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不喜欢?”
“没有没有,我就是有点热, 想出去透透气。”
姜知津看了看窗外耀眼的日光,再看看怀里脸色绯红的温摩, 一丝笑意眼看就要浮上嘴角, 不过被他很好地克制住了, 一脸认真地问:“姐姐很热?”
“嗯嗯, 你先松手, 抱着热。”
津津果然乖得很, 听话地松开手。温摩正要松一口气,就见他搁下糖, 手落到了她的衣襟上,轻轻一扯,衣襟松了大半。
温摩唬得一把按住他的手:“干干干什么?!”
姜知津:“脱衣服啊。”
温摩咆哮:“说了好孩子不要玩脱衣服的游戏!”
“不是玩游戏……”姜知津委委屈屈地一低头, “姐姐说热的,我想让姐姐凉快一点……”
温摩:“……”
呃……好像有点激动过头了。
瞧着姜知津这委屈的模样,连忙搂着他好生抚慰了一番。
姜知津哼哼唧唧把脸埋在她怀里,要求也不高,不外乎要亲要抱,再要温摩说几句“最最喜欢津津”、“永远喜欢津津”,这才心满意足地放开她。
温摩离开的时候产生了一个困惑——她只是来送个糖画的,怎么把自己都搭进去了?
*
送糖画实际上是个意外,她原本是要直接去杨家脚马店,因为在马背上闻到麦芽糖的甜香,忽然想起了那一日带姜知津去得意楼的情形,这才心血来潮买了一堆糖画。
这会儿和姜知津腻歪半天,赶到脚马店时已经快到黄昏。
她在小店对面下了马,瞧见杨大叔拄着个拐杖在门口同客人谈价钱,达禾正在给马上笼头,小铃儿在给他打下手。
黄昏明丽的夕阳照在两人脸上,两人都有同样的笑容。
是夕阳太明亮了吧?温摩觉得他们两人眼睛里好像都有光。
杨大叔的价钱谈成了,客人赶着马车离开,小铃儿递给达禾一块帕子,让达禾擦脸,然后扶着杨大叔进屋了。
杨大叔一面往里走,一面向达禾道:“收拾了东西就快进来,叫小铃儿剖西瓜吃,这天太热了……”
达禾口里答应着,把帕子往怀里一塞,胡乱拿衣襟擦了擦脸上的汗,蹲在地上收拾工具。
温摩牵着马慢吞吞走过去。
达禾只见视野里多了一双乌黑的马蹄,以及一截雪白干净的裙摆,原以为是有客人上门,一抬头才发现是温摩,少年的眸子登时闪闪发亮,大叫一声:“阿姐!”
他习惯性就要冲上去抱住温摩,但想到自己一身的汗,最后关头止住了。
温摩讶异地看他一眼,从前的达禾别说浑身是汗,哪怕浑身是泥也是照样要给她一个熊抱的。
她过去将他一揽,拍了拍他的肩背,捏了捏他的手臂:“唔,臭小子好像又长高了。”
“小铃儿做得菜好吃嘛,比我阿娘做的好吃多了。”达禾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温摩回忆了一下三姨的手艺,舌根瞬间就沁出一股苦味——把任何菜式都烧得发苦,乃是三姨的独门绝活。
“哦,所以你就把人家手帕藏起来?”
达禾瞬间红了脸,好在他本就晒出了一层古铜色,红脸也不是很明显,但吃亏在经验不足,说起话来结巴得太厉害:“我我我不是,我我我没有,我我就就就是觉得那帕子太干净了,不想弄脏……”
温摩凑近他,低声道:“小铃儿的帕子很香吧?”
这下,肤色都遮不住那点红,达禾从头红到了脚,迅速朝屋里看了看,小声道:“阿姐你可千万别告诉她!”
温摩在他头上敲了一记爆栗子:“小小年纪不学好,别忘了你还没行成年礼,不能去别人窗子底下唱歌!”
“我知道我知道!”达禾捂着脑袋,“小铃儿也还小呢,我不着急。”
“达禾哥哥——”小铃儿的声音从里头传出来,娇娇软软的,“瓜切好了——”人跟着走出来。
那晚黑灯瞎火,温摩只瞧见那黑衣人扛着小铃儿走,此时才发现小铃儿肤白胜雪,生了一双秋水般的眸子,虽然年纪尚小,但已经是娉娉婷婷,秀色夺人,难怪徐广那个混蛋会见色起意。
此时见温摩盯着她瞧,小姑娘有点不好意思,一扭身就想走,达禾一把拉住她:“别怕,这是我阿姐。”
温摩杀徐广救小铃儿的事情是机密,杨大叔和小铃儿都不知道,但后来温摩在西山的时候派大刘给杨大叔送过银子治伤,虽说用的是“阿弟在府上叨扰多日,些许心意不足挂齿”的名义,但这笔银子宛如雪中送炭,杨家父女极承她的情。
所以小铃儿的眼睛立即就亮了起来,“你就是阿摩姐姐!”
