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完成的很顺利。
按照剧情发展,下一项就是【在总裁嘲讽自己的时候,立下豪言壮语,让他刮目相看】。
沈挽情觉得这一项很简单。
但很快她就开始面临一个问题。
因为自己这个位置是谢老爷子塞进来的,公司根本就没给她分配什么工作,所以她现在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干。
沈挽情觉得这样很不好,于是出门问了一圈:“需要我帮什么忙吗?”
公司上下谁敢让沈挽情帮忙?
于是沈挽情没有为自己争取到任何任务。
但她觉得这样不行,如果自己什么都不用做,怎么给人留下积极向上而且阳光的美好形象呢?
她决定不要荒废时间。
于是她开始看美剧了。
吸血鬼的爱情故事,公司电脑屏幕很大,看得很爽,她揣着抱枕靠着椅子,边看边吃小蛋糕。
一直到有人站在自己面前,挡住了她眼前的光。
“让一让。”沈挽情说,“你可以站在我后面,这样当着光我会看不清屏幕的啦。”
“在看什么?”
“男主角和女主角在啵嘴,男主角好帅,蓝眼睛小帅哥,谁看谁心动。”
一句话说完,沈挽情发现前面的人久久没有接话。
死一般的沉默。
就好像周围的空气在一瞬间都变得冰冷。
沈挽情觉察到不对,她缓慢地抬起头,对上那双无波无澜的双眸。
谢无衍靠着桌角,抱着胳膊,懒洋洋地看着自己,脸上没一点表情。
沈挽情沉默了一下,伸出手强装镇定地关上了视频页面,然后撑着椅子,一点点支起自己瘫成一块的身子,站起身,礼貌鞠躬:“总裁您好,总裁有什么吩咐吗?”
“你在做什么?”
沈挽情卡壳了一下,然后说:“实不相瞒,我在学习英语。”
“我不是说过,不要出现在这里吗?”
“如果人生没有意料之外,那怎么会变得丰富多彩。”
谢无衍觉得,这人不该来当秘书,应该去当相声演员。
其实他对沈挽情的来历很清楚。
纪飞臣是个妹控,每次各种聚会上都会提到自己的妹妹,还非常自豪地给他们看照片,炫耀自己妹妹多漂亮多会说话,顺便嘲笑那些没有妹妹只有弟弟的富二代。
纪飞臣的未婚妻风谣情也挺宠沈挽情的,时不时就托人给沈挽情留衣服首饰,还给她定制了几套知名设计师的衣服。
沈挽情的照片也在这个圈子内流传度很广,这些都归功于纪飞臣那个炫妹狂魔。其中知名度最高的,就是她抱着枕头一边犯困,但还是努力睁开眼睛看电视的日常照。
所以,在自家老爷子莫名其妙要给自己安个秘书,一看秘书还是沈挽情的时候,谢无衍就知道,一定是他又看了什么无趣的电视剧,开始杞人忧天了。
原本谢无衍并不想陪人演戏。
更何况还是个从小到大被娇养着的小公主。
对付这种小姑娘,一般说几句重话,吃一点苦头,就会跑回家和人告状,压根就不需要自己费心思。
于是谢无衍开启嘲讽模式:“所以,除了这些你还会做什么?”
“倒咖啡。”沈挽情说。
“只会倒咖啡?”
“确实。”因为霸总里只写了这一部分。
很适合嘲讽。
谢无衍:“我们公司最不缺的,就是只会倒咖啡的人。所以如果你的价值只有这么多的话,今天就可以走人了。”
“那我还是很有其它的价值的。”
“能做到和她们一样吗?”
