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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不做恋爱脑[快穿] (青雨梧桐)


  他的尊严早就被人踩碎,人,只有活下去,才有资本谈尊严。
  而李文觅若不是因为自己一身的血腥味盖住了孟雉的,一进去就能发现孟雉。
  这个十分不平静的晚上终于过去。
  累了一晚上的李文觅一直睡到日上三竿。
  陆逊在李文姬的院外守到天明,逃窜出去的死士也陆续被找到,不过无一例外,全部都自尽身亡,死无对证不知来历。
  谁都不知道还有一个漏网之鱼。
  李文觅睡醒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田里看了一眼她的宝贝玉米,见全部都完好无虞,才真的放下心来。
  玉米叶子早就枯萎了,她估摸着,要收获也可以收获了,但是不能确定到底可不可以,所以保险起见,还是再等几天。经过一晚上的胆战心惊,昨晚上就得到了消息的李表,匆匆地调了两千营兵过来驻扎,想来不会再出现意外了。
  正好陆逊过来,看到他眼睛底下的青黑,李文觅道:“昨晚上一夜没睡,回去补觉吧。”
  陆逊摇头道:“是臣下的职责,二公主昨晚上也没有休息,快回去休息吧,这里有臣下守着。”
  李文觅道:“白天不会出什么事情,你快回去休息,晚上要继续盯着,连熬两夜,又不是铁打的人。快去。”
  陆逊答应下来,但是提出先送她回去。
  因为有灵气护体,李文觅早上也休息了,这会儿倒不困,她摇头,“我这会儿不回去,你回去吧。”
  等陆逊走后,李文觅就盯着那片红薯地出神,红薯的叶子已经枯黄了,是收获的时候了,这时候,李文觅才灵光一闪,一拍脑门,知道自己忽略什么了。
  红薯的保存!
  红薯是需要挖地窖来保存的,宫里应该有地窖吧?
  她有些不确定,若是没有,得命人立刻去挖了。
  她招手让附近的侍卫过来,让他去带话给宫人,传信进宫去告知李表这件事。
  宫里当然是有地窖的,不过这地窖是夏天用来储存冰块的。
  李文觅也不知道能不能用,事实上,她其实也不知道地窖储存的原理是什么,可能跟温度有关,越是低温,红薯越易保存。但是应该有个合适的区间。
  事不宜迟,今天就宜开挖,早点将红薯运进宫,也早点省去一桩事。
  她一声令下,十几个佃农和十几个身强力壮的将士,就开始开工挖红薯了。
  丰收的感觉让人喜悦,他们又没有见过红薯,见挖出来的东西奇形怪状的,十分惊奇,人人脸上都带着欢喜的笑容。
  挖出来的红薯用手抹去泥巴,装在柳条编成的篓中,一筐筐满满当当地放在地里,就等着装上马车,运进宫里。
  李文觅就站在一旁看着,心里也是说不出的满足。
  她看得出神,不知道李文姬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文觅。”她站在她身边叫了一声。
  李文觅惊醒过来,转过头,李文姬站在她身边。
  姐妹俩站在一起,又惹了不少目光。
  两人都注意到了,李文觅还好,李文姬却对这样的目光从习惯变成了厌烦。
  为什么她和李文觅要生得一模一样呢。
  她回想前世李文觅处心积虑,学着成为她。她太容易复刻了,似乎只需要学会温婉贤淑,李文觅就能成为另外一个她。丝毫没有独特性可言。
  可是李文觅不一样,她能上马拉弓,也能浴血杀敌,她聪慧过人,诗书礼乐也不在话下。她这个模样,李文姬就算是学,也决计学不来的。
  李文姬能看出来,这辈子,就连公孙瑜都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
  是的,公孙瑜这辈子喜欢李文觅了。
  李文姬在很清晰地认识到这个事实之后,她痛苦难抑。她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可是当她再强迫自己冷静去看去思考,就发现这辈子的李文觅和前世的似乎又不相同,或者说,前世的李文觅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她热情赤诚,性格爽利,平易近人,就连伺候她的宫人,都是很喜欢她的。
  李文姬想来想去,也不是很明白为何前世公孙瑜会不喜欢对他那样好的李文觅反而对她情有独钟,或许,原因是她占得了先机。她比李文觅先遇到公孙瑜。
  而公孙瑜恰好是个长情之人,李文觅越热情,他就躲得越远。
  她这辈子也和李文觅一样,犯了同样的错,她也太过热情,从而将公孙瑜推得更远。
  她是在一瞬间清醒过来。可是已经迟了,就像公孙瑜前世怎么样都不接纳李文觅一样,这辈子他也不会接纳她了。她毫无办法,只能接受。
  李文姬有那么一瞬想劝自己放弃,重活的机会来之不易。可是昨晚上出现的人,给了她另一种选择的可能。
  她重活一次,不是为了苟且偷生。
  李文觅比前世更加耀眼了,她不知是哪里开了窍,竟然跑来侍农桑。
  两人分明是一模一样的相貌,她却被远远地比下去了,以后别人再提起她,或许话语都会变成:“哦?大公主啊,她和二公主长得一模一样。”
  她所有的印象都会变成她那张和李文觅一模一样的脸。
  她只会成为李文觅的陪衬。李文觅前世抢走她的男人,这世抢走她的荣耀!
