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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七零年代 (纤陌颜)


  之前回来还觉得这辈子的二姐变成了书呆子,现在看起来才不是这个样子呢,人家不声不响的就得了自己想要的,而且还在爸面前卖了个乖!
  哼,好一个腹黑的白莲花儿!平时装得跟什么似的,到了关键时候就露出了真面目!
  有这样一个姐妹在,陆婉湄的心情并不美好,或许,老大老二都是天生与她不对付的人,乖不得前世她们过得都不好呢,都活该!
  她可能忘记了,她大姐之所以过得那般悲惨,她占了很大的原因,若非她非要嫁给那个人,又怎么可能让那**害了他们这一大家子人呢?
  便是她自己,也是受了不小的牵连,后来都不敢呆在家里,当然,也不能说是不敢,而是她实在吃不了那个苦,听不得那些恶毒的言语。
  因此才会抛下七岁的女儿和两岁的儿子离家而去,一走就是很多年,直到他们各自长大后,她才开始跟他们接触,结果,自然不太美好。
  所以有时候,她是恨老大的,如果不是老大的话,她觉得那一切都不会发生,她觉得那样一来,她的孩子们就不会恨她入骨,相见却作不相识!
  一想到这些,她的心里就很恨,而能重来一世,她是绝计不会允许再次发生那样的事情的,所以,该争的,该抢的,她一定会不手软心软!
  这一瞬间,陆婉清感觉到来自陆婉湄深深的恶意,她微不可察觉的皱了皱,不过一瞬又平复下来。
  不论她为何会发出这样的念头,只要她不做伤害家人的事情,她便不会管她,任她去作,反正前世她就是个爱作的主儿。
  期末考试的时候,陆婉漩就很高兴的用上了英雄牌钢笔,这是陆清源托路鸣的渠道才弄来的呢,县里可没得卖,只是这一切,陆婉漩都不知道罢了。
  而且陆清源也不止买了一支钢笔,他直接给三个女儿一人买了一支,虽然小女儿还小了些,但以后她总能用得上,钢笔经用,爱惜些使用的话,能使很久很久。
  要不是这般,他也舍不得一下子就花几十块钱买三支笔呀,他连自己都没舍得买好钢笔呢,他的钢笔就是在县里随便买的支,他认为笔么,能写字就成。
  陆婉清虽然前世活了几十年,但几十年都是忙忙碍碍的,没多少时间练字什么的,所以拿到新钢笔练了几天字也写得不杂滴,还没陆婉漩写得好。
  这大约跟她上辈子的写作习惯有关系,虽然上辈子写字写得少,但却也养成了习惯,而在魔法大陆写的也并非这样的字,所以她虽然成绩不错,但字真不好看。
  所以在挨了好几次批评之后,陆婉清才下定决心练练字,怎么着,也得把字写得好看些,免得以后出去工作啊什么的,写出来的字碍着别人的眼。
  虽然几十年后没多少人会用笔写字,但在那之前,用笔写字的时代还很长,所以她必须得把字练得稍微好看一些才成。
  都说字如其人,她长得这么好看,如果写的那手字烂得可以的话,那可真对不起她自己,所以无论如何都得练练。
  因此,这个假期姐妹几个每天的日常就多了一个练字,这时候可没多少字贴,所以这让陆婉清很有些苦恼,只能照着书来练。
  练着练着,她就寻思着自己是不是可以动动脑筋,把这一块空白的市场填起来呢?但想到如今这环境,她还是摇了摇头。
  算了吧,过些年再说,如今高考都还没恢复,她折腾这些只怕会触到雷点,为着那么点儿钱让自己背个污点可不好。
  也亏得如今家里条件好,练字的本子什么的才可以任由她们几个用,要是换了以前呀,这样的好事儿那是想都别想。
  如此一个假期下来,不止陆婉清和陆婉漩,便是陆婉汐的字儿也越来越好看,是的,陆婉汐看到俩姐姐有事儿没事儿就在那儿练字,她也跟着练。
  为此,二叔也去给她买了支钢笔,虽然不是英雄牌的,但这年头能舍得给孩子买钢笔的人家也不多。


第313章 又来搞事
  而这个假期,陆婉清除了练字之外,还和老爸一起为队里做了件大事儿,是件挺赚钱的大事儿,那便是种蘑菇。
  事实上,陆婉清回来的第一时间就想做这件事情来着,但后来认真想了想,发现自己一家人做这件事情不太现实。
  再加上发现了自己能制冰棍的事情,她自然要抓紧时间给家里赚来第一桶金,到如今,家里的收入妥妥的稳了,剩下的事情么,就没那么多了。
  如今在养殖养里学习的孩子不少,每天的事情只有那么多,反正都是来学习养殖技术的,不让她们实践怎么可能呢?
