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笑颜开,迎着风露出了牙床。
“好爽啊,感觉像在坐跑车!”
都是敞篷的!
陆启明:“……”
他很想看看她的傻样儿,不料一扭头,对上江肉肉的大嘴。
湿哒哒的口水糊了他一脸,恶心得他赶紧转回脸。
三轮车速度慢,他们从城里来农庄时只用了两个多小时,去的时候却花了整整一上午。
抵达市中心,正好到了中午。
不少人下了班,出来吃饭,街上非常忙碌。
江妙妙特地多看了几眼,发现才短短一个月的功夫,城市里已经模样大变。
街上开了不少店,有餐厅、服装店、杂货店,还有书店、鞋店、小超市。
跟末世前的盛景自然还没法儿比,但乍一眼望去,宛如回到了七八十年代。
有些行人步履匆匆,赶着吃完饭去上班。
也有人悠悠闲闲地逛着街,一点都不着急。
江妙妙甚至看见几个人推着婴儿车,里面躺着看起来才几个月大的小宝宝。
新生儿。
那可是基地里政府大力鼓励多年都没人愿意生的啊!
如今一切都正常了。
小三轮路过一家饭店门口,两人看见招牌,感觉非常熟悉。
——长州大饭店。
饭店里门庭若市,非常繁忙。
陆启明抬抬下巴,“看来你那个便宜爸爸创业成功了,进去蹭一顿?”
江妙妙怪难为情的,“还是不要吧,咱们快卖菜去。”
他也没坚持,继续向前,找到一个个小小的菜市场,询问摊贩要不要收菜。
这么点东西,江妙妙本以为卖个几十块都算运气好了。
不料抢手得很,几个摊贩竞相出价,最后鱼菜杨梅全部卖光,到手整整五百块。
五百块啊。
据说现在的物价水平相当于零几年的时候,这笔钱够他们花很久了。
二人拿着钞票,回到只剩空篮子和江肉肉的三轮车上,开始琢磨怎么花。
最后江妙妙买了条新裙子,陆启明买了烟,肉肉买了几个牛肉罐头,在一家面摊吃面当午餐。
花完还剩了好几百块,留着攒起来,以后买种子或者肥料用。
这时已经到了下午三点多,他们得回家了。
出城时路过一家小超市,门口摆着冷柜,里面有冰棒卖。
江妙妙忍不住,跳下去买了三根绿豆味的,一人一根,骑着小三轮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山风徐徐,晚霞漫天。
绿豆冰棒清甜的滋味在唇齿间化开,江妙妙从后面搂着陆启明的脖子,趴在他肩上闭着眼睛,感觉真是棒极了。
天色变暗,两人也抵达了农庄,遥遥地看见农庄里停着几辆越野车,不由得警惕起来。
待他们驶入大门,才发现车边站着人,见二人回家便热热闹闹地迎上来。
“你可回家了,我们等了你好久呢!”
陆启明不认识那些人,用询问的眼神看着江妙妙。
后者沉浸在惊喜中。
这是救援队的队员们呀!
她正要向陆启明介绍,屋后的小竹林里走出两个人,是袁牧冰和原男主。
这下用不着介绍,陆启明也明白了,疑惑地看着他们。
“你们来做什么?”
有队员抢先答道:“我们听说妙妙在经营农庄,来蹭饭吃呢。”
陆启明:“……那你们可来错了地方。”
他自己都想着去蹭别人的呢。
袁牧冰清清嗓子,认真地说:
“别开玩笑了,我们是来给你们送点东西的。”
这个倒是欢迎。
陆启明问:“什么东西?”
