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系统去春秋建城[基建] 金推完结+番外 (秋水麋鹿)
专业的事情就该交给专业人士去做。她自认自己从没拥有过研究这个的智商。还是让半岁能言的墨染流去发愁吧。
墨染流拿着新天书默默地翻着。
她很担心对方会询问天书的来历,为何一本接着一本,以及跟天书配套的红薯苗哪里来的?
但是墨染流似乎根本没有这个质疑,他只是迅速记下每一个字后,就把天书还给了她。
“墨家有名弟子,极擅农事。翁主愿意交给他去做吗?”
“可。”雯萝点点头。她总不能强求墨染流下地插秧。而且种植法也无法保密,毕竟需要所有耕种者都得学会。
“翁主将天书交出去了吗?”墨染流又问。
“是。”她大方承认。
“那么翁主可是对其他国家隐瞒了自己会天书文字的事情?”
呃……她看着墨染流冷淡的眸子,突然哑巴了。
她确实这么做了。这样做,可以让所有人下意识认为,天书是姬家祖传的。而文字却是墨家钜子破解的。这样,就无形之间把毛国的压力转移了。毕竟解开天书秘密的钥匙是谁握着,大家都能一眼看出来。
“明白了。”墨染流神情淡漠,似乎一点都不意外。他转着轮椅调转方向准备离开。
雯萝的心里立刻产生了巨大的内疚感。觉得自己有点太欺负人了。人是她留下来的,还帮忙制出了火药,马上又要研究红薯苗……
“等,等一下,”她慌忙拽住他的胳膊。
墨染流狭长的眼眸一沉,看向雯萝抓在他胳膊上的手。眸光所到之处,雯萝立刻觉得从皮肤冷到骨髓,她连忙把手缩了回去。
“翁主是想把我永久留下来吗?”墨染流嗓音有些暗哑,眸子直视有些慌张的少女。“不然,为什么要放出只有我能读懂天书的消息?”
她慌乱地点点头。
面对一个超脑,她连耍把戏的念头都没有了。感觉自己无论做什么,对方都能看的一清二楚。如果没有墨染流,那些小册子,就真成天书了。她守着金矿开采不出来,估计会日日挠心挠肺。所以,这么做,也是为了强行把他留下。
“那么,翁主只需答应我一件事,我便顺从你的心意。”墨染流微微仰起头,薄唇轻启,眸光中捻着少女的清影。一丝禁欲的诱惑,从下颚顺着脖颈流畅的弧度滑下。
“嗯,什么?”她感觉脸颊有点烫,莫名的心慌气短。
“墨家一直有个代代相传的规矩。就是被派往各国做官的门徒,必须推行墨家的政治主张,行不通时宁可辞职。”
“原来是这样。”她松口气,“这个我可以答应,钜子放心。”
不就是兼爱、非攻什么的吗?历史课的时候学过。本来她也想让毛国上下都过上好日子,且不去攻打别的国家。她玩经营游戏的时候,最讨厌打来打去了。大家一起种地发财不好吗?
“既然翁主知道,那我就放心了。”墨染流轻轻颔首,“春耕不负好时光,我明日就让弟子把事情办妥。”
“好的,好的。”雯萝非常狗腿地亲自送墨染流到殿外,看着他身影消失在夜色中,才拍拍心口。
吓死她了,刚才还以为墨染流要自荐枕席,都差点就破口而出我愿意了。甚至纠结,怎么委婉地表达同意,才能维持一个君主的体面。
哎,难道是春天到了吗?
第6章
五百亩的红薯苗很快就种下去了。墨家这位擅农事的弟子叫吕麦,四十出头,齐国人。
家里还是齐国的大贵族,他自己就是小司徒,掌管四郊人民和田地。因为性格耿直,总是指着齐国君主鼻子怒骂讽刺,终于待不下去,只能背井离乡。
“齐国好啊,齐国靠煮盐垦田,富甲一方。”雯萝赞叹。
这个时代,齐国的领域就在山东,濒临大海,非常富庶,被称为海王之国。羡慕,不像我毛国,想吃条海鱼,都是做白日梦。
但吕麦并不想跟她谈论齐国有多么的好,他现在急急想确定的是红薯的产量。“翁主,我听钜子说,那个叫红薯的东西,可以亩产万斤?”