  因此,那些来学习的孩子们承包了养殖场里大多数事情,虽然产量有所下降,让其余几家颇有些不满,但不满之后他们也没办法。
  为着这个事儿,陆婉清姐妹几个都没有再收他们照顾兔子的钱了,相当于是免费帮着他们打理兔子,人家都这样了,他们还能说些什么呢?
  人家可是为了帮助生产队队员,而连钱都没有去赚了呀,他陆清源一家都能做到这个程度,更何况是他们自家呢?
  再者说,他们几家也是让孩子们跟着去学的,当然偶尔还能开个小灶什么的,而且他们的想法可跟陆清源一家不一样。
  每每有小兔子出生,他们都出售给了旁的人家,而多余的,则养在养殖场,倘若地方不够,他们就带回家,或者送给亲戚养养。
  如此一来,既卖了亲戚人情,家里人也都比较有面子,再加上收入也并没有减少太多,他们也就不再那么计较。
  而种蘑菇的事情,却是陆婉清提出来的,因为那个山洞冬暖夏凉,而且通风情况也很良好,环境挺适合种植蘑菇来着。
  所以在有了时间之后,陆婉清就又开始折腾了,其实他们家如今是可以自己一家人干的,最多就是联合几个兄弟一起就可以把这事儿做得很好。
  但陆清源和陆婉清两人反复讨论了之后,还是决定把这事儿让给队里做,因为他们家这一年来出的风头已经够多了,再多的话,就会遭人嫉恨。
  虽然以后可能会搬去城里,但到底这里才他们的根,怕是他们起家的根本,所以生产队富裕了,他们家再有钱些也不打眼。
  相反,如果生产队家家户户都穷得叮当响,而他们家却富得流油的话,会发生些什么事情,谁知道呢?
  为着这件事情,陆清源又反复跑队长家很多次,还带着队长及书记、会计什么的反复实验和研究,争取把平菇这件事情落实下来。
  说起来也是巧了,陆婉清之所以想到这件事情,完全是因为她女儿当初在邻县呆过一段时间,当时有个阿姨跟她说,年轻的时候经常跟着大人跑他们县。
  这年头,他们县里还是挺富裕的,首先是因为有部队驻扎,其次还有石油大队这种富得流油的单位,还有很大的林场什么的。
  所以当时那阿姨就跟着家里父亲经常来县里卖蘑菇,其实这种蘑菇很好养,只要找个好的环境,再控制好温度和通风,就能将它们养得很好。
  只是这年头没多少人知道蘑菇可以大量人工养殖,只知道这东西挺贵,一般人别说买来吃了,知道价格后看得不敢多看一眼。
  也只有他们县里那些比较有钱的人才买得起,这也是为什么人家当时赚了不少钱的原因,不过,距离那家人卖平菇的时间还有好几年。
  但那有什么关系呢,反正那家人是自己做生意,而他们么,是集体劳动,如果这件事情做好了,整个生产队都能富裕起来。
  这个时候的队长并队里的领导们,虽然多多少少都有些私人,但大多数时候还是为着队里考虑的,队里好了,他们才能更好嘛。
  这种双赢的事情,他们不傻,所以很能做出对的选择,再者说,他们对陆清源这个读书人也很有好感,毕竟他之前就带着他们赚了钱。
  所以这个时候陆清源又说出平菇的事情,他们就觉得这个事情可行,而且如果纳入生产队的话,更是能造福大家,整个生产队都是多少年的老乡亲,一起富起来也很好的。
  对平菇的培养,陆婉清上半年就已经着手开始实验,为此还给秦浩和许守成去了话,让他们帮着找找这方面的资料。
  然后,家里就收到了不少资料,这些资料可都是真实存在的,不是陆婉清自己凭空拿出来的,所以倒没引起陆清源的注意。
  在得知女儿准备做什么后,陆清源也很支持她,平时也会帮着记录一下平菇的生长情况和养殖要点什么的。
  到跟队长提出让队里种植平菇,他们家已经吃上了自家种出来的平菇,要不队长怎么可能在没见到实物之前同意做这个事儿呢?
  他再大胆,再信任陆清源,也不可能想念凭空想象出来的东西,直到陆清源拿出一些平菇请队长等人品尝了之后,他们才一致决定做这件事情。
  为此,他们又去县里采了个风,看看情况如何,发现部队那边儿对这种平菇的需求量还是挺大的,人说了,如果他们真能生产出来,他们会常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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