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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知青白富娇 (可达猫)


  靠!
  正开心吃晚饭的小鸡小鸭被面前男人的凌空一脚踢地扑棱翅膀,随后是一阵“鸡飞鸭跳”,凌乱的爪子尖锐声响彻寂静的夜,连在里头洗澡的温黎都听见了。
  ……
  厨房桌上的那一碗糙米粥,很清淡,水也多,里面加了些不知名野菜,粥碗旁边放着个小碗,装的是一个杂面馍馍。
  温黎伸出一只手戳了戳,戳不进去,完全没有现代馒头的那种松软,分明就是一块灰色石头!
  所以看着这一幕,她自然是吃不下的,即使这是萧燕梅的一番好心。
  累了一天总算是能好好躺倒在木板床休息,温黎喟叹一声,闭目开始思索今后在红旗村该怎么生活。
  现在是1976年,距离恢复高考还有两年,距离知青返程还有大概三四年,但是恢复高考的消息一放出来,很多在农村的知识青年都想方设法要回城。
  为了一张病退证明,他们不惜一切代价,有乱吃药的,有喝农药制造“心力衰竭”的,也有已经在农村成家的人为此抛妻弃子、抛夫弃子,而这一切的一切,只为返城。
  温黎自认为是个比较“自私”的人,若是那一天真的到来,或许也会不惜一切搞到去城里的名额,虽然还有好几年,但这些事情都可以考虑起来了。
  且她知晓时代的进程,很多事情做起来事半功倍。
  若是想早些回去,其实可以参加高考,但自己现在也二十二了,两年后都二十四岁了。
  现在她还有一丝丝学习的记忆,等到在农村待上个两年,估计现代学校学的那些知识都喂给狗吃了。
  所以,难不成自己要从现在就开始学习高考知识?那岂不是还要去找书?
  但七十年代的书可不是随便能有的,都在那时候给没收了,谁还敢光明正大拿出来。
  诶,说起来男主好像有那些书,原文中主角两人都复习去参加高考了,但是男主为了女主发生了一些事情没考上。
  如此说来,向他借借岂不是……哎不不不,不是想好了不跟男女主有纠葛吗,都借书了以后还不是会有来往。
  温黎长叹一口气。
  算了,先不想这些,睡觉睡觉,累死了!
  ——
  早上起来照样要去地里干活,温黎跟着萧燕梅去了大队,分开后去找自己割过的那块地,却发现地里昨儿个剩下的杂草不知道被谁除了个干干净净,一时间楞在原地不知道该做什么。
  她今天穿了身白色长袖衬衣,黑色阔腿长裤,头顶戴的是昨天那只大帽檐防晒帽。
  这套简约衣服还是她好不容易从空间里找出来稍稍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却还是比一众的灰蓝黑显眼太多。
  毕竟谁出来干活会穿个白色,怕是布料多得没地方放哦!
  此时的温黎迷茫站在田坎上不知所措,手里拿着的镰刀仿佛有千斤重,顾自转身环绕四周。
  田里干活的男同志们余光瞥见一抹亮白,抬头一看这眼睛就移不开了。
  站在田坎上四处张望的女人不就是前几天刚来的女知青吗。
  哎哟,那可是这堆知青里最漂亮,最打眼的一个,气质、打扮也好得不行。
  见过第一天温黎来红旗村的男同志可都还没忘,那身嫩黄色长裙,白皙如瓷的肌肤,朱红樱唇,简直把他们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邓队长!”温黎正奇怪着,没注意田里对着她偷瞧的那些男人,好不容易看见一道熟悉身影,忙开口出声,“我今天要做什么活?”
  她小跑过去站在邓和平面前,指指身前光秃秃的地,“我这杂草全没了,今天是要换了吗?”
  应该不至于让她锄地吧……不会吧?
