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男子来说,觉得《出闺阁》这个故事大多是停留在情情爱爱之处,写小调咿咿呀呀,虽说说不上靡靡之音,也称不上有趣。
女儿家来看,就是另一种感觉,林素素美丽聪慧又果敢,和夫君伉俪情深,实属难得,里面的调子更是出奇的多,有红袖添香的唱词,有春日踏青歌,有月下邀舞曲,让人向往两人的感情。
宁蓁蓁虽说老了,耳朵还是很敏锐,听到了有人悄悄说起了《出闺阁》这个话本。
很多人都以为,这位匿名的话本作家是个女儿家,谁也不知道这本子是谢阁老的作品。
究竟是谁拿当年养外室的事给了柳御史最后一击,谢谨之为了避免别人往宁蓁蓁身上猜测,直接在话本里给了答案,就是御史私德有亏。
另外为什么后面的部分缠绵悱恻,那是因为谢阁老本就文笔佳,落笔时候心中又有缠绵之意,才会格外戳人。
宁蓁蓁还记得当时写这个话本的时候,谢谨之要比先前写《瞒天过海》认真的多。
点燃了水晶宫灯,他的手拍着手心,做节拍。
宁蓁蓁在摇晃的烛火里,见那俊秀少年,清唱着悱恻曲调,反复斟酌之后,唱的是他最喜欢的,便笑着对她唱一遍,然后郑重其事落下笔。
谢谨之的歌声很好听,带一点缱绻的低沉,丝丝缕缕绕在宁蓁蓁的耳侧……“莫负月华明,且怜花影重。此时作念何时止?直到烛灰眼下才无泪,蚕老心中罢却丝。”
第71章 不养白眼狼1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觉得胸口有些闷,头也有些疼,像是因为缺眠而难受。
伸手捏了捏眉心,在头上的穴位揉搓,那种酸胀疼痛缓减了不少。
按捏了一会儿顺手拿起了旁边的手机,显示的时间凌晨5点,时间还很早,她直接开始接受记忆。
这是现代社会,原主叫做沈芷君,她手中有一个财团,叫做腾达集团,早些是做电视的,后来转行到了液晶显示器投资,小家电实业,在房地产即将起飞的前期,开始投资房地产,搭乘了这一波行情快速上涨的东风,腾达集团进入了快速增长期,成长成一个巨无霸的集团产业。
现在的腾达,在全国不同行当的实体业都有投资,前段时间并购了美悦电影,并购后,更名为腾达电影,最近一段时间要准备上市了。
沈父叫做沈驰,沈母叫做孙爱华,两人均是书香门第出身,都不太懂投资,只是因为土地升值的时候,阴差阳错投资了几套房,结果一买一个准,价格不断攀升,等到沈芷君大学毕业的时候,固定资产价值在那个年代,都到了千万级别。
沈父是文学系教授,沈母是交响乐乐团的指挥,两人骨子里是文艺浪漫多情,一拍即合生下了爱的结晶沈芷君,却没想到这个爱的结晶和两人的性格南辕北辙,小时候就性格强势掐尖好胜,长大了之后更是多了勃勃野心。
沈芷君大学毕业刚开始还是中规中矩,在本地电视台上班,负责《朝日新闻》这个节目,上班了一年后和大学同学郑成建结了婚,结果婚后就开始鸡飞狗跳起来。
郑家的条件不太好,郑成建有三个姐姐,这都是结婚之前知道的,作为亲戚肯定是要帮扶,但是沈芷君很是执拗,锱铢必较,导致和亲家闹得不好,这一场婚姻在生下了锦书之后,终于散场。
因为锦书还小,郑成建放弃了抚养权,锦书归沈芷君抚养,也跟着她姓沈。
沈芷君在离了婚之后,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决然从电视台辞职,卖掉了父母父母给她的房产,开始了创业之路。
沈芷君的创业让沈父沈母生气极了,他们两人都是金饭碗,觉得女儿在电视台很好,不知道为什么女儿非要去深市闯荡。
事实证明,沈芷君有这个能力,她的目光很准,利用国家给深市发展的条件和政策,亲手组建起来自己的商业帝国。
因为沈芷君去闯荡,沈锦书就跟着外祖父母一起住。
沈家父母也并没有强烈排斥郑家,觉得当年女儿也有不对,外孙女也应该多和郑家走动。
沈锦书被知书达理的外祖父母疼爱,家里的保姆和各种培训班的老师朋友都是沈芷君精心挑选过的,在爷爷奶奶还有生父那里,沈锦书也是小公主。
因为疼爱沈锦书,觉得孩子应该有个完整的家,早些年老两口一直想要让女儿复婚,可惜后来郑成建再婚了,老两口这才没提这一茬,只是偶尔感慨,要是复婚该有多好。这样和和美美,才是生活。
