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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淘宝混古代 (杨柳爱豆包)


  “不许妄动。”
  虽然很气愤,可作为这支分队的头,刘二还是十分克制的。出城前,左弗有交代,要尽最大可能保全自己的力量,他们是奇兵,主要作用就是扰乱清军军心,以及以出其不意的手段消耗部分清军。
  如今清军的战马全被炸死,主要干将也被炸得差不多了,而且主帅多铎还受了重伤,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清军哪里还有心思来打他们?
  刘二认为他们的战略目标已达到,所以不宜再进一步扩大战果,而是要回去禀报左弗,商量下一步的行动。
  可他这样想,别人可不这样想。尤其是左弗的那群亲兵。上次与鞑子交手感觉没过瘾,这回见这群鞑子惶惶如丧家之犬般,便是忍不住了。
  他的话音才落呢,就有人“砰”的一声,开了一枪!
  刚将多铎抬起来的清军立刻就陷入了混乱。
  “保护王爷,保护王爷!”
  “是哪几个蠢货开枪的?!”
  刘二大怒,“我们暴露了!”
  “杀呀!”
  没人回答他,他只见所有的士兵都站了起来,冲下山包!
  “回来!”
  刘二蹦了起来,刚想端枪警告,却见伙鞑子兵分两路,一路护着多铎往回跑,一路冲着小山包来了!
  完了!
  这下捅马蜂窝了!
  咬咬牙,他一跺脚,骂道“劳资倒了八辈子血霉,带了你们这群兵!”
  骂完便是拿起自己的长矛冲下了山脚。
  肉搏战,火枪不合用,还是长矛最具杀伤力!
  尤其这长矛的矛头还是做成三棱形的。一米五的枪身,加上矛头,一人长的距离,再加上臂长,在这样的肉搏战中比什么都好用!
  “噗嗤!”
  捅死了一个鞑子后,刚转身,却觉背后凉,忙弯腰,一个身影扑了过来。
  刘二定眼一瞧,顿时冒出了一身冷汗。
  对方手里居然拿得是大锤!
  他们有防刺服不假,可却经不住这样的敲打。
  生命受到威胁的刘二顿时火了,反手就是一下,直接戳中了对方的眼睛,在对方凄厉的惨叫声中,他抬手又是一下过去,直接结束了对方的生命。
  惨烈的厮杀在这山脚下展开。
  明军虽装备精良,可肉搏战的经验却不多。尤其之前打了一仗后,这些清军意识到了明军的铠甲难以破除,许多人居然是带了大锤过来。
  这等武器自唐以后便流行了起来。宋时炼钢技术的进步迫使马上民族开始使用骨朵来打击敌人。
  一锤子下去,哪怕是戴着头盔也能将人敲个半死,便是宋军后来也使用了这种武器。
  矛与盾的升级永远都是相对的。而善马战的清军显然也不会放弃这种武器,在现明军铠甲头盔坚韧后,他们便将这些武器集中了起来,当敌袭生后,这些素养极高的清军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用骨朵打击明军!
  伤亡开始出现在明军队伍里,刘二奋力厮杀着的同时,还得小心随时会捶过来的大锤。
  他心里已满是泪了当了一辈子的小兵,眼看就要达了,难道今日就要死在这儿了?


第228章 活成信仰
  清军眼里冒着火!
  能分到战马的自然是军中猛士,重要人物。
  可一场爆炸,将这些人几乎都消灭了,他们的豫亲王也受了重伤。而这群卑鄙的明人不但不避开着点,居然还敢与他们正面冲突?!
  难道他们忘了,过去他们是怎么被他们收拾的吗?!
  你们装备精良,没关系!一个人搞不定,就两个人一起上!两个人不行,就三个人一起上!
  被炸死的不过是两百来人,走了五百人护送豫亲王,他们还剩下两千来人呢!
  可明军呢?
  不过七八百人!
  两千来人啃也能啃死他们!
  体力在迅消耗着!
  一些小兵这时才意识到刘二的话是正确的!
  可他们不怕!
  他们再也不想龟缩在城里当孙子了!
  将军百战死,即便是一个卑微的小兵,他们也是有理想的!
  大人说过,一个人若是能轰轰烈烈死去,便也是一种光荣!
  而那些亲兵就更不怕死了!
  他们跟着左弗的时间最长,见证过了无数次神迹,在他们心里,自己等人就像是跟着武王伐纣的那些人一样!大姑娘是圣贤,是神仙,他们死了也会去天国享福的!
  “兄弟们!”
