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心里总毛毛的,孙蔷的笑声和哭声实在是太可怕了,简直是心理阴影。
梁若榆听到她这么紧张的问话,也是觉得好笑,就存心逗一逗她:
“听说,地狱里的恶鬼都喜欢附身在怨气深重的人身上,负面情绪越重的人,就越有可能被鬼附身,做出极端残忍可怕的事。说不定,孙蔷就是这种情况。”
林玲觉得胆子变小了,她小心翼翼道:“那我要不要喊个跳大神的过来做个法事?”
“现在跳大神的有几个是专业的?我这里倒是个专业驱邪的办法。”
“说。”
“都说我们法医这一行是阳气最重的,不如你就跟了我,我用阳气罩着你,你看怎么样?”
“……可我也干过几年的法医,我怎么没罩住自己呢?”她阳气就不怎么重。
梁若榆很有专业精神:“你和我不一样,我是男人,属阳,你是女人,属阴。”
好像这话说的也挺对的?
林玲相信了:“那好,等这件事办完以后我去找你,你罩一罩我。”
既然师兄那阳气十足,她为了人生安全,还是去吸一吸吧!
第44章 、044难飞...
第二天,警方传回了消息:孙蔷彻底疯了。
经过法医精神科的检验证明,孙蔷由于遭受重大打击,已经彻底丧失了理智。她的行为无法作为犯罪证据,警方决定不进行起诉,但是考虑到她的危害性以及暴力倾向,警方决定把她交给精神病医院进行看管。
也就是说,孙蔷这一辈子都得活在精神病医院,当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了。
孙家得到消息以后,除了孙启农哭了一场,其余人的反应都很冷漠。
老太太只有一句话:“她就是在人间闯荡的恶鬼,做的孽够多了,老天爷就把她的魂儿给收了去了,这是好事情。”
其余的孙家孩子也表示,堂姐是自作虐不可活,算是报应到家了。
彼时林玲正在和师兄约会。
之前一直在忙剧情。都到了这个世界这么久了,他们还没有坐下来好好说说话。
梁若榆看她心情欠佳,也不追问。只是将她的盘子拿过来,把牛排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地摆过去……难为他切的这么仔细优雅了。
她都不知道动哪一块才好,师兄已经叉了一小块牛肉,送到了她的嘴边——
“张嘴。”
她听话地张开了嘴,努力吃下这口牛排,再喝下一口咖啡。
梁若榆看着好笑:“这么害怕?还没从孙蔷的事情中回过神来?”
林玲瞪了他一眼,却是认真地问道:“师兄,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吗?”
“有鬼,也没鬼。”
“这不是说了等于没说?!”林玲低头吃烤肉:“我实习那会,还遇到一件挺灵异的事。白骨下跪的故事你知不知道?”
“听说过。”
这件事当时还闹得沸沸扬扬的。
那是林玲第一次去基层实习的时候,他没跟去,林玲单独接手了一桩遗体鉴定。据说是河底捞出来的尸骸,有些年代了,已经完全白骨化了。
林玲花了三天的功夫鉴定了那具白骨。得出这具白骨是个妙龄女子,受到钝器击打致死,死亡年份是七八年之间的结论,她就此写了一份报告。结果无意间帮忙警方破了一件八年前的凶杀案。
破案当天,她做了个梦。
梦到了一个穿着红衣的女子跪在了门前,对她磕了个头……
后来整个医学部都传闻说,林玲是遇到那个冤死的女鬼回来报恩了。
但是梁若榆的关注点有点歪:“听说,你实习所在的那个警察局的局长很喜欢你,想介绍他的儿子给你认识?”
“嗯,我帮他们破了那桩案子,局长破案有功,升了官,就想把他的儿子介绍给我。”
“他儿子好不好?”
