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李白英也是个苦命人。
她的三女儿田穗和孙家的长孙女孙蔷同岁,两个孩子只相差了一个月出生。但是出生条件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李白英是个农村穷苦人家的媳妇,她的三女儿田穗是超生户口,因为田家没有儿子,李白英丈夫就逼着她一直生,直到生下了这第三个女儿。
这时候,家里养不活这么多女儿了,丈夫就逼着她把小女儿送出去。
文中有一段话写的很是深刻:
【……在这些偏远的地方,生儿子,是每个农村家庭的头等大事。没有儿子,你就会被周围的街坊邻居看不起,没有儿子,人家就会欺负你没有后。女儿可以养得不好,反正那也是祸害别家人,儿子不能不养好,因为儿子是自家人。】
就在这种封建又可笑的观念之下,生儿子几乎成了一种军备竞赛。
谁家生的儿子多,谁家老子就能抬着头走路。
谁家生不出儿子,媳妇就是丢人。
可笑的是,实际上大部分家庭都是儿子生的越多家里越穷,穷的败光了家底。老太老头都活不下去,被“儿子们”丢进山里自生自灭去了。
他们生的是儿子吗?
不,他们只是想家里多一个靠谱的劳动力,因为女人干的活没有男人多,所以生女儿也就意味着没有劳动力,这才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本——
贫困,就用廉价劳动力去脱贫。
……好了,歪题了,抨击那些糟粕的事儿留给专业的作者去干,她要做的是弄清楚这掉包女儿的事情怎么发生的:
话说,李白英的丈夫让她送走小女儿,李白英不敢不送,可是山沟沟里的,除了买不起老婆的光棍,谁愿意要一个别人家的小孩呢?就是送给老光棍,指不定十几年后闺女就被人家糟.蹋了。
李白英实不忍心送出小孩,就干脆把女儿带到了城市来,一边哺育孙家的孩子,一边干保姆的工作。
孙家的主母是个厚道的女人,她知道李白英这次带着女儿一起来城里工作的,就说不如把她的孩子也接到家里来住,两个小姑娘也能做个伴。
哪知道,主母的一番好心思后来就成为了事情的□□。
事情发生在孙启政夫妇出事之后。
忽听闻噩耗,孙老爷子和老太太在美国哭晕了过去,孙家的二儿子孙启农立即赶了过来收拾哥哥的后事。
到了哥哥的家里,孙启农就听到了孩子的哭声。
当时沙发上,李白英正在哺乳自己的小女儿田穗,但是孙启农以为这个保姆在给哥哥的女儿孙蔷喂奶。
孙启农认错了孩子,就一把抱过了田穗哭了起来,说二叔来迟了,让大侄女受苦了。
——孙启农上次见到侄女还是她半个月大时候,如今孩子都快半岁大了,他根本没认出来这到底是哪家的娃娃。
但是看到孙启农痛哭流涕的这一幕,李白英就此生出了别的心思:反正她的小女儿是要送出去的,那么送哪家不是送呢?干脆就将错就错,把自己的女儿伪装成了孙家的孙女儿,任由孙启农抱走了。
回头,田保姆又把孙家的正牌孙女孙蔷偷偷送了出去,就此完成了“换女成凤”的计划。
于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孙蔷变成了普通的乡下女孩田穗。
而田保姆的亲生女儿田穗,则成为了高门孙家的掌上明珠——孙蔷。
这就是故事的开端。一个搭错车的故事,也是田穗的前半生悲剧来源。
她来到这里的任务,就是要把两个姑娘的身份换回来。
当然,除了调换身份,这本小说里面还有其他的事情可做的,这个以后再说。
这么一路思考着,她已经走到了绿化带的尽头。
路边上停了一辆车,她不自觉多看了一眼,世爵c12嘛,还真够罕见的。
这时候,车门打了开来,走下来一个男子。一米八五的个头,俊朗过人的颜值,就连她这种看惯了小说中各种逆天俊男美女的人,都情不自禁多看了几眼。
按照她的工作经验来看,这帅哥应该是小说中某个有名有姓的人物。
要不然,作者也没必要设置一个开着世爵轿车的男人出现在孙家附近。
正想着他是男一,男二,还是男三,对方却开了口:“小姑娘,你知道这附近有没有一户姓孙的?”
声音郎朗,斯人清俊优雅。
林玲情不自禁带了几分好感:“知道啊,我工作的那户人家就姓孙。”
但是对方的目光登时变了,不再是硬邦邦的问路语气:
“那你叫什么名字?”
