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季鸣觉得叶惊蛰说的也有些道理,叶哥脾气太差了,怕是要得罪不少朝中官员,况且叶哥虽然调走了,他还在骁骑营当差,这样一来,他岂不是要换顶头上司了。
念思及此,季鸣赞同的点点头:“叶哥,我参军到现在,就服你一人,即使你比我小上五岁,我也心悦诚服地喊你一声大哥,我在军中等你继续当我老大。”
叶惊蛰望着季鸣难得严肃的脸,突然心头一暖,他叶惊蛰不是没有人关心的孤狼,他还有一群倾心相交的好兄弟。
“来日方长,我必驭马而归,乘疆万里。”少年额前碎发被窗外微风拂起,露出一双盛着漫天星河的晶亮眼眸。
年少意气风发,应与平庸相斥。
沈之柏看着这样耀眼的叶惊蛰,禁不住想,假如北漠还在,他像叶惊蛰这般年岁时会不会也是如此,鲜衣怒马、壮志凌云。
天色深暗,叶惊蛰将沈之柏送进新安置的沈宅院内,拱手道别。
“叶兄。”沈之柏的声音在叶惊蛰背后响起,“有时候我真的很羡慕你,这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你惧怕的事,你永远都是那么张扬自在,就像冉冉升起的朝阳。”
叶惊蛰没有回头,他抬头看了看漆黑夜空中挂着的弯弯白月,淡淡说:“不是每个人都有害怕的资格,当我发现再害怕还是只能靠自己保护自己时,就已经失去资格了。”
沈之柏一时无言,凝视着叶惊蛰渐渐与黑暗融为一体的背影。
或许就算是朝阳,也有沉寂于黑暗的时候,但那又何妨呢,总有再次升起的希望。
次日清晨,叶惊蛰便早早等候在锦王府门口。
锦王府门房通传过世子后,恭敬回话:“叶大人,世子殿下在书房等您,请随小人来。”
叶惊蛰负手提剑,观察着偌大的锦王府,雕栏玉砌、九曲回肠,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昭示着皇家尊贵的身份,从王府大门口行至姜朝祁书房,竟用了两柱香时间。
“叶惊蛰拜见世子殿下。”叶惊蛰卸下佩剑,俯身行礼。
“副统领都尉不必多礼,以后还请多指教。”姜朝祁将他扶起。“交接手续都已办好,叶都尉稍后就可进营调动禁卫军,两日后的国公府赏花宴治安人手,可一定要安排妥当了,不能出任何差错。”
“是。”叶惊蛰风轻云淡应下,脸上丝毫不见升官的喜悦,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
不卑不亢,是个好小子,姜朝祁满意地点点头。
“对了,我想为上安郡主挑选一名武艺高强的护卫,叶都尉那边可有合适的人选?”
“卑职定会悉心留意。”
东城区从早到晚都是一副繁华的景象,叶惊蛰走在街边,热闹的气氛并不能驱散他心中的阴霾。
他要负责两日后赏花宴各位贵胄的安全,叶家那两位,想必也是会去的,最好不要碰面,否则,他怕自己会忍不住做出不合规矩的事。
他没忘记,十年前的事,叶崇舟也有一份大功劳。
第10章 羞辱
四月初七,国公府办赏花宴,邀都城闺秀才俊同乐,观花吟诗品酒,甚是快哉。
对于有些恰逢适婚年龄的姑娘,这亦是挑选夫君的好机会,故来参加宴会的贵女们,没有不精心打扮的。
姜曦辞今日命漪月为她梳了飞仙髻,斜斜插上一支丹红琉璃珠泪金簪,身上着一身红色鎏金丝曳地广袖望仙裙,露出一段纤长莹白的脖颈,贴身裁剪的轻衫衬得姜曦辞身材绰约多姿。
庭院内,两侧是百花争艳,馥郁芬芳,院中两排相对案几,数十名高门贵女纷纷小聚闲聊,竟是人比花娇的一副美景图。
男宾以长屏风与女宾隔离开来,透过屏风蝉翼布面,隐约可见对面人的身影,端是见其声,不见其人。
国公府门口,姜曦辞一从马车上下来,立刻吸引了往来男女的目光。
她一袭红衣似火,面容明媚娇俏,与时下长宁城流行的清新淡雅风格迥异,倒更显得魅力独特,不过须臾,就收到了夹杂着不同情绪的注视。
一玉竹纹华衫男子用扇子敲了敲身旁人的肩膀:“哎哎,荇衣,醒醒了。”
被唤作“荇衣”的男子呆呆看着姜曦辞:“阿言,我、我不是见到小仙女了吧。”
洛言亦颇为欣赏地隔着人群打量姜曦辞,美人嘛,谁不爱看:“我很确定是人,不知是哪家姑娘,以前竟从未见过,藏得也太好了些。”
祝荇衣赞同的点头,清秀的脸上浮起两团绯红:“若有机会结识,那就真的是……是三生有幸了。”
