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拥军,弟妹送的这两坛子拌饭酱可都在我手里,小心我一点儿也不分给你!”
“别啊,媳妇!你最好了,现在做的饭一顿比一顿好吃,白米饭都能蒸熟了!”
“……”
这个狗男人是在夸她吗!刘佳佳要气死了,把两坛子拌饭酱往怀里一搂,意思很明显,不给他了。
乔乔被这两口子逗乐了,靠在李莫昔肩上笑得直抖。李拥军贱兮兮地凑过来,哥俩好地搭着李莫昔的肩。
“我是不是你的好哥哥,让你媳妇把那两坛子酱平均分配,要不然哥哥这日子不好过啊!”
结果被李莫昔一巴掌拍到一边,侧身温柔地扶着媳妇,惹得李拥军直吆喝——
“这日子真没法过了啊……”
“弟妹你们别理他!”刘佳佳翻了个白眼,十分嫌弃地离自家男人远了一些,才正经地问乔乔,“如果有同事需要,我可就直接来找你们了,就是价格你们觉得多少合适?”
两家关系够好,有些话不用说得太避讳,这明摆着就是表示要帮他们家挣点钱。乔乔对这年代的物价不是很清楚,不过价格李莫昔早就定好了。
“素的一块钱,荤的两块。”
价格确实不算低,但李莫昔买回来的瓦罐不大不小,差不多能装两斤酱。一坛子酱如果吃得节省些的,一个人能吃大半个月。像刘佳佳一个月有三十六块多的工资,荤的一个月两坛她也能吃得起。
“价格挺合适的。”最主要的还是味道好。
而且素酱算下来相当划算,荤的虽然贵了一块钱,但里面有肉呀,以现在猪肉价九毛多还要票来看,算是相当经济实惠。而且还用了不少油,这些都是紧俏货,对于很少吃肉的人来说,这一坛子荤的拌饭酱就相当于肉菜了。
当然荤酱贵了一倍,肯定没有素的卖得好,乔乔有心理准备,她本来想的就是主要卖素酱,毕竟最开始的打算就是解决自留地里越长越多的各类菜蔬。
“明天我就把拌饭酱拿到厂里大食堂去吃。”刘佳佳笑眯眯地举了举手里的两坛子酱,“我们厂里单身吃食堂的很多,总有忍不住的。”
她都不用特意去问别人,冲着这颜色这味道绝对有不少人主动来找她打听。
“那可就谢谢嫂子了,等下回这两坛子吃完了,我再让莫昔给你们送过去,新鲜做的味道更好。”
李莫昔任由乔乔交流,只是站在一旁笑着没说话,那看着媳妇的温柔模样,刘佳佳顿时很心塞,她家男人咋就总一副欠揍的德性!正想着呢,李拥军就又凑了过来——
“嘿嘿……那倒是不用了,我来拿可比莫昔方便多了。”
跟兄弟他丁点也不会客气,提到吃的更是笑得开怀,连媳妇的白眼都不在意了。
“你个厚脸皮。”
刘佳佳也笑了,两家人关系好不见外,她也不会过于客套,会伤人心的。
“又没外人,婶子你说是不是。”
李拥军小时候时常往李家跑,曾经一度想当何佳芬的儿子,惹得亲妈拎着鞋子追了他半个村子。
“别……婶子不参与你们两口子的事。”
一直没有参与年轻人谈话的何佳芬,更是连连笑着摆手,李拥军跟儿子同年,但比儿子开朗,她挺高兴儿子能有这个朋友。
又闲聊了一会儿,李拥军才领着媳妇跟李家人告别,出了院子突然想到一件事,回头冲李莫昔道:
“对了,我昨天在县城碰见一个熟人,队上的,就在书店后头那个巷子。”
李拥军没有说得太明白,不过李莫昔一下就懂了,书店后头那个巷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那个巷子转过去就是城里一处黑市。
“谁?”
因为他有王红旗帮着卖东西,李莫昔没怎么去过,但却还是知道这地方,他们大队的人在那地方闲逛的机率不大。李拥军想表达的意思大概就是队上有人在黑市卖东西,买东西的可能性不大。
“李建平。”
“他?不太可能。”
李拥军说了一个人名,李莫昔皱着眉摇了摇头,他当然不是怀疑李拥军认错了人,而是觉得李建平不太可能做这样的事,毕竟那人太过老实懦弱。
“我也这样觉得,但是谁知道呢,也许老实人被逼急了。他在那附近打转,本就不太寻常。”
李建平就是周寡妇的儿子,连个家庭矛盾都处理不好,李拥军不喜欢跟这样的人打交道,两人本来就不熟,只不过是知道了这事他就想提醒兄弟一声。
“好,我知道了。”
知道李拥军是担心李建平出事,引火到他身上。李莫昔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记在心里了。“那我就先走了。婶子、弟妹、奕小子回见哈!”