林玲忽然察觉到了什么,再看了看他的目光,分明面孔是陌生的,但是这种眼神实在是格外的熟悉。
来,对个暗号:“拍照怎么拍?”
男子款款道:“面部,背部,左侧,右侧,正面,反面。”
很好。
咱法医的拍照方式就是如此与众不同!(专指……台上。)
林玲确定了:“师兄?”
“师妹。”
他乡遇故知啊。
第33章 、033舞会...
梁若榆穿的人叫做苏培浩,本文男主角是也。
知道灰姑娘的故事吗?
王子没有爱上公主,却爱上了平凡的女孩。然后十二点的钟声一过,灰姑娘匆匆忙忙逃离。
《蔷薇与禾穗》开头第一章 ,就是讲述了这么一个狗血的故事——
孙蔷在一次舞会上,爱上了留学归来的青年才俊苏培浩,于是把苏培浩请到了家里来做客,哪知道苏培浩没看上孙蔷,倒是一下子喜欢上了小保姆田穗。
原来七年前,苏家企业曾经资助过一批山区的困难学生,苏浩培的父亲下令,叫了其中最优秀的几个学生来城里做个采访活动。顺便为企业的慈善事业撑撑门面,发扬一下苏家的慈善家伟大形象。
田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就在一场慈善晚会上,田穗认识了苏培浩。当时,她才15岁,而苏培浩17岁,两个孩子之间擦出了一些异样的火花。
田穗那时候还小,她本来听说是过来感谢资助希望小学的恩人,就和老师一起去了城里面。哪知道苏家是要他们这些穷孩子在媒体的镜头面前卖惨,说自己家里死了多少人,怎么死的,要把生活的伤痕展示在这些大腹便便的有钱人面前,然后哀求那么一点可怜的资助。
其余的孩子都照做了。
有在镜头面前跪下去乞讨的。
有把衣服脱了露出瘦骨嶙峋的身体的。
还有的女孩子家里重女轻男,她们一直哭个不停,说爸爸妈妈不亲不爱的,希望城里的有钱人收养自己。
主办方要这些孩子卖惨去博取媒体的同情。
只有田穗不愿意去卖惨。
人都是要面子的。哪怕她只是个贫困山区的女孩,也不想跟个乞丐一样卖惨乞讨。但是几个老师都逼着她上台去卖惨,一气之下,田穗撕掉了稿子,气呼呼地跑了出去,却撞到了苏培浩。
当时苏培浩就对这个小妹妹产生了好感,还是那句话:“这女人该死的倔强。”
原文也挺有趣的:
【……在苏培浩的心目中,那些山区的孩子都是灰头土脸的一副可怜相,是吃不起饭的穷人,大字不识一箩筐的文盲。可是今天撞到他的这个女孩,长得挺俊,说话黄鹂鸟一样悦耳,皮肤比家里的甜白釉瓷器还白皙,还会说英文……这么好的姑娘怎么会落在那种穷山沟沟里?】
最后在苏培浩的协调下,田穗才保住了面子,苏培浩代替她上台去演讲。
这一件小小的事,给年少的他们埋下了姻缘的种子。
现在时机到了,再次相遇,苏培浩在书中的反应是“怦然心动。”继而引发了剧情中的三角虐恋关系……
可现在……三角关系中间,两个人都更换了灵魂。于是乎……梁师兄和她?还有可能。梁师兄和孙蔷?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好在,她也不打算跟着原著的剧情走,反正爱谁谁,自有主张。
***
确定了对面是友方以后,林玲松了一口气。
车门打开,她坐了上去。
车内里面的装潢也是一等一的奢华,而且安达卢西亚白和午夜蓝双色集合,表现出了世爵品牌一如既往的高贵优雅。一如现在的男主角苏培浩(梁若榆)这个人一样。
坐在车子上,林玲摊开了双手。
撕开创可贴以后,梁若榆的眉头就没有松弛过,他捏着一团棉花,来来回回清创了好几次,棉花上沾染了化脓的血水和各种污渍。
这让他的口气也不怎么顺了:“怎么一穿来就弄成了这样?!”
“孙家大小姐虐待的呗,你小心点,按照剧情来看,孙蔷很快就会爱上你。”
“爱个屁。”
“师兄你说脏话了哦。”
“要不然这样,你别回孙家了,跟我回家去养伤。”
——对于学医的人来说,双手受伤是绝对不能忍的,因为医学的很多专精工作都要考察双手的灵敏度,哪怕是法医也是如此。
所以梁若榆看到她的双手受伤,绝对比看到她的脸受伤脸色还难看。虽然看到她的脸受伤,他也绝对会怒气冲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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