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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苦情文里当团宠 (春水阳)


  “呜呜......”她来了脾气,牙齿狠狠咬上了席真珩的嘴唇。
  席真珩感觉到疼,这才松开了她。他们俩刚一分开,就从后面走过来一群刚刚下学的书塾学生。
  十几岁的少年,说说笑笑的往湖边走,纷纷察觉到席真珩那宛若要吃人的视线,吓得连连后退。
  “早不来晚不来。”席真珩嘴里嘟囔,“嘶”了一声,手指轻轻摸着下嘴唇,才发现那里都被童彩花咬的有点儿出血了,不愧是他媳妇,下嘴够狠,他喜欢!
  几步远的位置,童彩花背对着那群学生,右手捂着嘴,从指缝间看得见她被亲到殷红的嘴唇。
  “回家!”她气鼓鼓的撂下这一句,提着裙摆头也不回的就往家的方向走。席真珩美滋滋的跟在她身后。
  第二天一早吃饭的时候,童父看见席真珩坏了的下嘴唇,还好奇的问是怎么弄得。幸好被童彩花给搪塞过去。
  昨晚上叶红裳和方林定下了婚期,就在下月初八。叶红裳从今天开始要好好绣自己的嫁衣了,从头绣肯定是来不及,幸好她还有当初嫁给童黑叶时绣的嫁衣。张老板要搬家,所以难得没有工作要做。
  上午抽空,童彩花去了趟张老板店里,正好说一下什么时候搬家的事情。
  店铺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收拾了,店小二整理着大堂桌子上摆着的面料,一看是童彩花来了,面上喜气洋洋的:“童姑娘来了。”
  “张老板呢?”童彩花看了一圈儿,都没见着人影。
  “童姑娘还不知道吧,少爷考中了,昨夜两人已经快马加鞭去京城了。”
  “张汝轩考中了!”童彩花听见这个消息也是抑制不住的高兴,要知道科举考试难于登天,多少达官贵人家的儿子都考不上,没想到张汝轩一介商人之子居然第一次就考中了。
  怪不得张老板着急去京城,这过几天还有殿试的。
  问了下张老板大概什么时候能回来童彩花这才离开。回到了家立刻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童家所有人。
  不光是童彩花高兴,家里其他人也都高兴,早就觉得张汝轩这小子好了,这么看来果然不错。张老板这种商人世家成天和钱打交道,身上全是铜臭味,能出个文人,当真是祖上冒青烟。
  “张老板这下可高兴了。”童父开口,他最近不用拐杖也可以稍微走两步了,只是还需要别人搀扶。
  “等以后小岳长大了,也去参加考试,考个状元回来。”
  反正按照原书的发展,童梓岳以后科举考试的确是中了的,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童家彻底咸鱼翻身。童彩花想着摸了摸童梓岳的小脑袋,孺子可教也。
  当天晚上,席真珩有事无奈要离开,临行之前依依不舍的抱着童彩花又亲了好几口。两人约定下次见面就是童家搬到京城的日子。
  时间流逝飞快,一晃眼就到了叶红裳出嫁的当天,一早天还没亮童彩花就起床了,她不放心请外面的人给叶红裳化妆,所以干脆自己动手。叶红裳眉眼精致,只是稍微化一化就非常的好看。
  那套火红嫁衣,熬了几个晚上才终于完成。穿在身上更是衬的美人如玉。绝色倾城。
  童家这些年也攒了不少钱,童彩花前几日还特意给叶红裳买了两个听话的丫鬟,再加上准备好的嫁妆,也没比镇上一些富贵人家差多少。
  镜子中,叶红裳看着童彩花的脸,视线逐渐模糊,她是真的舍不得离开童家。但新生活总要开始。
  “嫂子,这么喜庆的日子你哭什么。”童彩花蹲到叶红裳面前,小心拿帕子擦了她眼角的泪水。
  “嫂子高兴。”
  外面这个时候已经能听到鞭炮声,想来迎亲队伍已经候在了门口。新娘子也是时候出去了。
  将凤冠帮叶红裳戴在头上,盖上盖头,童彩花笑道:“以后我就不能再叫你嫂子了,红裳姐。童家就是你娘家,要是方大哥欺负你,你就回来。”
  叶红裳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出了门在两个丫鬟的搀扶下消失在童彩花的视野中。告别了童父童母,坐上花轿。迎亲的队伍从街头走到巷尾,方林骑在马上,意气风发,多年心愿此刻达成。
  童家在送走了叶红裳以后安静下来,童梓岳还有些懵懂,只知道自己的娘重新嫁了人,以后想要看到的话也比较难了。但他是小男子汉,娘的幸福就是他的幸福,他可以忍耐。
  作者有话要说:  席真珩:高兴就得了!


