远捏了捏眉心,心里不停吐槽:太特么欺负人了,原身到底哪里学来的骚套路,前后搞定这俩形象气质都是极为难得的姑娘,可谓例无虚发呀!
自古真情留不住,只有套路得人心呐!徒叹奈何呀!
怎么办呢?自己可不想做渣男,怎么缓解目前的僵局呢?
万幸原身只搞暧昧,同林云还没有正式确定关系,还有缓和余地。可是怎么感觉放弃了林云,自己也会变成渣男啊?空馑悴凰懔猛昃团埽?
麻蛋!好烦!
阮凌霜现在一定还傻乎乎的等着原身安顿一切之后回来接她呢吧?
对了!菜鸟礼包。
啊呸!明明是新手礼包啊混蛋!
虽说知道别人看不到礼包,甚至会主动忽略他与系统沟通时的异常行为,但是看着手里的礼包总感觉跳戏。
礼包很简单,学神光环。
……这特么有个屁用啊!摔!老子本身就是学神好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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