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却不肯,她引开了杀手,给了他逃生的机会。娘说:“他已经死了啊,我就算活下来,也不过是煎熬罢了。”
若是这世上,没了自己钟爱的那个人,活着,也是受苦。他想用自己的命,换她好好地活下来,若是不能,大不了黄泉路上,他们携手而行。
“千千,你会好好的……”
他仿佛又看见,夜鹰阁里她从墙头栽下来,被他接在怀中时,黑亮的眸子里那一丝窘迫;他仿佛又嗅到,他们俩人一骑,策马同行,青丝长发在身前飘来的发香;他仿佛又听见她娇柔甜美的声音说,你耍诈……
都说人快要死的时候,脑中会浮现出一生最难忘的画面。他想,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吧。
纪千尘已经泣不成声:“我会好好的,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把那一宫的美男都找回来,再把你忘得干干净净,如此,你可满意?”
男儿有泪不轻弹,十九那几人也默默地抽泣。方才不遗余力围攻夜弦的杀手们都垂眸不语,没想到是这样的结局。
夜弦已经不动了,纪千尘已经彻底绝望了。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尘埃落定之时,夜弦却突然活了过来!
他大叫了一声,撑起头喷出一大口淤血,眉头紧紧地蹙着,双目一睁,满眼腥红。
这是……诈尸了吗?
在众人皆呆若木鸡的时候,纪千尘突然想起了什么,她颤抖着手,向夜弦的怀中摸去。
她摸出个墨玉手串来,是她放在那里的,此刻已经浸满了他的血。每一颗黑色的珠子都像是魔鬼的眼睛,泣血地凝视着人间。
相传,若有人甘愿放空自己全身的血,以鲜血浸泡圣物,便能发现圣物里藏着的关于修炼长空决的秘密。甚至,可引谢鹰亡魂归来!
纪千尘默默地咽了口唾沫,仍然觉得……这不科学。
“这是圣物?!”谢明渊认出来了,他虽强作镇定,却仍止不住发虚,“你是人,还是鬼?”
他这一问,所有人的思绪都被引向了那神秘的传说,顿时毛骨悚然。
夜弦坐了起来,闭上眼,似在调息。众人不明就里,不敢上前。
不到一柱香的时间,纪千尘恍惚觉得,他枯槁般的脸色恢复到了正常的状态,虽然,他正常的时候,脸色也有点苍白。他前腹最大的创口不知何时停止了出血,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真的活了过来。
不,他不是活了过来,他更像是从地狱辗转而归的孤魂野鬼,浑身的戾气,眸子里燃烧着摧毁一切的烈焰。
当他站起身来,径直向谢明渊走去,夜鹰阁的杀手们终于回过神来。他们再次执剑,一起向着夜弦杀来,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剑墙。
然而,剑墙在顷刻之间被击破,夜弦的长空决已经势不可挡,就如当年的谢鹰一样,一人一剑,像掌握人生死的神。
谢明渊知道,强攻已无胜算,想要伺机偷袭。夜弦一剑,横扫千军,摧枯拉朽,谢明渊当即倒在了血泊里。
他的肚子被劈开了一个大口子,毫无形象可言地躺在地上,用死都不信的眼神看着夜弦。
“你练成了长空决!……”
是的,夜弦自己也没想到,他误打误撞之间,竟然冲破了长空决第九层,成为继谢鹰之后,唯一神功大成的人。
当他发现自己没死的时候,他才悟到,其实,那关于圣物的神秘传说,只不过是个传说罢了。
手串,只是个普通的墨玉手串。谢鹰之所以留下这么个神乎其神的传说,有两个原因。
第一,长空决是谢鹰所创,其练成的要领,便在于鹰之重生。若无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便难以冲破最后的瓶颈,练不成长空决;
第二,谢鹰自己也知道,长空决太过霸道,伤敌一千,却自损八百。他并不希望谢氏子孙,走他的路。
鹰,乃天之王者,想要成为王者,它需要经历一次凤凰涅槃。击打岩石,让喙脱落,拔掉旧的趾甲和羽毛,鲜血淋漓。
此时的夜弦,像狼,也像鹰,他居高临下地看着谢明渊,直到他咽下最后一口气。
转身,他来到纪千尘的身边。
她坐在地上,眼神虚弱却温柔。他收起锋利的爪牙,敛住浑身的戾气,半跪于她的面前,变成一只温驯的羊羔。
当被他再一次稳稳地抱在怀里,迈过蜿蜒的血迹和数不清的尸骨,走出崇阳殿时,纪千尘如梦初醒。
她紧紧地搂住夜弦的脖子,深深地确信,他不是鬼他是人,他也不是什么亡魂归来,他是这世间,她最珍爱的那个男子。
**
山明水秀的江南,这里多了一对游侠。
准确地说,是游侠和他的夫人。
游侠虽然武功盖世,可他的夫人除了捉鸡斗狗,做点吃的,别的什么也不会,是个十足的废柴。
树上,开了一树的合欢花。纪千尘和夜弦像小时候那样,坐在茂密的树下。
离京前,纪千尘拜托过忠勇侯赵洲主持大局,推选个德才兼备的人来当皇帝。现如今,金殿的龙椅上坐的是谁,他们一点儿也不关心。
那时,是南宫允赶来,为纪千尘解了绝心丹的毒,可是,心脉到底损伤太重,已是没几年好活了。
纪千尘很知足,这几年时光,是平白捡来的,原本在崇阳殿上,她就该死了。
她接了朵合欢花,托在掌心上,问夜弦:“到我要死的时候,你难不难过?”
