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难道你还真的指望那个傻子能好?嫂子蠢,难道你也……”
“滚出去!”叶琦冷眸一沉。
陈芸夕也意识到自己愤怒之下差点儿说了什么,哭红着眼跑出去。
回到自己的房间,她想起自己每个月妈妈给的丰厚的零花钱,还有即将到手的宝马也因为陈语菲而吹了……
“啊啊啊……”她越想越气,突然眸子一沉。
她拿出手机,打了一通电话。
很快地,那边接通。
她说道:“梅梅,你家妍妍不是想换个幼儿园吗?我给你介绍一家幼儿园……没事,不过重新花一次钱,这点钱我替你出就是了,但是……”
作者有话要说: 菲菲:来送人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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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我的预收文《小锦鲤五岁半》→指路作者专栏。
锦锦是一条小锦鲤精,为救族人舍丹取水,穿成年代文《八零婚路》里的绿茶女配花似锦,此时女配只是五岁半的萌娃,还有点痴傻。
花家是全村最穷的人家,生了五个小子,迎来一个闺女,花家可劲的疼着,被人嘲是‘衰家’。
锦鲤穿来之后,
花似锦的痴傻变好了,还变瘦变漂亮。
花妈妈的风湿病好了,更加努力赚工分。
花爸爸的瘸腿矫正了,跑得飞快,当上了村队长。
花大哥的口吃慢慢变好了,伶牙利嘴当三好学生。
花家几个小子游个泳一堆鱼往桶里跑,干完活回来路上野猪往树上撞,就连路过一片野地也能看到珍贵灵芝……
花家日子越过越红火,那些嘲笑鄙视的人被打得脸红红。
而花似锦出门玩耍意外救了一个小少年,竟是城里首富的独子。
小少年是《八零婚路》里连男主都要仰望尊敬的巅峰级大佬……
众人都觉得花似锦福运好,以前嫌弃排斥花家的人,现在都哭着求着亲近。
【小锦鲤X大佬】
第14章
月上柳梢,光影映照着奢华的室内。
女人身材窈窕,面容姣好,丝滑的睡裙贴身性感却又不至于太暴露,恰到好处,彰显高贵雍容。
“好了,别哭了,这也不是你的错,只是陈阿姨不知道你的苦心。”女人说着,从柜子里拿出一个首饰盒,走过去沙发那边,在陈芸夕的面前打开来,“你看看,红钻耳坠,你喜欢吗?我上周托朋友从国外买回来的。”
“好漂亮。”陈芸夕惊喜地瞪大眼睛,顿时忘记了伤心事,她抬眸,“姗姗,你这个……”
“特地买回来送给你的啊。”宋姗坐在她的身边,笑容温柔,“美丽的耳坠当然是要配你这样的美女,来,我给你戴上。”
特地买给她的?
陈芸夕感动得眼泪都收起来了,她做的事情还是只有好闺蜜宋姗懂得她的苦心,不像妈妈,只会责备她拆台。
耳坠很好看,她非常地满意,“姗姗,谢谢你,还是你对我最好。”
“那是当然了,谁让你是我最好的姐妹呢……”宋姗顿了顿,似苦笑一下,“我曾经以为我们还可以更亲近的。”
陈芸夕闻言,脸色忍不住一沉,“对啊!要不是那个穷女人缠着我哥,你早就是我大嫂了!”
宋姗轻叹一声,“如今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姗姗,你别灰心。”陈芸夕对耳坠爱不释手,越发地想要让宋姗成为自己的大嫂。
“她给我哥生了一个傻女儿,惹得我爷爷不痛快,迟迟不把继承权交给我哥……只要我哥明白过来是那对母女拖累了他,那他一定会明白过来选择什么女人才是对他最有益的。那个穷女人迟早会被抛弃。”
宋姗闻言,一脸感动地看着她,“云夕,谢谢你一直在帮我。”
陈芸夕轻哼一声,“还是你懂我。我妈就只会怪我说我拆台……可是我从来都只是针对那对母女,只要爷爷对此非常不满,给哥哥施压,他就会很快知道,洛卿和她生的那个傻子根本只会成为他的累赘,没有人会喜欢累赘的,我哥会放下的。我妈以前也不喜欢洛卿……就是不知道这次怎么的,好像要默认洛卿和那个傻子了,但这根本是最愚蠢的选择。”
宋姗闻言,看似温柔淡笑的脸庞上,眸子眯了眯,都是阴狠,“那么……你接下来还有什么办法吗?”
“我已经安排了梅梅……”陈芸夕凑近她,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她,继续说道:“只要那个小傻子在幼儿园出尽了笑话,爷爷一定会觉得很丢脸。明明女儿是个傻子,还偏要送去幼儿园,曝光在众人的目光之下,不仅如此,洛卿这个蠢女人,还送她去学前班?哈!真是搞笑,不知道是谁给她的勇气!”
