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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天降:娘子又又又乌鸦嘴了 完结+番外 (君如诺)


  “不辛苦!”
  “走吧,我们回去。”
  “好!”秦林问:“大哥,明天一早老三就回来是吧?”
  “嗯,是的。”
  “明天是爹的忌日,老三明早到家,那我们今晚就要把东西备妥。爹生前喜欢吃米糕,让娘备的话,我怕她触景伤情。我的厨艺不行,大哥会不会做米糕?如果不会,那我就到镇上买一些回来。”
  说起秦父,秦林一脸孺慕。
  絮絮叨叨的又道:“爹还喜欢喝酒,喜欢用花生米下酒,还喜欢吃鸡屁股。嘿嘿!以前每次家里杀鸡,娘都是先把鸡屁股夹到爹碗里。”
  秦风听着,也忆起往事,脸上露出笑容。
  那时家里日子不算太差,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他们一家人相处得挺好的。他虽然对继母冷冷清清的,但对两个弟弟还是很好的,兄弟三人的感情也很好。
  在得知自己的身世后,他也没有怨恨,他挺满意那时的生活。
  只是,后来……
  后来发生了太多的事。
  回到家,秦风和秦林就在厨房里做米糕,秦林打下手,烧烧水,秦风做米糕。在他们看来,自己亲手做的,那是一定会比外面买的,更具意义。
  “大哥,想不到跟大嫂久了,你的厨艺也很不错啊。这个米糕比从外面买的还要好,不行,我得吃几块,我尝尝味道。”
  秦风笑道:“你想吃就吃吧。”
  “好!”
  秦林吃了好几块,一直说味道是他吃过的米糕最好吃的。
  其实,并不是真的有多好吃,重要的是这些米糕是秦风做的。在秦林吃来,这当然是最好吃的。
  秦风烧了热水,从鸡窝里抓了一只锦鸡,放血,褪毛。
  拜祭用的肉,不能是生的,得是半生半熟的。这些东西都是挺讲究的,前一天就要备好,鸡放开水中烫一会,就取出来,不能破皮。
  鸡血也要洒在黄纸上,当然,这些黄纸不是烧的,而是要压在墓碑上。
  明天要烧的黄纸是干净的。
  秦风备了一大捆。
  猪肉,也是一样,放在开水中煮一会就捞起来。
  鱼,煎到两面的皮微黄,盛出即可。
  东西都备好后,李氏已站在隔壁院里喊秦林回家吃饭,“大哥,我回家吃饭了,要不,大家一起吃,也省得你每天要做饭。”
  秦风摇摇头,“我最近对做饭挺感兴趣的,你大嫂也喜欢吃。我已经煨好了汤,等一下小锅蒸饭,大锅炒菜,很好就能好。你先回去吃饭吧,东西都备好了,只等老三明早回来。”
  “行!那我就先回去了。”
  “回吧。”
  秦林回去后,秦风开始做他们三人的晚饭。
  云清现在还不会害喜,也不挑食,但相应而言,她比以前喜欢吃酸的多一些。秦风到杂物间打米,淘米后,放在小锅里蒸上。
  往灶膛里塞了粗柴,他又拎着菜刀到井边,把养在桶里的鱼杀了。
  他准备做酸汤鱼。
  奶白色的鱼汤,又酸又鲜,云清特别喜欢。
  林笙趴在窗户上,看着秦风在杀鱼,扭头对坐在桌前看医书的云清,道:“云姐姐,今晚咱们又要吃鱼了。我最不喜欢吃鱼了,好多刺,可云姐夫为什么每天都离不鱼?你能不能跟他说说,明天别吃鱼了,咱们吃点别的肉。”
  闻言,云清搁下书,起身往外走,“这一晃就一个下午了,我都不知道要做晚饭了。你在屋里玩,我去帮忙。”
  林笙见她肯本没听自己说了什么,连忙追上去。
  “云姐姐,你有没有听到我的话啊。”
  “听到什么了?”秦风问:“阿笙,你又跟你云姐姐说什么了?”
  林笙看了一眼盆里的鱼,“我说,能不能不要每天都吃鱼,刺多,我不喜欢吃!”
  “那你不吃就是。”秦风温柔的看向云清,“清儿怀着孩子,多吃鱼,对母子都好。”
  “可我闻着鱼味都有些……”
  “闻着闻着就习惯了,鱼多好啊,吃多了聪明。”秦风端着盆子,朝厨房门口努努嘴,“清儿是出来帮忙的?”
  “嗯,我来烧火,怎么样?”云清不去抢掌勺的活,乖乖的说自己去烧火。
  果然,她就看到秦风露出满意的笑容,“行啊!你烧火,我炒菜。阿笙,她随意!咱们不管她,白吃白喝,那还有那么挑剔的?”
