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说话时声音清脆,可是说的话又是跟大人似的,洛天远倒是已经习惯了,不至于笑场。
对洛天远来说,没有人比女儿更重要。
“老洛同志,你还年轻,有女朋友也很正常嘛。”洛书颜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就像我以后长大了也会有男朋友嘛,这是很正常的事,我不会生气的,只要你找的女朋友不是那种很凶对我很差很过分的,我都可以的!”
这一番话,勾得老父亲差点都哭了。
洛天远很感慨,他女儿这么懂事,说的话多贴心啊……
诶,等等!
洛天远突然注意到她刚才说的话里好像有“我以后也会有男朋友”,他收敛了脸上的感动,盯着她,“男朋友?怎么回事?”
洛书颜:“……?”
大意了。
对于一个老父亲来说,恐怕并没有做好“有一天女儿会喜欢上一个臭小子,并且嫁给他”的心理准备。
——
洛书颜刚才走得匆忙,她写作业的时候习惯吃零食,桌子上还零散的摆着几颗奶糖。
沈宴收拾桌子时看到那奶糖上的公鸡,只犹豫了几秒,便将奶糖还有水果糖都收拾好,来到客厅,客厅的高脚桌上摆着一些透明的罐子,这都是洛天远在外地买来的,有奶糖,也有进口的水果糖,沈宴不爱吃甜的,这些糖罐子都是洛书颜的。
洛书颜不知道,每天都是沈宴在帮她收拾分类。
他将奶糖水果糖都分别放进属于它们的罐子里。
洛书颜也不知道,有一次原来县城里妈妈认识的朋友带了小朋友过来,那小朋友去偷拿罐子里的糖果,他瞧见了,气得不行。
“不准碰。”
“这是她的糖!”
第4章
即便现在是九十年代末,在宁城小学生的课业也不算繁重,甚至在洛书颜看来是很轻松的。
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正课有语文跟数学,思想品德跟自然也勉强算正课,初次之外便是美术、音乐与体育了。
早上七点钟起床,洛天远不知道是不是被她昨天那番言论给刺激了,明明找男朋友这种话从小朋友口中说出来是很喜感的,可在老父亲听来就很不是滋味了。他有时候工作很忙,由于小学离小区很近很近,这一块民风也算淳朴,他平常也很放心让洛书颜跟沈宴结伴去上学,今天他打算亲自送女儿过去。
现在小学除了星期一以外,都不会要求同学们必须穿校服。
星期一是要升国旗做操的,今天是星期五,洛书颜起床后打开衣柜,看都没看那老土的深蓝色校服,直接选了一条荷叶边的粉色连衣裙。
洛书颜在班上人缘不错,她发现了,这个年龄的小女孩处于一种很别扭的爱美年纪,明明在幼儿园时很爱穿裙子的,结果上了小学都不爱穿裙子了,她之前上学时就听到一个家长在训斥孩子,说给她买了连衣裙一次都不穿,简直浪费钱!
虽然她现在也是六岁的小女孩,但她也不太懂女同学们的脑回路。
她的衣柜里大半都是连衣裙,洛天远每次出差,总会在当地的百货大楼去给她买最新款的童装,于是,从幼儿园开始,她就是这条街最靓的崽……
她穿好衣服从卧室出来,正好看到爸爸在冰箱前犯愁。
洛天远在生活上不够细心,在洛书颜上幼儿园时,他也曾经想要为女儿准备爱心早餐,无奈在厨艺这件事上,他没有点亮技能点,做的早餐就算是亲女儿也不买账。从那以后,他就歇了这心思。
现在沈清若都将洛书颜的一日三餐都准备好。
洛天远一个大男人就好打发了,在外面随便糊弄两口就好。
不过今天洛天远还是很想当一回称职的爸爸,准备给女儿准备一顿丰盛的早餐,无奈冰箱里没多少食材。
洛书颜看到爸爸这模样,顿时一个激灵,赶忙冲了过去,鼓着包子脸一脸正色地说:“沈姨说今天早上给我做拌面吃。”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爸爸下厨。
洛书颜仍然记得当初那焦得连母鸡都不认识的鸡蛋……
“……”洛天远站了起来,“那快去刷牙洗脸,吃完早餐爸爸送你上学。”
直到洛书颜来到洗手间,看着自己的粉色小牙刷上已经挤好了牙膏,还有点儿回不过神来。
洗漱完毕后,父女俩就去了隔壁,沈清若已经准备好了早餐,只是她没想到今天洛天远会跟着过来,愣了一下,便道:“你等一下,我再去煮碗面条。”
洛天远不会在沈清若这里吃饭,两人看似登对,实际上对对方都没有那种想法。
虽然有的人会认为身正不怕影子斜,可这二人都是为人父为人母的,并不想让孩子混淆概念,不是做给外人看,而是做给孩子看。
