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护士走后,马意志倒是没舍得走,只是看了史蒂文一眼,问他:“孩子是你的?”
史蒂文瞪了他一眼,不说话。
马意志这才笑了:“不是你的,我就放心了。”
史蒂文脸色铁青:“你什么意思?”
马意志摊了摊手:“没什么意思,我知道林陌不喜欢我。可是既然孩子不是你的,那就证明,她也不喜欢你。我不喜欢你,所以知道自己的女神怀的不是我讨厌的人的孩子,我就莫名高兴。”
史蒂文瞪了他一眼:“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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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陌醒来的时候,马意志和史蒂文都陪着她。
当然,门口还站在林陌那个男助理。
林陌最先跟马意志说了话:“马总,您怎么也来了?”
马意志笑了笑:“听说你不舒服,我自然得赶过来看看,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没事,真的是麻烦您了,还得特意过来一趟。”
林陌跟马意志说话,十分客气。
史蒂文在一旁削着苹果,看到这副场景,也低头闷声笑了一下。
马意志转过头看他,这会儿两个人一直互怼,他没忍住直接问:“你笑什么?”
史蒂文轻咳一声:“我们小陌啊,对待外人,一向如此懂礼貌,我觉得这种品德很好,所以笑了笑。怎么,你有意见?”
马意志知道史蒂文这是在讽刺他,便也双手插兜,冲着史蒂文道:“我公司和华夏集团有很多合作项目,彼此客气也是应该的。这种感觉,你常年在国外,是理解不了的。”
林陌没听懂他们言语中的交锋,简单迎合了马意志几句,便转头冲着史蒂文说:“我应该没什么事吧,医院的药水味我不喜欢,我们还是得先回剧组,抓紧赶工,别耽误开机。”
史蒂文把她按在了病床上:“你啊,就好好休息吧。怀孕了,还这么拼命。剧组的场景布置,我亲自盯着。我已经跟家里报备了,我说等你这个电影项目结束了,我再回国。所以,你也不必如此急,好好安胎。”
林陌拧眉,尤还不太相信:“我怀孕了?怎么可能?医生呢,医生说的?”
史蒂文挑起一边眉,没把苹果递给她,反而自己咬了一口:“孩子他爸,是余笙吧?你知道自己怀孕了,怎么这么激动?”
史蒂文这话一出,马意志也看着她,似乎也想知道,女神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
林陌瞪了她一眼,兀自让助理去找医生。
她的确怀孕了,算起来,还是之前她在H省出差回来的那一次。她急匆匆回到家跟余笙相处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便又去S市出差。
她和余笙,向来都有措施,只不过那天……
林陌没往下想,她捂着头,突然有点难受。
不是身体难受,而是心里难受。
她和余笙,这算是扯不断了吧?
虽然这段时间,没有余笙的日子,她的确很难熬。可是一想到,他姑姑那个态度,林陌便生气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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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林陌怀孕的消息,郝彬和聂良吉也都知道了。
郝彬和聂良吉面对面坐着,一边抽着烟一边说:“这好歹也是个生命,肯定不能打了。当年华总……咱们最遗憾的,不就是华总没能留个后嘛。如今林总怀孕,这是咱们华夏的大喜事。”
聂良吉点了点头:“孩子肯定是要留的,我看林总的意思,也是要留。只是余笙那边……”
郝彬一想起那个余柳就来气:“那个老娘们,我看着就烦。我听说余笙孝顺着呢,他姑姑住院,都是他在照顾。”
聂良吉点头:“孝顺是好事。我就在想,林总怀孕这事,要不要告诉他?”
