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孙遇刺一事看似是到一段落了,众人在松一口气的同时却也心道,顺王算是完了。
西北荒凉之地,与京城的锦玉繁华天差地别,光是那大漠一年刮两次,一次刮半年的风沙就叫人受不了。封的那地方要啥没啥,还有驻兵,顺王到了那里是一点风浪都翻不起来的。
顺王被从禁宫中放出去的那天,泪洒衣襟,得知被发配西北,更是哭得肝肠寸断。
但事已至此,只能安慰自己没掉脑袋就是好事。
皇帝对顺王降责,但没有波及到赵彦身上,他还可以继续留在京城府邸中,可是经过此事赵彦已无颜再在皇太孙身边待下去了,更无颜面对京城的伙伴,决定随父亲一同去西北。
启程那日,闻歌几人去给赵彦送行。
“赵彦,这是我们为你准备的吃食,前去西北路途遥远,你...路上多保重...”
“谢谢你们...”
赵彦看着那备了满满的两大马车眼眶发热,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块铁,自从圣旨下令后,这半余月来他日日躲在家中不敢出门,更不敢见到以前的朋友。午夜失眠甚至不止一次想着去西北也挺好的,那他就可以逃离不用再面对京城的一切了。
但...更多的时候,他是难过委屈不甘伤心......
本以为今日他离京不会有人来送他了,没想到,还是有几个人记着他的。
李常乐拍了拍赵彦的肩膀,“你就当是去西北体验我大国边境之阔美了,过几年之后我等入场恩科你再回来,圣上又没有不让你回京,到时我们还是可以一起纵马长歌,别气馁!咱们还年轻呢!”
陈慕河递上一卷丹青:“子升,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等君归来。”
赵彦看着面前热忱的朋友们,终究是没忍住热泪。
还好,真好,还是有人记着他的。
他擦掉热泪郑重地接过友人赠物,随后看向最后一个始终沉默的少年。
在今日前,他以为他最期盼也最怕看到的人是皇太孙,今日见到他,他发现自己最怕见到也最期待见到的人是闻歌。
可他终究也还是来了。
“闻歌,我......”赵彦看着闻歌。
眼前这个少年,皎若云月,耀似骄阳,他自小就认识,打心底的羡慕。
他突然升起一股冲动,这股冲动压在他心底好久了,今日一别后几年天各一方,如今当着本尊的面,再不问,以后他都开不了口了。
“你相信我吗?”
闻歌轻轻的含笑点头,没有半分勉强,字字出自肺腑。
“我相信你不会害太孙的。”
闻歌送上一壶清酒。
“路上践行。等你再回京城,请你喝好酒。”
“保重。”
赵彦接过那壶酒,心里的那些惆怅随着落入手中的重量轰然一散。像是推掉了压在心口的一座山,他脸上终于露出了一抹放松的微笑。
“珍重。”
遥远的宫门城楼上,一抹身影黯然离开。
另一边高高的朝鹿山顶,一道身影俯瞰山河百态,山风簌簌,运筹于股掌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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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顺王发配西北,民间渐渐的还是流出了传闻。
明目张胆的讨论是不敢的,但私底下全都在传。
顺王是叫皇帝给流放啦!
为啥流放?
嗐,忘了前段时间打劫皇太孙的那货小贼了?
啊!原来是......
嘘!
百姓们聊个热闹,局内人则看的是形势。
踢走一个顺王。
一切都还只是个开始而已。
赵彦随父去了西北,赵煜的身边一时空了人。以前赵彦在时,他就是皇太孙身边最亲近的人,现在赵彦被其父亲连累的一同去了西北,这辈子就是再回来京城也回不到皇太孙的身边了。
经过此事之后,赵煜为首的小团队算是正式步入了历练,曾经单纯的少年情谊中掺杂了政治利益,再也找不回往日的单纯了。
走了一个赵彦,自然有千千万万的赵彦顶上去。
这其中却不包括闻歌三人。
闻歌李常乐陈慕河还是同以往一样在山顶野餐午休,而不一样的是李常乐现在不大愿意主动往赵煜身边凑了。
“你怎么不去同你的皇太孙哥哥一道?”
