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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他今天真香了吗 (金十六)


  为了方便打探消息,沈曦近日做得都是男装打扮。
  她自己本来的脸虽和谢希相差无几,但大概是她从小吸收的营养比较好,因此身高比谢希长得高些,大约能比谢希高五公分。
  今日她脸上擦了黑粉,给自己描了剑眉,头戴纶巾,胸前也用裹胸部紧紧缠了两圈,瞧着倒真有几分雌雄莫辨。
  前提是她不能开口说话。
  即便她刻意压低声音,若是说的话多了,仍是会露出些微破绽。
  她看了店小二一眼,没有吱声,没有停步,径直走到那两桌跟前。
  方才说要打的别人祖宗都不认的络腮胡大汉,一看沈曦这瘦瘦弱弱的身板,以为她是过来帮对面那伙人的,登时便横眉竖眼的嘲讽她:“怎么?小白脸想来找揍?”
  沈曦脚步一顿。
  小白脸?说她?啧,姑且将这话当作赞美吧。
  至少从侧面说明,她今日这扮相还是挺像个男人的。嗯,还是个长得好看的男人。
  “咳。”沈曦轻咳一声,拱手对络腮胡大汉道:“兄台误会,在下只是与……”
  说这她转头看向另一桌书生模样的男人,道:“与这位公子的意见相左,想与这位公子辩上一二。”
  “哼!瞧你斯斯文文的模样,本公子还以为你是个聪明人,不想竟如此没脑子,与那五大三粗的一样恭维一介武夫!”
  那书生原本被络腮胡大汉的粗暴吓得腿软了,这会儿见有人出来搅浑水,语气再次不客气起来。
  沈曦笑笑,面上表情似乎并不生气。
  只压低声问:“ 在下只想向公子请教,镇远侯“无能”的结论——公子是如何得出?”
  那书生不屑道:“区区南夏小国,竟足足用了两年都不曾取胜,这不是无能是什么?”
  沈曦:“依公子高见,何为胜?”
  书生:“将南夏人打得落花流水,再不敢侵犯我大魏,勉强可称之为胜。但若要让我等心服口服称赞镇远侯,必是要将那南夏疆土收归于我大魏!”
  “是!”
  “没错!”
  “李兄高见啊!”
  “如此看来,这镇远侯也没传闻中那般厉害嘛……”
  书生一番激愤人心的话落地,引得酒馆里外众人纷纷附和。一时间,仿佛众人也觉得没将南夏疆土收于大魏,便是镇远侯无能。
  一旁的大汉听得急了眼,拎起旁边桌几上的茶壶便往地上砸去,茶壶“咣当”声发出清脆响声,酒馆里外众人顿时噤声,安静下来。
  络腮胡大汉看向沈曦:“小白脸,别给老子耍花样!若是让老子发现你与这帮酸腐书生是一伙的,老子今日定将你这张白脸打成黑脸!”
  沈曦递给络腮胡大汉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而后面向书生,不甚在意的轻笑一声:“公子所言在下倒是能理解一二。可我仍要大言不惭的说上一句——于今时今日的大魏而言,倘若真将南夏疆土收进魏国国土未必为胜!”
  她这话一出,身后的络腮胡子险些抑制不住自己的爆脾气,双拳紧握,青筋爆出,心道:若这小白脸再乱说一句,他便将他扔到大街上去!
  沈曦隐隐感受到了身后的威胁。
  她深吸口气,知道自己该进入正题了,否则今天怕是会将两方人马都得罪,那她可就真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依在下所知,近二十年来,北夷和大魏之间一直战事不断。
  历时最久的一场战事,始于十七年前先镇远侯逝世之际,这场仗打了十四年之久,直到三年前才在如今镇远侯的带领之下打了胜仗,赢了北夷人三座城池,以及他们每年向我朝进贡金银、马匹、牛羊等物。”
  络腮胡大汉听到沈曦开始数镇远侯当年的功绩,握成拳头的双手松了松,心想:再给这小白脸一次机会。
  而当沈曦话落,对面的年轻书生果然中计了,出声反驳:“你也道我朝跟北夷这场仗打了十四年。十四年,打仗乃是劳民伤财之举,说不定便是北夷国国库亏空、粮草短缺才让他钻了空子,打赢了北夷!”
  沈曦闻言不禁被这书生的强盗逻辑气笑了。
  冷声道:“公子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么?战争劳民伤财,难不成劳北夷的民、伤北夷的财?我大魏这十四年,又劳了多少民、伤了多少财?”
  “公子无凭无据,仅凭一己偏见,便将前线十万将士用鲜血拼杀出来的胜利诋毁成‘钻空子’!
  如此信口雌黄,可对得起亡于战场之上的无数英灵?可对得起忍痛将‘父、子、兄、弟’送往战场的魏国百姓?”
