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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婆在八零[穿书] (紫羿叶子)


  菜送过来,别管多少钱收的,雪雁给按一毛钱一斤结账。就这,她一个月光是给得胜饭店送咸菜送茶叶蛋,也是保底七百块钱的收入。
  文强光是给他姐送菜,一个月就是小一百的收入。再加上他折腾着往县里送菜,还有小卖部的收入,林林总总的,二百块钱是稳的。
  老丁家的日子,那是眼见的过起来了。
  原来都知道丁大哥家日子过得好,现如今,满兴隆镇的,提起来,谁心里没个小九九儿,别看文强没工作,人家那日子,比他哥家过得还宽裕呢。还有那离婚的闺女,光是文强一车一车的送过去的菜、米和鸡蛋,人家那买卖能差得了?哪个不羡慕。然后大部分的人,就都骂老李家祖上没积德,把个金笸箩生生给推出了家门。
  钱是赚到了,可雪雁也是越发的忙。每天都得做二三百斤的咸菜,不光是要给得胜饭店送,日常自家还得用呢。
  得胜饭店那是C市数一数二的大饭店,是清朝的时候就有的老字号。在C市人心里面,是有象征意义的那么个存在。连得胜饭店那样的地方,都订雪雁的咸菜,那说明啥?说明她那咸菜是好东西。好些个人就想单买咸菜,也要享受一下大饭店的待遇。
  雪雁还就不单卖,还就送。准备了一个小碟子,一碗小米粥送一小碟。一斤咸菜,能装四五十碟子。就为了那点儿咸菜,每天早上市场门口都排队买她的小米粥。顺带着,茶叶蛋的销量也上去了。也不用再往火车站跑了。早上就能卖三锅粥,一大锅鸡蛋。回到家,还来得及送孩子上幼儿园,然后再回家做同样份量的粥,下午到学校门口一摆,很快也能卖完。还能接孩子放学。
  这量一大,雪雁自己越发的忙不过来。还有两个孩子要带。每天忙得团团转。
  就跟高叔高婶商量着,能不能雇他们老两口帮忙。高婶帮着看孩子,有活儿也帮着干一点儿。高叔帮着送货。每天早上六点钟,往得胜饭店送一趟货。还不耽误他白天帮人看摊的工作,一个月雪雁给老两口二十块钱。比房租还高两倍呢。老两口都挺乐意的。不累,还不少挣。
  每个月雪雁都会抽出来一天的时间,把小风小雪交给高婶,她赶早车回县里,文强到县里送菜,正好能接上她。回到镇上再骑家里的自行车,到李家沟看小言。再忙,再累,也从来不会落下一趟。并且每次回来,吃的喝的都不少给老人带。
  小言淘气,爬树上房的都敢,胡香秀忙不过来,那衣服基本上都是苏玉梅给缝的,可她也不是见天儿有空。他们家那么多地,也是忙得很。所以,小言那衣服裤子,有时候就那么破着穿。雪雁就碰上过两回。
  每次回屯子里,小言都是造得跟个泥猴子似的。到是没见瘦。见着雪雁也亲,知道他妈每回来看他,就有好吃的。小风回不来,还给他弟弟写信,说是信,就是画儿。画的跟天书似的,谁也不知道人家表达的是啥,小言能不能看懂的,也不知道,问他,他就说秘密,不说啥意思。也不知道是没看懂啊,还是真的要保密。反正每回雪雁回来,人家小哥俩儿的信,是必须给捎上的。
  胡香秀开始还每次都劝上两句,让雪雁回来。后来也不劝了。那钱收的到是利索的很。老爷子有雪雁每个月给的十块钱,伙食那是相当不错了,夏天鱼多,差不多一两天就能吃上一顿,再来上二两小白酒儿,养的红光满面的。据说他那鱼,李四公两口子是一口都没得吃的,老爷子就带着小言吃独食儿。胡香秀还得给做,做不好还不行。啥心情的,也没地儿说去。
  “正好儿,你回来了。要不也得让文强给你送信儿去。下个月初八,成子结婚,你无论如何得回来喝喜酒来。”每回雪雁回屯里,也都会给胡大姨大姨夫带东西,这次回来,胡大姨那是一脸的喜色,拉着雪雁的手就不松开,让她回来喝喜酒。
  “成子婚事儿定啦?太好了。我肯定回来。哪家的闺女呀?被啥的都做完了吗?衣裳、家具都买了吗?有啥我能帮上忙的不?”在李家沟这些年,可是没少借罗成的力,雪雁也喜欢这个特别实诚的孩子,向来是当亲弟弟那么待的。
  “没打算大办。按着我那意思,就把东屋收拾一下,买上一铺新炕席,做两床被子,是那个意思就行了。省下那钱给他好好过日子。他哥他嫂子非不同意,非要给买家具,给做四床被褥。还非得正正经经的办,说咱成子没什么拿不出手的,就得办得敞敞亮亮的。”胡大姨这人,那是处处都得把儿子、媳妇放在前头儿的。苏玉梅有七分好,她能说出十分来,何况苏玉梅这事儿办得,也确实敞亮。听这话音儿,那意思罗成这婚事儿,是他哥嫂给办的,就没用老人张罗。
  “就是的,咱成子锃明瓦亮的大小伙子,不缺胳膊不缺腿的,一个人能顶两个人干活儿,结婚这么大的事儿,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的。”雪雁顺着话说。