“是啊。”她点点头,小册子上是这么说的。
吕麦眼睛瞪得如铜铃大,嘴嚅嗫了几下也没说出完整的话。基本所有的国家都种粟米,靠天吃饭,就算阳光雨露都有,且没有战乱虫害,也就亩产二百斤出头。万斤?恕他读书少,这实在有点荒诞不经。若是真有万斤,天下可以无饥矣。
而且,谷物通通是吃它杆子上面结的东西。而听说这红薯,却是吃它的根茎。
“离奇古怪,我去看红薯苗了。”他摇摇头,满脸不信,若不是来时得了钜子嘱咐,他又要老毛病犯了,指着雯萝大骂,你骗人。
雯萝自然知道确实有些骇人听闻,但是也不予解释,抿嘴一笑,由着他去田埂守着红薯苗。
派往六国的使者回来了,同他们一起到的,还有装满粮布的车。浩浩荡荡,在城外排成蜿蜿蜒蜒的长龙。
所有百姓都出来瞧热闹,他们站在道路两旁,指指点点地议论。
雯萝站在城楼,眺望之下,发现自己领地的百姓还挺多。“毛国一共多少人?”
“翁主有三千国人、两千野人。城里城外还有数百其他国家的人,来源很杂。”陈阿叔道。
她点点头,所谓国人就是住在城里的百姓,野人就是住在城外的人。通常她的公田就是野人来耕种。而春秋战乱繁多,背井离乡或者得罪了人逃到别的国家的人,简直数不胜数。
“你去彻查一遍户籍,顺便问问那些流亡在外的人可愿意入籍毛国?”人口就是第一生产力,任何国家的君主都十分重视这件事。毕竟,打仗靠人、种地靠人,税收也靠人。
陈阿叔点点头。
“查清以后,每家每户,按照人头,每月给十天的口粮。十四岁以下的孩童和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每月给二十天的口粮。都按月发放。”雯萝道。
“翁主不可。”陈阿叔大惊,“这都是翁主的财物,怎么能分给那些贱民?”本来年年毛国就没有余粮,别的国家粮仓里都有硕鼠,他们粮仓细鼠都没有。他宁愿去养胖老鼠,也不想把翁主的粮食白白分给平民。
“我们的人口实在太少了。楚国随随便便就可以派来十万二十万的军队,而我们,整个国家才五千人。”按照规矩,野人是不允许打仗的,因为身份地位低贱。国人三千,其中妇女老幼不知多少,怪不得,那日对抗楚军,只有区区数百名兵士。
“每月给国人和野人无偿供给十日口粮,这样不会因为吃饱而产生懒惰的想法,但又不至于饿死。同时为了多得口粮,还会带动生育。”
“而六十岁以上的有二十日口粮,就不会有人怕自己衰老了,老无所依。增强成为毛国子民的归属感。身为毛国人,他就会感到自己与别的国家的不同。”
“为了这每月十日的口粮,他们也不会随便离开毛国。同样,消息传出去后,会有更多的人来到毛国。”
这个时期,国家归属感并没有那么强烈,很多人都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或者更好的活下去,四处寻找可以把自己卖个好价钱的国家。
“翁主说得对。”陈阿叔恍然大悟,觉得自己实在是太鼠目寸光了,“翁主的这个决定真是英明之举,臣这就去办。”
其实更重要的是,刷好感啊。她还等着收集夸夸能量购买图纸呢。
翁主要给大家每月免费发放粮食的消息很久就传遍毛国四野。
“真的吗?野人也有吗?”雀是一名野人。他家住在城外的旷野中,紧紧挨着边境线。黄土垒的小泥屋,上面搭着稻草。他没有家人,属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型。每日除了耕种公田,还有一小块属于自己的贫瘠土地。
工具落后,全靠手刨,产不了多少粮食。但也够勉强养活自己,可是结门亲事,生几个小孩这种美事,就想也不敢想了。梦里什么都有。就在他要洗洗睡了的时候,负责通知野人的小吏敲响了他家的门。
“有,跟国人一样,每月十日口粮。”小吏回答道。
雀和其他几个野人立刻面面相觑,接着咧开嘴哈哈大笑起来。
跟国人一样,什么时候有人拿他们当人看过?不就是祖宗选址的时候选了郊外吗,就全家变成了野人。从此以后,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就连打仗都不配。没人瞧得起他们,认为野人生来就是愚蠢的,管他们叫氓。
盼天盼地终于盼来了这么好的君主,承认了他们野人也是人。雀和其他野人用袖掩面,呜呜而哭。
“我,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干活,努力照料翁主的红薯苗。”一个野人哽咽道。
“俺也是,红薯苗以后就是俺爹俺娘。”另一个野人也呜呜道。
“我要娶个媳妇。”雀与他们不同,坚定道。
“是啊,我们自己种的粮够吃,现在生娃还给发口粮,怎么会养活不了一家人?”
“呜呜,”雀又哭了,“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也能有个家,我以为我要一个人变老了。”
“变老也不怕,翁主会给你口粮,饿不死的。”
“翁主真好,身为一个毛国野人真好。”雀抹抹眼泪,突然非常骄傲地叉腰,对着一百米外的楚国野人扬起下巴。楚国野人正探头探脑,奇怪这群毛国野人围成个圈傻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