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旧便是。”
良玉脸上笑容深了些:“是,奴婢这就去办。”
听见门开合的声音,宋以歌疲惫的闭了眼。
太子不是好人。
她其实并不希望宋以墨同他走得太近。
可是朝中局势变化万千,她一个妇道人家,又能如何?
宋以歌抬手覆在了眼上,也遮住了屋内的亮堂的烛光。
次日刚醒,天光便破云而来。
明媚耀眼。
凌晴今儿心情极好,一路上拉着宋以歌走走停停的,也在铺子中买了许些东西,其中不乏一些文房墨宝。
宋以歌瞧着她又挑了一柄折扇,便笑道:“今儿嫂嫂的心情不错。”
“嗯。”凌晴极少有这般喜色浮于表面的样,她眯着眼颔首后,又同店家讲了价,将扇子收拢与掌心之后,才转头同宋以歌说道,“近来喜事挺多的,夫君待我也日渐温柔,你说我心情能不好吗?”
宋以歌也低头在摊面上寻着东西,听见凌晴的话,便道:“近来有什么值得大喜之事吗?”
“自然是有得,不过歌儿你心太大了,所以不觉得有什么,你若是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便觉得的确该开心开心的。”凌晴极满意她买到的扇子,一直拿在手心中把玩。
她打开又合上,合上后又打开,最后将折扇挥开,挡住了下半张脸,扇面抵在她的鼻尖上,只露出一双灵气秀美无双的眼眉来。
宋以歌选了一块玉坠,递到凌晴的跟前:“就算是站在你的立场上想,我还是没想到近来有什么喜事发生,不过,这坠子倒是挺好看的,很是合衬。”
“是吗?”凌晴兴高采烈的接过,将玉坠同折扇搁在一块比对着,老板滔滔不绝的夸赞声传来,凌晴也觉得十分合意,她一边问着老板价钱,一边同宋以歌说道,“其一,咱们府上碍眼的人终于走了,日后也不用瞧着便觉得堵心,其二,我兄长定亲了,我马上就要有嫂嫂了。”
“你说,这算不算得上双喜临门?”
“我倒是不知,你同四姐的积怨已经这般深了。”宋以歌道,“长嫂为母,她该敬重你才对。”
凌晴冷哼:“她若是敬重我?又怎会成日同凌雪厮混在一起,还撺掇你兄长纳凌雪为妾。”
“你又不是不知,我与凌雪之间的深仇大恨。”
“她这般,叫我如何喜欢的起来?”
凌晴说着,叹了口气,“说来,你与傅将军也有许些时日不曾见了,可要买件小东西给他,以慰相思?”
宋以歌虽是对凌晴的这个提议很是心动,可口头上却轻描淡写的说道:“我与他,都算是老夫老妻,这等事还是留给你们这些新婚燕尔的有情人吧。”
“反正,他在我心中便好。”
“老夫老妻?”凌晴将手中的折扇合拢,轻轻地敲了敲她的额头,娇娇一笑,“你如今还未及笄,与他也未成亲,竟敢在我面前说什么老夫老妻,小丫头你当真是不害臊啊。”
“不过之前,我倒是不见你这般喜欢他。”
宋以歌站在摊位前,仔细的掐着手指一算,她与傅宴山可不就是老夫老妻吗?
青梅竹马十余载,成亲也有四五年了。
就算她换了壳,那也还是林璎珞。
“要不,你送他一粒红豆吧。”凌晴兴致勃勃的提议,“所谓,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我相信,他若见了你送予他的红豆,定归心似箭。”
宋以歌听着,脸色不争气的一红。
其实送人红豆这事,她以前便做过了,那人见着后,面上虽是不显,只写几句情话来撩拔她,不过暗中倒也真的是归心似箭。
但如今不比原先,她所希望,也不过是他一世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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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故人
两人从铺子出来后,凌晴兴致高涨的正准备拉着她去瞧瞧朱钗簪子之类的,谁知刚出了铺子,就见一人身着青衫,正迎面走来。
他今儿虽是穿得甚为素雅,却怎么也压不下他那张过分艳丽的脸。
在人潮涌动中格外的醒目。
宋以歌还未什么反应,倒是身侧的凌晴一下子就跳了上去,欢喜的拉住了他的衣袖:“兄长今儿可是休沐?”
凌初抬眼扫了下还站在铺子口的宋以歌,颔首:“嗯,你们怎么也在这儿?”
“我们出府买些东西。”凌晴献宝似的将手中的折扇递到了凌初的跟前,“兄长瞧这折扇子如何?”