  邓和平正好就是要过来给她说这事儿,哪知她开口了,忙笑着回复,“是啊,这草不是除好了吗,你就去……”
  他挠头, “这几天我看了下你们这些知青的能力水平,觉着你挺适合去挖那块田。”
  他伸手指路,“就是过了萧贺钦隔壁那道坎,那里,玉米地旁边,那边土还比较软,你应该能锄好。”
  “啊…这样。”果然逃不过
  那块地刚好在萧贺钦隔壁,不算大,锄起来还算轻松,但对于温黎来说,干活就不存在轻松。
  思索间,温黎闷闷点头,邓和平又他转头望了眼对面不远处的小房子,里头放了杂七杂八的物品,看着应该都是些农具之类的。
  “那边屋子里有竹筐,还有锄地的工具,你过去瞧瞧,马大姐在那等着,她会教你怎么挖。”说罢又伸手指了指那土房,门口确实站了个蓝布衣妇女。
  温黎心头是止不住的失落,“好吧,那我现在就去了。”
  “诶,好!”邓和平显然没意识到温黎情绪的不对劲,扯开一个颇为文质彬彬的笑,不过人温知青压根没瞧他,都走出去老远了,这男人两颗眼珠子还放在那抹靓丽背影上,迟迟不肯转头。
  附近的几个男人可看得一清二楚,有几个跟他关系好的还跟他开玩笑,说他再看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邓和平板着脸数落了他一句,这才负手走出了田坎。
  只不过温黎是不知道这些的。
  ……
  来到红旗村的第五天,温黎渐渐熟悉了七十年代农村生活,只是不怎么适应。
  她特意抽空去问了一趟,听说下周一队里不怎么忙,可以放她去一趟县里采买东西,也就是大后天。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在每日的期盼中,周一可算是如期而至。
  温黎本来拿了个米色无图案布袋,但是又觉得好不容易去一趟城里,肯定要多买点东西,就重新找了两只大布袋一起带着,这样不怕东西多了。
  今天的早饭一如既往,不知名糊糊加咸菜,鸡蛋什么营养食物是没有的。
  七十年代的鸡被称为“农民的小银行”,可以换来村民们一年的油盐酱醋。
  但因为缺乏饲料,一般人家养的鸡产蛋量极低,一年说多了也就七八十个,是十分珍贵的食物。
  除了产妇、病人,一般人家不到年节时刻基本是舍不得吃的,要不就攒起来拿去镇里偷偷卖掉,补贴家用。
  温黎还记得原书中,隔壁秋石公社副主任的老婆生了个孩子,下奶的人排成队,收的鸡蛋数不过来,然后跑去邻居家,让那家十来岁的一个小孩子帮他查个儿,结果查了一上午愣是没查完,还把人小孩子累跑了。
  一时间被传为笑谈。
  “萧大哥,萧大哥在吗?”院外忽闻一道清亮的女声,嗓音稍微有些清脆,像是红旗村人特有的高昂语调。
  萧贺钦这时候还坐在温黎对面吃早饭,听见声音不急不慢抬了头,正好和捏着筷子跟咸菜糊糊斗争的女人对上眼。


第10章 去城里
  温黎眼神飘忽了一瞬便垂眸夹了跟咸菜丝入口,又咸又涩的滋味在蓓蕾中蔓延,她皱眉停顿手里动作,把筷子放到糊糊碗口上,蠕动着嘴唇差点咬到舌头。
  萧燕梅正在自己房间里头收拾,准备要上工去了。对面男人向着门外张望了一眼,随后起身出去。
  温黎见他终于走了出去,忙放下碗筷吐了吐舌头,企图把舌头上的味道消散些。
  “这就是你家住着的知青啊……”大概过了一两分钟,温黎还没起身,门口传来那个女人的疑问声。
  她转头,一个约莫二十岁不到的姑娘出现在视野。
  年纪轻轻长得很嫩,瘦小身材。
  上面穿的是一件军绿色外套,下/身是条黄绿色长裤。一双乌黑的眼睛圆溜溜,依旧是这年头最潮流的水光油亮大辫子,眉眼间看着倒也清秀,就是皮肤黑了点,比不得温黎这妖艳的主儿。
  别看她现在穿着打扮都是休闲简约,尽量跟着大伙儿走,可天生自带的气质,还有现代社会培养二十年举手投足间的贵气可都是改不掉的,不经意间时常会吸引那些男知青和队里年轻小伙子的目光。
  那女人正在打量她,站住门口半个身子都要探进来看她,萧贺钦在外面喂鸡,背对着两人,温黎踟蹰几秒便也起身走了出去。
  来到门口,麻花辫女人堵住她出不去,正想开口让她挪个位,哪知这人看着她眼珠子开始滴溜溜转起来,凑近问道,“听说你是上海来的?”
  这女人名唤“钟惠惠”,算是萧贺钦的“青梅竹马”。
  前几天农忙,她家离萧贺钦家有点距离,听说他家住进一个漂亮女知青就想什么时候来看看,但却忙着干活没时间来这边。
  本来只是好奇住在萧大哥家的女人是谁,哪里知道居然比那些人说得还要美,可看着就是一副娇滴滴模样,来他们红旗村怕是受不住哦。
  “嗯。”
  温黎虽是这样回答,却也十分不解。
  怎么老有人爱问她这个问题,上海这城市对村民们的吸引力原来这么大吗?
  “哦…”钟惠惠顿了顿,想再问点什么,院外又传来一道高昂的男声。
  “温黎,走了吗!”
  “没呢!”她忙扯了嗓子应和,停罢还咽了口唾沫润润喉咙,没再管身前站着的女人,抬脚快步走进房间去拿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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