沈挽情顺着谢无衍的手看了外面一眼。
看见社畜们喝着咖啡撑着眼皮奋斗在工作岗位上。
场面十分震撼人心,引人深思。
沈挽情看了看自己胸前的抱枕,偷偷放了下来,然后实话实说:“可能不太行。”
谢无衍:“?”这公司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
沈挽情犹豫了一下。
她的确是想塑造个积极向上的形象,但问题是谢老爷子并没有给她额外的工资,勾引谢无衍这个活已经很困难了,额外的工作是得加钱的。
但是她并不缺钱。
像她这种没骨气的富二代一般都是不工作的啦。
如果不答应谢无衍的话自己就会失败。
沈挽情深思熟虑之后,决定为了完成任务牺牲自己的自由,于是她深吸一口气,点点头:“好吧,我工作。”
谢无衍:“?”怎么回事?你工作不是应该的吗?怎么还一副壮士赴死的样子。
第八十章 末世篇番外(上)
我是个某网站言情套路文作者。
笔名叫做玄鸟。
昵称叫做鸽子。
我写了本末世文,简单来用几个词语概括,大概内容讲的就是就是丧尸、异能、杀戮。
故事也很俗套,就是象征着光明和正义男女主角纪飞臣和风谣情一路打怪升级救人于水火的故事。
但是没过多久我就断更了。
因为末世打斗画面太难写了,我这么多年写小说就“低沉沙哑”“眉目清冷”这几个词,这种末世丧尸显然不适合我这种甜文作者。
小说里有个大反派,叫做谢无衍。
他具备一切身为反派的素养,比如杀人如麻心狠手辣不讲人道还不珍惜小动物,但却又天身满级异能浑身外挂,是主角团的头号宿敌,也是势力“枭风”的首领。
我断更的地方在女主角风谣情和反派谢无衍第一次交锋,并被抓回去关押在基地里。
除去不会写打斗场景等因素,我断更的最主要原因就是预约的游戏明天就要上线了,写小说好累还耽误我玩游戏的时间。
于是我烂尾弃坑了。
然后我就遭报应了。
我穿进了自己写的末世小说里。
最恐怖的是,我变成了一只鸽子!
看着自己一身灰不溜秋的羽毛,我发出痛苦的尖叫声一一“嘎”
报应,这就是报应。
作为一个穿越鸽子,我的处境十分凄惨。
现在正踮着脚站在一块废墟上,这里看上去好像是一处刚与丧尸激烈交战过后的营地四处都是尸体,但没有一具是完整的,只能嗅到扑面而来的腥臭味。
我挪了挪我纤细的小脚,挑了个软一点的地方站着,免得我那稚嫩的脚掌被硌得慌。
身而为鸽,要对自己好一点。
然而我还没来得及自顾自怜,脚底突然晃动起来。
就在一刹那间,脚下那个软软的东西猛地站起,咆哮着转过头,一双血洞般的眼睛直勾勾地望向我。
草,这只丧尸在装死。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丧尸,吓得我上下扑腾左右乱飞。虽然丧尸好像对我不感兴趣,但在强烈地恐惧下我自顾自地尖叫着操控着并不熟练地翅膀,绕它三圈,然后撞在了树上。
丧尸:“?”碰瓷?
最终我还是没有被吃掉。
因为一个带着些英气的身影一闪而过,伴随着雷声干脆利落地一击将丧尸杀死,紧接着帅气抬眸。
这气质,这长相,和身上极高辨识度的装扮。
是你了!男主角。
终于,我这只倒霉鸽子在穿越到末世的第一天,就捕捉到了小说里的重要角色纪飞臣,并成功成为了他的队友。
虽然穿成了个废物鸽子,但是跟着男主角之后也会变成一只特别的鸽子。
于是在我的死缠烂打撒娇耍赖下,纪飞臣接受了自己莫名其妙多了一只宠物这个事实。
不愧是我笔下的男主角,这一路,他孤身一人前行,路上碰到个甲乙丙丁有麻烦都会帮忙,解救少女,拯救孩童,寻找粮食,勇斗丧尸。
生活每天都很惊险刺激,不过好在纪飞臣饭管饱,而且身为男主还足够强。
但很快我就疑惑了。
为什么男主角一个人在这里降妖除魔像西天取经一样,其它人呢?他的队友呢?小说里男主角不是还带着个小分队吗?
很快我就有答案了。
因为纪飞臣西天取经的最后一站,是枭风的基地。
….原来我穿越的时间点,正好是我断更的地方。
看情况,纪飞臣为了不牵连其它队友,决定孤身一人去救风谣情。
“我会打入他们的内部,然后,杀掉谢无衍。”
在即将抵达大本营的时候,纪飞臣坐在篝火旁,这么说道。
火光照亮了他的脸,显得格外有气场。
我:、溜了溜了。
在我准备偷偷溜走的时候,却被纪飞臣一把抓回来,搁在肩膀上。
“走吧,该上路了。”他说。
我总觉得这句话像是在送我上路。
别人不知道,但我这个小说作者难道还不知道在这本书里,关于谢无衍的设定到底有多变态吗?
这个时候还在升级的纪飞臣就去挑战传说级别BOSS,兴许他可以因为主角光环活下来,但他的鸽子一定活不下来。
但作为一只没有话语权的鸽子,我哭天抢地也没能阻止被纪飞臣提溜着来到了大本营基地的事实。
我本来以为,纪飞臣可能连枭风的门都进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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