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
一个女人的声音轻柔的响起来。
常婉的哭声微微梗住,抬眼望过去。
这里非常美,可以看出曾经山峦起伏,飞瀑流川,然而现在入目所及,到处都是猩红鲜艳的血。
而在这片血色中,常婉看到了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
她有着一头鸦黑的发,一袭漂亮的青色衣裙,浅栗色眼瞳清澈温柔,一把刀鞘挂在腰间,是这漫天血色中,唯一亮眼的风景。
常婉下意识的哭了出来,这似乎是婴儿的本能,她没法控制。
原来她是想控制自己不哭的,但是很快,她就觉得自己哭得简直物超所值。
女人躬身,捡起了地上的沾满了血的长刀,淋漓浓稠的血色淋漓的落下,她慢慢把刀锋,放在了常婉柔嫩的脖颈上,神情依然温柔。
女人说,“与其在这个世界上孤独的活下去,不如……”
常婉:“……”
不不不!!不痛苦!!孤独一点都不痛苦!!孤独和死比起来简直不要太快乐了!!
刀下留人啊!!
似乎是听到了常婉嘶声力竭的内心咆哮,女人的刀还是停住了。
刀锋划破了一点皮肤,溢出一点血色。
常婉哭的声嘶力竭。
她盯着婴儿,一直温柔的表情,终于显露出了细微的痛苦。
刀柄上的血,从她修长白皙的指缝流下,常婉这才发现,那血非同寻常。
一直都是鲜艳的猩红色,并不凝固发黑,而且仔细看得话,还能从中看出一点细细的金色。
最后,女人扔了刀,从怀里掏出了一块玉佩,套在了常婉的脖颈上。
她把常婉抱起来,低头,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
“……不哭。”
常婉哭得差点背过气去,哽咽的看着她,拿着脖子上的玉佩斜眼一瞧,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
——双鱼佩!!!?
楚长青的……双鱼佩!!
她下意识的去看被女人扔开的刀。
血流下来,刀柄上,是雨水一般的痕迹。
常婉不会认错。
——二千·十寸雨!!
“尺素如残雪,结为双鲤鱼。”女人低低的念着诗。
常婉抬起头,脸上却被砸下了一颗滚烫的泪珠。
……她哭了。
她怔怔的看着女人和她一模一样的浅栗色眼睛,一时间,有些恍惚,心中有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猜测……
……怎么可能……这应该……只是一个幻境!
——十寸雨怎么可能在这里?
没等她回顾神来,眼前一切,就已经化作了幻影,她一屁股坐在了草地上,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婴儿,又变回了之前的样子。
她下意识的摸了摸胸口,双鱼佩一直被她戴在这里——
十寸雨也在她腰间,安安静静的。
四周的场景非常陌生,但是,依稀见得,是之前她做为婴儿的时候的景象,只是,这次,没有淋漓的鲜血,山清水秀。
常婉忽然想到了肖零。
“肖零。”她伸手去摸腰间鸟笼,然而一摸上去,空空如也。
她瞳孔微微一缩——鸟笼不见了!
她的大脑有些混乱——这里是哪?她刚刚做得梦是什么?鸟笼又去哪里了?
肖零果然有问题!
不过没关系,鸟笼没有秘咒不可能打开。
常婉让自己沉住气。
最关键的是……她要怎么出去?
“系统!!”
系统:“我在~”
常婉松了口气,“这是……怎么回事?”
“你中了幻术。”系统说,“而且进了隐藏地图。”
隐藏地图?
那岂不是和秘宝挂钩?
常婉兴奋了一秒,很快又蔫了,秘宝往往伴随着危险,她有命拿,恐怕没命用吧。
常婉:“怎么出去?”
“这里有三个入口和出口。”系统说,“不过你得自己找。”
“我是……怎么进来的?”常婉想不明白。
“你有钥匙。”系统缓缓的说,“十寸雨,不死鸟之血,和九玄珠,是打开秘境三扇门的三把钥匙。”
原来如此。
常婉回过神来,立刻问:“十寸雨是谁的佩刀?”
系统:“是你的啊。”
常婉满脑子都是那个拿着十寸雨的女人:“它以前是谁的?”
