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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头号玩家 (BB邦邦)


  只是暂时告一个段落而已。
  白晨抖擞精神踏上了回家之路,回哪个家?当然是回余婉彩的老家。
  在四线城市,k城的郊区,白晨站在一座低矮的四合小院门前,看着这青砖瓦房,满满的都是回忆。
  这里是曾经的余婉彩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
  曾经,她在这里留下了很多欢声笑语。
  那时候,她的爸爸是一个中学老师,妈妈没有工作,一家三口只靠爸爸那点微薄的工资过日子。
  虽然一家人过得很清苦,但却很快乐。
  她的爸爸很喜欢唱歌,喜欢吹笛子,喜欢拉二胡,是一个优雅的文艺青年,小时候的余婉彩把自己的爸爸当成天神一般崇拜。
  妈妈很温柔,很漂亮,把家里收拾得很干净,只要到了下午,她就会站在院门口的小路上等着爸爸回家。
  回想那时候的温馨画面,再回想她爸爸去世之后,她妈妈改嫁之后的辛酸岁月,白晨的眼眶有点湿润。
  原主的情绪填满了心房,好像有一块巨石堵住了心口,难受得无法呼吸。
  这个小小的四合院是她爸爸的祖产,是爸爸的爷爷修建的。
  余家三代单传,到了余婉彩这一代时,就只有一个女儿。
  曾经,她的妈妈还经常念叨,想给她爸爸生一个儿子呢!
  但她的爸爸却一直都这样说,一切随缘,没有儿子也没关系,今后这个小四合院,就留给自己的女儿。
  但自从她的妈妈改嫁之后,这里就被出租给了一户进城打工的人家。
  用渣继父的话说,这个四合院的租金,正好可以填补一下家用。
  那一年,她的妈妈带着她住进了k城西郊的破旧棚居房里。
  那是那男人唯一的财产。
  余婉彩一直到死的那一天,都没能弄明白,她的妈妈为什么要嫁给那样一个恶心的男人。
  只因为她是一个柔弱女子,没办法负担起还在上中学的女儿的一应开销吗?
  如果是这样,她为什么不找一个条件好一点的男人嫁出去。
  毕竟,当时,她的妈妈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了,但还风韵犹存,样儿还很俊俏。
  要找一个条件稍微好点的,并不是没可能。
  可是,她找的男人,不但不养活她,反而要收刮她的钱来花。
  长得还非常难看,而且还很猥琐,是个畜生。
  余婉彩没有搞明白的事,白晨打算来好好调查清楚,免得给她留下什么遗憾。
  毕竟,她对于她的老妈,依然还抱有一丝幻想,希望从妈妈那里得到一丝温暖。
  那就试试看吧,余婉彩姑娘,一切随缘了。
  在院门口站了一会儿之后,白晨敲了敲小院的大门,很想进去看一看。
  但没有人应,只有狗叫声。
  再多敲了几下,终于听到有人在问,“谁呀!”然后大门被打开。
  探出头来的是一个脸色有点发黑的中年劳动妇女,模样很朴实,脸上带着疑惑。
  “你,你找谁呀?”
  “请问,这房子是肖明琼的吗?”白晨问道,肖明琼是余婉彩的妈妈的名字。
  “肖明琼!这房子早在八年前就已经被我老公买下来了呀!”中年妇女歪着头想了想才道,“美女,我有事吗?”


第669章 替身要自强-好景不长
  白晨心中了然,打量着这里十年都没怎么变的环境,心里很失落。
  这里是余婉彩的念想,是她在梦里时时记挂的地方。
  可是,听这位阿姨的意思,这里已经被卖了八年之久了,意思是,当年她被迫离开家乡去闯荡的不久,这房子就被卖掉了。
  她记得很清楚,这是她爸爸留给她的。
  可是,她没能守住爸爸留给她的唯一念想。
  这里算是城乡结合部,这种独门小院还挺多的。
  很多城市的经济都在快速发展,从前的独门小院,都变得高楼林立,但这儿却一直保持着原貌,真是很难得。
  既然余婉彩对这儿的感触如此之深,那就在这里给她买一个独门小院吧,
  如果正好有房源的话。
  白晨心中拿定主意,打算在这里为她置办一份不动产。
  正好最近自己炒股赚了点钱,加之这里的房子都很便宜,这种小院十来万就可以拿到手。
  手里的钱,买了房子之后还有剩余。
  这里的原住居民喜欢往大城市跑,但一些曾经居住在乡村里面的人,又喜欢到这里来安家。
  毕竟生活在这里,又比生活在几十里外的山村里更方便一些。
  眼前的这位中年大婶,看样子就是从乡村搬到这里来的,显得很朴实。
  “没事,随便问问,想在附近找一找房子,租住几天。”白晨微笑着说道。
  “我家的房子,还空了几间呢,你要租吗?