凌初瞧着凌晴脸上的欢喜,颇为意外的扬眉,在他的印象中,他这位妹子极少有这般和颜悦色喜形于色的模样,他应承着好看,而后便抬头去瞧还站在屋檐下的宋以歌,两人无声的对视了一眼之后,便纷纷移开:“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我们换个地吧。”
“嗯。”
凌初带她们去了一处茶楼。
茶楼临水而建,坐在窗畔可闻江水拍岸之声。
算是金陵中难得的一处好景致,可其中却有人无心欣赏,没坐一会儿,便带着丫鬟急哄哄的走了,将宋以歌同凌初留下。
宋以歌垂眸望着面前的逐渐凉却下来的茶水,指尖无意识的在茶盏上磨蹭着,她找不出什么话来同凌初说,甚至隐隐的还带了些许的尴尬。
毕竟她从来不觉得凌初是能和她闲聊,唠嗑家常的人。
她没说话。
凌初的目光落在她的眉眼上,倏然一抬首,便将手中的茶水一饮而尽,率先打破了僵局:“想来,凌月已经同你说了,我要成亲的事了吧。”
“嗯。”宋以歌点头,“还未恭喜你。”
“没什么好恭喜的。”凌初神色淡漠,“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宋以歌道:“安乐郡主是个不可多得好姑娘。”
“她的确不错。”提起她,凌初神色有几分恍然,好似那个颜色清丽的姑娘,便在自己的跟前般。
他不由得想起自己同安乐第一次见着的时候,那人一身殷红的骑装,从黄土飞扬的官道上打马而来,模样鲜活而张扬,朝气十足,与宋以歌完全是相反的性子。
在仔细一想,他与宋以歌认识这些日子,她似乎就连大声说话都不会,就算是气急,也能掩饰住自己的怒容,轻描淡写的揭过,他所见的唯一硬气,是当初在凌府将他和凌晴从凌雪手中救下来时候。
若说宋以歌沉静如水,那安乐便是如火一般明媚张扬的姑娘。
他搁在茶盏上的手指收紧,又想起那一日,安乐一身红衣从雨中走来,像极了女子嫁人时的喜服,她将伞倾过他的头顶,笑着问他:“凌初,我思慕与你,你可愿娶我?”
“你若愿意,我便舍了这郡主之位,随你浪迹天涯。”
她笑得从容,说得坦荡。
彼时,她尚且不知,他是大理寺少卿,只以为他是落魄的一文人。
如此,便能以身相许,不问前程。
他是敬佩的。
只是他素来理智惯了,对于这般至情至性的姑娘,向来是敬而远之的,不是因为不喜,是因为怕辜负。
所以拒绝之后,他便回了金陵,他本以为他们两人再无交集,谁知她竟然摸着他的身份,一路跟了过来。
那一日见着她,她可怜兮兮的蜷在墙角中,仰首:“你别扔下我,好不好?”
他心中陡然便生出了一抹愧疚来。
他见惯了她天不怕地不怕,永远明媚飞扬的样子,倏然转身变成一个没人要的小可怜,他除了不习惯外,更多的是愧疚。
他想,若不是他,她还是镇北王府那个天不怕地不怕骄矜的小郡主。
她生来娇生惯养十余载,何曾受过这种委屈。
所以后来,镇北王找上他时,他略一思索便应允了这门亲事。
他如今年岁也不少了,的确是到了该成家的时候,况且比起娶一个他不喜欢的女子,他倒是更宁愿娶安乐,最起码在他心中,安乐是有一定分量的。
而且,镇北王府的乘龙快婿也并非人人都当得。
说他功利也好,凉薄也罢,总归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跑堂的小二进门给他们换了一壶热茶。
外边春意暖暖,岸边杨柳正抽条,颜色嫩绿,生机勃勃。有几艘小舟,正停在岸边,湖面碧波粼粼,船夫拿着桨坐在船头,时不时地应答一句行人的话。
宋以歌瞧得出神。
凌初寻着她的目光看去,诧异:“你喜欢山水吗?”
“算是吧。”宋以歌答得模糊。
凌初笑道:“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便是不喜欢,哪有什么算是。”
“我喜欢山水,是因为曾有人许了我一个山水之约,我等了许久,如今那人还未兑现承诺,如此便说算是喜欢,等有朝一日,我能同他走遍山水,便是喜欢了。”宋以歌说话时,眼中柔情顿显,不同于寻常的无波无澜,此刻她的眸子,是宛若有一滩水,里面正泛着涟漪。
是他从不曾见过的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