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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捕头 完结+番外 (少地瓜)


  “天平三十七年,葛大壮与杏仁相识,当时后者还带着一个六岁的儿子,波疆。次年,两人提出要成亲,遭到葛大壮之母王春花,也就是本案死者的强烈反对,但未果。”
  “天平三十九年初,杏仁生下女儿妮妮,与婆婆王春花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而在这期间,王春花也频频与邻居吵闹,本地衙门多次调解,但都没什么效果。”
  “天佑元年夏末秋初,镇远府进行了建府后第一次规划重建,期间王春花突然失踪,顾大人曾加派人手搜索,更一度进山,但都没有结果。一直到两天前,也就是九月初七,本地百姓赵大力家推倒的屋墙内发现了失踪多年的王春花的尸骸。”
  晏骄接道:“尸体条件太差,解剖不彻底,目前只能得出一个结论:王春花死于脑后钝器打击,至于还有没有其他伤口就不得而知了。”
  “伤口面积比较大,而且骨折痕迹凹凸不平,”她继续道:“事后我和阿苗反复做过实验,觉得凶器应该就是镇远府随处可见的石头。”
  屋子里很安静,除了她不急不缓的陈述之外再无其他声音。
  待她说完,众人齐齐点头。
  庞牧又道:“当年的行凶现场就在如今的案发现场,也就是赵大力家附近,这一点大家没有异议吧?”
  一来当时全城都在大搞建设,人来人往,特意从别处过来抛尸的风险太高,而且也没有必要;
  二来盖房子打地基恰恰就需要大块石头,很符合作案就地取材的规律。
  最关键的一点:当时急需人手,只要是十岁以上的男丁都被调动起来,十三岁的波疆恰恰就在这一组。
  自打跟着晏骄之后,宋亮一身棱角就慢慢被磨平了,平时不大敢出风头,可此刻却瓮声瓮气的问了个关键问题:“既然葛大壮在另一组干活,那王春花为何要巴巴儿跑到这边来?她都骂亲孙女是杂种了,难不成还对纯种赫特人的波疆另眼相待?总不至于追着骂吧?”
  “问得好!”晏骄拍了拍手,“这个我们也确认过了。王春花除了对葛大壮之外都十分刻薄,连自己吃穿也十分吝啬,更别提杏仁母子三人。”
  “她平时不做家务,但唯独炒菜一样从不假手于人,就是怕杏仁偷吃或私藏,即便不亲自动手也要直勾勾盯着的。”
  宋亮皱巴着脸想了半天,难以置信道:“您是说,她特意跑去检查饭菜?”
  晏骄点了点头,“目前也只有这个解释了。”
  这个答案让宋亮这豪爽粗犷的汉子浑身不自在,一个劲儿的摇头叹息,“何必,何必啊!”
  齐远主动发言道:“那是波疆一时激愤杀的?”
  提到杀人,他还是很在行的:要么有过人的手上功夫,不然肯定要提前准备个趁手的工具。
  “暂时只能说高度怀疑,”晏骄道:“王春花的家人,具体来说就是杏仁母子三人嫌疑确实最大。双方存在长期且不可调和的矛盾,又朝夕相处,对彼此的日常起居规律和行动轨迹极其熟悉,可以说既有动机又有时机。”
  “但经过调查后得知,盖房子期间杏仁和其他女人一样在家洗衣做饭收拾家务,就连送饭的活儿也是交给六岁的女儿妮妮去做的,根本没有出门,也就是说,她没有作案时间。”
  “妮妮年纪太小,不具备作案能力,暂时排除。”说到这里,晏骄的语气不自觉变得复杂,下意识像庞牧一样用手指敲着桌面道,“就是那个波疆,当年十三岁……”
  庞牧啧了一声,“这个年纪不好说啊,按理说还算个孩子,不过么,”他用手朝前一划拉,将齐远、小四他们都划进来,“当年大家伙儿上战场的时候也都差不多是这个岁数。”
  “他跟咱们不一样。”小六就道:“我打听过,杏仁还怀着波疆的时候就跟着男人四处逃窜,用晏大人的话说就是没出娘胎就营养不良。昨儿夜里我偷偷爬墙头去他家瞧了,二十岁的大小伙子了,还干瘦的跟个鸡崽子似的,个头么,”
  他伸着脖子在一屋子人里撒么一圈,指着后座的许倩笑道:“比她还要矮半头。”
  许倩这丫头天生个儿高,这两年心情舒畅、饮食又均衡,据晏骄估计,现在很可能已经突破一米七五,放在大禄男性中也不算特别矮的了。
  小六这么一说,众人便都刷的看向许倩。
  许倩恨得牙痒痒,伸手去掐小六的脖子。
  晏骄看着他们闹了一回才制止,“如此说来,他也不具备单独作案的能力。”
  庞牧道:“你觉得是他?”
