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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母的自我修养[快穿] (吃饱喝足的狗蛋)


  整个宅子非常简单一目了然,是个L型结构,正门开在东南角。正房三间,左边书房两间,右边菜地水井之类,地里的菜薄秋不怎么认识,只勉强认出了架子上面挂着的应当是冬瓜,后头还有几个棚子和土房,似乎堆着的是杂物。
  非常平民百姓的布局。
  薄秋感觉自己在这个位面里面叫主母有点不恰当。
  毕竟这一家一户连个丫鬟小子都木有,一切都要亲力亲为……
  现在完全够不上档次啊!
  可能后面庄禧要飞升起来,做个主公之类的,那样她就是真·主母了吧……
  薄秋这么想着,有点发愁,这个位面要做咩啊,难不成是让她辅佐个主公出来?
  庄禧这个吃软饭的还能成主公……那怕不是邦邦托生的哦……
  想到这里,薄秋想要晚上看看庄禧的大腿,上面是不是有七十二颗黑痣,要是真的有,那……说不定还能做个皇后梦呢……
  正想得入神,有人在外面推门进来,口中还笑道:“薄娘子,上回你放在我那儿寄卖的绣品都卖出去了,你好几天没去我那儿拿,今儿我正好过来你们这边,就给你把银两给带来了。”
  薄秋迅速收回思绪,抬眼看向了已经从外面进来的那胖墩墩的和善妇人——这应当是她之前卖绣品赚钱的绣庄掌柜。
  大概是这年头百姓的习惯了,大白天的只要没锁门就默认家里有人,也就会这样直接推门进来,左邻右舍也是这样互相关照的——百姓有百姓的生活方式,薄秋心里这样想着,便迎了两步笑道:“怎么劳烦您亲自过来?”
  那妇人一眼看到了菜地那边架子上挂着的个头壮硕的绿皮冬瓜,口中发出了赞叹:“薄娘子家里这冬瓜种得可真好,拉到郡治去卖,怕不是要被那些贵人给抢走了。”
  哈?
  薄秋下意识回头又看了一眼那些冬瓜,不就是个冬瓜,有什么出奇的?
  那妇人见薄秋面上露出疑惑,只笑道:“新来的太守酷爱吃冬瓜,大家伙都只恨今年没怎么种冬瓜呢!薄娘子家这些冬瓜卖不卖?若是卖,我出个高价,全部拿走如何?”
  薄秋微微挑眉,她想起来这些冬瓜来历了——还是庄禧今年亲自种的,庄禧知道新来的太守喜欢吃冬瓜才种的吗?
  想到这里,她按下心思,只看向了那妇人,道:“当家的不在,我倒也不好说卖不卖了。”
  “无妨无妨。”那妇人笑着说,只怀里掏了一包银子出来递给了薄秋,“若是要卖,薄娘子来找我便是,我一定出个比别人高的价格了。”
  薄秋接了银子,客气笑道:“多谢您还亲自跑这一趟,若是冬瓜要卖,一定会先与您说的。”
  “这谢什么?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那妇人显然是还有事情的,连水也没喝,便与薄秋只又闲聊了两句就转身走了。
  薄秋掂了掂那包银子,足足有快一百两,看来她的绣品应当是很值钱?
  但是……她记忆中自己并不会绣啊?
  所以绣品从何而来?
  总不能是庄禧这五大三粗的爷们捏着绣花针绣的吧?
  这想法一窜入脑门,就让她打了个寒颤,胳膊上鸡皮疙瘩都立起来了。
  她几乎是立刻还联想到了庄禧在灯光下捏着绣花针认认真真绣花的样子……
  惨不忍睹……
  她捂着眼睛,踉踉跄跄地回去正屋了。
  不能乱想不能乱想。
  .
  庄禧出去喝酒也没有喝太久。
  中午过去没多久,他就晃晃悠悠地拎着打包的饭菜酒水回来了。
  回来时候薄秋正在翻家里的家底和薄家给她的嫁妆,听到外面动静才直起身子看了一眼,看到是庄禧回来还有些意外——和哥们喝酒竟然能这么快喝完?
  庄禧喜滋滋地进到了屋子里面,伸头看了一眼薄秋在收拾东西,便把手里打包的饭菜放在了桌子上,道:“秋秋快来吃鸡,今天杀了好大一只公鸡,味道太好了,然后我整个儿打包回来给你吃!那些东西你就放着吧,我来收拾就好了!”
  薄秋注意力完全是放在了“整个儿打包”这五个字上面,他不是和哥们喝酒吗?一只鸡全部被他打包了,他们哥几个就单纯喝酒?要是这样的话,说庄禧这人是个奇葩也不为过吧?
