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自救计划[快穿] 完结 (打字机N号)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打字机N号
- 入库:04.10
之后只要坐船过了江,就能到达简家的老家了。
“你的手都糙成老丝瓜络了,也不怕捏疼了咱儿子一身细皮嫩肉。”
简来牛扛起那一堆家伙什,瞪了眼一旁的老妻,看向儿子时眉眼都带上了笑意,笑地牙花子都出来了。
简西想要帮他扛那些东西,还被捡来牛拒绝了,他干惯了地里的活,只是背一张简易的书桌以及笔墨纸砚类的东西,一点都不觉得累,哪像他的乖乖儿子,从小就是娇养的,这些日子已经让他跟着他们吃了不少苦了,哪还能让他受这累呢?
简来牛真心觉得这个儿子好,模样好,才华高,写出来的字比村里的秀才还要好看,最要紧的还是孝顺,不仅从未埋怨过他们这对没用的爹娘,还默不作声扛起了家计,倒是让他们这对没用的父母跟着儿子享福了。
“对对对。”
简刘氏非但没有和丈夫对骂,反而觉得简来牛这话很有道理,她的手常年干活、养猪、喂鸡,比老树皮还要粗糙,儿子的手多嫩啊,这样一双用来写字的妙手,不能被她嚯嚯了。
反正在二老眼里,自己的儿子就是天上下凡的天神,挑不出任何缺点,硬要找一个,估计就是太完美了,完美到找不出缺点。
姜念慈在一旁又骄傲,又有些羡慕。
骄傲于自家恩人的才华,又羡慕他能有这样一双父母的疼爱。
这些曾经姜念慈也拥有过,可后来她爹娘先后病重离世,再也没有人这样关心过她了。
这么说好像也有些不对,姜念慈的目光转向一旁的简西,然后又害羞地低下头,脸上浮现了两抹红霞。
自从那次重伤醒来后,少爷就和以前不太一样了,她忍不住摸了摸手腕上的碧玉手镯,这是少爷在上个城镇买下的,并不是什么太值钱的东西,玉胚粗糙,呆着很多棉絮,姜念慈在国公府的时候见过很多更好的玉镯,可在姜念慈的眼中,它们都没有这个镯子来的漂亮。
少爷在那个摊位上买了一根铜簪和一个手镯,铜簪给了简刘氏,手镯送给了她。
在此之前,姜念慈的心思特别单纯,只将少爷当成恩人,自己一辈子的报恩对象,可在收到这个玉镯后,心思好像出现了变化。
不敢和少爷对视,只听到少爷的声音耳朵就开始泛红,每次少爷摆摊写字的时候,她总会趁着收钱的间隙偷看他的侧脸,心脏欢快的好像要从胸腔里飞出来,这样的生活,远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来的充实美好。
四人收拾好东西,来到客栈,简来牛和简刘氏节俭惯了,加上简西现在挣的钱对于简家来说还远远不到可以奢靡消费的地步,于是四人开了两间下房,简西和简来牛一间,简刘氏和姜念慈一间。
早在姜念慈跟着简西离开国公府的时候,简西就将她的卖身契还给了她,现在姜念慈已经是自由身了,简来牛和简刘氏也觉得姜念慈是一个忠贞的好女子,从来不敢看低她,拿她当女儿看待,一路上,娘俩已然培养了深厚的情谊。
当然,简刘氏的心里还存着小心思,在她看来,姜念慈这样的品貌是村里所有适龄姑娘都比不上的,而且对方能够在儿子落难时不离不弃,足以证明她的人品高尚。
儿子今年已经十四了,也该考虑起终身大事,要是能够将这个讨喜的姑娘变成自己的儿媳妇,她就算现在去见简家的祖宗,也心甘情愿了。
*
夜晚,姜念慈睡不着走到客栈的后院透气,恰巧撞见了正在院子里念书的简西。
当初国公府的那些书册他都没有带出来,这些书籍都是他一路上挣钱买的,这个年代书价很高,他挣来的银子大半都用来买书了,但简西认为这个花销是很必要的。
古代读书人的地位很高,国公府是一个难以撼动的大象,他想要查到某个真相,就必须站在比国公府更高的位置上,因此从一开始,他就定下了这个世界的目标,他得念书,然后通过科举改变自己的人生。
姜念慈看着石桌旁借着月光温书的少爷,总觉得这个少爷太过陌生了。
以往姜念慈感激这个少爷,可她也知道,少爷并不像她心中美化的那么完美。
世子院里有很多少爷的女人,每一个都只能得到少爷一段时间的怜爱,他的喜欢总是来得快,去的也快,夫人心疼少爷,因此世子院里从来都不会缺少美貌丫鬟的伺候,明明只有十四岁,身边的女人却已经数不胜数。
他并不是那么爱读书的一个人,世子院的书房除了打扫的下人再也没有其他人的进入,世子爷的老师被气跑了好几任,国公爷为此训斥了世子无数次,可他依旧沉湎在斗鸡场、船坊等纨绔子弟热衷的地方。
