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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来也无用[双重生] 完结+番外 (眼镜腿儿)


  “若是如此,你怎么想?”
  宋炀问她。
  宋灯想到青年倔强的神情,道:“若是如此,便帮帮他们,反正于我们并无损失。既是同病相怜,帮一把手又如何呢?只一点,哥哥,你让人同镇国公通通气,这三年之约,家中诸人知晓即可,无需闹得沸沸扬扬,反倒成了众人谈资。”
  若镇国公府的所求同宋灯所想一致,那么这甚至算不上要求,而是双方心知肚明下的一种配合,横竖镇国公只是要个搪塞二房三房的借口。她笃定,镇国公也更喜如此,有了他们的回应,若是中间为燕虞觅得佳妇,也好同他们张嘴取消这约定,不用生生错过。
  况且宋灯也有自己的心思,她一心喜欢元孟,不想同任何不相干的男子扯上关系。若不是动了恻隐之心,本不该在婚嫁之事上做出退让,既已退让,便不愿这事闹得人尽皆知,省得还来不及接近元孟,便在元孟心中落下与镇国公府相关的小注。
  宋炀不知她心中弯弯绕绕,只道:“好。”


第4章 成王宴
  成王开府的宴会帖子果然按时送来,往常这样的帖子,宋灯并不都去,只挑拣些玩得好的人家赴约。成王无疑是宋灯并不熟悉的人物,可想到宋灯因那一砸生出的危机感,与她这些日子熟读京中贵族关系的模样,宋炀还是将帖子送到了宋灯跟前,让她选择是否参与。
  宋灯前世并未参与这次宴会,只翻着历书,盘算着应是近日,等得颇为心神不宁。因此,宋炀拿着帖子出现时,她心中着实松了口气,面上显出点笑意来。
  宋炀见她如此,也笑:“就这般高兴?”
  宋灯点点头,道:“我都许久没有出门了,看到有宴会可玩,自然高兴。”
  宋炀闻言,下意识去看她额上伤口。宋灯这段日子闭门不出,在家一边练字一边读书,额上伤口早就愈合,新生的皮肤颜色浅淡,多少有些不同,可不仔细去看,倒也注意不到。宋炀道:“难得高兴,便找人来给你做几身新衣裳,倒时漂漂亮亮地去玩,可好?”
  忠勇侯府并不缺钱,只是两人羽翼未丰,未免引来旁人觊觎,向来不敢铺张,只做侯府落魄模样。但偶尔为宴会做几身新衣裳,倒也不妨事。
  宋灯有些心动,点了点头。
  宋炀见她如此,也忍不住露出笑来。
  裁缝很快便入府为宋灯量体裁衣,选布料时宋灯的眼神在她一贯喜爱的艾青月白一类素色划过,停留在了一匹鹅黄色的碧洗纱上。
  元孟喜欢女子穿得鲜亮些,说是这样好像连看的人都能沾染一两分轻松写意。
  宋灯前世知道这事时已做了郡主,是朝中上下少有的异姓郡主,还有一大片富饶的封地。她甚至可以插手朝政,几乎是当朝罕有。正因如此,宋灯更要谨慎,一步都不能行差就错,否则不只对不起她自己,更对不起顶着压力将她推至此位的元孟。
  宋灯将这点看得分明,向来行事小心,就连衣食住行之上也不松懈,成日只着颜色沉稳的衣裳,尤其有事入宫觐见天子时,更是挑些稳重寻常的颜色。哪怕她知道他爱鲜亮些的姑娘,为了不留话柄,亦是处处妥帖。
  若他要娶她,那兴许她会是另外的样子。
  可他一日不曾露出此风,她便一日做个好臣子,不让人用男女之事犯口舌之戒,为他徒增困扰。
  当然,宋灯无法否认,她亦有一份私心。她与元孟走到最后,是君臣,亦是知己,她无疑是他最亲近的人,一旦迈出那一步,若他不愿接受这份情意,兴许连那份特别都要被收回。宋灯不敢试探。
  可事到如今,她亦不甘心重来一回又一次默默地停留在他身后一步之遥的地方,也想难得大胆,不计得失地莽撞一次。
  新衣在宴会前做好了,云心服侍着她穿上,夸赞道:“小姐以前从来不穿这么鲜亮的衣裳,没想到竟这么适合。”
  宋灯看着镜中的自己,竟有几分陌生的娇憨,忍不住轻轻抿唇笑了笑。
  水岫拿来樱草黄的发绳,为宋灯编出俏皮的发髻,最后又簪上夫人留下的玉簪压一压,好歹显出点富贵,像足了仍有几分底蕴的落魄世家。
  看到那根簪子,宋灯眼神微凝,想起了父母。老忠勇侯是上过战场的人,不像燕虞父亲那样战功赫赫,却也建过功勋。在战场上受的伤不少,没能当场要了他的命,可这么一次次累积下来,复发时很快便让他年纪轻轻就卧病在床,最后在病痛折磨中早早离世。母亲的性子柔弱,生完宋灯元气大伤,本就身体不好,后来又受了父亲离世的打击,很快便跟着去了。
  当今天子着实算不上一个明君,该强硬时软弱,该软弱时强硬,边关连年战事,位高权重者尚且如此,更不用说那些黎民百姓。不过他确实生了个好儿子,元孟天生适合这个位置,他继位之后,寒冬冻死街头的百姓都少了一半。
  宋灯看着镜中的自己发呆。
  刚回来时,她也想过的,既是重来一世,为何不能再早一些,早到她父母仍在世的时候?