  那边庄禧一边认认真真地把打包的鸡摆在了桌子上,又跑出去翻了两双筷子进来,口中笑道:“不过今天原本是打算大吃一顿的,可萧贤弟家里忽然有事,也只好散了。”
  薄秋拍了拍身上的灰,从里间走到外间来,看到了桌子上摆着的那油滋滋的烧鸡,香味扑鼻,她顿时也觉得腹中饥饿,于是便在桌子前坐下了。
  “尝尝看?”庄禧给薄秋撕了一条鸡腿下来,放到了薄秋面前的碗里。
  “今天绣品的钱送来了。”薄秋先不急着吃鸡,“好大一包,放那边柜子上了。”
  “嗨呀?上回我让人弄的绣品?”庄禧美滋滋地起了身,就去柜子上拿了那包银子打开来数,“看来这小娘的工夫不错啊,下次我再让她做一点。”
  薄秋听着这话倒是懂了……那是庄禧不知道找谁做的绣品,然后给薄秋拿去卖钱的,然后她也就假托是她做的,给寄卖去了绣庄。
  这真是个神奇的人=_=
  啃了一口鸡腿,鸡肉鲜嫩多汁,油而不腻,纯天然的大公鸡,的确好吃。
  薄秋一边啃着鸡腿,一边就听着庄禧在旁边叽叽呱呱地说话。
  “这差不多一百两了,不错不错!”庄禧搓着手嘿嘿笑,“等明儿我拉着冬瓜去郡治里头走一圈,说不定还能捞个官来当当,咱们家就能换大宅子住啦!”顿了顿,他就开始畅想有大宅子之后的情形,“等有大宅子,咱们就雇几个下人,也不用我们俩天天忙碌了,从此我们就要过上好日子啦!”
  .
  当官有这么容易???
  薄秋将信将疑。
  她可不信古代当个官就是几个冬瓜能搞定的事情!
  然而过了几天,庄禧拖着冬瓜欢脱地去了一趟郡治,回来就让薄秋有种被打了脸的感觉。
  这哥们靠着那一车冬瓜还真的捞到了个官,说大不算大,说小也不小,乃是太守手下的司马。
  庄禧欢天喜地地穿着官服乐颠颠地回到家里,抱起薄秋转圈:“嗨呀现在我做官啦,秋秋看我这身官袍好不好看?是不是英武非凡?”
  薄秋支着庄禧的肩膀与他对视,内心迷惑:冬瓜真的能让人做官?
  “今天我准备请我的好兄弟们来大吃一顿!”庄禧抬头看着薄秋,“秋秋,给点钱用啊!没有钱啦!”
  “……”薄秋无语了,“之前那卖绣品的一百两呢?”
  “打点上司了。”庄禧无辜地眨了眨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还是在下午六点半以后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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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世界五
  平心而论, 庄禧单次用钱并不算多,一两二两就够。
  但频率贼高,次数超多, 充分说明了积少成多这个道理。
  最关键的也并不是积少成多, 一天哪怕用钱二十次,也顶破天四十两——问题关键乃是, 他们家根本出不起这个钱。
  薄秋已经清算过了,庄禧本人是没什么钱的,她的嫁妆呢其实也没多少, 薄家并不算是什么大富之家,最多算个小康, 给她的嫁妆约等于目前平均水平,而且嫁给庄禧之后就一直补贴给庄禧用, 总之杂七杂八综合算下来就一个字能概括:穷。
  庄禧找她要钱,真的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她就算想给,也是拿不出来的。
  .
  “要不你把我那支金钗拿去当了吧!”薄秋也知道这种小官做起来,上下都是要打点的, 小官难做,“反正平常也没什么打扮的机会,等以后有钱了再赎回来。”
  庄禧听着这话, 思索了一番之后, 只摇了摇头, 道:“这可不行,女人怎么能没几件首饰撑场面?我去弄点钱回来用用,秋秋等我回来。”
  说着,他便理了理衣衫, 也不与薄秋细说,一溜烟就跑出去了。
  薄秋追了两步想问问他去做什么,但追到门口伸头出去看,就已经看不到人影了。
  这庄禧真是让人着急。
  薄秋无奈地叹了一声,只好回头进屋去了。
  .
  过了几日平凡的百姓生活,薄秋只觉得无聊得紧,比上个位面跟傻儿子斗气都要无聊,她每天除了做做家务,把很没什么必要打扫的家里全部打扫一遍,多数时候不是去看庄禧种地,就是去翻她陪嫁来的那几本已经看烂了的话本。
  相处下来,她其实发现庄禧这人不错,起码种地什么的还是一把好手,下厨做饭做菜也很利落,家里的家务他基本能全包,放在古代来看,这是个非常独立自主的男人了——非常不遵循什么君子远庖厨之类的原理。并且庄禧对她薄秋也非常不错,宠溺撒娇统统都会,进可霸道总裁,退可柔弱奶狗,是个可塑性极强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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