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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七零嫁反派[穿书] (遇罗)


  “好了好了,缓过来了!”
  “快把肚子里的水都吐出来!”
  “去叫队长家的人来。”
  有人拍着她的背,帮她催吐,她躬起上半身趴在地上,整个脑子都懵的,这是哪儿?她不是在病床上躺了几个月了,医生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了吗?
  待肚子里舒服了一点了,她抬手抹了把脸,看见周围一圈的蓝裤子,绿胶鞋,上面裹着泥巴,还有一些锄头什么的。
  然后她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只穿着一只鞋的人,他很突兀,因为他穿的黑裤子和皮鞋,另一只脚光着踩地上,脚下的地是湿的。
  她略微抬头,见此人穿着白衬衣,一身湿哒哒的,头发挺长把眼睛都糊住了,叉着腰,微微低头看着她。
  “快让让,林队长儿子来了!”
  人群分开,一个穿着背心,光着膀子,皮肤晒得黢黑的汉子跑过来,一把把她提起来。
  “音音,你没事吧?”
  她下意识摇头,汉子说,“哥带你去卫生所,上来。”
  看着汉子弓下身子,她还未动,周围的嫂子们已经自动上前把她推到汉子背上了。
  汉子把她背起来,对着周围人说,“今儿谢谢各位乡亲帮忙了。”
  周围人连忙说着谦虚话,又打着包票,“快带音妹子去卫生所吧,张知青我们一定会看牢了!”
  汉子又谢过众人,背着她走了,她趴在汉子背上,慢慢想这是何年何月何日何地何事。
  想起自己临死前反反复复做的一个梦,梦见一本小说里的情节,如今把结合脑子里原主的记忆,正好对上了——她穿书了。
  这本书以七十年代的华夏国为背景,写了一个下乡的女知青和一个农村穷小子,两人相爱并共同致富的故事。
  她成了一个女配,同名林妙音,原主是生产大队队长的女儿,她的丈夫孟远峥是个反派男,除了长得好看,一无是处。
  孟远峥作为一个男知青,想逃避劳动,又想混公分,就娶了林妙音这个生产大队队长的女儿,托队长家的关系当上了乡里小学的老师。
  但是他很讨厌原主,觉得她土里土气,没有共同语言,又脾气火爆,粗俗无比,让人倒胃口,而他自己自持风流公子,喜欢被姑娘们仰慕的感觉。
  原主是家里的小女,很得宠,脑子却挺笨,被孟远峥花言巧语地骗了结了婚,当孟远峥露出了本来面目,她又只会一哭二闹,像一个泼妇,两个人经常吵架打架。
  孟远峥嘴巴厉害,原主嘴巴笨,他在外面都说是因为原主脾气不好才吵架,他是受害者,别人看他一副斯文败类的样子,也就信了。
  后来,孟远峥爱上了原文女主,想和原主离婚,原主觉得不是自己丈夫的错,是女主勾引他,所以一直找女主的麻烦。
  时代变了以后,知青回城里了,孟远峥拍拍屁股走了,原主就惨遭抛弃。在后来当上了某个官之后的孟远峥,又给经商的男主女主各种使绊子。
  反正孟远峥在书中的形象就是一个好吃懒做,自私好色,贪生怕死的人。
  林妙音睁开眼,看着路边的稻田,绿油油的,头顶上的阳光也暖洋洋的,很真实,和她原来的世界一模一样。
  自己怎么会摊上这种事,虽说穿书让她有了重生的机会,但是毕竟她是她,不是原主,她不会走原主的老路,珍爱生命才是对的。
  而她也不可能和这反派丈夫过下去,想到原作中的下场她心底就凉凉的,得想办法离婚,远离渣男才行。
  到了公社的卫生所,里面只有一个医生在,招呼着把她放在吱呀作响的病床上,简单检查了一番说,“没什么大事,救上来及时,就呛了几口水。”
  汉子问,“你可得看清楚了,真没事了?”
  医生低头拨弄器具,回复,“你不放心就再留下来观察下。”
  林妙音仰面躺着,说道,“哥,我没事了。”
  刚刚一路走来,身上的衣服都被晒干了,除了身上有点无力,她没什么问题了。
  “行,那咱回家去,哦对了,你可得和哥说说,到底咋回事,刚听说你掉池塘里了,我锄头差点挖脚背上了。”
  汉子说着过来背起她,谢过医生,往回走,林妙音有些拘谨道,“我自己能走,放我下来吧。”
  “没事,哥有力气,背我亲妹子咋了?”
  今天林父林母都进城办事去了,原主也是看准了这天父母不在才想把事闹大,以前她和林母说孟远峥的事,林母都是劝她忍忍,给她灌输些出嫁从夫的观念。
  这年头,女人的思想还是挺封建的。
  要不是原主实在忍受不了,也不会决定鱼死网破。
  到了林家,汉子就回地里干活了,地里离不开人。
  她自己去烧热水洗干净身上,找了件林母的旧衣服换上,回了出嫁前睡的屋子,也不管屋里很久没住人有薄灰在,倒下就睡了。
  醒来时已经黄昏,霞光满屋,她坐起身,觉得已经好多了,刚巧大嫂崔芬进屋来看她的情况。
  “音音醒了啊,渴不渴?”
  她从开水瓶里倒了一杯热水端过来。
  林妙音捧着搪瓷杯喝了一口,抿唇,“大嫂,我和大哥走后,其他人怎么样了?”
  “张慧被送到公安局去了。”
  “孟远峥呢?”
  崔芬说,“他啊,当时周围都是些老娘们,没一个会水的,要不是他把你从水里拖上来,你小命就没了,所以爸和书记决定功过相抵,就不处罚他了。”
  林妙音从杯子里抬起头,“我因为他掉下池塘,他啥处罚都没有?”
  崔芬说,“这也是没办法,老实说我也不喜欢这种不老实的男人,但是救人一命,是要表彰记过的,这功劳比他和姑娘拉拉小手这种错误比起来可大多了。”
  原作中原主是被其他人救起来的,当时耽误得比较久,所以还进了医院。
  醒来又大吵大闹一场,原主要告张慧想故意杀人,告两个人乱搞男女关系。
  孟远峥跪下来哭着求她,赌咒发誓以后只对她一人好,最后她心软了,给书记求情,只让孟远峥写了检讨,而“狐狸精”张慧就没这么幸运了,被记大过。
  “哦对了,张慧说还想告你打人呢。”
  林妙音笑了笑,“打人?谁看见了?”
  她爸是生产大队队长,还想在这个大队待下去的人,都不敢出来作证说她打了张慧,她很清楚这个年代,一个队长,地位有多高,掌管着全队人的生产生活。
  “可是她脸上的伤……”崔芬想张慧要是拿脸上的伤说事呢?
  林妙音正把脚塞进旧布鞋里,站起来走了几步,感觉不怎么适应有点硌脚的手工鞋底,抬头果断道,“孟远峥打的。”
  崔芬没反应过来,孟远峥打的张慧?
  林妙音又说道,“他们两个内部出了矛盾,孟远峥打了张慧,周围的群众都可以作证,我去拉架,反而被张慧推下池塘。”
  崔芬道,“这事不好办,他们肯定死不承认。”
  “你放心,孟远峥肯定会承认的。”林妙音露出志在必得的笑。
  “为啥子?”
  “不承认就给他穿小鞋,他不是不爱劳动吗?让他选,是承认打人还是干比别人更多的活。”
  “你说的也是,打人左右不过是道歉,写个检讨,反正他和张慧的事,检讨是跑不了的。”
作者有话要说:  路过的亲亲点个收藏吧,比心心