  那样的话,即使她什么都改变不了,她也能再见他们一面。她实在很想念他们。
  “小姐?”
  云心轻声唤她,面上显出一点与她平日作风不符的小心翼翼,水岫眉眼间亦藏着忧色。
  宋灯定睛一看镜中的自己,才发现她此时此刻实在看起来太过难过,难怪云心水岫都这个模样。
  宋灯笑了笑,把那份遗憾与怀念收了起来,道:“不知道今日宴会上会有什么热闹。”
  云心很快便被转移了注意力,叽叽喳喳地说起话来,宋灯边听边笑。水岫却默不作声,只跟在她身后,关键时候搀扶她一把。
  成王府的宴会果然热闹,光是女客这边,宋灯便见了许多公主、郡主与公府侯府家的夫人小姐。若是父亲还在,宋灯便是往最前边的那一排落座也没有什么,只今时今日,她与成王妃又无特殊交情,自然在成王府下人的引导下往中间寻个位置落座最是省事。
  她刚一落座,便有人在她身旁坐下。宋灯转过去看,眼前的少女眉峰凌厉,看起来十分眼熟,她在脑海中搜寻许久,终于想起一个名字。
  “寻珠?”
  叶寻珠眉毛高挑,有些不满:“你这是磕到脑子了,怎么一副连我都不记得的模样?”
  说话夹枪带棒,分明是关心,却像在骂人,世上怕是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人,面前少女果真是叶寻珠。
  宋灯将额边碎发撩起,露出那道已经浅淡许久的疤,对叶寻珠道:“前阵日子确实伤到头了,我现在记事不拎清,许多事要想一下才能记起来,好姐姐,你就原谅我吧。”
  定海侯之女叶寻珠曾是她的闺中密友,只后来叶寻珠嫁给淮北侯世子,两人一南一北,便再未见过了。早年她们还有几封书信往来,后来局势混乱,忠勇侯府旗帜鲜明地站了元孟的边,叶寻珠远居北地无从龙之心的淮北侯府,不管是出自本心,还是被他人规劝,慢慢也就断了与宋灯的书信。
  宋灯并不怪她,若她处于叶寻珠的立场,为了不牵连家人,亦会做出相同的抉择。
  她们两个性子一快一慢的人之所以能成为好友,不得不说全是叶寻珠那张嘴的功劳。她一说话便得罪人,整个圈子里只有宋灯脾气够好,不真正生她的气,时日久了,两人便比旁人要亲密许多。
  叶寻珠见她额上真有一道疤,方才那利嘴登时变得磕磕绊绊起来:“这怎么回事,不是说不严重吗?”
  她也是刚知道宋灯被燕虞砸伤之事,只是后来消息说是并不严重,她也就信了,现下看来竟留了疤,还摔坏了脑子,哪哪都和不严重沾不上边呀。
  宋灯抿嘴笑,她当初昏迷了好几日,阖府上下紧张得要死,流言堵都堵不住,一下便飞出府门去。后来人好了,一是受了镇国公府的歉意,二是不想让宋灯留下个身体虚弱的名声影响未来婚嫁,宋炀自然紧赶慢赶地让人去放消息。但宋灯一直闭门不出,宋炀这消息放得再多,众人也是心中存疑,只有叶寻珠巴巴地信了。
  叶寻珠道:“燕虞平日最喜欢斗鸡走狗,和我哥哥不相上下,哪一日有机会让我哥教训他一把,给你出出气。”
  宋灯一听叶寻珠都直呼燕虞姓名了,赶忙阻止,道:“世子也是无心之失,不必太过苛责,我这脑袋呀,应该过段时日就好了。”
  叶寻珠将信将疑,很快将这事抛诸脑后,道:“我给你带了礼物,快看看。”
  定海侯府年年都有商船出海,叶寻珠为了见那大船出港,特地跑到外祖家住了一段时日,否则宋灯一出事她就找上门了,何至于今日才知道此事。
  两人正挨着头看那西洋来的新鲜玩意,女客这边突然爆发出一阵惊叹之声。
  宋灯顺着声音望去,看见被围在众人之中,宛若众星拱月的于暮春。
  于暮春穿了身檀红色的刺绣春衫,看起来最为活泼鲜亮。她抬头,无意中对上宋灯的眼神,微微歪了歪头,朝她笑,眼睛弯成月牙模样。
  宋灯也回她一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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