夜弦在他的废柴公主面前,倾尽了他一生的温柔,他趴过来,讨糖的孩子似地亲了亲她的俏脸。“没关系,你把过我的脉的,我也活不了几年。”
也对,纪千尘想,生如夏花之灿烂,要那么久做什么?
生也好,死也罢,咱们永远在一起了。
红尘一场梦,人生一出戏。
当纪千尘最后一次陷在昏沉黑暗的梦里,她恍惚中听见系统在唱歌。
“人生如戏,一蓑烟雨,过眼繁花。
叹方寸纸笔,休诉衷情,
泼墨丹青,怎绘芳华?
放歌纵马,风云叱咤,峥嵘岁月难入画。
青梅酒,论将军卸甲,且话桑麻。
恣意嬉笑怒骂,谁不在,他人看台下?
愿寒窗苦读,红袍高马,
快意恩仇,功成名达。
一枕黄粱,粉墨登场,壮志未酬已唱罢。
终不过,是落子无悔,青丝白发。”
她没听懂这唱的是什么意思,只觉得意识像一片小小的叶子,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飘荡。
半梦半醒间,她又听见有人在她的耳边,一声声地叫着:“千千……”
作者有话要说: 结尾的《沁园春。如戏》是当当自己写的,献丑啦。
第九十一章 爱我如初(终章)
纪千尘是个二三线的小演员。
她从学校毕业五年, 转行做演员四年,没有资源, 也没遇到过那种被老天爷眷顾的好运气。虽然, 仙女似的颜值也为她圈了不少粉, 但却从来没有大红大紫过。
她似乎很安于这样的日子,不争不抢不故意炒作,闲来无事,她只喜欢插插花,养养猫。她有一只很可爱的橘猫,叫橘子。
早起, 纪千尘睁眼做的第一件事, 是摸到手机,发一条微信。
——我今天要去樟县的塔桥村参加一个慈善活动,可能要在那里住上三五天呢。有人说那里是穷山恶水, 有人说是天然氧吧,我也很好奇,到了会给你发照片的哦。
对方很快回复了一句话:照顾好自己。
纪千尘发了个亲亲的表情,然后才磨磨蹭蹭地起床。
一般人大概想不到, 这样的微信, 不是发给恋人的, 而是, 她的妈妈。
主世界里,纪千尘绝对是妈妈亲生的,手机的屏保是她和妈妈的合照, 一样精致耐看的五官,显示了强大的遗传基因。
纪千尘从小就亲妈妈,母女感情好到让别家妈妈羡慕。就连她转行做演员,也是因为受了妈妈的影响和熏陶,妈妈就是个演员,演了一辈子配角。
她简单地给自己做了份早餐,收拾完,化妆换衣服出门。
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她的车右边,一个清隽高大的男人靠在车旁,宽肩窄腰大长腿外加一股子矜贵气,非常打眼。
纪千尘看见他,却皱起了秀气的眉,停下脚步,刻意地和他保持距离。“萧时,你怎么来了?别说是偶遇。”
当然不是偶遇,哪有在停车场等一个小时的偶遇?
萧时似是对她的疏离习以为常了,若在早几年,他或许会怒了,现在却只是拧着眉,淡淡地苦笑。
他默默地拉开车门,从车里拿出两个纸袋,递给纪千尘。
“樟县那边气候阴冷,而且这时候是雨季,我帮你备了一件外套、一双平底鞋,还有一把伞。”
纪千尘就纳闷了,他为什么总是对她的日常活动了如指掌?她身边的工作人员,好像也和他很熟,这个人就像是空气,无孔不入。
“我不需要你帮我准备东西。我说过,我讨厌你,不想看见你。”
“随便,”他强行把东西往她怀中一塞,冷下脸,无所谓的态度,“反正东西我买了,我又穿不了,你不喜欢就直接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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