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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商女俏军师 (吃西米的蓝灰)


  回到村子里,余秋雨没有马上回家休息,而是先去了集市上,买了只母鸡。
  母鸡,鸡肉肥嫩,出油也多,用来做菌菇鸡汤是最好的。
  而且……
  余秋雨看了一眼山脚下的树叶子,突然又想起了一道菜。
  观音豆腐。
  在古代也许这些菜并不怎么常见,但是放在现代,那可是不得了的美味。
  而且,她是搞科研研究的,平时也会研究一下真菌和蔬菜。
  再加上她本人又是一个吃货,比较贪吃,所以在研究蔬菜和点心上也下了点功夫。
  回到余家小院后,余秋雨摘下了几片比较粗糙的叶子,用叶子沾了水,将鸡枞菇给洗的干干净净的,然后又将鸡枞菇给撕成一半一半的。
  宋哲靠在余家院子的墙上,懒洋洋的看着余秋雨在院子里忙活,看着她的背影,思索了片刻,开了口,“你,要不要随我一起入京?”
  “什么?”
  余秋雨听到他同自己说话,有些诧异的起身看他。
  “我们要回京,你想不想和我们一起回京?你放心,你在京中,住的地方,服侍你的丫鬟,我们都可以帮你安排好,你若是想来京城,尽可以来。”
  宋哲盯着她,神色认真,语气也认真。
  余秋雨突然展颜笑开,她笑着摇了摇头。
  “实在是对不住,宋公子,我不能去。”
  京城,她不太熟悉,而岭南她至少生活了那么一段时间,相对于京城,已经比较熟悉,而且岭南有余亦凡,她名义上的哥哥。
  她感觉在岭南,自己比较安全。
  “怎么,你是不愿意去吗?”
  不知为何,宋哲有些失落。
  她不愿意和自己一起去京城,回到京城,回到那种尔虞我诈的地方,他就没有办法看到小姑娘明媚灿烂的笑容了。
  “我还得在这儿帮助你们研究粮食增产的办法,哪能去啊,再者,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孩,哪里能去京城,那可是贵人呆的地方。”
  余秋雨完美的把问题转移给了赵至琛和宋哲。
  她其实也想去京城看一看,毕竟在全国各地,京城是最繁华的。
  但是不是这个时候,她还要为自己的安全考虑。
  宋哲没有继续开口邀请她去京城,余秋雨有自己的选择,作为好朋友,他应该尊重余秋雨的选择。
  看在宋哲陪伴自己去山上看土壤这么长时间的份上,余秋雨难得的主动为宋哲做了几道小菜。
  菌菇鸡汤,观音豆腐。
  虽然说两样菜做的有些粗糙,和儒食轩那种大饭店里边做的菜的卖相根本不能相提并论,但是好在食材别致,味道奇特,非常的好吃。
  宋哲吃了一点观音豆腐,又喝了几碗菌菇鸡汤,倍感满足。
  果然,余秋雨不做菜则已,一旦做菜,绝对有把大厨比下去的才能。
  “其实你要是愿意,完全可以来到京城开酒店,无论是你做的点心还是你做的菜,都绝对能成为京城的招牌。”
  宋哲这话是真心的,京城那些人吃惯了大鱼大肉,吃惯了珍馐美味,余秋雨做的点心和菜式百吃不腻,相信一定会被许多达官贵人捧场的,想要在京城发家致富,绝对没问题。
  “对,先把岭南的招牌做好了。”
  余秋雨知道宋哲的意思,刻意笑着打趣了一句。
  午饭过后,大伯母来了。
  她抱着一些新做的衣服,拿着在余秋雨的身上比照了一番,一边比照着一边连连点头。
  “不错不错,你穿这身衣服,刚刚好合适。”
  脑补了一下余秋雨穿上这身衣服的模样,大伯母赞许的点了点头。
  但是余秋雨却是一脸诧异。
  “大伯母,这是怎么了?”
  “我听说你舅妈给你议亲了,那李家公子虽然富贵,可是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品行不端,脾气也差,你嫁给他也不会幸福,所以我想着要不你再寻一门亲事?把你舅妈给你说的这门亲事给辞了。”
  大伯母说着,一脸的担心。
  余秋雨笑了笑,缓声开口道,“大伯母不用担心的,这桩婚事已经辞了,李家公子不敢娶我。”
  相信她命数之说的传言一经传开,是没有人敢娶她的。
  她的命数贵不而言,按照那玄远道士的意思,应该是会嫁一个贵气之人,余秋雨和宋哲设计了这一把,不仅仅挡了李家公子,还挡了不少要娶她的人。
  敢自己觉得自己是个贵气之人,敢冒着生命危险娶她的,放眼整个岭南,还没有几个。
  所以李锦设计的这一把算是满盘皆输。
  说着,余秋雨还告诉了大伯母事情的整个过程,当然除了玄远道士是她和宋哲设计才出现的这一点她并没与告诉大伯母,毕竟这样的做法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接受得了的。
  所以她只是说,她刻意把玄远道士请到了说亲场合,并且请玄远道士把自己的“八卦”直接推演给那些想娶她的人看看,彻底的打消了李家公子的这个念头。
  “可是女孩子大些了就应该出嫁了的,你这样一闹,万一旁人不敢娶你了怎么办?”