女宾这边也热闹得很。
叶如萱身着水蓝锦缎裙,被几位女子围在中间,默默听着她们的恭维赞美,不时谦虚地推辞一二,这一切她已经十分熟练了。
论多才多艺,她比不上国公府大小姐郭蔓,但郭蔓长相不如她,又是个娴静的性子,不大与众女交往,而她通晓诗词歌赋,能说会道,姑娘们自然都更喜欢和她交际,公子们更是称她一声“长宁城第一美人”。
叶如萱怔怔盯着红衣少女,她就这么被比下去了?不可能,她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她的容貌。
姜曦辞甫一出现在视野,围在叶如萱身边的人就议论了起来,大多是好奇这是哪家的姑娘,唯有平日里总是跟在叶如萱身后的王学士嫡女王书书语含嫉妒地小声道:“什么仙女,打扮成这样,我看是勾人魂魄的妖女才是。”
王书书说完之后看向与她并肩而立的叶如萱,叶如萱脸色发白,手指不停搅着绣帕,想来心情不大好,就轻声安慰道:“如萱莫急,以前从来没见过她,怕是哪家庶女或是低品官家女儿,一股小家子气,断是比不上你的身份的。”
叶如萱听王书书这么说,面上略带警告地斜睨她一眼,示意她莫要乱说话,心里却暗暗松了一口气,是啊,她怎么也是靖文侯府的姑娘,不是寻常好颜色女子就能比得下去的。
国公府侍女将姜曦辞向内引领,小厮高声洪亮喊道:“锦王府上安郡主到。”
郡主……竟是上安郡主……
叶如萱和王书书面色都是一变,上安郡主从不参加贵女们的聚会,所以她们都不认得姜曦辞。
王书书想到自己刚刚说过的话,吓得低下了头,生怕姜曦辞几里外听见了似的。
当今圣上只有四位皇子,没有公主,所以一直将侄女儿姜曦辞视为己出,按照规矩,皇室女成年可封公主,而姜曦辞十岁时就被圣上亲赐封号“上安”,寓意为护佑举国上下安定,可见喜爱之心。
得罪了上安郡主,她就是有十条命也不够死的,更何况,在座各位,都听说过这位不喜露面的上安郡主是个嚣张跋扈的性子,国公府二小姐郭芜可是言之凿凿说她亲眼见过上安郡主辱骂婢女。
地位高贵又脾气不好的郡主殿下,不是她这种人惹得起的。
叶如萱好不容易说服自己有着过人的身份,骤然听见小厮的声音,见姜曦辞莲步轻移向坐席走来,不自觉咬住了下唇。
她在哥哥叶崇舟的熏陶下,一直将锦王世子视为心仪郎君,即使姜朝祁已经定亲了,她仍是不死心,处处想吸引世子注意,可如今想到嫁过去后就要日日对着姜曦辞这张脸,她居然犹豫了。
若是姜曦辞能知道叶如萱心中打量,定会目瞪口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般自恋的人,实在是,痴人说梦!
当然,叶崇舟的反应证明了或许自恋这种基因是遗传的。
洛言“啧啧”叹了声气:“没想到是上安郡主,不就是我们程大公子心心念念的人儿吗?”
祝荇衣想到程景湛平日里提起上安郡主时积极兴奋的模样,无奈笑了起来,可惜景湛被程太尉关在家中,若是让他知道今天能见到上安郡主,景湛非激动得跳起来不可。
“景湛的眼光真是不错。”祝荇衣心里其实有些遗憾,自己一见动心的姑娘是好友的心上人,也许这就是有缘无份吧。
“真是可惜了这张花容月貌的脸了。”旁边的一位公子惋惜道。
祝荇衣纳闷地扭头问道:“兄台这话作何解?”
“这位上安郡主,我听说她不仅骄纵任性,稍不合心意就打骂下人,而且……”公子眼中露出嘲讽的笑意,“数月前的八国来使贺岁宴上,上安郡主可是一眼相中了郸骥国二皇子,不顾郡主身份主动贴上去呢。”
洛言和祝荇衣听了他的话,均沉下了脸。
洛言状似不经意地评论:“不过是些上不得台面的流言罢了,哪里作得了数。人,都是要相处了才能了解秉性。”
祝荇衣赞同附和:“我观上安郡主举止落落大方,传言怕是有失偏颇。”
那位公子也不争论,上安郡主如何与他并无关系,他也不过是听了些城中消息,因而道了两声“是”,入座品酒去了。
梅花树下,叶崇舟不动声色听着公子们的交谈,左手捏着一朵盛开的粉色梅花,稍微用力,花朵与绿枝分离了开来。
叶崇舟凝视手中一抹红,花开堪折直须折,上安郡主,其实当个郡马爷可比做个没有爵位封荫的靖文侯府嫡子合他心意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