温摩在杨家受到了盛情款待,先是吃了井水里浸得冰冰凉的西瓜,然后小铃儿下厨做了好几个拿手菜,杨大叔则翻出珍藏多年的好酒,和温摩喝了个不醉不归。
父女俩同达禾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对仡族的习俗也了解了不少,温摩在西山赴过那么多场山珍海味的筵席,却没有一场比得上这张小小餐桌上吃得舒服痛快。
特别是杨大叔酒量居然不弱,和她喝了半天,兴致越喝越高,带了几分酒意之后,原本有些拘谨的杨大叔开始跟温摩在酒桌上称兄道弟。
“小老弟,你这兄弟不错,是个好娃娃!我没有儿子,只要你点头,等过两年他跟铃儿大一些,我就把他们俩的事情办了,从此他就是我的儿子,我这家店也是他的,小铃儿也是他的……”
“大叔,我们仡族的规矩,这种事情是要看达禾自己的意思。”
温摩知道自己这话基本等于白说,因为达禾已经笑得一脸恍惚,仿佛已经看到了他和小铃儿成亲的那一天。
小铃儿早就羞得满面通红,借口泡茶,捂着脸跑了。
她这一跑,达禾倒清醒了过来,认认真真向杨大叔道:“大叔,等我长大,我想娶小铃儿,但脚马店我不行,我要到姜家去。”
温摩险险被一口酒呛道:“你到姜家去干什么?”
“保护你。”达禾握拳道,“我从南疆一路追到京城,就是为了保护阿姐你。”
温摩怔住了。
眼前的少年已经有了成人的骨骼,再长两年,便是一个高大精壮的汉子,但在她的眼里,他永远是那个追在她身后唤“阿姐”的小孩,他一路追到京城,她一直以为是他舍不得她。
原来不是。
他听说她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所以千里迢迢跟过来,风餐露宿,受尽辛苦,千方百计混进姜家当马夫,她怎么赶都赶不走,最后甚至付了性命也在所不惜。
一时间,心中有点酸热。
“臭小子……”她心中微微鼓荡,提起酒壶给他倒了一杯酒,“阿姐知道你的心意了,但姜家你去不得,我有更好的地方让你去。”
“去哪里?”
“羽林卫。”
“诶?”达禾意外,然后,眼睛猛地亮了起来,“就是那天晚上那几个羽林卫大哥哥待的地方吗?!”
看样子那一晚陈山海留给他的印象十分深刻啊。
温摩点头:“想不想去?”
“想!”达禾大声答,不过又犹豫,“可是,我不在你身边,谁保护你?”
温摩微笑了:“你姐夫啊。”
达禾还从未见过那位姐夫,但已经听过他不少事迹,闻言撇了撇嘴,“他是个傻子。”
“你不懂。”不管有意无意,他已经保护过她很多次了。
温摩拍拍达禾的肩:“不管你是想保护我也好,还是将来想娶小铃儿也好,男子汉都该练出一身本事,明天去勇武侯府找我,我给你拿荐书。”
达禾慢慢握拳,喃喃道:“对,我要学本事,以后再遇上徐广那种人,我就要叫他吃不了兜着走。”
温摩忽然发现,来京城对达禾来说或许是件好事。短短几个月功夫,那个没心没肺的小孩好像一下子长大了。
杨大叔听了半天,认认真真一拍桌:“当羽林卫好啊,那可是当官啊!”一句话说完,脑袋一歪,倒下了。
呃……这位大叔的酒量好像没有看上去那么好嘛。
温摩同达禾一起安置好杨大叔,喝得太高兴,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出了屋子一瞧,才发现月牙已经偏西,少说也到亥末了。
达禾帮温摩牵了马出来,“阿姐,我送你。”
温摩心说这辈子我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你靠近姜家一步,遂板着脸道:“杨大叔醉了,小铃儿胆子小,你还不去照看他们?”
达禾迟疑:“可天色这么晚了……”
“放心吧。”温摩顺口胡诌,“你姐夫会来接我的。”
“真的?”
“那是自然。”
“那好吧,我把你交给姐夫再回去。”
温摩:“……”
怎么回事?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好骗了呢?
达禾已经牵着马往外走,温摩只得跟上,顺便已经想好了第二个谎言,比如姐夫在下一个街口等着之类的。
然后就见达禾在门口顿住:“那就是姐夫么?”
温摩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也顿住了。
天上有满天星,一弯月,星光混着月光淡淡洒下来,笼罩着沉睡中的平京城,万籁俱静,一辆华丽马车停在对面,一人倚着车辕而坐,晚风拂动他的衣带,风姿之盛,可以入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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