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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黑化日常 (公子永安)


  梁柱漆红,旁又有波光潋滟,那一袭杏色襦裙的女子折腰下拜,端得是无限袅娜,“还望国公大人垂爱。”
  燕国公漠然地说,“那你说说,为何是本官?”
  “国公大人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两者。”
  琳琅低笑,“这真话嘛,就是琳琅想找个大靠山,世人皆说我贪慕权势。”她染了丹蔻的指甲以一种撩人的姿态掠过香腮,“学会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以琳琅这般的颜色,自然要配世间上顶天立地的男儿。”
  说得是理直气壮,一点不好意思都没有。
  燕国公眼勾勾瞧着人。
  琳琅也冲着他笑。
  半晌,锦靴停在眼前,男人粗糙的大掌抬起她的下巴,气息沉稳而绵长,“顶天立地?你倒是会说。本官摄政多年,都不敢说是一手遮天。”
  这算是认可了她的“颜色”?
  琳琅楚楚可怜望进那双漆如点墨的眼睛里,犹如幽邃的古潭,平缓而深不可测。
  粗砺薄茧在她柔嫩的颈肩摩挲,那是一个男人对女人感兴趣的冲动。
  琳琅心底轻笑。
  有戏了。
  依照燕国公时至今日的身份地位,他还不至于像个登徒子那样去调戏良家妇女。于是,摸小姑娘的下巴,在男人看来,是对未来妻子的一种欣赏与嘉许,可以当做婚前互动的小情趣。
  她国公府夫人的地位是铁板钉钉,跑不了了。
  那她现在考虑的,就不是引起燕国公注意,而是如何能让未来夫君对她印象加深、进而骗取更加高额的聘礼呢?
  “那是大人慈悲心肠,不忍打击别人花了大半辈子战战兢兢做了个芝麻小官,转头就被贬谪出去。”琳琅的哄人技术相当熟练。
  燕国公的喉咙微微耸动,似乎是想笑,不过比起她的直白,显得隐忍又克制。
  “继续说,假话是什么?”
  “这假话便是……”
  她细长的眼尾漾起春色,“大人容貌甚伟目如朗星鼻若悬胆风流倜傥风采高雅长身玉立气……”
  气什么来着?
  “器大活好!”
  嗯……
  这么不要脸的话肯定是出自她那个不要脸小鹦鹉。
  跟主人半两银子的关系也没有。
  燕国公似笑非笑。
  琳琅无辜看他,解释这词语的博大精深。
  “就是器量大,干活能力特别的强。”


第299章 恶毒继母前女友(4)
  不多时, 燕国公从锦绣阁走出来。(小说 ggdown.)
  李父落后半步跟着。
  “令爱倒是个敢捋虎须的。”燕国弹了弹腰间悬挂的玉佩。
  李父嘴里发苦,他做好了上位者会问的各种问题, 可是这一句“捋虎须”他怎么回答?
  说女儿艺高人胆大?
  李父赶紧把壮士驯兽的场景从脑里晃出去。
  不是, 他说, 女儿究竟对燕国公做了什么,竟然得到这个评语?
  他冥思苦想这燕国公话里意思, 不远处传来婉转的少女音色。
  李朝云挽着深紫色的披帛, 边角微扬, 在风中有一种轻盈的美感。她折腰下拜, 柔情款款。
  “大人。”
  燕国公瞥了一眼, 步伐没有丝毫停顿。
  区区一个庶女,还不值当他耗费心思。
  燕国公眯眼看了下天色,淡淡说,“再过一个多月便要入秋了, 婚礼还是早办些好。”
  李父愣了愣。
  “让她安分点, 这个月把嫁妆绣好。”燕国公的声音里多了几分难以捉摸的笑意, 他又想到了琳琅满脸无辜的水眸, 喉咙一阵发痒, “也不求多精美,边边角角齐整些就好, 别给我丢人。”
  李父“啊”了一声。
  这话是说给他女儿听的?
  确定不是在嫌弃?
  嫌弃你还要娶?
  什么毛病?
  燕国公扔下这一句话, 迈步上了马车。
  李父只得作揖, 看着马车没入街巷。
  他得赶紧找女儿问问,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途经庭院, 李朝云还没走,他也没心情理会这个事多的庶女,就摆了摆手,“日头晒,去屋里歇着,别乱跑。”
  嫡亲长姐的婚事,一个庶妹来掺和什么?