  一个亲兵叫着,他的嘴角已有鲜血溢出。被鞑子从背后敲了一下的他知道自己活不成了。
  他感觉自己的脊梁已经断了,可他不愿这么倒下。他用钢刀撑着地,身后的兄弟将偷袭他的鞑子打倒,呼喊着他的名字。
  他望着这些人,眼前变得模糊。
  头可以断,但志气不能输!
  这是大姑娘教给他们的东西!
  他们本来是最卑贱的军户,吃不饱穿不暖,被人欺负,是大姑娘给了他们做人的尊严!
  死?
  有什么可怕的
  父母兄弟姐妹一个个饿死,冻死,自己看着却无能为力,那样的绝望不是亲身经历,根本就形容不出来。
  不过死罢了
  小兵垂下眼,双手死死地抓着钢刀。敌人的鲜血顺着白亮亮的钢刀滴落,刀尖已深深陷入泥土里,那一滴滴鲜血蜿蜒而下,在黄土地上绽开,似一朵朵红梅。
  眼泪滴了下来。
  好不甘心啊!
  好想再活下去,好想再吃一碗刘妈妈亲手做的酒糟肉那味道,自己一辈子都忘不了。
  嘴里铁锈味越来越浓,小兵的眼前越来越模糊。
  一生,就在这一瞬间在眼前闪过。
  然后
  他抬起头,望向天边。
  阳光惨淡,可却让他觉得温暖。
  即便惨淡,却也是这寒冷初春最温暖的光芒啊!
  咧嘴笑了起来,更多的鲜血从他口里涌出,他望向奋战着的战友,忽然,他奋力大吼了起来,“兄弟们,吾辈只有站着生,没有跪着死!兄弟们,我要走了,你们一定要活下去!替我看一看大姑娘说的大同世界!!”
  这一声喊,让所有明军都红了眼!
  他们奋力地围上来,奋力砍杀着小兵身边的敌人。小兵的手死死抓着钢刀,眼里的光芒逐渐消逝,最终变成一片灰白
  他没有闭眼,也没有倒下,他站在那里,双目平视,望着自己的战友们,脸上还带着笑,跟随着他的那把钢刀将他托着,一种叫作信仰的东西在生命最后一刻冒出,又消散,最后以站立的姿态传达给了战友!
  站着生,不跪着死!
  刘二红了眼!
  又是一个傻批!
  为什么这世上总有几个傻批要去做这样愚不可及的事?!可每次这样的傻批出现,他就心痛,就会红眼,就会有无限的怒火在心底涌起!
  杀光他们!
  复仇!
  已慢慢失去力气的手再度变得有了力量,他奋力刺杀着围上来的清军,然后大喊道“保护好这个小家伙的尸体!!”
  这时,所有人都意识到刘二这家伙并不是靠运气才被大姑娘赏识的,他是真有谋略的!是他们狂妄害死了自己的兄弟!
  愧疚冒出来,可敌人砍来的大刀,打来的大锤让他们没法愧疚。错已铸成,唯有奋力杀敌,为自己弥补罪过了!
  望着那个已死去的亲卫,他还站在那里,手死死抓着钢刀,致死,他都没倒下!
  这是怎样的一种信念?!
  理智慢慢恢复,训练时的各种技巧也出现在了他们脑海里!三人一组,迅组成一个小组,用长矛者刺大锤者,其他二人负责掩护以及攻击那些拿其他兵器的清军。
  厮杀变得更加惨烈。
  双方都已杀红了眼。
  血将山包渲染成红色。
  清军,明军,交织在一起,他们已看不到其他的色彩,在血红弥漫的视线里,唯有那点点绿色是自己所要依靠的,或将消灭的
  天命,荣誉,对错在消失,支持双方唯一的念头就是复仇!
  兵器的优劣终于再一次得到体现。
  尽管体能消耗严重,可清军的兵器无法跟现代工业产物相比。而此时刘二已带了一队人冲上了山包,率先拉弓搭箭,开始射击那些拿大锤的清军。
  其他人也跟他学,刘二大喝一声,道“分一部分人出来填火枪!”
  “是!”
  此刻已无人敢再质疑刘二的正确性!
  一个十四岁就跟鞑子干架的人,能活到现在怎么可能靠的就是运气?
  火枪立刻被填装好,刘二沉着脸道“听我命令,我说打哪就打哪。”
  明军身上都有微型对讲机,上面都有耳机,虽说在战斗中,有些人的耳机可能掉了下来,但只要有同伴在,传达信息就不是问题!
  “所有人注意!我们准备用火枪了,等会我数到三,你们集体往右跑,鞑子来不及反应,能消灭一个是一个!”
  “收到!”
  “往右边跑!”
  不少士兵叫了起来,奋力砍杀的鞑子愣了下,不知这是什么意思。
  可看看明军却没什么动静,还在砍他们,顿时大怒,举着刀便又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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