“我都忘了,实习的时候遇到的人可多了,哪里记得住。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就是想了解一下你的感情问题,忘了最好,这样我就少一点阻碍了。”
林玲瞪了他一眼。
她算是看出来了,师兄还真的是喜欢她。都说近处无风景,从前他们靠的太近了,现在,这五年的分开,把彼此的距离都弄得远了一点,再看看对方的话,呦呵,好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她也逐渐地、慢慢地、喜欢上了他。
其实师兄这么好的男人,本来是轮不到她的。只是能接受法医这两字的适龄女孩实在太少,所以法医狗的单身概率一直高居所有学科的前列。
这样的副作用是,一旦遇到同系的、喜欢的女孩,所表现出来的好感也是无以复加的强烈。
年纪再大点的,急于解决单身问题的,看吧,就像她面前这位,都粘着她来到小说里面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来小说里谈恋爱了呢。
***
故事的最后一幕在田母身上。
一个月后,田母拆线了,出院,要求去精神病医院照顾孙蔷。
她是这一桩血缘错位案的始作俑者,现在,也是她该去面对错误的时刻了。
好处是,孙蔷已经疯了,也忘记了去伤害人,田母去照顾她,应该是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了。
孙启农经此一役,也是身心俱疲。他实在不想再去面对孙蔷,也想忘记这国内发生的一切,于是乎,和妻子商量一家移民国外。
梁曼同意了丈夫的做法,孙家出了这么个败类,也是名声受损,不妨,大家一起去美国,让时间抹煞去所有人心中的伤痕。
这个血缘上的错位,从走错的第一步开始,有些事情就无法回头了。
比方说两个女孩天与地的人生,比方说,错付的爱。
临走之前,一家人也过来咨询林玲(孙穗)的意见,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们一起去美国生活。
林玲其实没什么意见,她该干的事情已经干完了,剩下来的人生,应该由真正的孙穗来决定。
这天,和孙家人吃完了最后一顿饭,林玲辅导了下两个孩子的作业,就回到了房间。
睡觉之前,她道了一句:“晚安。”
第二天早上,孙穗醒了过来,外面的阳光灿烂,就像过去数不清的日子里那样。
但是今天,她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中,自己的身体被另一个灵魂所支配了,她变成了孙家的大小姐,还继承了大笔的遗产。
这是怎么了,不就是一个梦吗?为什么这么入戏呢?为什么觉得那么真实呢?
可是睁开眼睛一看,她完全惊呆了。这不是梦,她睡在了大小姐孙蔷原本的房间里面,穿着一件崭新的真丝睡衣。但是屋子里所有的照片都换了,换成了她和梁曼一家人的合照。
推开门一看,梁曼正在准备早餐,看到她醒了,还亲切地走了过来:“小穗,你昨晚累了吧,今天多睡一会儿。”
是啊,多睡一会儿。
她原来已经睡了这么久了。
**
《蔷薇与禾穗》大结局:
【……半年后,人们出席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孙氏集团的大小姐孙穗嫁给了苏家大公子苏培浩,两人往后一生都恩爱非常,幸福美满。】
【苏培浩在一次采访中说:“我和我妻子的姻缘很是意外,我们都在某一天做了一个梦,然后梦到了对方,我相信,那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主持人问道:“那么在做那个梦之前,你们见过面吗?”
苏培浩微微一笑——
“见过,在她十五岁的那一年,在我父亲的慈善晚会上,我家的员工很不礼貌,把她给惹哭了。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小姑娘哭起来的样子很惹人怜爱。所以我忍不住前去安慰她。后来梦见她的时候,已经距那件事过去了七年。”
——这样的缘分,如何去求?
所以他们很快就约会、同居、宣布了结婚的消息。
那个让全市的女孩都羡慕嫉妒的孙穗,朴素无华地坐在丈夫的身边。
她不用任何的粉黛,唯独那一抹温柔又缱绻的笑容,让看到的每个人都感觉到了她的幸福无可比拟。
HAPPY END】
——结局就是这样的了。
看样子,孙穗没有随梁曼一家出国。而是选择了留在中国,和苏培浩发展了一段感情。
而就在她把记忆还给孙穗的时候,梁若榆也把记忆还给了苏培浩,这是他们时空管理局铁的纪律,用了谁的身体,就要把记忆还给人家。
所以,两人才会同时梦到了彼此。
其实那不是梦,那就是现实,他们共同努力走出了这么一步,有情人终成眷属了。林玲很满意。
但是下一本小说,“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就显得十分的可怕。
***
你知道对于一对情侣来说,最可怕的诅咒是什么吗?
不是分手快乐/再见前任。
而是那一句经典的:祝愿天下的有情人终成兄妹。
这句话其实摊开来说是有一定的科学道理的,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做:遗传性性吸引。讲的是,不在一起长大的平辈兄妹或者姐弟会有一种天生的性吸引力,这是双方有着相同的遗传基因所致。①血缘关系越近,这种遗传性性吸引力也就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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