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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他总在自我攻略[古穿今] (嫏嬛仙官)


  见沈钦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书吟心里一喜,松了口气:“你要是不介意,我可以帮你编好。”
  话音刚落,沈钦突然抬起头。
  “你会编这种手绳?”
  书吟:“会,会啊。”不就是小学门口买的五毛钱两根的小绳子嘛,前几天还编了个大的给大狗子套在脖子上当吊牌。
  沈钦沉默了一会儿,站起身,一步一步往书吟这边走。
  书吟没料到沈钦是这个反应,她开始慌了,心里疯狂呼叫系统:“系统!系统!我害怕!怎么办怎么办!要死了要死了快救我!”
  系统:【猥琐发育,别浪】
  沈钦走进了,就在书吟以为他要怎么样的时候,沈钦做了个莫名其妙的动作,他抬手,指尖摸了摸书吟的唇,然后把手指塞进书吟嘴里,将伤口的血全部压了进去。
  血液的腥锈味在书吟的嘴里弥漫开,书吟忍不住开始生理性反胃,有点想干呕。
  “什么味道?”书吟听到沈钦问她。
  书吟看着他:“就是——呕,不是的我不是那个意思——呕。”
  “……”
  书吟觉得自己要死了。
  作者:女主行为,她有女主光环,请大朋友小朋友们在玩病娇攻略游戏的时候不要模仿,如要模仿,记得存档。
  这章挑三十位幸运鹅的评论发红包(其实就是基本上留言都有


第4章
  当玩病娇攻略游戏时不小心点到必死选项是什么心情?
  书吟觉得当事人就是后悔,非常后悔,她感觉到了沈钦的沉默,仿佛是在打量从哪里下手能让她死得比较快,但她又确实没办法把想干呕的身体反应压制下去。
  沈钦把血尽数压进了书吟嘴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拿手指一遍一遍的涂书吟的唇瓣,最后搞得上面全部是血,他才放下手,哈哈大笑起来。
  “世上女子都爱涂口脂,可我觉得,没有一种颜色能比血的颜色更美。”沈钦按着书吟的唇角,“你觉得呢?”
  书吟:“我觉得你说得对。”
  “你很像一个人。”沈钦摸着书吟的脸,“有人曾经送来我身边一些傀儡,想要模仿她,你猜那些人最终都怎么样了?”
  沈钦问她:“想知道吗?”
  书吟:“不,我不想。”
  沈钦:“他们都死了。”
  妈的!又要问我,又不听我的答案,那你问个寂寞!
  感受到面前的人浑身僵硬,沈钦唇角扯起一个弧度,缓慢地解下手绳放在书吟的手里:“你很像那个人,但她已经死了。”
  书吟:“!”这话是什么意思?暗示她马上也要死了的意思吗!?
  书吟捏着沈钦给的手绳,嘴里还含着沈钦的血,她还以为自己要当场死亡,虽然说现在是法治社会,但沈钦他又不是法治社会下被熏陶过的好公民,他是个杀人如麻的祖宗,书吟跟他思想接不太上,就很难跟他解释这个世界不可以随便杀人这件事。
  书吟以为自己要被原地解决了,但她没有,因为沈钦把手绳递给他之后,就转身离开了。
  等沈钦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线中,书吟飞快冲到卫生间抱着洗手盆开始干呕起来,她“呸呸呸”几声把嘴里的血全部吐了出来,然后开始拿水疯狂漱口。
  系统:【宿主!你真棒!你活下来了!不愧是你!】
  “……”书吟抬起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自己好像一瞬之间憔悴了很多,她问系统,“你实话告诉我,你唯一的作用,其实就是陪聊吧?”