国公府里的下人畏惧他,却也都不屑他,在府里府外的很多人看来,这样的少爷根本担不起世子的重任。
即便是姜念慈,也是因为救命之恩撑着,才没对这个少爷失望。
但是现在这个少爷,写的一手好字,脾气也更为沉稳端方,如果不是确认眼前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少爷,姜念慈都快要怀疑他们是不是被调包了。
“念慈。”
简西已经注意到了一旁发愣的姜念慈,浅笑着冲她招了招手。
一瞬间,姜念慈觉得看到了月下仙人,那清清冷冷的少年的眼里只有她一个人的倒影。
姜念慈攥紧手心,不由自主走了过去。
第43章 农家子世家子7
大冷的天,住在客栈的客人大多都在房间里窝着,后院空荡荡的,姜念慈总觉得气氛好像有些暧昧,让人怪不自在的。
“少爷的变化真大。”
她脱口而出道,但是话一出口,她就有些后悔了。
“你又忘了,我已经不是什么少爷了。”
简西觉得,想要让这个固执的小女孩改变对他的称呼,可能是一件耗时的事。
“天有点冷,可以用热茶暖暖手。”
简西拿起一旁炉子上的水壶,替姜念慈拿了一个干净的杯子,然后替她倒了一杯水。
炉子是花钱向店家租的,又买了一些炭火,既可以用来烧水,也可以用来取暖,简西怕在房间内点灯看书影响父亲休息,赶路的这些日子都是这般操作的。
因为是一直放在炉子上烧着的热水,所以入口滚烫,并不能马上喝,但是水杯正好可以用来暖手,姜念慈将小小的水杯拢在手心,寒意一下子被驱走了大半。
“西、西哥儿。”
姜念慈磕磕绊绊地说道,对于这个过分亲昵的称呼,她还是有些不习惯。
“念慈,你相信吗,离开国公府的这段日子,是我这十四年来最开心的时光。”
简西看着挂在天际的月亮,笑容轻松极了,可姜念慈却因为他的话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当初简西还是世子爷的时候,几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喜欢哪种类型的姑娘,夫人都会替他找来,每当国公爷要责罚他时,夫人都会挡在他身前,替他描补。
有价无市的上等血燕,他可以只尝一口味道就因为火候不好、心情不佳等问题随意倒掉;上等的珍珠被他用来当弹珠;几十两金子一尺的贡品绢丝被他拿来糊窗……
这样的人生,哪有什么忧愁呢,难道还不够快乐吗?
反倒是现在,一行四人往往寅时赶路,下午到达下一个城镇后开始摆摊卖字,生意好的时候,少爷的手根本不曾停歇,姜念慈好几次看到少爷偷偷揉捏手腕,可见这长时间写字也是极累的。
通常情况下,他们回到客栈已经是酉时,用完晚饭后稍作洗漱,少爷还得再看几个时辰的书,一天的休息时间不超过三个时辰,每一天都累极了。
这还只是奔波的辛苦。
自从离开国公府后,简西就换上了寻常人家的粗麻衣裳,他的皮肤被国公府细软的绢丝锦缎宠坏了,粗麻制作的衣服一上身,就在他身上磨出了大大小小好些红痕,还有那布鞋,往日原身出入都是坐国公府的轿子,穿着那样的布鞋走那么多的山路小道,早已经被磨出了一个个水泡,晚上挑破将脓水挤出来,第二天又会有许多新的水泡出现,重复这般,一个个茧子开始出现。
还有入口的饭菜,在国公府的时候,主子们的饮食尤为精细。
一道炙鱼唇,需要宰杀几十条活鱼,却只用鱼唇的位置,剩下的部位统统丢掉;一道简单的焯菜,汤底却是用老母鸡和火腿等珍贵材料熬出来的;更别提还有类似佛跳桥等需要膳房大厨花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准备的珍馐美食……
可在回乡的路上,四人的饭菜都是寻常菜色,也就是现在简西能挣钱了,偶尔还能添一碗荤腥,那粗糙的粟米,和苦涩的菜汤,就是国公府倒夜壶的婆子都看不上啊。
这样的生活,对于少爷来说,怎么就是幸福的呢?
姜念慈实在是想不明白。
“念慈,你知道吗,在我很小的时候,一直都很羡慕大哥和三弟。”
简西似乎只是想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他的目光看着天际的月亮,自顾自地说道。
“夫人很疼爱我,一直以来,只要是我想要的东西,她都会给我,可我总觉得娘不该是这样的,大哥和三弟做错事的时候,梅姨娘会举着鸡毛掸子满园儿地追打他们,大哥和三弟从来不敢逃学,只要夫子向梅姨娘告状,即便是国公替他们求情,梅姨娘也照训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