第43章
  叶红裳嫁人的当天夜里,童家意外的安静, 晚上吃饭坐在饭桌前, 都没有人开口说话, 家里面少了个人,自然少了很多欢声笑语。
  一家人搬到京城的日子也定好了,就在十日之后。张老板的店已经全都搬走了,张汝轩运气好到不行,虽然殿试只取得了三甲。但距离成功只不过是在多付出几年的学习罢了。
  “姑姑, 我们去了京城可不可以经常回来。”童梓岳吃了口青菜,已经开始有点儿想自己娘了。
  “当然可以啊。”童彩花吃的差不多,见桌上气氛凝重,缓和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咱们还是要好好过日子。”
  这种气氛一直持续到叶红裳出嫁三天回门的日子, 一早上童家人就等到了大门口, 远远的驶过来一辆轿子。
  早上街上还没什么人, 轿子停在门口,方林先从轿子下来, 而后在下面扶着叶红裳。
  “娘!”在她脚刚刚踩到地面上的那一刻, 童梓岳飞扑过来,一下子抱住了叶红裳的腰。
  “行了,被在这吹风了, 先进屋。”童彩花在后面一把揪住童梓岳的衣领子。
  几人说说笑笑的进门,虽只是离开了三天,可叶红裳也想念童家人想到哭了好几回。
  厅堂摆着的都是叶红裳往日最爱吃的菜,童彩花特意起了个大早和童母忙活了老半天。这会儿菜还是热乎的。纵使叶红裳已经吃过了早饭, 还是没忍住拿起筷子。
  在这个房子里,一家人也是最后一次聚在一起吃饭了,童母表面上强硬,实际对叶红裳还是愧疚居多的,吃过了饭,犹犹豫豫的把人拽到一旁。好好道了谢。
  昔日的婆媳还是头一次这么和平的相处,童彩花在不远处看着,系统提示主线任务完成度又上升了。
  一天的时间转瞬即逝,叶红裳还没有待够就到了要走的时候,恋恋不舍的告别。下次见面就是真正的离别之际。
  搬家的日子虽是越来越近了,但童梓岳这书塾还是要正常上的,书塾的先生今年悲剧的又落了榜,每天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让下面听课的学生都胆战心惊的。
  今天童梓岳和同窗好友道别,还被塞了不少的东西。姑侄二人大包小裹的拿回家,童家这会儿行李堆了满院都是。大包小裹的。叶红裳成婚,方林家彩礼给了老多,童家本来不想收一分钱的,但叶红裳说什么都不同意。
  反正先留着就当是童梓岳以后娶妻的钱。由于行李实在是多,搬家前一天童彩花还又去买了四个丫鬟。
  一家人连带着四个丫鬟,放眼望去也是一排人,让她终于有了种苦尽甘来的感觉。这两年的刺绣生意,她也攒下了不少钱。
  一家八口人外带一只小黑狗租了两辆马车,浩浩荡荡踏上了前往京城的旅途。
  说是旅途其实也就那么几天罢了。一行人到达京城正好是早上城门刚开的时候。童彩花怀里抱着狗,困得打了个哈欠。名为月儿的丫鬟关切道:“小姐是昨夜没睡好吗。”
  “可不是。”童彩花点点头,昨夜着急赶路,她们是在马车上过的夜,这请的车夫又是个急性子,路上一刻都没停下过。
  京城的住所童彩花本是想托张老板找的,却被席真珩尽数揽过去。这人还说会在城门口等着。
  今日天气不太好,太阳被乌云遮盖,更是让人昏昏欲睡,马车行至城门口,她伸了个懒腰从上面下来,席真珩没瞧见,倒是看见了蒋韦。蒋韦也一眼就看见她,挥着手。
  “童姑娘来了。”
  “席真珩呢?”她觉得有点儿奇怪,以席真珩的性格这时候居然不在,亏得当初还信誓旦旦的说要来接人。
  “主子有点儿事耽搁了,就先让我送你们去住的地方。”蒋韦怎会不知童彩花和席真珩好上了的事,这会瞧着童彩花就等于是看另一个主子,毕恭毕敬。
  城门口守卫的人很快便让他们进了城。在蒋韦的指引下到了一处僻静的宅子。
  牌匾上方方正正的写着两个大字“童府”气派的很。宅子光是从给外面看就比他们在镇上住的那个大了两三倍不止。四周还没有其他的邻居。
  “这......要让我们住这么好的地方?”童父指着大门,有点儿不敢进去。一旁的童母搀着他,表情也差不多。
  倒是童梓岳不在乎这些,看见大房子很是兴奋,这小孩不管平时看起来多小大人,一高兴就什么都顾不得了。
  童彩花心中无语,一件事情只要交给了席真珩去做,绝对就是怎么浮夸怎么来,按理说这种皇室子弟,不都该财不外露低调行事吗。
  这位可真是反其道而行之,恨不得怎么招摇怎么来。不过,谁让她自己也是个俗人呢,穿金戴银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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