被娇养的沈锦书,不像是沈芷君那样性格霸道,小时候就很乖巧懂事,而且不同于沈芷君超强的理科能力,沈锦书更适合文科行当,成绩最好的是语文,从小就是学校合唱团的领唱。在高中的时候,也顺理成章进入了声乐班,大学考得是京都电影学院。
都是一家人,虽然有些小摩擦,但是总体上还是和和美美的过日子,沈芷君的事业也很成功,没什么不满意的。
事情的转折从沈锦书谈恋爱开始。
她和隔壁京都理工大金融系周洲谈了恋爱,而沈芷君强烈反对周洲和沈锦书的恋爱,因为她从周洲的身上,看到了前夫郑成建的影子。
沈芷君的父母因为太过于天真和文艺,觉得女方家境好,可以适当让步,这让沈芷君在和郑成建的婚姻里吃够了苦头。
有些人得寸进尺,把宽容体贴这种美德当成是好欺负。当年沈家不要彩礼,让郑家父母打心眼里瞧不起沈芷君,觉得她是倒贴货,而沈家父母对郑家越好,郑家人就越发看轻沈芷君,觉得沈芷君已经是郑家的儿媳妇了,一切都是属于郑家的。
就连前夫郑成建也流露出这种想法,才是沈芷君离婚的根本原因。
现在沈芷君在女儿男友身上看到了属于郑成建的影子,怎么会同意女儿和他在一起?第一次和周洲见面,回头就想让女儿和男友分手。
老两口觉得沈芷君性格有些霸道,周洲是名校的高材生,家境也不错,比当年的郑成建要好,当然肯定比不上沈家,难道女儿现在事业成功了,就让孙女要嫁豪门才门当户对?
沈锦书也觉得母亲是个势利眼,外公外婆都喜欢周洲,凭什么母亲要干涉自己的恋爱。
这让沈芷君有些无力,刚开始只是觉得周洲可能是另一个郑成建,但是接触的多了,沈芷君本来就是商场上的成功人士,周洲的那点小心思在她面前藏不住,她坚决拒绝周洲和女儿结婚。
沈锦书毕竟是亲生女儿,在女儿怀孕了之后,周洲对她跪下,表示会负责,在沈父沈母的帮腔下,沈芷君最终还是松了口,同意两人在一起。
现代是高度信息化的社会,周洲背靠着社交网络,有一群人给他出谋划策,进行伪装,比当年的郑成建更会伪装。
所以这位周洲,走通了外公外婆的长辈路线,拿下了白富美,还和郑成建合作,沈芷君亲手缔造的商业帝国分崩离析……
沈芷君的产业很多,分走一半给郑成建,也足以让周洲吃个饱。昔日里风度翩翩就是没钱的周洲,摇身一变,成了商业杂志上的新贵,与沈锦书的恩爱,成了一段佳话。
很显然,沈锦书与周洲就是这个小世界的男女主,阻拦真爱的母亲就是恶毒女配。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还能够感受到原主的情绪,昨晚上是第一次和沈锦书的争吵,沈锦书因为落泪,让原主难过,所以没怎么睡好,勉强到了三点才睡着,因为记挂今天的会议,所以五点多就醒了。
宁蓁蓁躺在浴缸里,直接给助理打电话。
买了要用的艾灸、金针,还有一串的药材,再把理疗师接过来,在早晨7点半前达到别墅,时间越早越好。
在东西还没到之前,泡在自动按摩浴缸里,一边按捏脑袋。
热水加上按捏,疲乏少了不少,生理性的疲惫就犯了起来,但是今天上午就要开会,宁蓁蓁没时间睡回笼觉。
直接扯了旁边的浴巾,裹住身体,从浴缸里站起来。
浴室用的是导热性好的瓷砖,智能温控踩在上面很是舒服。
宁蓁蓁看着镜子里的人,四十五岁的年龄,因为保养得当,定期会做医美项目,肌肤白皙,皱纹也很浅,只有因为年龄大了,脂肪自然流失,失去了年轻人饱满。
原本的沈芷君是有些严肃的,宁蓁蓁对着镜子笑了笑,笑容从原本的天真感多了一点肃穆味道。
头发是及肩蜷曲长发,取下了发夹之后,披散在身后,弯弯绕绕像是海藻一般,要是在光下看,也不是纯黑色,而是带着一点光泽的深黑紫色,定期染发的沈芷君,头发没有一根白发。
沈芷君的学历高,很早就有魄力地开始了国际商业合作,她和国外的精英总裁一样,极其注重身体的健康,如果光看身体,恐怕比不少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还要纤浓得体,小腹毫无赘肉,只有一道手术疤痕,那是因为生产留下的刀口,虽然已经做了除疤的处理,还是有痕迹。
总体来看,四十五岁的年龄,呈现出来的精神面貌是不到四十,但是沈芷君的成就,让谁也不会轻视这位身材窈窕纤细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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