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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七零嫁反派[穿书] (遇罗)


  原作中严红月爆出怀孕是在十一月份的时候,那时候她大概是四个来月,被人发现肚子大了,遮掩不住了。
  如今六月份,应该还没怀上。
  “谢谢你,表姐。”严红月微红着眼道。
  “结婚前不能再做这种事了听到没。”如今也没个避孕tao,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中招了。
  “知道了。”严红月点头。
  “你呢?”林妙音横梁松一眼,梁松也忙点头道,“知道了,放心吧!我会尽快申请宿舍,等宿舍分配下来,我就来提亲。”
  “嗯。”林妙音满意地嗯了一声,“今儿天也要黑了,红月,跟我们回去。”
  “红月,我有时间就来看你,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两个小情侣依依惜别着。
  站在一边的林妙音和孟远峥两人都面色沉沉,感觉自己牙都要酸掉了。
  “我不会变的。”旁边的男人突然道。
  “什么?”她没反应过来,半晌才想起刚刚她说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变回去。
  “自己想。”孟远峥冷声道。
  “哼,我已经想到了,你要是变回去了,我就把你休了,就像古时候男人休女人一样。”她小声道。
  孟远峥眼底闪过笑意,抿唇不语。
  待三人回到牛头湾时差不多已天黑,把严红月送回家,两人也快步到家。
  把东西都取出来藏在柜子里,孟远峥去烧水洗澡,林妙音取出剩下的钱塞回竹筒。
  今晚做个什么菜呢?
  难得放假,不如做个粉蒸肉吧。
作者有话要说:  林妙音:你要是变回去了我就休了你!
孟远峥:嘤嘤嘤,求求你不要休我,我给你端洗脚水,给你捂jio。
林妙音:嗯,很好,还有呢?
孟远峥:给你生孩子(羞羞脸)
以上为作者自我yy,大家看了请立刻忘记!
感谢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日常

  做粉蒸肉步骤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
  因为后面去黑市要尽量少去了,肉便要省着吃,今天买的两斤五花肉至少得吃四顿才行。
  切下半斤五花肉,洗干净后且成小片,加盐,酱油,姜末、花椒,白酒、酱一起拌匀,腌渍起来。
  本来还需要加一些调料进去的,只是条件有限,只能做一个简易版本了。
  在肉腌制的过程中,把锅烧热,放入大米进去干锅翻炒,炒黄,炒香,炒脆,舀起来放入舂钵里。
  孟远峥在一边用炉子烧热水,差不多已经热了,倒入桶里,再倒冷水进去兑好温度,提到屋后去。
  “你来舂吧,这个要力气大才行。”林妙音把舂把放进舂钵里,招呼道。
  “嗯,你去洗澡,水兑好了,已经提屋后了。”孟远峥走上来接过舂钵,垂头细细地用舂把捣碎米粒。
  林妙音找好了换洗的衣服,正往屋后走,孟远峥端着舂钵跟在了后面。
  她回头看见他,笑了,“今天不用守外面。”
  她要克服恐惧,总不能每天洗澡都让他在外面站着吧。
  “没事。”他低声道,找了个位置蹲下来,把舂钵放石板上开始舂起来。
  看他这架势,林妙音也不再劝阻,撩开帘子就进去了。
  待洗完澡出来孟远峥已经把米都舂成了米粉,她提着痛,把头伸过去闻了下,喷香扑鼻。
  “走吧,我今晚要给你露一手,粉蒸肉你吃过没?”
  “吃过。”孟远峥道。
  “那你喜欢吃吗?”
  “米都舂好了,我能说不喜欢吗?”他难得地幽默一回。
  林妙音窘住,“你肯定喜欢,可好吃了。”
  把桶放屋檐下,炉子上的水差不多热了,孟远峥去洗澡,她便开始蒸肉。
  把米粉倒进肉里,用手搅拌好,然后在碗底放上切成坨坨的红薯土豆,把肉铺上面。
  在锅底倒水,放上竹蒸格,把碗摆上去,再把剩的馍馍放碗周围,盖上锅盖,烧大火开始蒸。
  很快水蒸气顺着竹织的锅盖缝隙冒出来,在空中形成蒙蒙水雾,整个灶屋都弥漫着香味。
  趁着这时候她又去拍了两根黄瓜,凉拌上。
  蒸了接近一个小时,待锅里的水差不多干了,便用布包着边缘端出来,撒上葱花,把馍馍捡盘子里,端桌子上就可以开始吃了。
  趁着蒸肉的间隙,孟远峥已经把衣服洗了晾好。
  金黄的粉蒸肉配着翠绿的葱花,下面是吸饱了汤汁的红薯土豆,再加上腌黄瓜,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今天你的功劳最大,你先吃,吃这块最好的。”林妙音夹了一块肥瘦均匀,块头最大的肉放他碗里。
  “这菜是你做的,怎么是我功劳最大?”孟远峥拿起筷子,夹着肉放进嘴里。
  “你忘了这钱是谁出的么,我这是跟你混饭吃的,而且米和肉都是你背回来的,对了等会吃了饭,我看看你背上被背篓绳子勒破没,上回朱知青给的那个药还在,擦点好得快,我看你前两天挑粪,肩膀都青了。”
  不知不觉中,她感觉自己也开始关心他了。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有一个人能陪着自己,也是一件幸福的事,他对她好,她自然不是那拎不清的,只有她对他好,才能享受他的好。
  总之就是礼尚往来,互相关心吧。
  孟远峥静静地听着她絮絮叨叨,不动声色地也夹了几块肉放她碗里。
  “快吃。”
  见她小嘴叭叭个不停,他忍不住提醒道。
  林妙音一低头,没发觉自己碗里怎么这么多肉了。
  馍馍虽然是中午剩下的,但是放在锅里和粉蒸肉一起蒸的,也吸饱了肉香,一口馍馍一口肉,人生值得!