  听到这些,大伯母无限的担忧。
  对,这么做确实可以挡一挡李家公子。
  但是余秋雨也很难嫁出去了啊。


第77章 牵红线?
  想到余秋雨的婚事,大伯母就叹息连连。
  之前她听说李锦给余秋雨和李家公子牵红线时,担心的不得了,生怕余秋雨遇人不淑所托非人,现在余秋雨不需要所托非人了,她还是担心。
  担心余秋雨嫁不出去。
  大伯母担心的这个问题余秋雨压根就不想放在心上。
  嫁不出去就不嫁了呗,婚姻大事本来救讲究缘分,缘分到了你想嫁给谁就嫁给谁,缘分要是没有到你干着急也没有什么用。
  而且,这个命格不过是她为了躲避提亲的挡箭牌罢了,当她真的想嫁给谁了,这个问题压根就不存在的。
  虽然说余秋雨觉得大伯母的担心没有必要,但是被人这么关心,余秋雨很温暖。
  大伯母真的是这个世上除了余亦凡和余亦然以外,为数不多的真心关心自己的人了。
  关心自己的病,关心自己被人打了,关心自己被人欺负了,关心自己是不是惹上麻烦,关心自己的婚姻大事。
  “大伯母,你放心,我长大了,我不会像以前那样被人欺负了,那些想要欺负我的人,想都不想要想了。”
  说着,余秋雨亲昵的拉住了大伯母的胳膊。
  她说的,自然是李锦。
  原主生前受了李锦的诸多欺负,这些都印在余秋雨的记忆中,她知道原主之前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就算没有之前的记忆,看现在李锦的态度,余秋雨是一个怎样的人,余秋雨也能猜出个十之八九。
  原来的余秋雨是被熊孩子给欺负死的,现在的余秋雨既然活了下来,那么久就不会再让人给欺负了去,而保护好余亦凡和余亦然,不让他们被可怕的舅妈给欺负了,也是余秋雨偿还原主的一点情谊。
  余秋雨表现的这么亲昵,大伯母越看越心生爱怜。
  “好孩子,保护好你自己就可以了。”
  摊上李锦那样的舅妈,余秋雨要吃多少苦受多少累遭多少罪,大伯母还是隐约能猜出来的。
  “而且最近宋公子和赵大人要离开了,这又没有人能护你了。”
  想起最近传出来的,赵至琛和宋哲要回京的消息,舅妈又是叹了口气。
  “他们离不离开,还有我哥呢。”
  这个吧,余秋雨丝毫不关心,反而有些担心他们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赵雪叠是镇南王府的淳悫郡主,宋哲是定北将军府的三公子,而赵至琛呢,更是了不得,是皇帝的儿子,当今的五皇子。
  这些人个个都和她扯上了关系,余秋雨预感着,自己的未来会很麻烦。
  而且,赵至琛走了,岭南知府的这个位置一定会空出来,既然岭南知府的位置空出来,就会有新官上任,把这个位置给补上。
  就是不知道,这新官上任,是否好相处?
  余亦凡在岭南知府里做事,赵至琛走后,余亦凡的工作会怎么分配?
  这些,余秋雨都要好好的思考一番,以便于做好准备。
  为了照顾乌啼马,宋哲特意安排了人来到这里,有了专门的人做着专门的事,所以余秋雨也不需要太操心乌啼马的事,不过乌啼马长的还是很快的,毕竟是哺乳动物,而且还是大型哺乳动物,自然比那些小猫小狗的长得要快许多。
  除了研究粮食增产的办法,还有适合粮食生长的地形,余秋雨还顺道研究起了乌啼马的品种。
  不知道为什么,余秋雨觉得,乌啼马不是一般的小马,如果乌啼马是一班的马,为什么宋哲会这么大费周折的把乌啼送给她,而且还安排这么多人来照顾?
  宋哲看上去可不是那么小家子气的男人啊。
  因为实在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余秋雨查了很多资料,问了很多人。
  最后,根据乌啼马的些许特征,余秋雨确定了乌啼马的身份。
  大宛有汗血宝马,能日行千里,极其具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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