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埃菲尔德在听到侍女对管家的这个禀报的时候,面上不动声色,但他那蠢蠢欲动想要轻咳的嗓子,和忍耐着没有抬起来去摸鼻子的手,却是说明了,他略有些尴尬讪讪的小情绪。
看来这位小姐现在这是还在生气啊!至于气的是什么,埃菲尔德下意识跳开了另一种可能,只觉得可能是自己最后的那番话惹到了人家。
心不在焉的用完了早餐后,埃菲尔德拿起外套准备出门,今天他和一些贵族子弟约好了,要去看一场歌舞剧,自从回到了帝都,他的日常就是这样的纸醉金迷,白天到各处游玩跑马,晚上去参加一些宴会,两年过去,他能感觉得到,叔叔对他的监视与戒备,已经开始放松了,而相应的,他眼中的轻视却是越发的浓郁了。
临走之前,埃菲尔德吩咐管家,“照顾好莱特小姐。”
老管家冲着他恭敬的弯了弯腰,“好的,我的小主人。”
这位老管家,明面上是埃菲尔德的管家,实际上却是国王派来监视他一举一动的人,而国王不知道的是,这老管家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前国王的隐秘心腹,所以,破开他套娃一般的伪装,他本质上,其实还是埃菲尔德的人。
也因此,小主人终于带了女人回来,老管家的心情还是非常的欣慰的,因着这个原因,即便是没有埃菲尔德的吩咐,他对林仙仙也是不会不尽心的。
所以,给林仙仙端来了纸笔的侍女,同时还给她端来了各种水果和糕点,甚至姿态恭敬的让林仙仙有事儿尽管传唤她。
唔!~在侍女恭敬的态度中,林仙仙嗅到了一丝熟悉的谄媚味道,是那位高傲的王子殿下吩咐了什么吗?
林仙仙瘪了瘪嘴,决定不去想它,不过心里的气却还是消下去了几分。
她拿起羽毛笔,新奇的在纸上写了两个单词,说实话除了新奇感之外,其实不太好用,一个是羽毛杆有点细,不太好抓握,再一个就是羽毛笔的笔尖,写出来的字笔墨不太均匀,这可能和她用得还比较生疏有一定的关系,不过对于林仙仙而言,它确实不太好用就是了。
林仙仙觉得,用这样的笔,很容易打断自己的思路,便打开了系统商城,买了一只基础百变笔,这支笔的舒适度和好用程度都是达标的,甚至可以说,肯定比她原生世界里买到的笔好用,除了这个基础的特点外,它还能够在使用感不变的情况下,变幻外形伪装成各种笔,最关键的一点是,它够便宜。
而且,它笔体里的自带笔墨也是很耐用的,看介绍上面说,就算是一直不间断的用,也能用上个一千年。
当然,想用当前世界的墨水也是可以的,只要让它的笔尖接触到墨水,它便可以自动吸取墨水,容量也是可以想象的大。
而如果墨水没用完,就想要更换墨水,你也可以先选择倾倒模式,等它把吸到的墨水吐干净之后,再去吸你想要更换的墨水。
林仙仙觉得,这个功能以后备不住还能当个储水功能来用呢,反正它容量大又便携。
林仙仙拿到了这支笔后,便将它的外形给设置成了羽毛笔的样子。
做戏做全套,林仙仙用的墨水也是侍女和纸笔一并端过来的那瓶墨水。
搞到了趁手的工具,林仙仙便开始构思自己的第一个故事。
可是,选什么题材好呢?!哎呀!选材有点多啊!选东方的还是西方的,玄幻的还是现实的,热血向还是爱情向呢?!
