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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傲娇男主的白月光[快穿] 完结+番外 (liberal)


  瞧瞧这老头,永远以利益最大化为先。他关心的不是他这个儿子,而是他付出了十几年心血的公司。
  丧家之犬足以形容那时的宋时屿,花光了所有积蓄创建的公司毁于一旦。他的同门师兄弟事后找他道歉,但句句不离让他回国,别和宋父作对。姜的还是老的辣,他斗不过宋父目前能给他们的丰厚酬劳。
  竞标失败后的那天晚上,他坐在布鲁克林大桥下的长椅上,饥肠辘辘,但更绝望的是自己的梦想。
  他这人天生反骨,越不让他做,他偏要做。曼哈顿从来不缺少创业失败的年轻人,多得是东山再起又或者从此消沉的追梦者。
  他不是圣人,也会迷茫,也会陷入困境而不知所措。青年生来一路顺遂,那几乎是他人生分岔路上的第一个坎坷。
  林溪溪是怎么出现的呢,他还记得那年她背着一个单肩包,穿着帆布鞋。清汤寡水的打扮,朴素得要命。
  但对比那时候的宋时屿,名贵的西装起了褶皱,领带被扯得松松垮垮。那时候只是个快毕业的大学生,连西裤都没穿,搭配的是一条牛仔裤。
  因为公司倒闭,手上还捧着一个大纸箱,全是各式各样的资料文件。配合他那了无生趣的表情,大概是真的很惨。
  她也许觉得自己是刚失业的失意者,看了他几秒后突然走进便利店买了一个饭团出来递给他。
  她拍拍他的肩:“ don’t despair,There might be meat in the rice ball tomorrow!”
  ——“别气馁,明天的饭团说不定就会有肉!”
  这鼓励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但对那时候的宋时屿来说,哪怕是陌生人给他买的一个饭团,都让他暖意融融。
  后来的他也不算顺利,但依旧倔强地不肯回国。幸运的是遇到一位金融大鳄,非常赏识他,在创业路上帮了他不少。
  钱越赚越多,人越来越空虚。他太年轻,站得太高,也太过于浮躁。
  为了平复自己的情绪,他用一年时间修完了心理学研究生的课程。甚至申请上了哥大的心理学教授职位,慢慢想起来能让他冷静下来的东西。
  那个不平静的晚上,出现了让他平静下来的人。
  宋时屿这人,说实在的就是过于聪明,太过聪明的人性格都容易有点毛病。他不会追女孩,因为特殊的家世,喜欢他的女生都带着利益关系来追求他。
  但林溪溪不一样,她普通又有自己的骄傲,是个单纯又好掌控的人。
  他比林溪溪大上一岁,大学毕业后的第二年就已经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了。而那个时候林溪溪和大部分人一样,大学毕业后找了一份工作,过得勉勉强强。
  这是一个机会,宋时屿花了一个月时间把那款软件做出来,让她先了解最糟糕的自己,才会觉得现在的他不算太难相处。
  宋时屿显然是不曾谈过恋爱的,他所有的思维都是理性又固化的。如果让他描述在游戏里伪装成程殊、霍叙、陆昼行三个人和林溪溪谈恋爱的感觉,他大概只会用一个“烦”字概括。
  他不屑他父亲,但他像极了他的父亲。从来都是目的性很强的人,不喜欢循序渐进,也没这么多耐心做一件得益不大的事情。
  可在追求林溪溪这件事上,他有了前所未有的耐心。他不喜欢谈恋爱这个步骤,只想直接结婚,把她圈牢靠。但又喜欢和她在一起的过程,她一开心,比自己银行流水账单里赚了几个亿都让他心情愉悦。
  他倾向于把自己变成一个弱者,因为弱者能得到的同情会更多。她会觉得自己是无害的,好接近的,值得信任的。
  他伪装自己的偏执和□□,戴起了温和的面具。慢慢地收拢渔网,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人攻陷。
  心理学家把这叫做:病娇式迷恋。
  作者有话要说: 屿屿:我想让你生个孩子,给我看看你小时候的样子
  溪溪:别别别!我拿小时候的照片给你看还不行嘛!!多大点事!


第66章
  几万刀的大床无疑睡得很舒服,林溪溪起床时觉得自己还在国内,又或者时差还没好好倒过来,看着陌生的房间一瞬间很恍惚。
  这好像不是客房,是宋时屿的卧房!