  系统:【……你是不是在侮辱来自二十五世纪的高科技智能辅助系统?】
  书吟:“对啊。”
  系统:【?】
  “我就是在侮辱你,气不气?”书吟说。
  系统:【气死统了气死统了气死统了】
  书吟走出卫生间,嘴里一股血味儿还挥之不去,她皱着眉开始准备晚餐,还是跟以前一样把饭菜放进保温箱,临走之前,拿出了沈钦那根红色的手绳。
  确实是平平无奇的,很像学校门口卖的那种手绳,搞了半天这种手绳的编法还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呗,看来卖彩绳的小商贩也是个讲究人。
  书吟注意到这根红绳的中间还穿了一颗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珠子,上面像是原本刻了什么图案,但又因为长年累月的摩擦而变得模糊,不知道为什么,书吟看到这颗珠子的时候,心脏猛地缩了一下,脑海里像是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但又隔着一层水雾,怎么也看不清。
  等沈钦再次从楼上下来时,天色已经暗了下去,他睡眠并不好,就算侥幸睡着了也会反复做噩梦,但这几天因为脑海里融合这个世界记忆的关系,他大半的时间都是在浑噩中度过的,最近记忆才差不多融合完成。
  在原来的世界,他已经死了,这是很久之后的一个新朝代,而他夺魄而生的这具身体原本是一个戏子,准确来说,现在的人们把戏子叫做明星。
  他手上沾染了太多血,有时候还会控制不住想要杀人的欲望,因此他自己都记不清杀了多少人才走到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又在坐上龙椅后继续杀了多少人,血债血偿,这是他杀第一个人的时候就懂得的道理。
  给他取字的老秃驴说过,贪念是一切罪孽的因果,所以他希望沈钦能够成为沈无期,但他不知道,贪得无厌才会给人动力,只有贪婪才能让人无所顾忌地往前走。
  沈钦拿起桌上的手绳,手绳被重新编织得细密,末尾凸起一个小小的绳结,沈钦重新将手绳带在手上,摸了摸上面那颗木珠,这上面原本雕刻了一尾锦鲤,现下已经快被磨平,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灶台上还热着书吟煮的红枣银耳汤,咕嘟咕嘟地发出细微的声响,沈钦摸到了桌上的白瓷碗,里面盛的银耳羹晶莹剔透,温度被书吟晾得刚好适口,沈钦有点晃神,无端地想起了漫天飞雪里一双倒映着水色的杏眼。
  那是一个雪天,从清晨开始便片刻不停地飘着雪,他的皇兄,所谓血脉相连的亲人不远万里也要将他扼杀在荣国,只因为南燕皇帝已经油尽灯枯,正在举国商议太子人选。
  沈钦伤得不轻,为了甩开穷追不舍的杀手也不知道翻进了哪一家的后院,他只知道自己刚翻进去,就听到一声尖叫,沈钦抬起头来一看,对上一双瞪得滚圆的眼睛。
  面前的人穿着鲜红的兔毛斗篷,在一片银白里万分惹眼,她被吓得不轻,甚至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两只手里还抓着些碎雪,惊疑不定地看着他,捂着嘴才没让自己继续尖叫出声。
  沈钦从墙檐上掉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在墙角那个堆到一半的雪人上,他强撑着浑身的伤,飞快地捏住了少女的脖子,手下捏着的脖子脆弱纤细,却过分地暖热,疯狂朝着自己冰凉的皮肤传递温度。
  沈钦满身的戾气,一路上过来追他的人实在太多,他都快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人才逃到了这里,此时居然已经控制不住想要继续杀人的冲动——就算面前的人跟他无冤无仇。
  他正欲动手,却被一声尖叫声骤然惊醒。
  被捏着脖子的少女一边尖叫着一边拳打脚踢地踹他,嘴里还骂骂咧咧:“你有病啊!憨球儿放开啊,敢抓你爹?”
  沈钦勉强找回一点神智,刚松了一点劲,手里的人就又瞎扑腾起来,边扑腾边朝着沈钦的耳朵尖叫,一边叫还一边大声逼逼地骂他。
  叫得沈钦浑身戾气退散,直接从失控的状态里被叫清醒了,重新脚踏实地,理智回了人间。
  ……
  再醒来的时候,沈钦不知道自己被挪到了个什么地方,身上扔了件兔毛斗篷。
  他浑身的血泥,身上盖着的大红色斗篷清香干燥,旁边还还躺着只睡得噗噗打呼的大黑狗。
  沈钦伸出脚直接把狗踢开,狗子在睡觉的时候突然被踹飞了,睁开眼睛还有点懵逼,反应过来之后要来咬沈钦,却被一个声音叫住:“小乖乖,别闹。”
  话音刚落,门口晃进来一片明艳的衣角,沈钦看清她的脸后,才知道自己翻进了谁家的院子。
  他进了殿阁大学士的府。
  面前这是大学士那个老头最疼爱的嫡孙女,叫什么……书幼安来着。
  如果刚刚失手杀了她,那他确实就惹上了不小的麻烦,殿阁大学士最疼的就是这个小孙女,如果沈钦真的把她杀了,保不齐殿阁大学士那个老头会不会发疯。
  沈钦之所以记得书吟,是因为有一次在荣国的宫宴上,一群长舌妇凑在一起,谈论着为自家适龄的儿子相看婚娶人家,书家这位唯一的嫡女便是被提及次数最多的一个。
  有诰命夫人道:“书大人家也不知是造了什么孽,书家的男儿个个都是顶好的儿郎,偏偏得了个书幼安这样的孙女。”
  “要说书家的门第那便是做太子妃也配得的,原来我见过,那书幼安也是个美人坯子,小时候还端庄娴静,在琴棋书画上颇有天赋,及笄后却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跟换了个人似的。”贵妇人掩口轻笑,神色里都是鄙夷,“上次在赏花大会上弹琴,直接把琴弦给弹断了。”
  “可不是吗,那书吟还天天往茶馆跑,跟些市井平民一起喝茶听书,也不注意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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