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皆想着,现在手工作坊到处招人,这论时辰给工钱呢,等到傍晚下值后,或许狠狠心也可以给买上一点点麦芽糖,让孩子们尝尝什么是甜滋味?
官府采买,制办武器等等花出去的钱,流进了百姓和商户们的手里,以此为循环,直接让丹县的经济变得顺畅,产生了良性推动。
身侧的萧何总是忙着脚不沾地,这今早晨练完,主公非得说让自己跟着,望着这一幕,他才明白了其用意。
眼看穿插而过的这一张张清晰的笑脸,心里产生了无法言语的极大慰藉。
“萧何,亲眼所见,如何,这全都是你的功劳。”
进了县衙内,朱远才把头上的草帽拿下来。
身后的兄弟们早就忍不住了,立刻边拿下来,边替他开心轻笑。
萧何先是看了一眼笑的最大声的夏侯,才双手抱拳弯腰,行礼道:“主公这话是错了,也都是多赖主公及弟兄们,不过,咱确实心里高兴。”
想想,又接道:“不过,属下所做还差的远呢,今后定会再接再厉。”
朱远听他这么说,顺势接道:“好,那我们今后就一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这么直白的话语,顿时让所有人打了鸡血般,嗷嗷应和。
*
古代的酒都是用纯粮食酿造,更别说,现在是百姓吃粗粮都吃不上的日子。
尽管门铺有很多重新所开,可是,刚才朱远他们逛了一圈,却一个酿酒铺子都没有。
去酒楼里,一问,才知道,现在这酒根本没得卖,连货源都没有,何处去进。
最次的浊酒,也可叫“米酒”,只需用大米,黍米,栗米等常见谷物酿出,浑浊含有碎渣,入口极差。
中等如清酒,就得用大豆,大米,小麦、精米等等众多细粮掺在一起酿出来的酒,才入口绵柔,不伤肝肾,清澈香甜,美味好喝。
至于御酒,那就更不得了,得用发酵好的糯米,糁米,粳米,精米等等,冬夏酿熟,还得沉淀发酵,比如埋入地下、地窖,那才叫神仙醉,千金佳酿;口感更为别致,基本上只能皇家和贵族专享。
回想起包厢里,酒楼老板汗流浃背的给小六解释,还把一旁的他们都以为是保护的打手。
昌盛知道,老大为什么示意小六出面问酒的事,可是,这现在丹县里,根本没有那么多大米啊。
至于老大专门要来的高粱,他就没指望那个能酿成酒,这白高粱磨面吃都得必须掺细粮面,否则吃进去,就会跟吃观音土似的,拉不出来,必涨肚而死。
就这种只能制成笤帚或炊帚的红高粱,也能酿出酒来,打死他都不信。
朱远知道昌盛这么说的用意,现在很多北地百姓连麸糠都吃不起,的确是不宜行此事。
可是,他们都不理解,这高粱酒,就算不是为了喝,也可以制成蒸馏酒,高浓度的酒精,战场上必需品,可以救活无数士兵,这才是自己所必需弄出来的原因。
只是,这自己知道归知道,步骤也知道,可是,就没亲手弄过啊。
“给我在丹县城内外贴告示,若是寻到会酿酒的,重赏。”
朱远心里不信邪,就是分锅的诀窍,到时候,酿出来,事实胜于雄辩。
看着老大这坚决的样子,众人点点头,到底是想着老大从不打没把握的仗,万一凑巧真的成功呢?