  都说从一个人的卧室是可以看出那个人的品性的,但他的房间给和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却迥然不同。
  宋时屿是温和又彬彬有礼的,任谁看来都是个翩翩公子。可他的卧室偏暗,冷溯的色调,整间房的设计都很沉冷严谨。
  但又有几件和这房间格格不入的东西,琉璃的粉色台灯,一罐大白兔奶糖,周杰伦的歌曲光盘和一把粉色的遮阳伞。
  很奇妙,都是她喜欢的东西,这算是找到同好了嘛。
  ——咚咚。
  “醒了吗?”宋时屿站在门前端着一份早餐敲了敲门,笑得清润友好,解释道,“昨天晚上你房门没开,我就擅自把你抱我房间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我睡的沙发。”
  林溪溪呆楞地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还是昨天的。她咬了咬下唇:“又给你添麻烦了,真的不好意思。”
  宋时屿浅浅地勾了勾唇:“不用这么客气,洗漱一下过来吃早餐吧。”
  “好。”
  林溪溪在卫生间磨蹭着刷牙洗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点恍惚。昨天她好像听见宋时屿问的那句话,后面还说了什么,但她没撑过睡意。
  ——那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他喜欢她吗,为什么呢?
  因为在国内遇见,又在美国认识的缘分还是一见钟情?
  她并非对一见钟情有什么看法,感情其实是很普通又神秘的事情。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黯然心动也是很正常的事。
  但总应该发生点故事吧?她和宋时屿第一次见面她可是很狼狈地在哭啊,难道她哭起来梨花带雨?
  不不不!林溪溪掐灭了自己这种念头,她太清楚自己几斤几两了。她哭起来只会鼻涕泗流,说不定眼妆也花了一大半,像个丑鬼。
  再怎么说,也应该是她觊觎宋时屿啊,宋时屿哪里都符合她的理想型。但生活不是游戏,两个人之间差得太多了。
  思来想去,她得出一个结论
  ——昨天晚上幻听了。
  踟蹰了半天,她拿着手机给她的室友打了个电话,至少合租不应该带别人回来。
  结果那个白人室友说“合同上只写了合租公寓,并没有说明是几人合租,也没有强制规定是不能带人来做客的。”
  当然做客也分为上喝喝茶还是上上床的作客,本来以为这些都是不必说的社交潜台词。但显然这人是个惯犯,喜欢钻合同的漏洞。
  林溪溪只能和房东打电话,要求退钱。
  可她同样低估了这种贫民窟租主的素质,押一付三,林溪溪一共交了2000刀给他,现在他只同意把押金还回来。
  没有中介,又不是走流程的正式租房,这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憋屈。好歹一万多块,她一个晚上都没住过就要白送人了。
  皇后区那块地方多得是地痞流氓,房东有意无意透露出威胁的意思。毕竟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来美工作者,无权无势,甚至没钱,在这法律的灰色地带,她贪了便宜,只能忍气吞声。
  最后房东还虚情假意来了一句“还想住的话,这三个月随时都能回来”,那副嘴脸成功让林溪溪郁闷了十几分钟。
  “怎么了?”宋时屿注意到对面的人吃东西不太专心,牛奶已经没了还没反应过来,他伸手帮她倒满。
  林溪溪垮下脸:“我被房东坑了,今晚又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宋时屿低笑了几声,觉得她这可怜巴巴语气莫名戳到他的萌点。他抿了一口牛奶,漫不经心道:“你可以住我这。”
  “啊?虽然很感谢,但是不用了,我可以在网上再找找。”她回过神来忙摇头拒绝。
  已经给他添了挺多麻烦了,这人对她有点太好了吧?
  宋时屿点点头:“可是我这个房子待会儿就要放上网去招合租室友啊。”
  林溪溪惊讶,这公寓在曼哈顿中心,少说也要几千万才能买下,谁会花一半钱去租?
  “这是我舅舅的房子,我也是租户,一个月交一千刀房租。”宋时屿不动声色地一只手在桌下掏出了手机,在屏幕上点了几下,摆上来给她看,“现在已经有人预定时间来看房了。”
  一千刀?平分的话也就五百刀,还是这么好的地段,这么大的房子。林溪溪不可置信:“为什么这么便宜?”
  宋时屿不疾不徐地解释:“我舅舅不好意思收我钱,我就每个月给一千刀,算是交物业费。”
  林溪溪问: “那你为什么找人合租啊?”
  “因为我……”宋时屿顿了顿,垂下眸子,“我的公司发展并不好,我手头有点紧。”
  “……”
  林溪溪觉得宋时屿实在是太接地气了,一个创业不太成功的研究生,并且还不娇生惯养,顿时和自己的距离都拉近了一半。
  “可你这样很让人占便宜的!”她激动万分。
  宋时屿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放下手上的杯子,往椅子后靠了靠。大概是两个人熟络起来,就觉得那个林溪溪回来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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