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忘了。”
博美幽幽叹息,黑葡萄似的眼睛里满是哀怨,“因为阿月一点都不在意,还高兴了好一阵子,说‘她愿意打我,就是眼里看得见我了’。我看着他那副模样,不知不觉就忘记了,鼻梁骨折是一件很疼的事。”
舒凫:“……”
硬了,拳头硬了.jpg
但硬又有什么用呢?
凌奚月就喜欢这个。
她要是不够硬,他还会觉得意犹未尽,恨不得送她一副铁拳套再来一发。
狗是无辜的,舒凫不忍心让狗失望而归,只好一边拆开他送来的花笺,一边摇头叹道:“阿玄,回头问问你家主人,他到底喜欢我什么?只要不是太困难,我都能改给他看。”
话音未落,她心不在焉地低头一瞥,只见那花笺开头写着一行隽秀小字:
“姜姑娘,在下最喜欢的,便是你对我不屑一顾的样子。”
舒凫:……你他妈跟我玩套娃呢???
“阿凫,我与你说实话。”
博美一脸无辜地眨巴眼睛,表示自己也无可奈何,“为什么阿月这么喜欢你,真是个天大的谜团,连狗……咳咳,连我都想不明白。但我知道,阿凫真的很可爱,受人喜欢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你想挡都挡不了。”
舒凫:“……”
——劳驾,能安排个正常人喜欢我吗?
她又接着看下去:“‘知君仙骨无寒暑,千载相逢犹旦暮。落花已逐回风去,花本无心莺自诉’……屁,这首诗分明是好友间倾诉别情,不是给他用来泡妞的。怎么着,他跟我谁是风,谁是花啊?倘若我是花,他是风,那我和别人结婚,他是不是还要给我传粉?”
博美:“……”
每天都想劝主人放弃.jpg
到了末了几句,凌奚月总算正常一些,满篇文绉绉的酸话中还能拣出一两句干货。
删繁就简,大抵也就是一句话:
“今夜花朝佳节,魏城仙市,盼君一晤。”
舒凫:哦,这是要找我约会逛街。
刚日完他哥就来约,想也知道动机不单纯。
舒凫对凌奚月无意,无意等于无感,说不上多厌恶,但也不想给他毫无意义的希望。
不过,他是凌凤卿的亲弟弟,又是个一心弑兄上位的黑心莲,作为合作对象的价值不可小觑。这次凌凤卿谋划着搞一番大事,凌奚月近水楼台,想必不会毫无打算。
如果他怀里揣着把杀哥刀,舒凫倒是不介意帮他磨一磨,开个刃什么的。
唉,好好的一个小坏坏,为什么非要和她谈感情,就不能谈谈钱呢?
凌凤卿的人头,她也愿意出大价钱买啊。
凌奚月的脑回路太深邃,舒凫拿不定主意,索性将那朵蔷薇握在手里揉碎,开口问道:“先生,你怎么看?”
“???”
博美困惑地歪头,眼珠滴溜溜一转,“阿凫,你在跟谁说话?”
“我设了个小法术,先生教我的。只要揉碎这朵花,他就能听见我的声音,方圆十里都有效。”
舒凫和颜悦色地解释道,“幸好你只是一条狗。倘若你是个刺客,方才用刀剑或法术还击,撕碎了这朵花……那么现在,你大概已经变成了十七八块,我还得琢磨着怎么把你拼起来。”
博美:“……”
突然狗头一凉。
可是狗又做错了什么呢?
他愁眉苦脸地垂下耳朵,只见那破碎的花瓣上流转过一道灵光,接着便有个温润平和的男声响起:“什么事?”
舒凫:“先生,有人约我。”
江雪声:“嗯,杀了吧。”
博美:“……?????”
舒凫:“先生,是凌奚月约我。我想,他可能要谈谈怎么杀他哥的事情。”
江雪声:“嗯,那便先杀他哥,稍晚些再杀了他。”
博美:“我先回去了,告辞。”
……
当日夜里,舒凫还是赴了凌奚月的约会,因为她确实有意交流一下杀哥心得。
只不过,她不仅手腕上套着一青一白俩镯子,乍一看像个左青龙、右白虎的社会老哥,而且——
“师父说,他放心不下小师妹,让我一起跟来看看。”
这么大一个三师兄,又是个光彩照人的天仙模样,整条鱼仿佛一千瓦强光探照灯。
要想忽视他的存在,除非先把自己戳瞎。
舒凫和凌奚月都是鹤立鸡群的标致人物,尤其舒凫这些年长得快,底子好,貌美腿长气质佳,天生一段“饮血代胭脂”的潇洒孤绝,走在街头便会引来路人瞩目。至于凌奚月,他为了避人耳目,多少用幻术做了点微整容,但俊秀丝毫不减。
如果只有他们两人,少不得会有人暗自比较一番,在心中道一声“般配”,或者郎才女貌、金童玉女什么的。
但有人鱼公主司非在旁,这情景无论怎么看,都像是“两位美少女和她们的俊俏跟班”。
凌奚月:本想拍两个人的电影,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姓名。
饶是他一向在人渣大哥面前虚与委蛇,涵养极佳,见状仍是忍不住咬牙道:“司非道友,我是请姜姑娘一人前来,能否请你……”
“不能。”
司非一脸认真,“你都带了狗,小师妹为什么不能带鱼?”