  沈曦的质问声铿锵有力、慷慨激昂,待她话音落在,酒馆里外的风向瞬间又变了。
  战乱时期,哪户百姓家中没个当兵的亲戚?书生轻轻巧巧一番话,便将自家亲人“拿命拼杀”出来的胜仗归于侥幸,这谁听得下去?
  “我家堂伯在战场来让北夷人砍下来半条腿,这书生怎么帮北夷人说话?”一年轻男人道。
  “就是啊,我弟弟去战场的时候还是个十二岁的小孩,在北边那地界待了十七年,回来的时候都二十九了,还断了条胳膊,连说亲都难,今年才刚娶上媳妇儿。
  就这还要多亏了镇远侯身边的九将军给帮得忙,若不然恐怕连媳妇儿都娶不上……这书生说话怎的如此不中听!”一妇人愤愤不平。
  “是呀,我家……”
  “没错,我家也是……”
  “这人真是胡说八道……”
  酒馆外众人七嘴八舌,不一会儿便将书生里里外外给骂了个遍。
  书生的脸顿时一阵青一阵白,但他又没络腮胡汉子长得有威慑力,也没络腮胡汉子“一言不合就开打”的气魄。
  一时间是敢怒而不敢言,只敢恶狠狠的看着沈曦,似乎他落到这般境地全是沈曦的错。
  沈曦原本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这书生尝尝被人随意编排诋毁的滋味,让他长长记性。
  可她一瞧见他此时神色,便知晓他这种人只会记恨责怪,永远不会承认自己有错……
  沈曦后退一步,转身对络腮胡大汉道:“本以为邻座这位公子肚子里有些墨水才想与他辩上一辩,不曾想是在下看走眼了。打扰兄台行事,还望兄台海涵。”
  络腮胡大汉此时已对沈曦刮目相看,闻言忙摆摆手:“无妨无妨,方才是为兄误会小兄弟了!来!小兄弟若是不介意,可愿与我等喝上一杯?”
  沈曦瞧了眼天色。
  夕阳西下,她该回书局接扈奶奶的班了。
  于是拱手道:“今日时辰已晚,家中有老人需要在下照顾,怕是不能与兄台共饮。”
  “啧,小兄弟真是有孝心啊,为兄喜欢!不知小兄弟家住何处?若明日无事,为兄可拎上两坛酒去找小兄弟!”
  沈曦闻言眸光一转,这大汉还挺热情。
  而且看起来好像是陆斩疾那厮的狂热粉,与他谈上一谈,说不定能得到更多关于陆斩疾的消息。
  “在下家离此处不远,便是街尾的残文书局。不过家中长辈管得严,兄台不必拎酒。若兄台不介意,我家书局对面乃是一茶楼,明日申时,可在茶楼一叙。”
  “好好!茶楼也好!明日为兄定去找小兄弟畅谈!”络腮胡大汉爽快道。
  “如此,在下明日定在茶楼恭候兄台。”言罢,沈曦拱手揖礼,离开酒楼。
  她走后,那书生也灰溜溜离开了酒楼。
  一路尾随沈曦,待看见沈曦真进了残文书局,他捏了捏袖子,恨恨离去,眼底却满是恶毒之色,似乎已想好了报复的主意。
  而此时酒馆中,围观群众早已散去。
  偌大的大堂里竟只剩下络腮胡大汉那一桌。
  然而不过半刻钟之后,酒馆二楼雅间里却走出两个人。
  其中一人身高八尺、面容冷峻,双手负于身后,一双深沉的眸子淡淡从二楼瞧下来,淡声问:“方才在堂中与那书生对峙那人,是谁家子弟?”
  络腮胡大汉闻言却是腾地一下站直身体,神色紧绷,咽了咽口水,磕巴道:“回、回侯爷,属下问了那、那小兄弟家住何处,他说他、他家住在残文书局。”
  作者有话要说:  沈曦:你家的。
  & “残文书局”——标红加粗!
  老陆!你听到了吗!你是否想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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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没想鸽!
  但是我……写着写着竟然睡着了!!【自我嫌弃·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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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十年之约
  残文书局?
  站在某侯爷身侧的锦衣男子, 闻言眉头顿时蹙成川字,严声提醒道:“书局里这么多年都只有一个老人家,何时出现过年轻男子?陈副尉, 我看你是被那年轻人骗了。”
  “我……我被骗了?”
  络腮胡大汉挠了挠后脑勺,“不能吧, 林院首?”
  “那小兄弟都跟我商定好了,说是明日下午申时在残文书局对面的茶楼见面。哦对, 他离开酒馆时也说是回去照顾家中老人, 或许小兄弟口中的老人正是林院首您说的老人家?”
  林玉瑾闻言不禁沉吟:“难道是扈婆婆老家的亲戚来找她了?我年前还去过一趟书局, 没听扈婆婆提过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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