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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搞基建 (星陨落)


  除此之外,生发水也比较受欢迎。
  别以为头发多就和头秃没有关系了,这是两码事。
  比如用脑过度的书生们,他们的发际线到了中老年后就会变得危险,生发水能帮助他们明显的挽留住头发,数量很是畅销。
  凭借着各种各样的医家产品,百家之一的医家已经慢慢盈利,虽然每年都还需要申请一大批经费,但是已经比以前入不敷出的局面好太多了。
  与此同时,随着大秦各种种植业的发展,百姓们也渐渐的被划分为了田农、花农、果农、药农等,职业被细细的划分,让他们负责的每个职位都越来越清晰。
  听到赵燕歌给他讲起这些民间趣事来,赵墨白被慢慢的转移了注意力,不再一心期盼着母亲的回归。
  事实上公孙起短期内是回不来的,北方边关的野人踪迹越来越多,他们和大秦也开始有了接触和来往。
  恩,是大秦和野人们的单方面来往。
  公孙起带兵,见到一个野人就抓一个,见到一个部落就直接抓一窝,等大秦周边的野人都被清理干净以后,公孙起准备带着人深入。
  野人们的大本营在雪山腹地,大秦的士兵们必须得经过长途跋涉才能走过去。
  比起以前来,他们脚上穿的是合脚的千层底鞋子,别说雪地了,就是山路他们也不会畏惧,更别说后勤储备充足,让他们没有一点后顾之忧。
  北方边关,公孙太尉看着自己的女儿,眼中有欣慰,有自豪,“这里有翁老和隐者两位百家先生坐镇,你可以放心大胆的冲锋陷阵,我就先回去咸阳城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公孙太尉对自己女儿的本事很是放心,这让他这个当父亲骄傲自豪的同时,也清晰的认识到,他真的老了。
  年龄一上去,就有些跟不上年轻人的节奏,公孙太尉不想服老,却又不得不服老。
  “父亲请放心,边关有我呢,您带着给墨白的礼物回去吧。”公孙起从长城往外俯瞰着前方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道,眉宇间洋溢着一种别样的自信和英气。
  和在咸阳城不同,来到边关以后,还是有些不同的,起码在宫内的时候,公孙起闻不到那股浓郁的血腥,和马革裹尸还的气势。
  脚下的土地好似都被彻底的染红,让人的鼻尖萦绕着一股阴冷的血腥味。
  可是就是这样铁血而又无情的气氛让公孙起体内的热血开始沸腾,眸中染上异样的风采。
  源自灵魂的力量让她渴望杀戮,渴望胜利,渴望和更多的对手对战。
  这是在咸阳宫内那种安逸生活无法比拟的,公孙起身上的体温都因为来到边关而升高了一两度。
  “你在北方边关一定要注意安全。”公孙太尉再三叮嘱道,依依不舍的带着几只体型庞大的巨狼返回了咸阳城。
  公孙起于城楼之上默默的收回目光,而后看向了那些野人俘虏们。
  接连攻下几个部落,让野人的数量已经增加到数百人,胡巫负责和他们接触,想从他们的口中套出更多的情报来。
  只是就像草原部落的模式一样,野人部落之间的信息并不是很流通,问了好长时间,胡巫也没得到多少有用的信息。
  野人种族终将会步入胡人们的后尘,这样想着,胡巫就对那些对待他语气恶劣的野人们表示谅解。
  大秦没有对那些野人们用刑,而是选择了美食诱惑,每天都给那些野人送足够半生不熟的肉食,大秦的士兵们就在他们的不远处制作出诱人至极的美食,虽然看不懂大秦士兵的烹饪手法,可是属于美食的味道是不会骗人的。
  每天都被这样对待着,那些态度顽固的野人们咀嚼着嘴中的食物,心中越发的生无可恋。
  “我们不能上当,一旦态度软化,就代表我们输了。”
  “没错,就算他们的食物再好吃又怎么样,我们又吃不到。”
  在这之前,食物对于他们来说只是果腹用以维持身体能量的存在,可是谁知道,吃东西原来也能变成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每天他们都用了莫大的毅力去抵抗这种诱惑力。
  有野人抬头看了看那高耸的长城,只觉得心脏被束缚住,从此以后再不得自由。
  想到这里,他们只觉的悲从中来,立马哭的无法自抑。
  女子的哭声可以说是我见犹怜,那一群络腮胡子的汉子们哭起来呢?简直辣眼睛。