  更别说还有一个不见外男的规矩,他明明都吩咐过了,府中的女眷近日不要乱走,她偏是不听,还穿得这么招摇出来。
  李父知道这二女儿是心大的,他也拦不住,谁叫老太太喜欢她,觉得她能为李家带来荣华富贵的呢?他叹了口气,见识是有了,可惜就是有点浅,她那女儿家的娇色,在同龄人中可能好使,这从提亲的少年贵族便看得出来。
  但不是所有人都是傻子。
  她这点儿小心思,在上位者,在燕国公的眼里,就跟秋后蹦跶的小蚂蚱差不多,浅薄得可笑。
  李朝云被李父这眼色一甩,白玉似的脸皮微微涨红,她心想,难怪李父做不到燕国公那个位置。她要是能入燕国公的眼,李家不也水涨船高吗?
  当然,李朝云纯粹是想跟燕国公当个忘年交的。毕竟,对方三十多岁了,又有儿子,还丧偶,她怎么可能愿意当个继室?
  心里不免嘲笑李琳琅,都说狗急跳墙,她是真的急了,嫁不出去,居然找一个可以做她父亲的人当未来夫婿,她是想权势想得疯了吧?就算她嫁过去又怎样,前原配留下嫡子,如今又是正经的世子,她生出来的孩子不得一辈子处在燕昭烈的阴影之下?
  虽是这么想,李朝云到底有些不是滋味,那燕国公身材伟岸,气度斐然,仿若遮天蔽日的大树,不见丝毫颓势。
  尤其是,他连看都不看自己一眼。
  她难道还比不过李琳琅那个草包美人?
  李朝云的心乱了一下。
  她想了又想,让丫环去嫡母那边报备,她要出门一趟。
  李氏正忧心女儿的婚事,很快就打发了人。
  “你说说,那位大人是怎么一回事?”
  琳琅提着纤巧的金笼,慢悠悠搁在桌上。
  “还能怎么回事?一见钟情无非是见色起意——”
  鹦鹉扑着翅膀,尖锐地喊,“见色起意!见色起意!”
  “啪!”
  绘着菩萨的丝绢团扇拍了拍貌美小姐的肩膀,李氏没好气瞪她,“说正经的。什么见色起意?大人像是这种没有见识的人吗?”
  李父撩开袍角进来,看看无奈的妻子与女儿,最后将视线定格在女儿的手上,惊惧出声,“这是什么?你怎么把大人的印章偷过来了?”
  官员都有随身携带的印章,而且随着等级区别身份,李父的就是一个浅红色的金鱼小印,燕国公作为开国勋贵,从衣裳鞋袜到腰间小件,定制都不同寻常,比如说他佩戴的玉,是麒麟玉,盖压文件的章,是麒麟印章。
  麒麟,国之祥瑞,象征着燕国公定海神针的地位。
  “这个?”
  琳琅晃了晃,那方小印串了根红绳,绞在脆藕般的女子手腕上,令原本深重威势的印章缠上了缱绻温存的意味,“定情之物算吗?”
  夫妇俩都快昏厥过去了。
  哪有这么贵重的定情信物?
  这莫不是燕国公看他们李家不顺眼,特意遗下这枚相当于传国玉玺的白文私印,好来治罪李家?
  琳琅还嫌弃着说,“他太小气了。”
  当时是怎么的呢?
  燕国公是个高效率派,确定了选择后说要娶她,问她聘礼有什么想要的,然后这个弱女子胆大包天地说,“琳琅本是冲着皇后之位去的,既然摸不了传国玉玺,其他也没什么想要的了。”
  男人似笑非笑,“这器物是要靠主人的能耐才能显出它的风采来。一个没落王朝的传国玉玺,你还想摸,也不怕沾了那霉运?本官倒是有一枚麒麟方田小印,夺一城生死,定一国命数,你可要试试?”
  琳琅说,有何不可?
  你既为我夫,夫妻一体,你的便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然后这枚铸造精美、隶属国公的私印便落到琳琅的手上。
  不费吹灰之力。
  如果男人都像燕国公这般知情识趣,琳琅觉得世间可能会少很多怨偶。不过她还是觉得男人不够大方,这麒麟玉印只能算作是第二等的珍品,她其实更想摸摸虎符的,那玩意儿才真正值钱呢。
  “我的儿,你可闭嘴吧。”
  李氏敲了敲琳琅的脑袋,“贪心不足蛇吞象,有了这个,你在国公府都能横着走了。”
  “娘,竖着走不是更舒服吗?”
  李父:“……”
  他总算知道,为什么燕国公露出那微微头疼的模样了。
  她还真敢捋虎须啊。
  李氏对琳琅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语句已经免疫了,还回了一句,“你不横着走走,怎么知道舒不舒服?就像娘,成天被你爹提点着不能失礼于人前,不能过于跋扈,到现在还没横着走过呢,不知那是什么好滋味。”
  李父:“……”
  夫人,求你别说了。
  在李大人绞着脑汁如何让这娘俩的嚣张气焰收敛收敛时,一辆马车停在了白马寺,李朝云轻车熟路去了一处私院。
  褐色僧衣的年轻男子在菩提树下认真诵读经文,仿佛一副出尘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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