送走了李拥军两口子,一家人回了屋,虽然乔乔对两人之前说的事有些好奇,但这会儿他们还有别的事情,便暂时放在了心里。
看着码得整整齐齐的拌饭酱,乔乔还挺有成就感的,本来还想取个名字,写红纸上贴着,更像个商品,但她到底还是想起这时代的特殊,便只得作罢。
“晚上我把这些都带去公社。”
虽然王红旗主要销售的地方在县里,不过李莫昔只需要把要卖的东西带到公社就行,这对他来说方便很多。即使王红旗不在,也自有人帮着处理。
“要不我跟你一起去,除了留下要送人的,这里还有二十多坛,一个背篓装不下。”
到公社得走一个多小时,还是摸黑,乔乔想陪着他一起去。
“没事,我挑着去,外面路黑不好走。”李莫昔可不想让媳妇大晚上的还这么辛苦,“你也不用等我,早点休息。
“乔乔,别管他,这几天你也累着了。等会儿让莫奕给你烧点热水洗个澡,舒坦舒坦。”
何佳芬对儿子的本事很了解,也很放心,但儿媳妇要跟着去,她可就得担心了。
“那你早点回来,路上小心些。”见何佳芬都开口了,乔乔只得叮嘱道。
以前看了很多小说,都是女主自己拿出去卖,男人有门路她乐得轻松。有人靠就是不一样,这感觉咋那么幸福呢!
乔乔这心里跟吃了蜜似的。
因为李拥军跟何佳芬喝酒,这顿晚饭吃得比往日要久,这会儿天色已经全黑了。离八月十五还早,此时的月亮并不是很明亮,看着李莫昔挑着两筐子拌饭酱走远,渐渐隐没在黑暗之中。
要是有个手电筒就好了,她男人大晚上的也能有点光亮,可是买手电筒需要票,这个她暂时还没法子。
李莫奕还在厨房烧热水,乔乔瞅了一眼,回屋拿出做好不久的一套衣服。
“哟,做好了,可真好看,我这就把莫奕叫过来。”
这衣服是做给谁的,何佳芬很清楚,笑着接了过来,抖开衣服一看,顿时喜滋滋地扭头冲着灶房喊了一嗓子。
“莫奕,把手洗一洗过来试试衣服。”
听到干娘的叫声,李莫奕先应了一声,又看了一眼大锅,用手试了试,感觉差不多了,就没再管灶里烧着的柴火,等它自己熄,水温还能多保持一段时间。随即兴高采烈地跑去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才回到堂屋。
“这个……”看着干娘递给他的衣服,觉得怎么那么眼熟。
“这是你嫂子给你改的,乔乔手可比我巧多了,瞧瞧这做得多好看!”
何佳芬夸起媳妇来那是从不吝啬,何况她说的是实话,就她的手艺也就顶多缝缝补补,让她改衣服还真不是那么回事,至少做不到好看。
一开始乔乔不会,她还能教教如何下针。没想到自家儿媳妇果然是个心灵手巧的,衣服改得比百货大楼买的还好看。何佳芬相当高兴,她那些压箱底的衣服总算终于有了用处。
李莫奕抿了抿唇,没法志气地说出他不穿的话。乔乔白日要上工,回来还要忙着做酱,哪里能有多少空闲时间,却还是花功夫给他改了衣服,而且这衣服一看就是上了心的,他还没见过队里有谁穿过这么好看的衣服。
“妈,你再夸我,我可就要飞起来了。”
其实李莫奕想多了,虽说乔乔改衣服改得很认真,但真的只是她自己的做事习惯,不会敷衍那套。
之前婆婆把旧衣拿给她,让她自己多改几身。结果她发现里面还有两套男款的军装,虽然乔乔不介意穿旧衣,但是男人的还是算了。她不知道那衣服是谁的,崭新得一看就是被人爱护得很好,本来是准备还给婆婆,没想到婆婆没要。
乔乔才知道原来那是李莫昔外公的,何佳芬的爹叫何绍齐,早年是一名拳师,妻子生下女儿后去世,又因家乡受灾何绍齐才带着女儿搬到了李家庄,也就是如今的合力大队。
受到李家诸多照顾,跟李莫昔的爷爷李明源性格相投,关系很好。几年后他又义无反顾地参加了革命队伍,把女儿留在了李家由好友照顾。
也因此何佳芬与李定实算是青梅竹马,彼此间有了深厚的感情,直到十九岁那年得知父亲去世,何佳芬离开家乡,等她再回来时李家就已经遭了难,不过她依然坚持嫁到了李家。
何绍齐的这两身军装他从未穿过,因为这些军装到何佳芬手里时,何绍齐就已经死了,死在战场上。并不用避讳,何况是自家亲人的,前些年没拿出来,只是觉得太过扎眼,留着算是个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