*
自从丹县已全部掌握,朱远他们不由的把目标转向阳线和黟县。
这呈三角包围之势,若是先攻打陵县,到时三方夹击,不妥不妥。
看着老大这么一比划,弟兄们可真是迫不及待。
“要不派几个人,先去打探消息,摸清底细。”
长胜立刻就脑筋急转,想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看着其他弟兄们显然也是如此想,朱远点点头。
要说这古代,出门可不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必须得有路引,还有居留时期,比如,这县衙开的凭证,上面还规定归来的日期。
也别想着能够糊弄过去,不归,要不就是死,要不就是黑户,成为任人欺负的乞丐儿。
于是,显然也是气力足,每天的武艺练习,更为刻苦,身上的绑带,因为匍匐爬山地,两三天就得更换,破碎的粗衣,再继续撕开绑。
一开始,这夏侯习练打硬仗,那是无败绩,一到这山地战,总是连连吃亏,后来这也学精了,结果这游击战是越打越溜。
每天傍晚,看着整的泥猴子似的军队归来,也成了百姓们的乐趣。
每个人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脸上灰头土脸,看不清人样,可是嘴里共同唱着,浑厚慷慨之雄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没错,这就是朱远看着他们枯燥的练习,趁休息时,所教给他们唱的,出自《诗经·秦风·无衣》。
是朱远最为喜爱的先秦战歌之一。
这首歌曲,也可以称之为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亦充满了同仇敌忾,激昂之气氛。
北地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崇尚英雄气概与勇武之风,在合适不过。
忙了一天内务,专门来接主公的萧何与百姓们一样,不禁为歌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脑海中想象出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令人心驰神往。
最重要的是,内里主公的雄心壮志。
君王吗,萧何的眼中灼热无比。
朱远可不知道,萧何和众人完美的误会了。
其实理由就是单纯的,千古一帝秦始皇是其偶像啊。
*
6天后,武器坊检验,长戈、长矛、刀剑,还有最重要的弓箭,萧何看着主人对弓箭格外专注的样子,记下心来。
“两军交战,相隔数十步,就可一轮放射,你们想想,万箭齐发,遮天蔽日的场景,咱们还没上呢,敌人就死伤殆尽,是不是,很过瘾?”
朱远想到,大秦帝国里的场景,就止不住的有点小哆嗦。
若是真有一日,自己一定要实现,上辈子现代都是枪炮,轮起来,还真没有冷兵器时代带劲,没有那种铁与火、宛如壮丽一曲的极致美感。
一直以来的梦想啊。
“主公,外面手下来报,健壮年轻的马匹来了。”
小六这话一出,朱远立刻回头,惊喜。
丹县的马厩里只有当苦力的柴马,嘴歪力衰,根本无法练骑术,这可真是好。
“嗯,你去吧,好好夸夸人家,毕竟用了短短几天时间,就办成了事。”
朱远说完,又小声道:“商人地位低贱,可是也得夸夸,让人家心里更有干劲,啊。”
萧何在一旁道:“主公,为何要给他们脸,办好差事,是应得的,要不然,留着他们那小命何干?”
朱远摇摇头,手里摩擦着箭身,嘴上解释道:“这将来用他们的地方多了,只是现在这几个小商人的确是不起眼,可是,毕竟是第一批投靠咱们的是吧。
哎,对了,问问马匹的价钱,得给。”
小六皱皱眉,还是点点头。
昌盛从一旁劝道:“对啊,六子,你就听老大的话,这咱们得千金买马骨啊,这以后就是当范本的。”
朱远看着他们恍然大悟的表情,表情微妙,这总不能解释道,上辈子的未来,商人会不可小觑,地位都可称为豪门。
这团结起来的作用,比想像中的都大。
不过,这辈子,我一定不会让他们这么猖狂。
*
县衙后院,小六指着28匹正在吃草料的马儿,说着主要是从陵县商队运来的,胸腹、四肢肌肉有力,眼神温和,毛色发亮,除了脖子处有些杂毛外,当练习的马是绰绰有余。
朱远看着也就一般吧,一点没有桀骜之气,那种一看就是神驹,马中之王,还是得有缘分才能遇见。
不过,记得老村长说过,这巨鹿郡以北就是塞外游牧蛮夷,大大小小的部落,统称匈奴,盛一盘散沙状态,可真是天佑大陈朝,要不然,这内忧外患,怎么也够喝一壶的。
此时的朱远可不知道,无边无际的草原上,一个40多岁,身着奇装异服,披头散发,鹰视狼顾之汉子,后面跟着黑压压的人群,万马奔腾,呼和震天,正在东征西讨。
有了马匹,朱远就带着弟兄们联系,可是他突然发现一个大问题,怎么没有马鞍和马蹄铁呢?
这才发现身上都是光秃秃的,等等,该不会现在还没有设计出来吧。
萧何自认是一介书生,本来就没有学习骑马的打算,可是,夏侯就不一样了,神情跟见了脱/光的女人似的。
随着主公随手挑了一个暗褐色毛发的,剩下的弟兄们摸摸这个,摸摸那个,开始犹豫不决了。
“嘻嘻,跟娶媳妇似的。”
李十一灵光一闪道。
这次不等李十二阻止,都朝他怒目而视。
李十一心虚的把身子往里侧侧,只是没想到,马匹骤然打了个喷嚏。
“噗,哈哈。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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