林仙仙参考了一下时下流行的一些小说剧目,大多都是一些类似《茶花女》和《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爱情悲剧。
类似这样的故事,林仙仙倒也不是写不出来,只是这个和她习惯的文风区别太大了,风格也太压抑,简而言之,写类似的小说,对她来说是个Hard模式,在这样的前提下,很难保证一定能够将小说给写好。
同时,林仙仙觉得,这一类小说的市场应该已经饱和了,写一个类似的出来,难免会被人给拉来比较,她这新人新作的可不占优势啊!达不到一鸣惊人的效果不说,说不定还会攒下一大群的黑粉。
再加上可以想见的,选这种题材的话,她写文写的不会太开心,权衡之下,林仙仙还是放弃了这条被别人给验证过的路。
第171章
不过, 也许她可以打打擦边球,写个短篇沙雕小甜文出来,先给自己练练手。
选择短篇的原因是因为之前她写的多是电影剧本, 篇幅都不是很长,如果一上来就选题大长篇的话,她怕自己HOLD不住, 而且,她还想早点杀进市场试试水呢,所以, 短篇无疑更为合适她当前的这个状况。
既然已经选定了题材, 林仙仙便开始考虑具体的故事框架,首先, 这人与人之间的爱情,涉及到的现实问题太多了, 林仙仙到底不是本世界的土著居民, 虽然她有詹妮弗的记忆, 但许多观念,她们两个是截然不同的, 这很可能会体现在她的作品中, 所以, 林仙仙打算避开这个雷, 往轻了说,是不想自己的作品中出现什么明显的bug,往重了点说, 万一她的作品中, 哪里不小心触犯了社会禁忌, 使得她的小说成了封禁作品, 那她不是白忙活了。
所以男主角的话,林仙仙打算搞得猎奇一点,她想了想,很轻易的便想起了后世非常迷人且吸粉的吸血鬼男主,而吸血鬼当下在人们的认知里,还属于传说中的恐怖生物,所以选择吸血鬼当男主角的话,她的这部作品应该能够很轻易的,就吸引到爱读小说群体的眼球,毕竟她够新奇嘛。
不过当下传说中的吸血鬼形象,是长相有些类似于猴子,但面容却长得青面獠牙,血盆大口里还留着口涎的丑陋又恶心的怪物,林仙仙当然不会将自己的男主角给设置成这种形象,不然那真的是在劝退而不是在吸粉了。
她打算走后世描写吸血鬼的常规套路,什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啊!什么长生不老、能力出众啊之类的特质,都往她的男主角身上堆一堆,至于吸血鬼血腥残忍的一面,这方面可以通过同族之间的争斗来表现嘛,届时也可以稍稍描写一些男主敌对阵营的吸血鬼对人类的迫害,来稍微强调一下吸血鬼这个种族的特质,这样一来,把男主放在了正义一方的同时,也给吸血鬼这个身份增加了一层禁欲色彩。
女主角的话,初始身份还是人,这样更方便带入,毕竟爱情小说的读者和受众,女性的占比还是要多上那么一些的。
女主角要具备吸引吸血鬼的特质,最好也拥有吸引男人的魅力,而男主角在种群和人类之中的地位最好也是高高在上的,这样才更方便苏苏苏,甜甜甜嘛。
艾玛,看看这个人设,虽然老套了点,但整理完了之后,林仙仙自己都有些刺刺挠挠的想看了呢!
人设搞定了之后,林仙仙开始捋剧情。
开场男女主的出场,林仙仙打算来一套在她看来比较老套,但在当下还是比较新颖的美女就英雄。
讲的是善良而又美丽的平民女主爱丽丝,在农夫的锄头下,救下了遭遇属下背叛,受了重伤而变身成了猫头鹰,奄奄一息毫无反抗之力的男主霍尔德,并且对他悉心照料,对他讲自己的小心事,总之,铲屎官对猫主子做过的事情,她都对霍尔德做过了。
这里林仙仙之所以把霍尔德的原型给设置成猫头鹰,是因为怕有些较真的读者真去养蝙蝠,虽然蝙蝠也是动物世界的好好公民,但它的身体里储存着许多的病毒也是事实,这要是一不小心传染到了,再来个大面积的传染……,林仙仙是想都不敢继续往下想。
霍尔德从最开始‘在心里一口一个卑微的人类,愚蠢的人类’,到最后‘看到爱丽丝去撸别的毛绒绒会吃醋的在心里嘀咕,这这那那都不及他寄几可爱,甚至会在晚上,爱丽丝睡着了之后,去呲牙恐吓那些小动物,但又因着爱丽丝对它们的喜欢,而最终没有对它们做什么。’的变化,可以说尽显了傲娇本色。
而这种真香桥段,林仙仙打算多加一些沙雕搞笑的元素进去,比如霍尔德霸气起飞,准备教训教训那个胆敢和他争宠的毛绒绒,结果没发现这一幕的爱丽丝突然杀出,转身抱走了毛绒绒,直接导致失去了目标,又扭头没看路的霍尔德啪叽一下撞到了墙上。
类似这样的沙雕搞笑桥段,会在这段剧情中穿插出现。
等读者们适应了这种无厘头的搞笑风格后,林仙仙打算让男主帅一次。
就在这一片和谐的氛围中,女主青梅竹马的平民恋人费佳德,毅然决然的扛起了制造戏剧冲突的大旗,他与一位风流多情的贵族寡妇安莎莉勾搭成奸,并成功籍此以画家的身份跻身贵族宴会,迅速攀上了一位贵族家的大小姐。
而爱丽丝一直天真的相信,恋人和安莎莉只是精神层面上的好朋友,类似画家和粉丝的关系,后来费佳德彻底不回村子了,爱丽丝为了寻找他,去询问了安莎莉是否知道他的下落。
安莎莉见爱丽丝如此天真,半是不忍心,半是有些报复快感的将费佳德背叛她的事情说给了她听。
爱丽丝深受打击,但也不愿听信安莎莉的一面之词,最终在安莎莉的帮助下,见到了正与那贵族小姐调·情的费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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