  晏骄拧着眉头道:“其实我最初怀疑杏仁,但她有邻居作证,确实没有作案时间。”
  可就目前所得信息来看,如果是波疆干的,那么必有同伙。
  唉,真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越查窟窿越大。
  不过不管凶手到底是波疆还是暂时未知的神秘人,他们杀害王春花必然需要一个激烈的,能在瞬间爆发的矛盾点……
  “许倩,”晏骄忽道,“你看看当年与波疆同在一组的其余六十九人中,有哪几个是外族?”
  许倩哎了一声,当即埋头查找起来。
  王春花与外人的主要矛盾就是种族问题,所以假如凶手不是波疆,也最有可能是其他的外族人。
  “共有十三人!”许倩很快给出答案。
  晏骄和庞牧交换下眼神,“查!”


第53章
  自家做的东西就是真材实料, 微微透亮的高汤里加了大量鸭肉和鸭肠、鸭肝等鸭杂, 鸭血又弹又滑, 粉丝软糯又不失劲道,整个口味就很醇厚中和, 端的是老少咸宜的美食。
  林伯几人嘶溜溜吃的笑眯了眼,“鸭子常见, 却从没想过还有这么个吃法。”
  “是哩,这一只鸭子也没几两肉,粉丝也常见,单吃却无甚吃头, 凑在一处倒是妙得很。”
  除了林伯之外,镇远府还有不少肢体残缺的老兵,虽然临走前庞牧都帮忙安排了, 可绝大部分人却都留着一把硬骨头, 不好意思拖累旁人,事后又纷纷请辞, 转而去做些力所能及的体力活。
  但一来年纪上来了, 二来大大小小的旧伤更是让身体状况雪上加霜, 日子过得十分清贫。
  没道理百姓们的日子渐渐好转了,而缔造历史的英雄们却日益落魄……他们不该被遗忘,更不该被淘汰。
  晏骄心头一动, 转过脸去跟庞牧商量:“哎, 你说, 咱们帮着大家伙开个小吃店怎么样?”
  民以食为天, 只要有人的地方总要吃饭的,城中经济眼见着起来了,且每年总有许多商人来此地收购皮货、牛羊,外部的香料等物也必要从此处过的。
  以往中原百姓一提起这一带便是个“苦”字,可如今环境好了,再把吃的喝的住的搞一搞,不就不苦了嘛!
  假以时日,镇远府必将发展为边贸重地,还愁没人来吃?
  正替平安夹粉丝的庞牧微怔,马上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你肯教他们?”
  晏骄点头,“有什么不肯的?我又不指望这个吃饭。”
  然后晏骄就看见他的眼睛里迸出光来,继而那光落在自己身上,便都成了浓得化不开的情谊。
  “骄骄呀骄骄……”他轻轻叹了口气。
  这些老兵的安置不仅是他的心病,就连圣人私下提及,也是头疼的紧。
  “养着?应该!可天阔,在你面前朕不怕说句丢脸的话,一天两天也就罢了,可长长久久的下去?真养不起!”
  朝廷应该替他们寻条活路,可士兵群体长期脱离正常生活,绝大多数除了杀人什么也不会。
  如今太平了,这些人最好的时候也过去了,即便想学点儿谋生的法门,也不得不承认脑子跟不上,体力也跟不上,甚至连与人打交道都要重新适应。
  不是没人开过饭馆,可这事儿没人指点总是不成的,所以大多开不几天就关门大吉,残存下来的也不过勉强糊口罢了。
  冲锋陷阵的将士是大禄子民,普通百姓也是,手心手背都是肉,圣人也不可能强迫人家将赖以生存的秘法兜出来共享……
  晏骄没自谦也没自夸,只是认真合计起来,“左右咱们要在这里待几个月的,总不会天天查案子吧?正好过些日子就封山了,外头活儿也少,就把人召集起来练一练,待到来年开春……”
  要是真沦落到天天查案子的地步,别说他们要崩溃,估计顾宸舟和祝萧绿先就要自刎以谢罪了。
  庞牧听得入了迷,连喂儿子都忘了,急的小胖子啪啪拍他胳膊,蹬着腿儿的去抢他手中的筷子。
  爹不中用,还得自己来。
  如今他用特制的小筷子已经相当熟练,鸭血一击即中自不必说,就连滑溜溜的粉丝也可以捞起来一些,只是掉得多吃得少,吃个饭都能折腾出一身汗。
  “这小胖手还挺有劲儿,”冷不防被抽了一根筷子去,庞牧笑着摸了摸儿子脑袋上炸起来的呆毛,又轻轻弹了弹小家伙微微鼓起的肚皮,戏谑道,“还没吃饱啊?”
  他本是随口一说,却不料此言一出就立刻遭到围攻:
  “少将军小时候吃的比这可多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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