郝彬连忙道:“这事,让林总自己决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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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陌也觉得,余笙是有知情权的。
她还一直留在S市,所以直接给余笙发了短信。
短信内容有林陌所在的地址,末尾她说:“我在这边等你,有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尾声3,然后就结局了,之后是番外。
第055章 尾声3
林陌在S市休养了五天, 五天里, 没有收到余笙的回音。
她在S市一般都是住华夏集团旗下的酒店,但是实际上, 之前带着余笙回S市的时候, 也住的是酒店。
这次难得给他发了一个S市房产的坐标,可却被余笙无视了。
也是后来, 林陌才听余笙说,他根本就没有接到那条短信。还是余柳女士自己承认的, 她说是她删的, 就是不想让林陌和余笙好好在一起。
林陌怀孕三个月的时候,那些难受的反应倒是少了大半。而已经转岗的齐朵,以席开霁通告不多为由,又回到了林陌身边照顾。
而且齐朵还亲自培养了几个小助理, 让他们记住林陌的喜好。
如今, 余笙唯一能联系上的林陌的身边人,就只有张合。
可是最近一段时间内, 林陌都没有回华夏娱乐总部。
张合本想通过齐朵那边拿到点消息, 可是齐朵脾气古怪, 张合和齐朵之前还在林陌跟前争过宠, 张合拉不下去那个脸求齐朵, 这件事只好作罢。
一个月后,余柳也总算是出了院。
一开始住院的时候是真有病,后来可能也是享受侄子的照顾,也想拖着余笙, 不让他去找林陌。余柳便开始三天两头的装病。
余笙后来也看出来了,便寻了个合适的时机,准备跟余柳详谈。
余笙准备的还是很充分的,他甚至还将自己手机里的读书软件,拿给了余柳看。
余笙说了很多,余柳后来仔细想想,那孩子长那么大,还头一次跟她说了那么多的话。
余笙说,他从四年前开始便在某网站发现了这个作者,他看林陌的第一本书,就是《大漠沙》。
虽然后来这本书有些剧情让他并不是很满意,他也并不希望女主和男主在一起,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对那个作者的喜爱。
当时整个故事的架构,还有很多女主励志的小剧情,都让他非常喜欢。
余笙从小时候就喜欢看小说,不过他大多数看的都是男频小说,他喜欢那种玄幻世界,喜欢看升级流,后来又喜欢看玄学,喜欢看灵异推理。
他是无意间看到论坛里有个《大漠沙》的书评,觉得很有意思,慕名而去,从此喜欢上了那个作者。
除了《大漠沙》,林陌也写过职场文,还有很多现实向的小说。本来他是不喜欢看女生向的言情小说的,偏偏这个作者的文,让他深陷其中。
有些时候,看着作者描写女主的心理,余笙都会在想,背后的作者,是否也是一个如此善良细腻的女人。
后来,这个作者越发火了,她甚至开了小型的签售会,只不过,一开始宣传的时候,作者就声明,她不会露全脸,会全程戴口罩签名。
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读者慕名而来。就连余笙,为了参加那一次签售会,也提前买了机票,逃了好几天的课。
当天,余笙排队排了整整两个小时,才见到了原作者。
那一天的林陌,穿着一双细长的高跟黑靴,上身收腰的风衣,显得她性感又干练。
她身材很好,眼神也是余笙想象中的样子。
等林陌签完名字之后,余笙拽着书看着她,本有一肚子的话想说,可后面的读者催他快点,他也只好让位。
那天余笙没舍得离开,一直等到签售会散场,他都等在后台。
后来,还是在后台的洗手间门外,他才看清了林陌的正脸。
那一刹那,余笙只觉得一股洁白冰雪与自己错身而过。
她步履匆匆,高跟鞋踩在大理石上,一声一声,搅乱心魄。
余笙记得,林陌曾经在文中写过,她说自己,不信一见钟情。
所以,余笙一直不敢告诉她,他对她那种感觉,就是一见钟情。
不过余笙后来又想,他也不单单算是一见钟情。曾经在异国他乡,他手捧着手中的文字,关注她的微博,看着她偶然透露出的生活气息,便已经唇角带笑,欢喜不已。
在国外读书的那段日子,余笙经常搜国内的新闻,关注着华夏集团,关注林陌的消息。
当然,他还关注着她的书,和她的微博。
余笙自幼父母离世,他这些年一直学着独立自强。虽说他是个大男人,可是有些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会觉得孤单。
他不喜欢有异域风的女孩子,哪怕是有着东方面孔的女孩,也再入不了他的眼。
他的心里,唯一记挂着的,只有林陌。
他还记得,林陌某本书的男主曾对女主许诺,非卿不娶。当时余笙看到那句话的时候突然笑了,大概他当时的状态,也是那样吧。
除了林陌,别人都不行。
余柳听到这些话,忍不住反驳他:“可是你如今年纪小,见识短,姑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以为喜欢一个人就可以一生一世,可是那些人,终究还是要离开你的。以后你会遇见更多更好更美的女孩。”
余笙难得说了一句刻薄的话:“所以,这就是姑姑一直寻找幸福却苦苦不得的原因吧。”
余柳怔住:“你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