  林笙:……
  这是光明正大的欺负的人啊。
  云清看了一眼林笙,又对秦风,道:“你给笙儿蒸碗蛋羹,她喜欢吃。”
  “好!你说什么就什么,但是,你不能说不吃鱼。”秦风进了厨房,把鱼剁块,切的姜片,搁了点盐腌制起来。
  云清坐在灶膛里烧火。
  林笙也蹭到她身边,随手拿了一根树枝在玩耍,“云姐夫,我认认真真的四处看了,你家这房子风水极好,旺财兴丁,只是这大门的方向,也是真的有点问题,否则,我云姐姐不会接二连三的遇到坎。”
  说起正事,秦风立刻严肃的起来。
  “怎么解?”
  闻言,林笙抬头看着他,笑问:“你怎么不问我有没有解?而是直接问怎么解?”
  “废话!你有没有本事,我心里能不清楚,你能看出问题,那肯定也能解决问题。你以为,我真养闲人吗?”秦风玩笑似的怼她。
  “云姐夫,你真的太实在了。你知不知道,有时候,说实话,也会让人难受的。”


第314章 大言不惭
  “你云姐姐就是看中我实在。”秦风大言不惭。
  云清乐得直笑。
  略略略!林笙朝他做了个鬼脸,“脸皮厚。”
  “说吧,怎么才有解决的办法?”秦风没与她计较,直奔主题,只要是关乎于云清健康的事,在他看来都是十万火急的。
  “云姐姐有身孕,大门不能动。大门正东,这是绝命位兑宅,屋子位西,此位不宜开门,否则夫妻不和或有血光。如果想解,可摆玉山,或挂玉壁。”
  “摆玉山,挂玉壁?”
  “嗯,当然,这个玉山可以是小的,你找人雕好玉后就交给我,我自有办法。”说起自己的老本行,林笙的脸上就是满是自信。
  这种自信,让人瞧着就会不由自主的信任她。
  “好!这事交给我。”
  很快,秦风就炒好菜,他把菜端到桌上,云清盛汤,林笙布筷,三人默契的各做各的,不一会儿就围坐在一起吃饭。
  秦风给云清夹菜,云清给林笙夹菜。
  “你快吃饭!她又不是小孩子。”云肖的碗里又多了一块鱼肉,只是鱼肉,里面的细刺都被挑开了。云清扭头看去,见秦风正在挑一块鱼肉的刺。
  只见他拨弄几下,便将鱼肉跟鱼刺完全分开。
  云清眨了眨眼睛,秦风挑出的鱼肉又到了她碗里。
  “吃饭!”
  云清看了眼林笙的碗,“给笙儿吧,我自己会挑。”
  此话一出,秦风淡淡的瞥了林笙一眼,“她又不是小孩子,再说了,她不喜欢吃鱼。”
  林笙听云清点到她的名字,抬头看了看秦风的神色,赶紧说道:“我可以自己挑鱼刺,云姐姐,你自己吃吧!”
  云清看着秦风,笑了下,“我吃,你也赶紧吃吧!”
  云清也夹了一箸菜放他碗里,催促他吃饭。
  秦风的眉眼立刻柔和下来,点点头,夹起云清放在他碗里的菜,吃了起来。
  林笙一副受不了的表情,“云姐姐,云姐夫,我能不能拜托你们两个注意一下,我还要吃饭呢,我还是小孩子呢,你们要秀恩爱,大可回房后再秀,不是?”
  秦风没看她,好心情的吃着云清又夹来的菜。
  林笙叹气,唉!她早该习惯的,只是每天被他们屠狗,心里没啥,但嘴上还是喜欢几句,就当是活跃一下氛围。
  林笙嘴上说着抱怨,手上夹菜的动作,可丝毫不含糊。
  她说是不喜欢吃鱼,但是吃最多的还是鱼。
  别说!秦风做的醋鱼真挺好吃的。
  吃罢饭,秦风收拾了碗筷去洗碗了,云清收拾了桌子,然后就和林笙一起坐着等秦风。坐了一会,林笙就坐不住了。
  “云姐姐,我先回屋了。”
  云清点头。
  秦风洗完碗筷,擦干手,牵起云清的手,“走吧,我们到院里散散步,消消食。”
  二人手牵手,肩并肩走在鹅卵石小路上。晚风徐徐吹来,云清有种瞬间回到过去的感觉,好像他们都不曾分开过,也没有去镇上开饭馆,一直就在这里过着平凡又安宁的生活。
  秦风感觉小手反握住自己的手,紧紧的,很用力。
  他偏头朝云清看去,见她嘴角蓄着笑,心情也跟着变得美好。
  转了六圈后,二人回屋。
  秦风先提热水给林笙,再提水回屋,等二人梳洗后,又一起去书屋,各看各的书。云清不再捧着菜谱看,而是看医书。
  林笙提醒过,说她的气场和属性都与火相克,每天都在灶间,那影响极大。她本属山林,就该与百草为伴,学习医术,这才是对她最好的。
  云清怀着孩子,心心念念的是孩子的健康,想的是如何与秦风白头到老,所以,林笙的建议,她都听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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