李常乐有点烦躁,“我不喜欢。”
他以前喜欢,是因为皇太孙哥哥对他这个表弟好,现在不喜欢,是因为皇太孙现在没时间对他这个表弟好,他不喜欢他们兄弟的感情中掺杂了不纯粹的东西,所以涉及到此类能避开就避开了。
“但我们还是好兄弟,皇太孙哥哥有事,我会帮他的。”
日子看似好像又平静了下来。
大约一月之后,誉王在京外的庄园宴请京中世家少年子弟去打马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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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这是属下等人搜集来的名单。”
誉王府上,侍卫向赵瑾呈上一叠名单,名单上的人全是按照当日赵瑾的吩咐,在京城中找的符合条件的人。
说实话刚接到这任务的时候,侍卫们觉得挺难找的,京城内外这么多人,没有相貌名字只凭一些简单的特征简直大海捞阵,但是找起来后发现,其实也不难找。
这些条件单看哪一条好像都有很多人符合,但组合在一起,符合的人就少了。
赵瑾看着手上的名单,锁定范围非常明显,
一半出自高门大户,一半出自军营。
能练武又练的不错这两项就已经限制了大部分人了。再加上轻功好这一条,几乎就卡死了百分之九十的人。
武学一道,那是要有传承有系统教学,能不能成才还要看最重要的天赋,除了少部分有天赋的其余大部分都是混子,花拳绣腿不足为道。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高门大户、武学世家、和军营是最有条件培养出武学精英的几个地方。
赵瑾拿着这份名单饶有兴趣地看。且先不论能否真的找出那日的无名此刻,光是名单上挖掘出京中不少人家里豢养的高手,就挺有意思的。
“事情办得不错,去领赏吧。”
“属下谢王爷恩赐!”
只剩下赵瑾自己,他的目光在名单上几个名字扫过。
闻歌等人的名字都在上面,这些孩子家中都是京中显贵,不乏精武世家,有他们的名字再正常不过。
想到这些半大的孩子前段时间折腾的劲儿,赵瑾嘴角溢出几分欣赏的笑容。少年意气,多好的年纪。想当年他也是这般凌云壮志。
办事能力也好,看看都把顺王翻出来了,帮了他多大的忙呢。
赵瑾轻笑,俊美的脸庞夺人眼目,真是越想越欣赏这些少年。
“哎,我的这个侄儿,可是找了一群好帮手呢。”
自小跟在身边的跟班走了,这段时间应该会很伤心吧?那么自己这个当皇叔的,理应宽慰一番才是,如今事态平息,人人安宁,不如就送城郊的庄子给他们跑跑马打打球吧,憋了个把月都没出城,肯定都憋坏了呢。
“来人备马,本王要去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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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园原本叫虞园,在京外东南边占地五十亩,山清水秀,曾是誉王生母舒贵妃送给他的庄子,为了纪念亡母,改名为思园。
前段时间因为刺客还有顺王发配的事儿闹得京城中人心惶惶,皇太孙又反复生病,皇帝天天都阴云密布,群臣百姓都小心做事低调做人。
背地里众多高门之内都约束自家的孩子,这段时间不太平,少出门惹事,纵而有些日子这些平日里走狗斗鸡的大纨绔小纨绔都憋在家里许久不曾出去玩,憋得人都快长毛了。
如今尘埃落定,皇太孙身体也无大碍,事情过去了,日子总还是要继续过的嘛。
思园内有一片地势极好的跑马场,誉王大手一挥,干脆开了园子叫大家来放松消遣。
此举得到了众多京城子弟们的追捧。
做人就当像誉王殿下这样,敞亮!
马球赛当天,京城中大部分年轻的世家子弟都去了。
闻歌这一日正在家中穿整行装,云缎似的长发盘于脑后,红衣黑靴衬的皮肤雪白如玉,端的是一副好相貌。
闻歌现在十二三岁了,正是一个少女美丽盛开的年纪,自家孩子一日比一日出落的光彩照人,家里人都担心。
“要不装个病?跑马场那么多人,少你一个去凑这热闹也不显眼。总归咱家是谁都不巴结的。”
闻歌失笑,“这种大家都去的场合,我不去,岂不是显得我不合群了。”
“放心吧,我有分寸。”
家里人也就担心提一句,没有真别着闻歌不让去,她自己承诺有分寸大家听着心里头也跟着放心了,也不知什么时候起,只要从这孩子嘴里说出的话都能让他们信服。因为她确实从未食言过。
闻歌穿着骑马装,柳腰长腿风姿绰约,却又不失少年的飘逸英挺,光是看一眼就叫人赏心悦目。
李常乐来找她时乍一见闻歌这身行装看呆了两秒,回过神来后满眼酸溜溜的羡慕。
这个闻歌,从小到大穿衣服都好看!倒是衬的他跟个庸脂俗粉似的。哼。明明他也是出了名的相貌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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