  李文姬心里越不甘,脸上笑意就越浓。
  李文觅见她笑得如此开心,不由得心里发毛,这位姐姐不应该是这样啊。
  “姐姐,你怎么了?昨晚上被吓到了?”
  李文姬摇头,“没有,我在替你高兴。”
  正好这时,所有的红薯都被刨出来了,因为格外小心,几乎没有几个红薯被挖坏。李文觅顾不得和李文姬说话了,她命人取出布匹将红薯盖上,她得亲自押着车去宫里。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丰收的红薯上了,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李文姬趁没人注意,走到玉米地旁,迅速掰了三颗玉米藏在袖中,若无其事地回了宫。
  李文姬回到她的住处,从袖中掏出那三颗沉甸甸的玉米。
  孟雉从内室走出来,看到只有三颗玉米,显然嫌少,“怎么才三颗?”
  李文姬瞪了他一眼,“有三颗就不错了,你以为那玉米地没人看守吗?我都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我摘它们,不行,你不能继续待下去了,我今晚上就装病回宫,你跟我一起出去!”
  虽然只有三颗,但是总比没有强。
  孟雉将玉米棒拿起,认真端详。
  “你说,这东西真的高产并且容易成活?”
  李文姬冷笑,“李文觅是这样说的,谁知道呢?”
  孟雉将之收起来,总算目的达成了。
  “你不顾死活地闯进来,就是为了拿到玉米?”李文姬问他。
  孟雉不说话。
  “你不必瞒我,我已经着人去打听了。你是二皇子孟雉,三皇子叫孟湑吧?”
  孟雉转过目光看她,眼底有一道意味不明的光,“你打听他做什么?”
  李文姬心里叹了句可惜,若是眼前这人是孟湑就好了,因为她做游魂时,燕国本来不起眼的三皇子孟湑干掉一众强硬的对手,成功登上了燕国王上的宝座。
  “没什么。总算是救过你一命,我提醒你一声,不要小觑了你这个三弟。”
  孟雉突然兴趣起,他笑问,“怎么这样说?你认识他?”
  李文姬也不能明说是因为她知道孟湑会成为燕国王上,只敷衍道:“谁认识他啊。不过是有句话,闷声才能发大财。”
  孟雉突然哈哈大笑,吓得李文姬连忙扑上去一把捂住他的嘴。
  “天老爷!你可不能太大声了,万一被人听到…”李文姬脸色有些发白,万一被人听到,她就算是贵为公主,一顶卖国的帽子扣下来,这辈子都没有翻身的机会。
  孟雉眨了眨眼睛,示意自己知道了。
  当晚,李文姬果然装病,让孟雉扮成她的侍女,天黑他又低着头,让人看不清脸,再说也没人敢查李文姬,也没想到还有一条漏网之鱼,被李文姬顺利地带了出去。
  不过被李文姬掰掉的三根玉米,很快就被人发现了,报到了李文觅那里。
  李文觅一听有三颗玉米不见了,顿时就察觉到事情不简单。经过了这么多事情,所有人都知道那片玉米是绝对动不得的,更别提下手偷走。
  “封锁别宫,一定是敌国的人不死心,一定要将那三颗玉米找出来!”
  玉米最好成活,若是真的让敌国偷走,拿去做了种子,就可能再也不能成为汉国的利器了。
  虽然李文觅的初衷是让天下的百姓都能吃上饭,但是显然现在不是时候,因为若是另两国也种上了玉米,这就不再是汉国的优势,想要统一天下,可能又会遥遥无期。
  天下分久必合。这天下已经分了太久,是合的时候了。
  等天下归一,一个新的王朝建立,才能真正地歌舞升平,百姓不再流离失所。
  然而通过一昼夜的排查,还是没能查出蛛丝马迹。
  李文觅又急又恼。
  “这外面就是两千军士严防死守,别说人了,就是半只老鼠也不会跑出去,怎么可能就是查不到人?实在不行,就一间房子一间房子地搜!我还不信真的就不能将人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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