  见她微眯着眼一脸满足,嘴里包着大口的馍馍配肉,再塞一块黄瓜进去,鼓着腮帮子嚼嚼嚼,孟远峥眼神更柔和,还体贴地给她倒了杯水。
  她轱辘地说着谢谢,吃了一口土豆,又想起什么来,瞪他,“你为什么不吃啊,你不吃我也不吃了!”
  别以为她不知道,他就是让着她,就像她小时候,她妈总说自己不爱吃肉一样。
  “吃。”孟远峥连忙夹了块肉,也学着她的样子,大口咬馍馍,再塞肉,再塞黄瓜。
  林妙音白了他一眼,“你这样好丑啊,斯文一点行吗,我又不和你抢。”
  孟远峥……
  半斤的肉并不多,两人各分了几块便没了,好在土豆红薯放得多,同样美味。
  等桌上的东西一扫而空后,林妙音靠在椅背上,回忆起今天下午遇见的事来。
  “诶你说我表妹那对象,靠谱不?你以一个男人的眼光看。”
  孟远峥沉吟,“看起来不像有心机的,但是也不像个有大担当的。”
  “对!我也觉得!”她赞同地一拍手,“还没结婚就钻玉米地,什么情意太深忍不住,呸,就是精……上脑,一点责任感都没有。”
  孟远峥面色不变,“确实。”
  “幸好我提醒了几句他反应过来说自己有工资能养活红月,不然,呵。”
  说罢,她倒是想起事儿来,这原作中孟远峥可是一个干得出钻玉米地的事来的人呀,也不知道他干没干过,反正原作里是没有提到的。
  “话说这玉米地还不如后山上的那野草堆呢,玉米叶挠人得要死,还那么多猪儿虫毛毛虫,玉米根根那里还浇了粪的,要是我,我就选后山的野草堆,至少软和啊。”
  孟远峥……
  这女人在说啥。
  “咳,我去洗碗了。”他迅速收了碗离开。
  林妙音没在意,她开始头疼一件事来,就是如今的严红月和金成仁是有娃娃亲在的,严老爷子没死,这婚约就不好解除。
  而朱晚沁现在住在金成仁家,按照原作剧情,现在两人应该是相处融洽,金成仁对她很照顾,但还没生出情愫来。
  目前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看是朱晚沁和金成仁先生情还是梁松和严红月先用爱感化严老爷子。
  过了一会她准备睡觉了,孟远峥却端着一个木盆进来了,摆在她面前。
  她不解道,“怎么了?”
  孟远峥扯了毛巾擦了下额头上在灶屋热出来的汗水,在她面前蹲下身道,“今天走了那么久山路,泡泡脚,我给你按按脚底。”
  林妙音一骇,感觉受到了巨大的惊吓,不可置信道,“你,给我洗脚?按脚?”
  孟远峥抬头,正经又温柔地看着她,“对。”
  林妙音后退几步,一想到他的手按自己脚底,就感觉脚底发痒,浑身不适。
  “我,我不要。”
  “不按明天会疼,明天还要干一天的活。”他非常好脾气地像哄小孩子一样哄道。
  “可是我不想给你按脚!”林妙音横下心道。
作者有话要说:  今儿个有读者说我的女主有点婊,我陷入了沉思,觉得她说得对,但是我想起我和我对象平日里的相处模式,我感觉我是一朵巨大的莲花哈哈哈(开个玩笑)
然后说下男女主感情状态,目前就是搞暧昧,男主持续释放自己的魅力,女主快要招架不住。
当然现在你要让女主把男主推给其他女知青什么的,那是不可能,以前那纯属是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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