  价格很便宜的,一间每个月只要五百。”中年大婶眼睛一亮,赶紧推销自己的房子。
  来这儿租房子的人,还挺多的,某些有钱的人家,会把自己家里的房子修几层,做成一间一间的客房,再租出去。
  这样一来,光是一年的房租,都比出去工作挣的多。
  这位中年大婶家里虽然没有修几层起来,但因为空出来的房间比较多,所以也会对外出租几间。
  “有短租吗?按天算。”白晨心中一喜,正好在这里住几天弥补一下委托者心中的遗憾。
  “可以的,但按天算,你会吃亏了的。”中年大婶实诚地道。
  在她看来,这位姑娘长得很漂亮,但穿得很普通,应该不是很有钱的姑娘。
  “多少钱一天呢?”
  “嗯!嗯!三十一天,如果包吃的话,五十一天。”中年大婶说这价钱时,还生怕她嫌贵了。
  “好,那就包吃的吧,先租十天。”白晨非常爽快地道,感觉住这里比住酒店合算多了。
  “好啊!好啊!那,那么,美女,要不,进来看看吧,满意了再租。”
  中年大婶满心欢喜,赶紧热情地侧过身,让白晨先进门。
  “嗯。”白晨点了点头,跨进门去,再随意地打量了一下。
  整个小院,虽然整体格局变化并不大,但好像有过修整翻新,所以,比十年前更新一些。
  四合院的中央有一颗高大的银杏树,十年之后,好像并没有长高多少。
  天寒时节,整个树冠都变成了枯枝。
  小时候的余婉彩,很喜欢把桌椅搬出来放在树下做功课,树叶飘到书本上时,她会把树叶当成书签,夹在书页之中。
  她常说,飘到自己书本上的叶子,都与自己很有缘分,得把它留着。
  那时候的她,是多么的兰心蕙质啊!
  白晨仰望着树冠,回忆着原主的点点滴滴。
  那时候,爸爸喜欢在清晨时坐在树下拉一拉二胡,吹一吹笛子,或者清一清嗓子唱一唱歌。
  他就是以此方式叫女儿起床的。
  那时候,女儿还会嘟着嘴抱怨几句,说爸爸把自己给吵醒了。
  但对于女儿的抱怨,他却从来不生气,总是疼爱你抚摸着女儿的发丝教导她,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
  早起读书,有利于大脑的复苏,学到的知识更容易记得牢固。
  日积月累,一直坚持,长大之后就一定会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才。
  余婉彩虽然很想睡懒觉,但却是一个听话的乖孩子。
  只要一听到爸爸在树下唱歌或者吹曲,就会快速起床朗读两篇课文,然后才洗漱吃早饭,背着书包去上学。
  可惜,好景不长,后来,她再也听不到他爸爸的歌声了,也失去了上学的机会。
  她再也没有机会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才了。
  离开家乡,出去闯荡的这些年,她总会梦见她的爸爸站在这棵树下唱歌,吹笛子,拉二胡。
  总会梦见一家三口围着这棵树唱啊跳啊!
  可是,那终究只是梦而已,曾经的美好生活再也回不来了。
  爸爸再也没办法活过来了,妈妈也好像变成了陌生人。
  白晨擦了擦眼角差点滚出来的泪珠,控制着原主的情绪,心都拧成了结。
  可怜的孩子,今后会好的!
  “妹子,妹子!”中年大婶见白晨一直呆呆地看着树冠,很是不解,过了好一会儿,才扯了扯她的袖子。
  “树上有什么吗?进房间里看看吧!”
  白晨这才回过神来,“我就想看看树上有没有鸟窝,可惜没看到。”
  “呵呵,大冬天的,哪来的鸟窝呢?”中年大婶笑了。
  “阿姨,你怎么称呼呢?”白晨一边跟着她走一边问,毕竟自己如果要在这里住下,当然得有个称呼才对。
  “我姓冯,你叫我冯阿姨就可以了,就这间,你看怎么样?”冯阿姨说话时,已经打开了一间房间的门。
  里面家具很简单,就一张床一个衣柜,两样家具好像还是二手的,不配套。
  但白晨一点都没嫌弃,就打算在这里住下来。
  第二天一早,白晨起了个大早,徒步向委托者的妈妈,改嫁之后居住的棚居房走去。
  k城这种小城市,就算穿城过,步行最多花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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