系统:“无可奉告。”
常婉:“……”
行,你厉害。
“不过我奉劝你要小心些。”系统说,“这个秘境在九州之外的混沌界,是链接无数世界的中心点,你要是不小心碰到哪里的机关,时间,空间,灵魂都会紊乱。”
“祝你好运。”
事实证明,系统说祝福的话,永远都不如让它闭嘴。
常婉远远的,看到了一座宫殿,飞檐巧角,精雕细琢,她小心又谨慎的走过去的时候,眼前景象忽然一变。
一霎间,仿佛时间和空间的齿轮被不知道的人所拨动,丛生的林野灰飞烟灭,那坐落于远方的精美华丽的宫殿,变成了破败又熟悉的……
孤儿院。
纷飞飘扬的雪花冰冷安详,浅栗色眼瞳的婴儿捧着一块双鱼佩,仿佛不觉得冷一般,嘻嘻笑。
常婉站在原地,看着这一切,身体仿佛被雪花穿透,浑身冰冷。
她看着眼熟的孤儿院院长把那个婴儿抱走,因为妈妈姓常,所以取名,常婉。
她浑浑噩噩的往前又走一步。
随着她的步伐,孤儿院的影子眨眼湮灭,那座冰冷美好的宫殿,又在远方。
——那是谁……
那是她吗?
常婉的心脏跳得急促,又冰冷,整个人都有些恍惚。
……是梦吧?
如果那个婴儿,是她。
那么刚才那个,拿着十寸雨……要杀了她的女人……
就是……
作者有话要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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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番外1
细细的雪飘落下来。
常婉把手里的玫瑰花递给了男生。
“谢谢惠顾。”
她弯起眼睛笑, “你女朋友一定会很喜欢的。”
男生接了花儿,他好像是个逃课出来接女朋友的,校服还没换下来, 他接过花儿,有些扭捏的说:“我……我身上没有钱。”
常婉愣了一下。
“我……我用书跟你换好不好??”他大概是真的很想要这束花,但是又囊中羞涩,眼睫垂下来, 有些呐呐, “要是不行的话……就算了。”
常婉怔了一下,随后挽起唇角笑了,“不必用书换了,这花儿我送……”
男孩却连忙摇头, 从书包里抽出本书塞给她, 有点磕巴的说:“女孩子……不能随便送人玫瑰。”
“我……我也不想做随便接女孩子玫瑰花的男人。”男生捏着玫瑰花,说到后面, 像是有了底气一般,倒是教育起了常婉,“女孩子只能给喜欢的人送花!不然会惹人误会的!”
说完像是怕常婉反驳, 匆匆把书塞给常婉, 就带着花儿跑掉了。
常婉茫然的看了看手里的书, 是那种初高中门口书店里常卖的热销小说,男生很喜欢看的那种封面, 好像还是第一本。
叫《逆神》。
常婉想,常言曾说, 书中自有黄金屋,一朵玫瑰换了一座金屋,这生意, 似乎也不是很亏。
*
孤儿院资金周转不来,养不了那么多的孩子了。
常婉十二岁离开孤儿院,开始独自讨生活,没有成年,没有资本,到哪里都没有人要,打工,也没有人收她,没有人愿意冒险雇童工。
常婉什么也不太懂,还差点被骗,但冥冥中有什么护佑,虽然生活跌宕,但时过境迁,总算是稳定了下来。
她遭受的拒绝多了,也学聪明了,会编造自己的年龄,开始打一些发传单之类不需要身份证的零工,跌跌撞撞的,攒了些租房的钱,她发现学校外的房子房租都比较便宜,流浪很久后,总算是靠着些钱,安顿下来。
破旧的房子,夏热冬凉,但常婉毕竟是孤儿院里出来的孩子,生活技能点的满满的,叠被子洗衣服之类的生活技能不在话下,就算破旧,也算是整理的干净整洁。
白色情人节这天,开春的雪落下来,稀稀落落的,常婉的花儿卖的差不多了,赚了不少,她带着书回了家。
奔波了一天,常婉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舒服柔软的棉质睡衣,把自己裹在温暖的小被子里,把大灯关上,打开了小台灯和书。
她很早就辍学了。
虽然九年是义务教育,但是一个孩子上学,需要的岂止是学费。
即使生活困苦,常婉也从来都没有放弃过读书和学习,只是认字终究无聊,不如迫在眉睫的生活紧要,是以常常三分钟热度。
这导致的后果就是,《逆神》虽然通俗,但很多字常婉还是不认识,她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查字典。
“chu……”常婉的指尖摁过这个名字,眯着眼睛,和字典上的字对着,小声的念叨着,“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