  ☆、苞谷

  林妙音起床时,林父林母已经回来了。
  林父作为大队长,先去了书记那儿商量事情。林母则心疼女儿受惊了,去自留地里掰了几根嫩苞谷来煮着吃。
  林妙音顺着空气中的隐隐的香甜味来到灶屋。
  如今正是吃嫩苞谷的时候,林家自留地里种了挺多苞谷,林母正在厨房忙活,大锅里咕噜咕噜地煮着苞谷,案板上放着黄瓜茄子,还有一小块五花肉。
  林母动作麻利地切肉,崔芬在烧火。
  见林妙音进来,林母高兴地说,“醒得刚好,苞谷差不多了,你舀起来,拿去和远峥分了吃。”
  林妙音一顿,“他也在?”
  “在堂屋坐着呢。”
  林妙音在灶膛前坐下说,“我不想和他过了,我要离婚。”
  林母和崔芬都停下动作看过来,“好好的离什么婚?”
  按照女儿的性格,女婿救了她,那不管以前什么小打小闹都没关系了,不立马扑上去黏着他就是好的,怎么会突然要离婚了?
  而林妙音才不像原主那种跟个面团一样的,硬的时候硬得不得了,软又软得一点原则也没有。
  像这种渣男,不离婚留着把自己气折寿?
  但是林母和崔芬显然不是这样想的,一来孟远峥救了妙音的命,二来这年代,离婚了之后的女人很难再嫁出去,嫁出去过得也不好,还要忍受周围人的闲言碎语。
  再说了当初是妙音自己哭着喊着要嫁给他的,现在说离婚可能是一时的气话,小年轻就是冲动,以后后悔都来不及。
  所以林母和崔芬都想的是劝劝不离婚,让孟远峥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并改正,以后专心待妙音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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