洛天远赶忙摆摆手:“不用,我等下自己随便对付一下,今天主要是送孩子上学。”
沈清若也没勉强,她并不是那种热情的人。
经历过种种以后,她不再去奢望别的东西,只想把儿子养大成人,尽管比起从前,这种生活已经算得上窘迫贫寒,可她心里特别安宁,每一天都很平静。
在宁城,本地人都习惯早餐是粉、面,沈宴几乎在这边长大,口味也很一致。
两个小孩一人一小碗拌面,还有沈清若昨天晚上熬好的绿豆水。
洛天远看了一眼沈清若面前的面包跟煎蛋,若有所思。
他不愿意去调查这孤儿寡母的一家,但沈清若举手投足间的气质,还有掩藏不了的习惯,无一不透露出她曾经养尊处优的生活。
沈清若注意到洛天远看自己,便笑着解释道:“我先前给他们准备面包煎蛋还有牛奶,他们都不喜欢。”
洛天远微笑颔首,“恩,书颜一岁就不愿意喝牛奶了。”
今天洛天远来这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跟沈清若道个歉,他了解宋晚晴,没什么坏心,就是有时候说话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她昨天在电话里气呼呼地,可见是跟沈清若发生了口角。
对于沈清若来说,无疑是无妄之灾。
思及此,洛天远面上露出一丝尴尬,他抬起手抵在唇边,轻咳了一声,倒也不必避讳两个小孩,毕竟他昨天已经跟女儿说清楚了。
沈清若见他这样,便知道他是因为昨天的事情不好意思,不由莞尔一笑,“昨天那位小姐是你的朋友吗?”
她主动提及,洛天远不免松了一口气,却还是小心翼翼地看了女儿一眼,见女儿正专心地在吃面,他这才说道:“恩。不好意思,昨天我工作太忙,忘了提前给你打个电话。”
沈清若嗯了一声,“那以后这位小姐来接书颜,是不是可以……?”
洛书颜闻言竖起了耳朵。
她并不知道自己那老父亲不准备结婚的打算,他还年轻,现在谈恋爱,谈的时间长了,总是不可避免的就涉及到谈婚论嫁。
如果老父亲同意昨天那位小姐接她出去玩儿,是不是代表那美女有成为她后妈的可能?
洛天远自然是放心宋晚晴的。
宋晚晴为人单纯,高兴跟不高兴都写在脸上,只是,比起作为某人的男朋友,洛天远更在意的是父亲这个角色。
女儿还小,什么都不知道,一旦开了这个先例,以后如果有人单独面对她,以他朋友的身份带走她,那样的后果他能承受吗?
洛天远摇了摇头:“不了,书颜还小,还是谨慎一点好,不能让她觉得可以随便跟人走。”
洛书颜悄悄地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爸爸啊爸爸,我才不是一个棒棒糖就可以骗走的小孩。
沈清若笑了笑,“那你要跟你的朋友好好解释一下,可能她会觉得你在防备着她。”
“恩。”
表面在吃面、实则偷听大人说话的并不是洛书颜,还有沈宴,他看了一眼妈妈,抿了抿唇,有些不爽。
上午有四节课,为了保证十一点多就能放学,早上上学的时间也很早。吃完早餐后,俩小孩各自背着小书包,跟在洛天远身后出门了。
虽然小区离学校实在很近,可当洛天远下楼时,看着大片的根本没派上用场、已经被老婶婶们占了在唠嗑的停车位时,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
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的话,他早就按捺不住享受生活的冲动买车了,哪至于下雨天还得淋一身雨,他赶上了好时候,当年正好闲不住倒腾买卖赚了一笔钱,买了认购证,现在俗称发财证,都说92年股票认购证造就了当时股市的第一代大户,这话没错,洛天远当时拼了全部身家,还借了不少钱,尽管当时的认购证只对当地户口,可办法比困难多,还是被洛天远钻了空子,他买了不少认购证,发了一大笔财。
毫不夸张地说,宋晚晴家在宁城明面上是首富,其实洛天远现在的身家并不输给宋家,只是他比较谨慎,有句话说得好,闷声发大财,他有了软肋,无论哪个年代都不缺亡命之徒,宋家在宁城根基深有人脉,可即便如此,宋晚晴的哥哥小时候竟然也被绑架过,险些撕票。
洛天远怎么可能让心尖上的女儿受到一点点伤害,于是只能隐藏自己,竟是连一辆小轿车都不敢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