凌奚月:“……”
神他妈带鱼啊?!!!!
第68章 鱼龙舞
刚出场就去世的反派你见过吗
凌奚月知道, 姜若水——舒凫不喜欢他。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打从一开始,他就没怎么抱过希望。
齐玉轩虽然草包,但也多亏他是个草包,蠢则蠢矣, 蠢到半点坏事都干不成, 身上反而没什么杀人放火、伤天害理的劣迹, 最多就是个不辨是非的庸才。
至于凌奚月自己, 那就不一样了。
他自幼聪慧, 学什么都比大哥快上一截。年幼时天真烂漫, 不知藏拙自保, 以至于十岁不到就遭了大哥忌恨, 在黑市里将人间疾苦都体验了一遭。好不容易设法逃脱, 却失了那一点赖以傍身的鹓鶵血脉,从此在父亲眼中成了透明人。
除了华月长老之外,凌霄城门人捧高踩低, 媚上欺下,更不会将他放在眼里。
他知道, 只要父亲和大哥还在,自己这辈子就算是完了。顶天也是凌霄城的一条狗, 活不出个鸟样, 更活不出个人样来。
为了活命, 也为了在凌霄城保住一席之地,等待反戈一击的机会, 这些年他全心全意地为父、为兄筹谋, 为凌霄城的家业鞠躬尽瘁。有时候入戏太深, 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大孝子。
如果说凌霄城是个染缸,他也绝对干净不到哪里去。
过去他总觉得, 自己是“没有办法”。
直到看见舒凫,他才隐约有些明白,这世上没什么事情是“没有办法”的。
至少,“没办法不为恶”、“没办法不杀人”这些话,他没法理直气壮地在她面前讲出来。
他喜欢舒凫,不为别的,只因为自己长年来郁结于心的一口气,唯独在她身上,才算是出得酣畅淋漓。
她活得不优雅,不讲究,不像他大哥一样精致到头发丝和指甲盖,却是个工工整整、端端正正的“人”样。一撇一捺,两腿站稳,腰挺背直。从她身后看去,便是传说中的顶天立地。
他喜欢她天不怕地不怕,纵横三万里潇洒自由,不用向任何人低头,更不用给谁做狗,甚至能将那些衣冠楚楚的“体面人”打成狗。
不如说,他最喜欢的就是看她打狗——
——没错,打他也算。
……
“凌公子,你没事儿吧?”
花朝节期间,魏城彻夜灯火不熄,人海与欢声通宵达旦。舒凫走在火树银花的街头,一回头看见凌奚月(明明已经变成美少女跟班,却依然)笑容可掬,忍不住真诚地发出疑问。
——要不,还是跟他兄弟一起埋了吧?
“没事。”
凌奚月笑得有些脸酸,“姜姑娘愿意赴约,我便心满意足了。”
虽然带了条鱼。
她喜欢带鱼,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放弃是不可能放弃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放弃的。只有保持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同时在内心想象一下红烧带鱼,才能维持生活这样子。
“我说,阿月啊。”
博美向他投去怜悯的目光,第一千零八次尝试劝解,“天涯何处……”
凌奚月叹道:“阿玄,天涯何处没有比你更可爱、更聪明的狗,我不也没有换吗?”
博美:“?????”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你扪心自问,最近三年里,你是不是一直把我当作把妹的工具狗???
你关心过狗吗?不,你没有。你只关心你自己,一心一意给妹子做舔狗。
“师兄你看,那是什么?”
舒凫不理会这一人一狗间暗潮汹涌,自顾自拉着司非去看夜市上陈列的各色法器。
不愧是五州最大的仙市之一,虽然还只是头一天,却已经是琳琅满目、目不暇接,光是摆摊的天衍门弟子就从长街一头排到另一头,个个亮出看家本领,足以称之为绝活。
小到藏在齿缝里的雷火弹,大到饭馆圆桌一样的盾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