  胡巫也震惊这群汉子们的泪水丰富,胡人男儿流血不流泪,怎么能和他们一直僵持不下的对手私下里居然是这个德行。
  “这是大秦特有的美酒,味道比我们胡人酿制的青稞酒还要烈,你们可以尝尝看。”在胡人被大秦收服之前,这些邻居们可没少打劫草原部落的青稞酒。
  他们身处的环境中需要足够的热量来抵御严寒,酒就是其中最奢侈的那种。
  看到美酒摆在眼前,那群大汉们忘记了哭泣,声音安静下来以后,他们立马朝着烧刀子扑了过去,随后展开了激烈的争抢。
  野人部落并没有非常明确的上下级之分,看到一名年轻的野人毫不客气的一脚踹在他们首领的脸上,而首领眼中并没有被冒犯的怒火,胡巫默默的退了出去。
  翁老和隐者过来向胡巫询问有关野人们的进展,胡巫道,“这段时间观察下来,他们明显还处于弱肉强食的阶段,只是已经初具备了文明的萌芽。”
  “想要彻底的收服他们,我们需要给他们鞭子和美酒。”
  美酒能够彻底虏获一个野人的心,那是在他被鞭子收拾过以后。
  要不然他们就会如同强盗一般,把好东西都给强抢过去。
  公孙起没有去关注那些野人的信息,毕竟野人幼崽们已经被成功的送往了福利院,不出几代,他们的思想就会被同化,已经被成功虏获的野人们对大秦造不成威胁,之所以会费功夫,还是看在他们可以成为现成劳动力的份上。
  等后勤准备妥当以后,公孙起就带领着大秦士兵们深入野人部落的腹地。
  就在公孙起主外,赵燕歌主内,共同建设大秦时,一队人马从遥远的方向逶迤行来。
  踩着大秦外贸队伍走过的痕迹,一批由西域人组成的商队前往着大秦的方向。
  看到被绿色青草已经覆盖住的道路,跟随着队伍出发,在西域等待良久的旅人们期待道,“大秦国会是什么样子呢?”
  队伍缓慢而坚定的前行着,把漫天的黄沙给甩到了身后去。
  一路走来,胡人部落的老邻居们惊讶于他们的未现身。
  信息没有流通,是以他们并不知晓他们的老邻居已经被大秦国所收服。
  他们越是没有出现,就让西域队伍中的人们越发心惊胆战。
  赵燕歌并不知道西域的动向,大秦内部一片风平浪静,百姓们种田的种田,家人们进工厂的进工厂,工人们搞基建的搞基建,孩子们读书的读书。
  伴随着时间的过去,咸阳城成为大秦第一个安装上路灯的城市。
  当电线被扯进百姓们家中后,百姓们心里好奇极了,等通电后,他们把家里面的开关开了关,关了开,看着明明灭灭的灯泡心神恍惚不已。
  “这灯真的好亮啊,看上去就跟白天一样。”百姓们感慨道。
  有了足够的光源,以后不管是孩子们读书,还是妇人们织布刺绣,都不会伤到眼睛了。
  马路两边每隔一段就安装了一个路灯,路灯不如家中的光亮明亮,而是昏黄,只能为人们照清楚一段路程,可是因为它们数量众多,瞬间就让民间百姓们的迷路数量一下子降到最低。
  老百姓们大都有夜盲症,如果想要根治,还得靠胡萝卜慢慢的把夜盲症给治好才行。
  除此之外,青铜油车也开始在官员中间普及了起来,以右相左相为首,大秦的文武百官们纷纷抛下以前的马车、驴车,改为开青铜油车。
  每天不少官员都开着青铜油车上朝,这让看到的百姓们感到羡慕不已。
  “什么时候我们也能开上油车啊?那可真是死也瞑目了。”
  “电灯咱们都有了,油车还会远么。”
  “有生之年咱们一定能够等到的。”百姓们纷纷为自己打气道。
  这可不像以前,有些东西他们穷极一生也无法得到,而现在呢,很多东西,只要他们努力一把,就有拥有它们的机会,这样光明的未来如何不让他们心生热爱。


第192章
  咸阳宫内,赵燕歌精神有些蔫哒。
  他想他媳妇了。
  眼看着大秦脱单的年轻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成双成对的存在,赵燕歌每每看到心里都觉得有些孤单。
  想媳妇的赵燕歌一天往边关送上好几封信,刚开始公孙起还积极回应,后来随着公孙起深入敌方腹地,这种回信就被迫中断了。
  和媳妇联系不上,赵燕歌就把公孙起以前的回信翻来覆去的看。
  信上说了很多边关的事情,比如公孙太尉从野人部落那里得到的狼,公孙起说他看了会有惊喜。
  还有野人部落们,对大秦的烧刀子非常的推崇,每天宁愿不吃饭也要喝酒。
  等等信息看的赵燕歌不由会心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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