她打开后车厢,一群人把东西往外搬。
两只羊,一公一母。
两头小牛,一公一母。
两头小猪,一公一母。
还有猫、大白鹅等等,几乎把她的农庄直接给配备齐全了。
唯独没有狗。
毕竟肉肉的名声早已传遍基地,所有人都知道最肥的那条白狗是她的宝贝。
队员们把这些牲畜赶进棚里,袁牧冰说:
“当初因为你,我们避开过不少危险,可以说很多队员都是靠你的卜算能力才活下来的。如今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出任务,帮不上什么忙。这些东西,就当做聊表心意吧。”
农庄很大,他们两人住在这里空荡荡的,根本填不满,加上这些家畜的确会更热闹。
江妙妙没拒绝,非常感激,盛情邀请他们留下来吃饭。
众人却说还有工作,纷纷上车走了。
转眼间,农场里又剩下两人一狗,还有一堆因陌生环境而不安的小动物。
江妙妙赶紧把东西放去房间里,搬出食物和水喂它们。
陆启明将三轮停好,开始做晚饭,翌日将窝棚和食槽修补了下,正式过上有猪有羊的好日子了。
只是两人实在咸鱼,充实的日子过不久就开始犯懒。
为了增加休息的时间,特地制定出工作计划。
如早上七点半起床,半小时洗漱吃饭,八点钟开始干活,傍晚五点前一定下班,之后的时间都可以自由分配。
这个计划导致的结果,是两人每天工作时,速度都得跟飞一样,否则根本弄不完。
没过多久,杨梅又要成熟了,两人面临上百棵果实累累的杨梅树。
看到的不是一大把收入,而是濒临崩溃的折磨。
“好累啊。”
晚上下班后,江妙妙瘫在椅子上连根手指头都不想动。
陆启明的状态和她差不多,恹恹地说:
“晚饭别做了吧,煮泡面吃。”
“泡面肉肉吃不了啊,诶,肉肉上哪儿去了?这两天都很少看见它。”
想到自己的心肝宝贝,江妙妙挣扎着爬起来,走到门边放声喊它。
往常在饭点时,只要她一开口,对方不管在做什么,绝对三秒钟内撒丫子出现在她面前。
可今天奇了怪了,江妙妙喊到破音,也没发现它的踪影。
陆启明察觉到不对劲,拖着疲惫的步伐走过来。
“还没找到它?”
她没说话,心里担忧得很。
虽说末世里动物也被丧尸吃光了,可这么久过去,难保又出现豺狼虎豹什么的。
他们旁边就是山,万一有野兽藏匿其中,肉肉岂不正好成为它们的美餐?
两人放心不下,打着手电筒到处找。
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陆启明在果园里发现熟悉的身影。
“妙妙,它在这里!”
江妙妙忙跑过去,只见月色下,肉肉正给一条黑狗舔毛呢。
黑狗看起来野性重,非常警惕,见到陌生人就要走。
她立刻拉着陆启明蹲下,做出无害姿态。
对方愣了愣,停下脚步。
肉肉立刻摇着尾巴缠上去,恨不得将对方带回家。
陆启明无语:“好个小胖子,原来是偷偷溜出来泡妞。”
江妙妙倒是可以理解。
肉肉已经四岁了,相当于人类的三十多岁。
以前是没条件,工作太忙。如今天天吃了睡睡了吃,可不得抓住机会脱单么。
话说它这新朋友真漂亮,皮毛油光水滑,黑得发亮,体型瘦削紧实,尾巴跟鞭子似的,肌肉蕴含着强大的爆发力。
相比之下,整天吃饱就懒得动的肉肉,简直是个死肥宅,也就剩一张脸看着还算可爱了。
对方看起来对它没什么兴趣,她这个当老母亲的,可不能不帮忙。
“去。”江妙妙小声指挥陆启明,“回家拿个罐头来。”
“现在?”
“是啊,不然人家就走了。”
陆启明起身往家走,嘴里嘟嘟喃喃。
他很快回来了,江妙妙打开罐头,放在地上。
肉肉闻到熟悉的味儿,立刻跑过来要吃。
突然想起新朋友,不舍地让开了点,显然要跟对方分享。
黑狗非常警惕,即便肉味儿让饥饿的它蠢蠢欲动,依旧忌惮两人不肯过来。
江妙妙拉着陆启明又往后退了点,它观察他们很久,见没有敌意,才猛地一下蹿过去,几口就把罐头吃光了。
一口都没分到的肉肉:“……”
漂亮是真漂亮,凶悍也是真凶悍啊。
黑狗吃了他们的东西,态度明显缓和许多,开始打量二人。
江妙妙尽量摆出友善姿态,甚至伸出手想摸摸它。
陆启明提醒,“小心点,万一它咬你。”
“嘘。”
她维持着那个姿势,黑狗权衡许久,走过来用脑袋蹭了蹭她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