宋姗闻言,凑近她的身边,“这个计划很好,但是我觉得还不够……”
许久,陈芸夕高高兴兴地离开宋家。
“大小姐。”宋家的一个女佣看着陈芸夕离开,不无惋惜地说道:“那对耳坠就那么送给她了?”
宋姗两手环胸,冷笑一声,“不过是其他男人送给我的……我不屑戴,就当是丢给一条狗戴罢了。”
还是一条被她拿捏在手里的蠢狗!
“按陈家这情况,陈浩宇要是聪明,就该知道去讨陈老爷子的欢心。”宋姗说道。
而讨陈老爷子的欢心,要么生个聪明的孩子,要么……换个身份是陈老爷子看得上的老婆。
可是,如今看来,洛卿那个傻女人不可能轻易放弃那个自闭症患儿。
而陈老爷子估计也等不到他们再生一个聪明的孩子了,所以……
陈浩宇应该清楚争权最好的方式就是选择一个门当户对的媳妇。
“大小姐有把握?”
宋姗轻抚着食指上好看的大钻戒,“很多事情,需要一根导火线罢了,陈浩宇再看似深情,耐心也会被磨灭,面子都没了,还顾什么情深义重?”
“大小姐的意思是?”
“陈芸夕那蠢货倒说对了一点,洛卿是哪来的勇气,送一个小傻子去幼儿园,还是学前班?”宋姗冷笑。
生个傻孩子就该好好藏着,还出来秀低智商,真是蠢透了!
……
翌日。
虽然不指望四岁半的小丫头真的懂得‘儿女私情’,但洛卿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她还是给女儿说了几句话。
“喜欢一个人,就是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小丫头眨眨眼,一脸懵懂,“妈妈,做最好的自己,阿钧会喜欢我吗?”
洛卿拿着餐巾擦了擦她的嘴角,笑得温柔如水,“如果最好的你,他都不喜欢。那么再刻意讨好也没用啊。”
小丫头怔了怔,似乎懂了。
可是她又问道:“妈妈,那我怎么做才能做最好的自己呢?”
洛卿笑了笑,“好奇宝宝。”
可是这个问题,她以妈妈的角度去回答。
“现在的菲菲,就是最好的菲菲……但是斐钧还需要时间再认识你。所以,我们菲菲只要快乐地做一个善良又聪明的孩子就可以。”
“就像现在吗?”
洛卿:“当然啊。”
这天,小丫头心情特别特别好。
因为妈妈说,她已经是最好的自己了。
不需要怎么刻意去讨好阿钧,只需要继续做‘最好的自己’。
所以,早上的时候,陈语菲礼貌地喊斐阿姨,甜甜地叫阿钧,热情地跟幼儿园的老师和小伙伴们打招呼。
春光幼儿园各个班的孩子家长,差不多都这个时间点送小孩去幼儿园。
有的人步行,有的人骑自行车,有的人骑摩托车,有寥寥几辆轿车。
不远处,一辆轿车也低调在混在家长的车子停车位里。
黑色的车窗,外头看过去看不真切,但是里头的人看出来清清楚楚。
老人手里杵着可伸缩的金色拐杖,同样尊贵的镶边金框眼镜,一双被商场和岁月浸润过的眼睛深沉锐利,紧盯着幼儿园的那个卷发小丫头。
老陈家的颜值,从来毋庸置疑。
但是她笑起来特别有灵气,弯弯的眉目,粉嘟嘟的小嘴儿,看起来就像一个圆润可爱的汤圆子,香甜香甜的,惹人喜欢。
此时她正抬起肉呼呼的小胖手,跟自己的妈妈说再见,另外一只小胖手很自觉地让幼儿园的老师牵着,走进幼儿园的大门去。
“老爷,宇少爷这女儿,好像变了很多?”
呵。
老爷子似笑了一下,又像哼了一声。
“我只知道她凭一头爆炸过似的卷发,成功成为全幼儿园最霸气的小孩。”
司机:无法反驳。
光看小小姐的这个发型,你就该知道这是个牛逼吊炸的人物!
“走吧,去公司。”
“是。”
春光幼儿园学前班教语文拼音的老师是个年轻帅哥,拿了前一天收的作业,到门口作业滑落,啪啦啦地掉在地上。
他弯下腰去捡。
这时候,一只白嫩嫩胖乎乎的小手儿伸过来,也帮他捡。
老师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卷发小脑袋,再看是小女孩的脸儿,长得十分可爱,他一笑,“谢谢可爱的小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