  “哎,说是那么说。雪雁你也不是外人,到底那儿媳妇不是头婚,还带着个孩子,免不了让人讲究。”胡大姨到底还是对未来的儿媳妇不是太满意。
  过后儿跟苏玉梅单独聊的时候,雪雁才知道,给罗成订的这个媳妇儿,也是个命苦的。
  金素英老家是朝鲜的,就住在鸭绿江的对面,这边儿村子里做饭,从她老家都能看到烟火的那么个距离。
  那边儿日子太苦了,实在活不下去的,就有往这边儿跑的,那江也没多深,游着就过来了,还有偷着往这边儿运红木什么的换钱的。还有些在这边儿说不上媳妇的赖汉,用吃食从那边儿换媳妇的。金素英就是这么被换过来的。她前任丈夫叫刘全,好吃懒坐那么个东西,还是天生的残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家里穷得叮当响。一直到三十五岁也没说上个娶妇。后来听同村的老乡当新鲜事儿说着玩儿的说过边境上的事儿。他就真的跑过去,花了两块五毛钱,买了一箱子方便面,换了个媳妇。就这,还能挑捡,在好几个闺女里挑了长得最好,最能干的金素英回来。
  金素英刚来的时候,也不会说汉语,不怎么跟人交流。好些人都以为她是哑巴呢,觉得一个腿不好的,找个不会说话的,两个人倒也说不上不般配。可那刘全,娶上媳妇了,媳妇还特别能干,他却还是不着调,不正经过日子不说,还爱打媳妇。不爱在家里种地,带着媳妇出来打工,得媳妇干活儿挣钱养活他。到底是买来的媳妇,也没个户口,不敢在老家待,就带到外地。辗转来到兴隆镇上打工的时候,都已经是婚后第三年了,金素英生下了一个女儿。带着孩子,干活儿不比男人差。特别的能干,人还很干净,厂里分给他们住的一小间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满厂的工人,谁不羡慕刘全,他那样儿的,居然能娶上这么贤慧的媳妇。
  两个月之前,刘全跟砖瓦厂后身屯子里的一个媳妇勾搭在一起,那媳妇儿是个给钱就行的,被那媳妇的爷们儿给堵在了玉米地里,那人拿着菜刀要砍他,刘全拿着那媳妇借口锄地出来时拿的锄头反击,错手将人杀了。杀人偿命,又正好赶上YD开始,他被拿了个典型,一个星期不到案子就结了。当庭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到这个时候了,金素英的身份也暴了光。都知道了她是被刘全用一箱方便面换回来的。可她已然生下了女儿,孩子还在哺乳期,她本人又拒绝回国。考虑她的实际情况,加上那边儿确实对偷渡过来的人处罚非常严重。可能也有同情的成分吧,给她落了户口。刘家也没啥人了,剩下不是直近的亲属人家也不接收她们娘俩儿。最后那户口就给落在了砖瓦厂的集体户口里。成了砖瓦厂户口本上仅有了两个人。连那户口本都是为了她这个事儿办的。
  罗刚已经升了砖瓦厂的厂长。对金素英的遭遇非清楚,对这个人,也是很了解。刘全死了之后,他就留了心。想着自家那个外界口中智力不全的弟弟。
  罗成就是长了个傻面,人也太实诚,但真不是傻子。他这样儿的,想成个家,找个四角具全的媳妇儿,那是不太可能的。之前也不是没人给介绍过,可不是智力不行的,就是残疾的,健康的都没有。胡大姨是个明白人,一辈没好妻,十辈无好子。她儿子就是打光棍,宁可找个有缺陷的,也不会找个脑子不好的。
  罗刚回家就把金素英这个情况跟胡大姨说了。胡大姨一听,也是相中了金素英这个人。二十四,比罗成大两岁,大点儿知道疼人。人还能干,会过日子,罗刚说平时为人处事上也没什么毛病,不是个糊涂的,就是管不住男人。家里有这样的女人,那日子就塌不了架。罗成是个听话的,有个能支事的媳妇儿,两口子都能干,日子差不了。带着的孩子又是个闺女,养大了给找个好人家嫁了,算不上负担。
  老太太当时就活心了,但也不兴强迫的不是。得先看看两人有没有那个意思。先是罗刚找了厂里在食堂做饭的婶子,跟金素英透了话,没说是谁家,只说小伙子人有些木讷,但诚实肯干,家里没负担,还是头婚。在这边儿待了这么些年了,金素英又是灵透的,就明白啥意思了,听出来对方肯定不是灵活的人儿,她是被买来的,刘全又是那个样儿,根本就不谈不上什么感情不感情的。再加上户口的事儿她心里也怕以后孩子成年了,这边儿再不认她的户口,再遣返她。就同意认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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